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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千里走单骑

[【原创】] 范跑跑被取消教师资格,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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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1: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网上一篇文章。觉得分析比较客观


美国加州《民法》第3100条是责备范跑跑的依据?
  http://news.sina.com.cn/s/2008-06-11/000515717497.shtml
   在美国加州,从没有发生过教师在紧急事件时不顾学生先逃走的事件。”这是因为,美国在对待地震时老师们的表现有着严格的规定。《民法》第3100条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灾难服务人员,“此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因此,当灾难发生时,美国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不论是火灾或地震,加州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疏散步骤,在演习时也会检视撤离所有人员需多久的时间,一旦灾难发生,所有人都应依照紧急步骤来避难。
  
美国每个州都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前提是不违背宪法。美国的立法体系分众参两院,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数量分配名额进行直选,众议院是国家机构。参议员由各州直选出州参议员,州参议院内部参议员进行代表选举,选出国家参议院的参议员。所以美国的立法分为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法律在民主国家的实质是公民道德底线的契约,如果一个州大部分人的道德标准比较高,那就会指定出要求比较高的州法,这个州法律对这个州的每个人都有约束作用,而不像道德可以责他而不责己。
   所以范跑跑这件事,首先中国是否有法律规定教师不能先跑,其次立法程序是否民主,第三公德,民意是否有程序表达。如果都没,责怪范跑跑实际上就是一种缺乏民主精神的事。在除了加州的美国其他州,州法都是不同的,没有哪个州的公民会用其他州的法律在责怪和惩罚本州公民,因为这些州法是各州立法自治下,通过民主立法程序,州公民达成的道德底线契约,既然别的州的公民没有达成这样的契约,自然这种行为就是不违法的,大多数人也不会责怪这种行为。当大多数人觉得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超过底线的,那就会通过立法程序确立新的法律。所以在加州教师保护学生也是责任,而不是什么高尚的行为,在我国这样的教师是英雄,而不做英雄的教师就被责备,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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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1: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身处地想一想,那么只能说范美忠不够勇敢,对学生的爱不够深,在自己求生这个本能与保护一个种群的后代这个本能之间他没有选择后者这个本能,这是需要责备的。其他方面无可指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能做到的那么也不能对别人没有做到过度指责。应该表示的是理解与宽容。
    
规则需要立法,但估计这法在中国很难立起来,立法一般是不能用极限情况做参照去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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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1: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灾难大都有较长的反应与缓冲时间,不会象特大地震来临时候只有几秒到10多秒的时间供你反应与抉择。船遇难或者被击中,要沉的话也还是至少有几分钟时间或者10多分钟或者几十分钟的反应时间的,这是与特大地震完全不同的地方。也因为这样,所以世界海事法规定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开遇难船只的法律是合理的。如果上天硬性规定世界上的所有船在遇难或者被击中后最多只有几秒钟到10多秒种的时间就会沉没,那么世界海事法的这个规定就不会制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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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2: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加州立这个法应该是有底气的,底气应该在于他们确信就是8级的地震也不能轻易摇倒他们加州的房子,即使会倒一些,那么也不会在10多秒以内摇倒,例如2-3分钟后才倒,而遇到那样情况的公职人员能够在后者较长时间内负责疏散人员而自己也得以撤出。如果加州人对他们修的房子毫无自信,我看他们是不敢随便立这个法的。
  
不知道美国是不是每个州都有加州这样的规定?好像网上看见的只有加州是这样规定的,美国其他州好像无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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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2: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大地震来临时候教师不能先跑的情况下,准确的官方反应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对范美忠的先跑行为表示遗憾

准确的个人反应是这样:

我们对范美忠的先跑行为表示理解与遗憾

这应该是最到位的评判与评价。对先跑这个行为表示赞扬显然不合适,对先跑这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与愤概目前无法律条文规定情况下也不合适,任何人的生命都不能受到轻视。感同身受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前提,否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相信的话专门弄一个8级地震定点对你所在的教室或者居所或者办公室试验一下看看你的反应和态度???看看那个时候你会不会有先跑的冲动和行为?如果你确认你绝对不可能有先跑的冲动和行为,ok,那么你可以去批判范美忠了。所以,作为个人而言,对范美忠的先跑行为表示理解与遗憾是最恰当的反应。

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大地震来临时候教师不能先跑的情况下,五种情况对应五种反应态度才合适:

1.先跑而且跑出去时候故意把门关上阻止后面的人跑出来-----应该受到强烈谴责并依据谋杀罪论处。
2.先跑而且跑出去时候不经意把门关上了-----他自己应该强烈的自责与内疚。民间与官方有说不出的疼。
3.纯粹先跑与门无任何摩擦行为------官方对此应该表示遗憾,民间对此应该表示理解与遗憾。
4.不先跑但也不是跑最后例如教室里面16人他是第八个跑的-------应该受到表彰
5.其他跑完他最后跑-----------------道德上应该受到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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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3: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问题是跑跑,不以跑为耻,反以跑为荣。。。
对此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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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7: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来讨论去,原来根本就没有“教师证”一说。“逢X必反”的,荷尔蒙分泌的有点多。。。。



=================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8-06/17/content_8382866.htm

“范跑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教书近10年

  6月8日,本报曾报道“先跑老师”范美忠公开道歉,校方表示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几天后,网上突然热传“先跑老师遭教育部吊销教师资格证”,被校方解聘。昨天,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表示,范美忠本无教师资格证,光亚学校确已对其解聘。

  昨天下午4点多,周泽邦告诉记者,根据调查,范美忠没有
在当地参加过教师资格的考核,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因此,不存在网上所说的“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一说,但光亚学校确实已对范美忠解聘。

  “对,我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从毕业开始教书到现在。”范美忠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我能理解卿校长的决定,这是行政部门施压导致的结果。”范美忠说,他认为这不是最后的结果,他相信自己还会回到光亚学校教书。从昨天早上开始,范美忠一直在给都江堰市教育局打电话,讨要说法。

  “我没有权力也不愿意开除范美忠,但教育局有。”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说,校方在6月11日接到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解除继续聘用。对范美忠此前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卿光亚称没有在意。他说,范美忠1997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国家重点中心学校曙光中学任教,之后辗转几个学校,是一个有近10年教龄的老教师,所以他并不怀疑其是否有教师资格,聘用时也未专门查看。“问题不是有证没证,而是文章的问题。”卿光亚说,范美忠已被解聘,他不想追究教师资格证的事。

  教育部师范司工作人员介绍,教师资格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取消,不需要上报教育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传闻教育部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的说法不实,教育部没有参与此事。周泽邦介绍,光亚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招聘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范美忠任教,是没有严格按照《教师法》办事,教育局下一步将研究处理方案,对此事作出相应处理。(记者王硕 易靖 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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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wyj@1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6-17 08: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了这么久,范跑跑现在究竟如何了?看看下面这个消息,有点犯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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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称,未发文要求学校解聘“范跑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6-16/1283451.shtml
中新网北京六月十六日电 (记者 孙宇挺)中国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十六日向记者证实,据其了解,教育部有关部门并未发出吊销“先跑教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的文件,也并未要求学校解聘他。但王旭明表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有权解聘教师。

  王旭明称,相对于“范跑跑”事件,他更关心的是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成百上千为学生舍生忘死、品德高尚的老师,更关心怎么去学习他们、表彰他们、帮助他们。

  范美忠一九九七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光亚学校系民办学校。



  近日有媒体报道光亚学校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教育部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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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8: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yuanjh于2008-06-16 21:10发表的 :



  严重同意cool管!于我心有悽悽焉!

.......
我觉得范跑跑被取消教师资格不是因为他在地震时一声不吭就跑了,倒是他在网上的言论已经违反了某些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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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8: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多年前在新疆大火中高喊让领导先走的那个人,以及那些领导。难道,仅仅是因为是你们没有“辩解”,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继续做“肉食者”?你们是不是具有表率作用的公众人物?你们为什么不站出来道歉并接受处罚?你们的行为让范在“辩解”时,平添了许多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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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8: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帖,留个印子。
原本黑白分明的东西,硬被搅混了,很好理解跳跳为什么会输。奇怪跑跑的所作所为还能为人师表?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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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8: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有对跑跑的访谈。大家不妨去看看。
跑跑事件,如果和王石事件对照起来,大致有如下几个观点:
1,极端反对论。无论是跑跑的跑,还是王石的只捐200万,都是无耻的。
2,言论有罪论。跑跑的跑、王石的只捐200万无可厚非,但他们言论(老娘也不救、10元为限等等)是无耻的。
3,理性论。跑跑和王石是道德和感情狂澜中的理性或冷静的声音。

我的看法:
对王石:王石的言论也许有道理(捐款不能成为企业的负担等),但“10元为限”论确实不妥当。当然,除了道德申讨和不买股票(这也应该),我们实在也没权力再去做什么。
对跑跑:他的奇怪的言论,实际上别有意图。他的最大的错在于,他以为人们会理解他言论背后的那套想法(尽管那套想法揭露了常识中某些看似正确的东西的虚假)。实际上,大义面前,只有黑和白,对和错,根本容不得曲曲拐拐的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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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8: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不支持取消跑跑同志的教师证的人,你们愿意把自己的孩子让他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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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地一只宠物,经历了一件非常规事件、做了些非常规举动。之后意犹未尽,又在某处拉了坨排泄物,引起嗅觉敏感的众媒体的注意,纷纷跟进报道。有人看后拍手为之叫好、奉为英雄;而有人看了觉得不爽、极端鄙视之。未几,有好事者指出应该吊销该宠物的宠物证、取消其宠物资格,认为该宠物没有资格到处溜达狂吠,更没有资格随处拉排泄物。

于是,引来一堆人评说:该宠物在非常规事件中的非常规举动是对的还是错的、那坨排泄物是香的还是臭的、讨论到底需不需要吊销其宠物证、取消其宠物资格,更有精英者打抱不平要为之打官司,不一而足。。。

而后,又有考证者指出,该宠物压根儿就从来没有过资格证。宠物自己也证实,而且同时指出,压根儿就不屑参加所谓资格考试。。。

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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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0楼coolman于2008-06-17 08:15发表的 :
恶老二沉寂很久出来发表了一些莫明其妙的看法, 我倒. 再这样下去, 你只能当老三了.
提醒下, 范跑跑的跑没有多大问题, 大家批评的是其跑后的无耻言论. 参看老醉对小学生的讲解.


恶老二看来是给憋坏啦 还总以为自己是“两栖动物”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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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范的行为不是应被嘉奖的行为,言论更应被谴责;
第二,是否解聘在于范继续作为教师是否被所在学校、同事和学生所接受;
第三,取消教师资格不仅弊大于利,而且损及一般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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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跑跑的问题已经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是非问题,但是他成为载体也是他自己的事,实际上很容易脱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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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叹一下,目前的中国人的意识相当分化,任何一个事件,都会争得跟敌我矛盾似的。

其实,跑跑被解雇(或光亚自主解聘) 这个新闻本身的准确性还有待证实。即使光亚“自主”解聘,如果大家看过校长曾经说过的话,就会知道背后一定有什么在起作用。

如果处理跑跑,教育部应该不会动用明刑,而是用潜规则。

就象某部下达宣传纪律,是打电话而不是发红头文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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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动用公权力来打击言论,不管是什么言论,都是不公正的;动用权力来损及生存,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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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前,不至于这样说话吧?只责人不责己?这个要是在电视等公众媒体,你老当心成为 郭跳跳 第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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