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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范跑跑被取消教师资格,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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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见:http://cnc.readfree.net/bbs/read ... =%B7%B6%C5%DC%C5%DC

我很能“理解”教育部,一个部级单位,用中央部级的权力来扼杀一个小小教师的资格,我“理解”我们仍是“权治”之国。法治还很远,很遥远。教育部在周济的领导下,有这种勇力决断“范跑跑”的生计,也不奇怪,不仅仅这是中国的教育部,也因为这里有一个周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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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怎么说,感觉一帮人用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去欺凌其它的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好像没有见义勇为这一说吧。在天灾面前,没有人有权利要求另外一个人去危险地带送死,除非那人有去危险地带的义务,比如,消防员、警察。军人。老师的定义是什么,教书而已。他有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的义务吗?我看不见得,也许这又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事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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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6 2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范的观点我不认同,但我们应该有个宽容。这种宽容是应该在法制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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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范说的和他心里真正想的不距离。凭一个人的言论定他的罪,教育部实在扯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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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教育部的在哪个时间 哪个地点 跑的比谁都快!!别辩解!!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嘲笑别人的软弱,除了教育部的这些“大哥” 每天坐办公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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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着几千所倒掉的校舍没有什么交代,不知道对范的处理算不算教育部的政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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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传统意义的老师,传道是第一位的。

传道就是教学生做人。

从这个角度阐释,解除范的教师资格没有任何问题。

我个人倒觉得无所谓。这个范跑跑,被解聘的原因肯定不是他先跑,而是“跑得有理”这个概念不对。教师都持这样的逻辑,培养“四有”新人是不可能的任务。

当然,当下老师没道德的比范跑跑多了去了,道德之低下比范这一跑更厉害、对学生的影响更坏(例如硬性收生日礼物、向家长收钱、师生恋等等)——但是他们隐藏着,或者说如同红灯区一样被半公开地允许——这才是一个社会进入老年期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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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wyj@126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6-16 20: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是弱势群体啊,不知N年前乌鲁木齐大火中要求师生们为其让道逃生的官员们后来是如何处理的?!

不赞成范的行为,但取消其职业资格就不合理了。可以进行道德舆论的批评,但不能用这种方式来惩罚,所谓方式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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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0: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教师资格是一种行政行为,支撑这种行为合法性的力量是其背后的行政权力。行政权力不是私权,是公权,公权是有限的权力,行使公权必须有规则依据,否则就是公权滥用。
教育部取消范的教师资格的依据是什么?不能笼统地说是道德或网民的愤怒,必须是具体的条文。我将依据教育部提供的处罚依据来评价教育部这次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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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仔细看过这件事情,但是即使不被取消教师资格,范跑跑自己还好意思继续为人师表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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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coolman于2008-06-16 20:47发表的 :
首先这事儿是否当真还不确定.不过楼上几位在读书园地为范跑跑抱不平,还扯什么法治,权治的. 未免太小看园地会员了. 网上分析得已经很透彻了. 尽管也有某些喜欢与众不同者总喜欢发表点反面意见. 但绝大多数人是反对范跑跑的行为的.

为什么你们支持呢? 要么你们与众不同,要么就回去好好想想吧.

一个人做错了,反而理直气壮, 还有人夸他诚实. 好奇怪的逻辑.


  严重同意cool管!于我心有悽悽焉!

  教育部的这个决定非常正确。唯一做得不对的地方是做出这个决定太慢了!

  范跑跑这样的人竟然也成了教师,对社会的危害已经异常严重,不仅是对社会公德的嘲弄,更是对全体教师的污辱!孔圣人若能得知,恐怕也要跳楼自杀!

  我觉得如果谁再让范跑跑这样的败类混迹在教师队伍之中,他将会成为千古罪人!

  竟然还有人替范跑跑“伸冤”!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范跑跑是范跑跑,教育部是教育部,二者的过错互不相干。教育部有过错,并不代表不能对范跑跑处理。难道不查豆腐渣校舍,就不能开除范跑跑?完全可以先开除范跑跑,再查豆腐渣校舍。二者完全可以颠倒顺序啊!

  范跑跑的言行是除地震之外,对中国人民的又一重大伤害!

  我也强烈认为范跑跑的脑子有问题。别说教师,恐怕别的行业的单位也很难接收这样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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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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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论过错,范跑跑该被取消教师资格,而教育部的人都该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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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coolman于2008-06-16 21:21发表的 :
楼上的, 话不要说过头. 照你这样说, 任命教育部的人是不是也该处死? 再再上面呢?
或者把中国人都处死得了,反正都是中国人干的.

还记得原来教育部把岳飞和文天祥开除出民族英雄行列的丑剧吗?没看到今天中国教育的极度失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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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教师资格是一种十分严厉的处罚,不知教育部是以何理由进行的处罚?又不知其是否遵守了有关程序规定?如果没有依法进行,我认为其造成的恶劣后果比范的不当言论要大的多,范的行为可能与所谓的优秀老师的标准有差距,但教育部的行为何尝不令人失望。
  我不知道在教育部门眼中法律是什么东西。但对范的处罚让我感觉,法律这样,只是一块遮羞布,当教育部恼羞成怒时,他会连这点布条也不要,赤裸裸的站在了台前。
  任意剥夺一个公民的权利是专制的体现,如果每个部门都像教育部这样,会不会有一天,我们中其它人的权利也会被这么随意的剥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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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6 21: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coolman于2008-06-16 20:47发表的 :
首先这事儿是否当真还不确定.不过楼上几位在读书园地为范跑跑抱不平,还扯什么法治,权治的. 未免太小看园地会员了. 网上分析得已经很透彻了. 尽管也有某些喜欢与众不同者总喜欢发表点反面意见. 但绝大多数人是反对范跑跑的行为的.

为什么你们支持呢? 要么你们与众不同,要么就回去好好想想吧.

一个人做错了,或者至少应该内疚下,反而理直气壮, 还有人夸他诚实. 好奇怪的逻辑.


首先,我没支持他的跑,与跑后的张狂言论。这里是在说教育部对他的处理。
再者,没人小看你认定的园地会员,但你也不必要绑架他们的意志。
其次,你所说“网上分析得已经很透彻了”,就好象某某主义是真理一样可悲,照你的意思,既然很透彻,个人就不能思考与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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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处罚的,但处罚过严了点。
范跑跑是有过错的。作为老师,就应该为人师表,先人后己。
他这样做有违咱们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就象他自己说的一样,他在“挑战”!
范跑跑自己太疯了,正好让教育部拉个人来杀杀威,教育教育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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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midnight13于2008-06-16 21:24发表的 :


还记得原来教育部把岳飞和文天祥开除出民族英雄行列的丑剧吗?没看到今天中国教育的极度失败吗?


  那是那,这是这,二者不能捆绑。

  我们现在是在讨论范跑跑的问题。

  不能说:教育部把岳飞和文天祥开除出民族英雄了,那他开除范跑跑就是错误的。
  (教育部把岳飞和文天祥开除出民族英雄,我一直认为是犯了极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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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wjmail于2008-06-16 21:33发表的 :
  取消教师资格是一种十分严厉的处罚,不知教育部是以何理由进行的处罚?又不知其是否遵守了有关程序规定?如果没有依法进行,我认为其造成的恶劣后果比范的不当言论要大的多,范的行为可能与所谓的优秀老师的标准有差距,但教育部的行为何尝不令人失望。
  我不知道在教育部门眼中法律是什么东西。但对范的处罚让我感觉,法律这样,只是一块遮羞布,当教育部恼羞成怒时,他会连这点布条也不要,赤裸裸的站在了台前。
  任意剥夺一个公民的权利是专制的体现,如果每个部门都像教育部这样,会不会有一天,我们中其它人的权利也会被这么随意的剥夺呢?


  不取消他范跑跑的教师资格,难道还能给他保留资格,还让他继续当老师?让他继续危害社会?

  请问:这样的败类还有什么资格再当教师?

  我认为法律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确无法律依据,那只能说是法律的欠缺。要知道,先有人,再有法。法律是人制定出来的,永远不可能比人完善!需要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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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1: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yuanjh于2008-06-16 21:44发表的 :



  那是那,这是这,二者不能捆绑。

.......

我说这个是认为,中国教育部根本没有教育别人的能力,他们应该再进幼儿园学习下为人,要那些低等的牲畜来教育人岂不是太荒谬了。这个跟范的事情无关,我只是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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