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恋 发表于 2008-9-27 18:48:45

到现在为止,汉传佛教的各宗各派我还是无法分清,大多转贴都是凭借自己哪个看着感觉好,自己也这么认同就搬上来的……可是没想到自己连收藏了几篇的佛学的悟解都是出自印光大师,我很庆幸自己能有缘看到印光大师的对佛学讲解的资料。

印光师傅的佛学讲解我这也是第一次接触,开始是因为喜欢这些讲解所以留意了下讲解人,刚才查资料的时候看到净土宗……我怕是那个净空的东西,然后赶紧又查看了一下,本来准备只要是净空的东西我就要求斑竹删贴,可是查了之后看是印光大师的,然后又查看了看印光大师,我就放心了;虽然我看印光大师的讲解不多,却是很喜欢这位师傅讲述的修悟佛理,所以就搬上来与大家分享。

说句不恭敬的话,之前我对净土法门的感觉不好,源于以前查资料的时候扫了几眼那个净空讲的一些东西……对净空的那些讲诉超反感,但是印光大师却让我改变了自己对于法门认知的偏驳观念,现在在我看来修习佛法无分宗派,只要修正法,知正理,悟正道即可;然而对‘正’的认知却又要见人见智了。

懒扎衣 发表于 2008-9-27 19:47:55

荆棘恋还是很会抉择的哈

荆棘恋 发表于 2008-9-28 12:01:46

别夸我了,我不禁夸……而且因为发这些帖子得到评分以后我很……说不上来,反正这种心态让我很惭愧。虽然初衷并不是为了得到评分亦或是潜意识中希望通过自己发贴得到什么而自己不愿意承认?反正现在看到因为这篇帖子的回复自己得到论坛的评分和威望后的生出的欢喜让我很惭愧。功利心???这个我就不晓得了……坦诚点说出来会让我好受些。

刚才回头想想,我转贴这些的初衷就是想找人分享,主观意识很强,总喜欢把自己喜欢的或是自己感觉好的东西迫不及待的就拿出来有的时候甚至是强加给其他人让人家也接受喜欢……我很抱歉!!!

虽然信佛,但是自己根本就没做到要求,不配……有点说不下去了……很对不起大家。

云水禅心 发表于 2008-9-28 21:51:52

有机会交流下 修行经验

zhishi 发表于 2008-10-3 23:16:20

引用第216楼懒扎衣于2008-09-26 21:02发表的 :



依兄所言净宗的念佛法门,是否要平常不断的努力地念南无大槐树或者南无大波旬


当然可以了,我建议您念南无zhishi:)

zhishi 发表于 2008-10-3 23:41:40

最新的体会,我的理论也许算得上通达,可惜还真是理论而已,距离实际还有距离。上面很多问题,我说的并没有错,不过别人说的也没错,其实都可以,也都不可以。更重要的还是实际修行,比如荆棘恋在220楼提到的净空或者印光,在我看来都是大德,只要能依止一位认真的修行就可以了。比如什么是正之类的问题情到时候会明白的。我建立了一个理论的框架,现在是把理论忘掉,干点实际的事的时候了。

佛法是需要实修的:)

要踏踏实实的干,听话的肯干,找自己喜欢的方法。

懒扎衣 发表于 2008-10-4 16:19:26

引用第224楼zhishi于2008-10-03 23:16发表的 :



当然可以了,我建议您念南无zhishi:)
魔所说法

zhishi 发表于 2008-10-5 22:32:32

引用第226楼懒扎衣于2008-10-04 16:19发表的 :

魔所说法



什么是魔?纯善是佛,纯恶是魔?非也~~,纯善,纯恶皆是佛!烦恼即菩提。

懒扎衣 发表于 2008-10-6 21:53:10

大佛顶首楞严经四种决定清净明诲   
   唐天竺沙门般刺密谛译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
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
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
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
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
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
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
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
三涂,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
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
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
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
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
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
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
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
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
报终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
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
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
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歧路行,不蹋
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
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
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
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涂,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
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
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
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
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诱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
之处,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
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云何贼人,假我
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
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
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
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
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
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
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若诸比丘,衣钵
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
同于称赞。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不将如来不了义
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
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
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
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
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
迦,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
苦海,不成三昧。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
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
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
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
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
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
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我教比丘,直心道场,
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
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
如噬脐人,欲谁成就。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
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
即波旬说。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8-10-7 09:57:53

请楼上解释一下。俺不懂啥意思~~

懒扎衣 发表于 2008-10-7 11:27:27

引用第229楼robertchrs于2008-10-07 09:57发表的 :
请楼上解释一下。俺不懂啥意思~~
呵呵,我也不懂。不敢胡言乱语,妄解佛义。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8-10-7 14:54:32

引用第230楼懒扎衣于2008-10-07 11:27发表的 :

呵呵,我也不懂。不敢胡言乱语,妄解佛义。
那为何转帖呢?

zhishi 发表于 2008-10-7 23:55:38

用一句话来表达佛法,那就是:没有对立


这也是佛教的宇宙观人生观。

hakwocbzkaq 发表于 2008-10-8 01:30:02

呵呵!佛法所言:圆实堕。难怪有人会籍口“本来是佛”或者“烦恼即菩提”凡夫即佛”“生死即涅盘”“邪正不二”“善恶一如”等圆实理论而忽略真修,流于放逸破戒。

就即便解悟了“本来是佛”或者“烦恼即菩提”等理论,也还仅仅是天台宗的“名字即佛”。离圆满成佛尚且相去甚远。
明朝藕益大师也仅仅达到“名字即佛”的地位。后面尚有“观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证即佛”“究竟即佛”尚须完成。本具佛性才完全开显,成就圆满的佛果。

天台以“观行即佛”为五品弟子位(属于外凡位)“相似即佛”为十信位(断见思惑)。“分证即佛”为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位(破无明,见真实佛性,然而尚不究竟。)

到“究竟即佛”方才为佛果位。

至于zhishi兄之所解悟,其实尚且在天台宗所言“理即佛”位,即众生一念心本来是佛,不假修证,理上本来是佛。

恐怕zhishi兄之修行尚未达到明朝藕益大师“名字即佛”的地位。


藕益大师临终前有“名字位中真佛眼,未知毕竟付何人”一语。天台宗的教理,以圆教名字位人,圆悟如来藏性,知见与佛同齐。只有达到这个位次的修行者,才算是禅宗大彻大悟或者说教下大开圆解的地步。藕益大师的修证境界,示居圆教名字位,这个位次的大师,说出来的话等同于佛所说,而不存在偏差。

今观zhishi兄所言,恐怕不敢肯定与佛所言无丝毫偏差。

而且“名字位中真佛眼,未知毕竟付何人”一语同时也表明了藕益大师的态度:他认为他的弟子(包括后人都很难达到“名字即佛”的地位)其实无法继承他的衣钵--就是达到天台宗的大开圆解或者禅宗的大彻大悟(这里的大彻大悟应该是破禅宗的重关,若依教乘,必大开圆解。若依禅宗,必直透重关,然后得论修道。)


引用第227楼zhishi于2008-10-05 22:32发表的 :




什么是魔?纯善是佛,纯恶是魔?非也~~,纯善,纯恶皆是佛!烦恼即菩提。

懒扎衣 发表于 2008-10-8 12:09:18

引用第233楼hakwocbzkaq于2008-10-08 01:30发表的 :
呵呵!佛法所言:圆实堕。难怪有人会籍口“本来是佛”或者“烦恼即菩提”凡夫即佛”“生死即涅盘”“邪正不二”“善恶一如”等圆实理论而忽略真修,流于放逸破戒。

就即便解悟了“本来是佛”或者“烦恼即菩提”等理论,也还仅仅是天台宗的“名字即佛”。离圆满成佛尚且相去甚远。
明朝藕益大师也仅仅达到“名字即佛”的地位。后面尚有“观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证即佛”“究竟即佛”尚须完成。本具佛性才完全开显,成就圆满的佛果。

.......
师兄好言论,末学受教了。

懒扎衣 发表于 2008-10-8 12:33:01

藕益大师乃一代大德,古佛乘愿再来,尚只示人止到得名字位。况今我等福薄障重之辈,怎可看得了一两本经书,记得了三四句名相,见得了些许境界。就言我已得佛之大义。若只自悟无妨,搬弄于人前则成大妄语,罪莫大焉。不可不慎。

zhishi 发表于 2008-10-8 20:23:40

引用第233楼hakwocbzkaq于2008-10-08 01:30发表的 :
呵呵!佛法所言:圆实堕。难怪有人会籍口“本来是佛”或者“烦恼即菩提”凡夫即佛”“生死即涅盘”“邪正不二”“善恶一如”等圆实理论而忽略真修,流于放逸破戒。

就即便解悟了“本来是佛”或者“烦恼即菩提”等理论,也还仅仅是天台宗的“名字即佛”。离圆满成佛尚且相去甚远。
明朝藕益大师也仅仅达到“名字即佛”的地位。后面尚有“观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证即佛”“究竟即佛”尚须完成。本具佛性才完全开显,成就圆满的佛果。

.......

赞同兄的观点。
天台的情况我不懂,所以不敢评论。
至于我本人,谈不上修行,兄说我达到什么境界,我是不敢当了。
我所作的纯属理论上的学习,没有任何的实证。

“恐怕zhishi兄之修行尚未达到明朝藕益大师“名字即佛”的地位”
这句恐怕让我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我说我并无任何修行,并非谦虚,我现在所作的确实只能称的上是了解佛教,大概类似一般人进行的三皈依。而真正开始实际的修行可能还需要再过一两年时间。

“今观zhishi兄所言,恐怕不敢肯定与佛所言无丝毫偏差”
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一点,这是我眼中的佛教。其实每个人也都是自己的理解。就算是大菩萨,也同样是自己的理解而已:)

maobu 发表于 2008-10-10 15:36:21

原北京大学的王小能老师有篇说佛法与民法的文章: 我所说的民法中的宗教思想,实际上是指佛教思想,因为我对其他宗教思想没什么研究。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研究很好,很透彻。然而,民法博大精深,佛法无边,我把这两个东西搁在一块儿,真怕亵渎了民法,玷污了佛法,因此,我如果说得不好,请大家不要怪我。
   在学民法的过程中,我的感触有四点,一是民法的法律主体的平等与佛法的众生平等,二是民法中的自由与佛法的解脱或涅盘的相近,三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与佛法中的博爱的相近,四是商法的赢利与佛法中的自利、利他的联系。
   在司法领域,企业个人国家政府大人小人都是平等的,而佛法也讲众生平等。因为我是先学民法,后学佛法,因此总觉得两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佛法讲的众生平等的范围要比法律中要广泛。在金刚经的第三部分中,我佛说,一切众生之类,无论是神鬼人,无论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的,都是平等的,都是佛要普渡的。这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有很大不同。人的烦恼在于追求更好的东西。你看见一个男人梳着大辫子,或一个女人叨着根烟,肯定会不舒服,但这只是你自己不舒服,那个人可过得很舒服。搞了半天,这只是你自己心里的问题。在民法里,人们追求更开心,更高质量的生活,但真正高质量的生活应该是自己开心,这就要树立平等的观念,这样会生活得开心一点。有一个故事说得特别好,一天,两个小和尚为一件事吵得不可开交,一个小和尚跑到师父那里去问谁对谁错,师父说:“你对。”他很高兴,出去说了,另一个小和尚很不服气,也跑去问师父,为什么他对我错?师父说:“你对。”这个小和尚也很高兴地走了。在旁边等候师父的小和尚不明白了,就说:“师父,他们两个观点相反,怎么会都对呢?”师父说:“你也对。”因此,只要我们在生活中不要那么多区别人,认为大家都是对的,只要人家不犯法,不违背道德。比如有一次我撞见一个司机,说起刘欢来,恨得咬牙切齿,但是为此不高兴的是刘欢呢,还是他自己呢?现在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太好。只要是自然创造的,就有它生存的权利,为什么人就是老大,其他就无足轻重呢?结果,这么做,人正是在毁灭自己。因此,我们要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平等观。
下面谈自由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难说,在法律中,自由是有限制的,滥用权,滥用自由是要受法律制裁的。而在佛法中,自由是指心灵上的。而出家人有二百五十戒到五百戒,怎么会有自由呢?这和法律上的自由是一样的。只要你心灵已经上升到一定程度,这些戒律存不存在并没有关系。比如刑法,有的人一生都不感觉到它的存在,只有你触犯时才感觉到他的存在。佛法也一样。有一个故事,有两个和尚在河边撞到一个姑娘在哭,就问她为什么哭,她说她想过河回家但过不去了。于是一个和尚就将她背过了河。这件事本来就这么过去了,但另一个和尚老是觉得心里有结解不开,过了好久,实在忍不住了,就去问背姑娘过河的那个和尚,说根据戒律,男女授受不亲,你背了那个姑娘过河,你不觉得有问题吗?那个和尚就说:“我早就把那个姑娘放下了,原来你却一直没放下。我只想着帮助别人,没想着那个人是女的。究竟是你男女授受不亲,还是我男女授受不亲呢?”佛法里说的心灵的自由,不是说行为不犯,而脑子里可以乱想;而法律只规定只要你行为不犯就行了,而脑子怎么想都行。
   第三个问题是诚实信用与博爱的联系。大家都知道,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宗教思想是有很关系的,无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佛教。不是说我欺骗了别人,有一种内疚感,而是说他得不到安宁。在司法领域,对于法官,老百姓肯定是将他看成是法律的化身,正义的化身,通过他来做争端的仲裁。而佛法说的博爱,其实就是慈悲,施舍,布施。这不是一种家长式的从上对下,富强者对弱者的爱,而是芸芸众生的相互之爱。
   现在谈最后一个问题。我去教商法,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可能去当商人?我说,不会,除非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就说,我觉得你是很鼓励赢利的呀!他们都觉得,学佛法的人,就应该不食人间烟火。有人看见出家人坐飞机,就感到很奇怪,出家人应该怎样生活,我无权评论,但西方极乐世界不是一穷二白、一贫如洗的呀!出家人之所以不吃肉,一方面是因为慈悲心理,一方面是怕你迷失自我,回不来了。当然,如果你能自得其乐,那也是很高的境界。如果你心灵到了一定高度,你就大自由了,就可以回到尘世间了。因此,商法的赢利与佛法一点也不矛盾。
   我有一次打官司,打输了,我一气之下想剃头算了,但师父说,你这样就高兴吗?你以后光着头,怎么打官司呢?我一想也对,国家培养了我,我花了那么多纳税人的钱,怎么能不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呢?因此,我们法律人不是无足轻重的,我们有能力为社会做点贡献。

王小能后来大约是在零六年出家为尼了,不知zhishi 对于当年轰动一时的建国后第一个“教授”出家事件如何评价呢?王是央视主持人撒贝宁的老师,原来也经常上今日说法节目的。后来屏幕上见不着了,她出家后到现在基本没什么消息了,只是在原来她参编的教材上才能见到她的名字。就像她文章中最后所说,国家培养一个教授不容易,修行佛法非得要出家吗?

zhishi 发表于 2008-10-11 12:02:31

对于这件事情我想从两个方面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是别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我认为就像文章中提到的:“你看见一个男人梳着大辫子,或一个女人叨着根烟,肯定会不舒服,但这只是你自己不舒服,那个人可过得很舒服。搞了半天,这只是你自己心里的问题。”从佛法的角度来说,看别人不顺眼,并非别人的问题,而是自己的问题,自己缺乏对世界正确的认识,缺乏平等性,所以他无论做什么别人都不该看不顺眼。对于一个佛教徒,即使别人侵犯了你的利益,也该如此看待。
第二十从她自己(也就是一个佛教徒)的角度看待。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说,发心很重要,就像那个背女人过河的故事,追求这种心灵的自由是佛教徒的目的。
总结起来,我支持她的做法。

至于说修行佛法非得要出家吗?这个问题,答案自然是否。任何的状态都可以修行佛法。

而所谓国家培养一个教授不容易,这也是一个事实,我只能说应该尊重每个人的观点,如果这个人的观点、行为影响到了其他人,那么这个人也该负相应的责任。比如说一个人总喜欢做违法的事情,我认为他有权那样做,但是同时他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一个佛教徒,她出家是该受到尊重的,但是她浪费的国家队她培养,也该负相应的责任。

zhishi 发表于 2008-10-13 00:50:41

今天陪着一位师妹看了半场歌剧,感觉很好,也有不少感悟。

我原本对艺术之类的东西一窍不通,今天突然觉得人生有很多活法,该学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艺术。

佛法其实就是教你人生的,前面那些理论,其实并不错,不过始终是理论,没融合到生活中,始终还是会变形的。

佛法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宽广心量的体现,做到了那些,自然不会在行为之类的小问题上去计较了,那种宽广心量的感觉非常好。可惜我现在只能偶尔有所体会,如果常保持那样的心态,还有什么事算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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