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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拉拉

[【原创】] 这下子,还看高房价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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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产股大跌,大量二手房抢在新规出台前出售,所以从目前的报道来看,20%这一招的效果是不错的。

个人觉得,这一招首先打击了那些囤房、炒房的人,尤其是那些手头上有大量存货的人。也许有人说变囤为租,这或许是变通之途,但肯定比不上炒房赚钱;何况这样一来,大量租房出现,租金应该会下跌。而且房产税这把刀一直悬在头上,房屋出租还能大赚吗?

当然,20%也打击了许多无辜的刚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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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预计下一步一手房价格肯定会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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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流浪者于2013-03-05 14:32发表的 :
预计下一步一手房价格肯定会攀高


如果把那些炒房囤房的人压制住了,房价还会攀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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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14: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wolfox于2013-03-05 09:03发表的 :
拉拉,这个政策是损人不利己,有什么值得拍手的?

增值税啊遗产税啊还是都太温柔了,增值税100%多好,让你买房子一点也赚不到,甚至200%,一买房子就赔多好,绝对抑制需求,看以后谁还敢盖房子。遗产税也100%,也别弄什么起征点,全部都征税,让所有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多好!让我们彻底回到计划经济的时代吧。

另外,据我所知,要根本上抑制价格上涨,不外乎减少交易环节费用,增加供给量,而抑制需求是治标不治本。不知道是不是我经济学学得不好,或者还有一套中国特色经济学?

你说的法子,"减少交易环节费用,增加供给量" 确实是正统的法子。
但问题是很显然的:目前环境下,减少交易费用,房子价格就跌吗? 大家都知道,不可能的。
供应量的路子,从09年就开始加大保障房建设,盖房子需要周期!属于长期见效的一个过程。
而社会环境是,价格攀升,民怨极大。所以ZF着眼是长短结合。

最要紧的是,房地产是被许多人理解为“投资品”用来增殖保值的。对金融投资品的调控,最关键调控的是参与主体的预期! 预期若被认为上涨空间不足以包含成本的话,炒房人自然要考虑是否值得出手。 而20%--房产税-遗产税的链条,就是为了影响人们的预期。除了刚需没办法必须买外,1手房的买主很多的是作为投资对待的,调控是针对这些人的。

这才是虚拟经济过渡年代最重要的调控思路。也是根本。从这个角度,就明白何以同样是国N条,这次市场反应为什么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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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14: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水中央于2013-03-05 12:47发表的 :
楼主简直在瞎掰!
还校长?我看是笑涨吧!

从小,我家对门就有个泼妇。
无论什么事,先跺脚骂半天娘。只所以社会鄙视这种人,是因为他们这个群体从来不讲道理。他们既不说你逻辑有什么问题,也不说你论据有什么问题,就只会骂娘~

显然,具有好几W论坛财富的水中央不是那种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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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拉拉于2013-03-05 14:48发表的 :
关键调控的是参与主体的预期! 预期若被认为上涨空间不足以包含成本的话,炒房人自然要考虑是否值得出手。 而20%--房产税-遗产税的链条,就是为了影响人们的预期。除了刚需没办法必须买外,1手房的买主很多的是作为投资对待的,调控是针对这些人的。
.......
受教了!
并且,只有预期降低了,才能有更多的需要保障房的人得到保障房。否则该更多的保障房也没用。
但是就怕没底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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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5: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误伤刚需改善很简单:
第一全国信息联网, 第二按每户面积200平或人均面积80平设置限额,凡超过者,按该户总房产价值折算多出面积的价值,对这部分超额房产征收每年20%的房产税。我相信那些房氏家族们会立刻现形抛房,而刚需和改善型住房则不可能被击中,甚至还可以笑眯眯地买到市中心的降价好房。只要囤房一族完蛋,中国的房价就不会疯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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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16: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楼wsthym于2013-03-05 15:12发表的 :
不误伤刚需改善很简单:
第一全国信息联网, 第二按每户面积200平或人均面积80平设置限额,凡超过者,按该户总房产价值折算多出面积的价值,对这部分超额房产征收每年20%的房产税。我相信那些房氏家族们会立刻现形抛房,而刚需和改善型住房则不可能被击中,甚至还可以笑眯眯地买到市中心的降价好房。只要囤房一族完蛋,中国的房价就不会疯涨

同意。
只是市中心的好房,不大容易笑咪咪的低价买到。
房子值钱的地方就在地段,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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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8: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约束,这样社会要平稳一些。不能再涨价了,看看过了年,东西涨的,心疼,DAN更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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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22: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oops1于2013-03-05 09:41发表的 :


好像什么房姐、房叔、房祖宗都是DY吧。


这就是问题所在呀----收税对象不能是自己,对吧,要不怎么就舍不得开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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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22: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楼vonfreeman03于2013-03-05 18:17发表的 :
还是要约束,这样社会要平稳一些。不能再涨价了,看看过了年,东西涨的,心疼,DAN更疼,呵呵!


其实dan不必疼,东西涨了,咱买南北,

活着就图个轻松莜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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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22: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拉拉于2013-03-05 14:48发表的 :


你说的法子,"减少交易环节费用,增加供给量" 确实是正统的法子。
但问题是很显然的:目前环境下,减少交易费用,房子价格就跌吗? 大家都知道,不可能的。
供应量的路子,从09年就开始加大保障房建设,盖房子需要周期!属于长期见效的一个过程。
.......


您的这番高见实在太幼稚了,您看来没有太多交接房子的实战经验,今天本人受教听了一天的开发商的教育,现在回头看看您的这种怪论,我只能说:

拉拉书生之见,可笑而且不接地气,纸上谈兵,您的这套非常幼稚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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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08: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看法,可是人家校长却不服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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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0: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楼henry2000888于2013-03-05 22:38发表的 :



您的这番高见实在太幼稚了,您看来没有太多交接房子的实战经验,今天本人受教听了一天的开发商的教育,现在回头看看您的这种怪论,我只能说:

.......
从市场反应来看,20%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当然不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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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3楼小猫出发于2013-03-06 10:12发表的 :

从市场反应来看,20%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当然不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样的。

有什么积极效果?

现在只是二手房交易量暴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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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11: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人服气,
拿出逻辑 拿出论据。

而不是说,你错了 你错了 你错了;就完了的。

听老总说,听专家说,要自己脑袋干吗用的?只吃饭?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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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8: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拉拉于2013-03-06 11:23发表的 :
让人服气,
拿出逻辑 拿出论据。

而不是说,你错了 你错了 你错了;就完了的。

.......

不用逻辑了,人家早就想出N多对付的办法了,我这里不给你这个逻辑派科普了,起码不耽误别人挣钱也不耽误我自己争取我自己的利益,我只能说拉拉这次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书生,人家玩政策玩对应比你这样空口白牙的要强很多了,信拉拉不如信印度神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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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21: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6楼henry2000888于2013-03-06 18:48发表的 :


不用逻辑了,人家早就想出N多对付的办法了,我这里不给你这个逻辑派科普了,起码不耽误别人挣钱也不耽误我自己争取我自己的利益,我只能说拉拉这次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书生,人家玩政策玩对应比你这样空口白牙的要强很多了,信拉拉不如信印度神游
不看谁说,也不管神马逻辑,也不用神马推论,看看市场反应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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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21: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4楼oops1于2013-03-06 10:18发表的 :


有什么积极效果?

现在只是二手房交易量暴涨吧。
这不是囤房的开始外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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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21: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7楼小猫出发于2013-03-06 21:07发表的 :

不看谁说,也不管神马逻辑,也不用神马推论,看看市场反应就行。


哎,你这几天不看CCTV啊,昨天CCTV财经频道专门报道过广东东莞早就实行了五年的20%的税收,同时当地也允许业主用装修发票来减少税负:

20万元装修发票可抵4万元个税 装修发票要变紧俏
2013-03-06 09:14:15  海西晨报
http://jiaju.sina.com.cn/news/20130306/249017.shtml


“新国五条”规定,二手房交易按差额的20%从严征收个税,消息一出给厦门的房产市场投下震撼弹。据税务部门人士透露,二手房20%个税这个规定早就有。根据规定,对房产交易差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税金包括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而合理费用主要是指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规定显示,住房装修费用,需要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因为“合理费用”必须凭合法票据减除,因此,市民买房后应小心保存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发票,并尽可能保留装修发票等,以备以后卖房时用来减轻个税负担。

  昨天记者采访中,几位房产中介都在匆匆忙忙带客户看房,他们表示,对于厦门的地方执行细则,最被关注的包括了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是否免征个税、合理费用怎么查询和如何提供证明等。“以后见招拆招吧,能为客户少缴一点税、省点钱,才是最重要的。”中介孙先生表示。



我说这是央视公开报道出来的,其他还有更多招数,你要是信拉拉的,你真是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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