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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桃子

[原创其它♡] 活动转帖 谍影重重 C组 (camio vs. henry2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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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0: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7楼camio于2009-10-28 20:38发表的 :


对于超出辩论范围的问题,正方有拒绝回答的权力!

同样,我也可以问:
.......


那就请您说说,一个情报局除局长外,什么人有资格配枪?

内勤成天在情报局,带枪玩自己人啊,还不是外勤啊,外勤出去带枪防身啊,还有什么合适的理由呢?


您自己说说看看,还有其他什么理由???????????


难道除了局长大家都带枪玩级别,带枪做奢侈品,带枪做表演啊,哪个单位这么有钱有闲有胆子啊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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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0: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0楼henry2000888于2009-10-28 20:49发表的 :



那就请您说说,一个情报局除局长外,什么人有资格配枪?

.......


您从哪里看出来间谍不是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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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9楼camio于2009-10-28 20:49发表的 :


您还真喜欢为别人操心,

您不如说局长和卫兵都是木头好了!


那好啊,您也给大家根据前提做个分析,把我们局座睿智英明的不带秘书,一个人和带枪嫌疑人相谈甚欢,谈到单位除了一个门卫(还是个没脑子的)外,无其他人了,才想起来要铲除内奸的英明伟大的各种理由编几个给大家看看啊

局长干吗越级越权搞侦探工作呢?干吗不设防和带枪人谈到黑夜才想到要摊牌,早干嘛去了呢?

您不妨也给大家分析一下不就行了,是不是啊!!!


【第一这个前提里面局长凭什么越级越权做本来是保卫干事的活,我来跟您商量一下:

如果泄露情节严重,局长出马了,为什么不找第三方记录,和加强监管,搜身下枪,做个正式调查。

不厚道的想象一下,局长怎么这么有兴趣,自己玩单干而且不想让其他人知道,非要安排人家带枪来和自己单独谈,还谈到办公室除了一个门卫外都没有人,这是局长应该的工作态度吗?加班也不是这样的吧

如果泄露情节不严重,小猫小狗的就叫底下人做好了,出了明确结果,局长拍板处理就完了,干吗要自己出马而且不设防单独谈,是局长今天高兴一定要杀人做烈士或者说今天晚上就练枪了,这是个正常的局长吗?

第二这个前提里面看门的凭什么越级越权做侦探工作,还能出成果

【情报局门口的卫兵】

这个局门卫都能知道间谍,可见这个间谍的事情已经臭大街了,这个局长像某位网友设想的等着火灾起来抓间谍那样的笑话,门卫都知道了,局长还单独允许对方带枪谈判,我想没有非常大的利益,这个局长起这么早自己独吞式办案,不按照规矩来,这是什么样的单位啊

情报局的门卫任务您说说是什么,抵御外来干扰,守护单位财物,门卫能做侦探并且出成果,成果何来?谁告诉他的,反谍内卫和门卫有交叉兼职,这是谁的规矩,要知道一个单位反谍内卫级别要高于门卫,门卫是日常事务没有那个级别接触反谍资料的。

再不厚道的推想,这个局能容忍这样门口卫兵能抓间谍的越权越级的事情出现,局长居然还大刺刺的和带枪嫌疑人谈话,这个局的管理水平可见多么混乱了

第三这个门卫凭什么大喊大叫,有正常的脑子吗?

如果局长在里面非常危险,这个卫兵根本不能叫喊,他要听情况再保卫局长
如果局长不知情,他为啥要在门口大叫大喊呢?这个卫兵有上下级的基本意识吗?

如果卫兵有上下级意识,他就应该清楚的知道他汇报的内容该给谁听不该跟谁说,况且是对局长和自己都有危害的嫌疑人,正确的做法就是进屋以倒茶水借口或者耳语形式向局长说明,同时采取必要行动。

这个卫兵凭什么喊叫对局长和自己都有危险的内容呢?这个卫兵是正常的头脑清楚的卫兵吗?

这个卫兵这样喊叫其实也是越级越权,他擅自做主散布不合适的内容,即没有分析能力,也没基本的上下级素质训练(就是缺少必要的训练)!

这种卫兵在这种单位表现看,就是不合格,可以说就是一个草包!

总结一下:

这个情报局存在大量上级越级越权擅作处理的事情,也同时存在下级未经上级允许或者命令就擅自行动的事情(卫兵大喊大叫),这样的管理水准和诸多表现,很难推理出这个情报局局座头脑清楚,知道规矩,管理有方的结论!

换句话说这个卫兵根本不把局座放在心中,这个局座也不太拿自己身份当回事情,做的都不是局座该做的,局座头脑总之不是清楚的那种!!!】

您也说说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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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0: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怎么猜测都不要紧,

重要的是:
在裁判认可您的猜测之前,您的猜测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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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0: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1楼camio于2009-10-28 20:54发表的 :


您从哪里看出来间谍不是内勤?


您给大家说说不就行了,情报局所有内勤玩枪工作时间带枪上班坐在办公室,大家其乐融融,您也给大家说明理由不就行了,何必这样呢?

辩论不就是拿出您的合理解释吧,我的已经说了,您就费心给大家说明一些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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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0: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4楼henry2000888于2009-10-28 20:57发表的 :



您给大家说说不就行了,情报局所有内勤玩枪工作时间带枪上班坐在办公室,大家其乐融融,您也给大家说明理由不就行了,何必这样呢?

.......


在已经被怀疑的情况下带枪有什么不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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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3楼camio于2009-10-28 20:57发表的 :
您怎么猜测都不要紧,

重要的是:
在裁判认可您的猜测之前,您的猜测都是无效的!


又是玩裁判牌了,呵呵,理解本坛这类活动经常是辩论不及就裁判帮忙,理解理解



裁判是您坚实的靠山,



拿着用结果倒推的一个没有基本合理解释的方案,这样总要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卫兵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越权的能力还不是一次越权操作,
局长怎么就非要和带枪的嫌疑人独处,
这样的情报局世界真是锻炼裁判的好地方啊


不过没关系,就是我输了照样有团体奖,哎辩论嘛何必到处举着您的裁判底牌到处晃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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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5楼camio于2009-10-28 20:59发表的 :


在已经被怀疑的情况下带枪有什么不妥吗?


您给大家一个合理解释不就完了,何必要我说呢?

我的理由已经摆在上面了,您要有道理说您的道理吧

总是使用反问句式,我觉得是不是您真是有苦难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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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7楼henry2000888于2009-10-28 21:05发表的 :



您给大家一个合理解释不就完了,何必要我说呢?

.......



您如果回答不了我的问题,我也没必要回答您相同的问题!

呵呵,

我就只差直接说您是裁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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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6楼henry2000888于2009-10-28 21:03发表的 :



又是玩裁判牌了,呵呵,理解本坛这类活动经常是辩论不及就裁判帮忙,理解理解

.......
卫兵当然可以对他事情,做决定,你有什么资格决定卫兵干什么事情。

你是间谍,你有什么资格决定局长啊,卫兵啊 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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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高科技,确实寸步难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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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8楼camio于2009-10-28 21:07发表的 :



您如果回答不了我的问题,我也没必要回答您的问题!

.......


回答还要条件啊,您的什么问题这样啊

您的方案硬伤已经指出来了,你自己回答不出来无所谓,这点我会和其他人沟通,无所谓

就说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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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把局长分析这么蠢,那么你这个间谍怎么会被如此没脑子的局长发现了,这难道不说明这个间谍更没脑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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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2楼goto11于2009-10-28 21:12发表的 :
如果你把局长分析这么蠢,那么你这个间谍怎么会被如此没脑子的局长发现了,这难道不说明这个间谍更没脑子吗?

一针见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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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这个事件当事人应以局长为重,最后变成以卫士为重了,局长的面子都丢尽了而且卫士的行为也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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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0楼henry2000888于2009-10-28 20:49发表的 :



那就请您说说,一个情报局除局长外,什么人有资格配枪?

.......
原来你情报局由你开,什么手枪,佩枪,都由你决定。

局长,卫兵当然可以佩枪,不是所有单位都是由你决定的。还是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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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4楼wegg于2009-10-28 21:15发表的 :
正方,这个事件当事人应以局长为重,最后变成以卫士为重了,局长的面子都丢尽了而且卫士的行为也不合情理

咋都想当裁判呢?

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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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这个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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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最后并不能产生赢家,

但是希望辩论能够合情合理,

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总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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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21: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8楼camio于2009-10-28 21:20发表的 :
可能最后并不能产生赢家,

但是希望辩论能够合情合理,

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总不太好吧?


是啊,为了结果倒推的东西还是经不起社会推敲啊,这不我都写出来了给大家看看:




卫士因为什么理由要锁门,这局长还没有发话屋子里面局长生死未明呢?

卫士这样做看来是要把局长往死里推呢,先喊一嗓子,然后锁门,这不是告诉嫌疑人:

卫士我要干局长还未做的还没有发出联络信号的动作了,卫士这不是越权做事吗?

先喊一句,提醒嫌疑人和局长,危险在屋子里,然后锁门,告诉嫌疑人,卫士要抓人了,问题是:

卫士这样做?
谁批准的,局长同意吗?
这个局长管理是不是漏洞百出,手下一个门卫先越权做侦探找间谍,接着门外没有局长允许就大喊大叫,接着局长还没有发话局长还在危险的黑屋子里面时候就大喇喇的锁门,提醒嫌疑人要动手了,局长不动卫士动,这样的催命阎王,局长栽培有功啊

卫士目的是什么?先弄死局长吗?

您看您拿着结果反推的这套方案就是这样没有合理逻辑的可笑啊


大家说,这样的局长,这样的卫士,这样的情报局,能是训练有素,反应及时的???????

卫士这样目无领导,这和局长无关吗????????


为了结果总要顾及一下工作场合的基本逻辑和伦理次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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