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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4: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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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我主要找寻的是有关绿色壁垒的我们不利现状的相关情况和我们需要的部分对策:
第一篇为我们详细归纳了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绿色标志制度?
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补贴?
接着总结了危害:?
检验检测项目日益增多并且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遭遇“绿色壁垒”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
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
最后提出作者的解决思路
第一建立应对壁垒的信息反馈系统
第二建立相关法规完善相应规定
第三推广绿色生态农业
第四走出去到国外去开拓
应该说作者的指导思想还是可取的,就是在微观上面具体方法论上面还是有很多商榷的地方!
第二篇主要是讲述植物农药,因为化学农药面临的绿色壁垒越来越多,我们很有必要研究更多安全的绿色环保的农药来保护我们出口产品的利益,还是介绍了不少有价值的知识,【除虫菊、鱼藤、烟草中所含的有效成分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等均是】,我们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第三篇是一个详细描述我们目前农业不适应绿色壁垒的现状和讨论:
我们农业生产的不适应状况:
第一、种植主体分散。
第二、商品化处理水平低。
第三、标准建设滞后。
第四、贮藏保鲜能力不足。
第五、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作者建议我们的对策是:
1.针对内因
(1)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
(2)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完善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
(3)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
(4)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
(5)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在《物权法》上规定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6)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
2.针对外因
(1)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
(2)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
我看这些做法还是很好的,我们也要购置壁垒,把国外倾销的比如大豆玉米转基因食物拒绝入境,对等的保持我们反报复的权力和克制进口国的利器!
应对国外公司提起的绿色壁垒的对策,我在网上找到了这方面资料:
我国农产品的绿色壁垒及对策分析
摘 要:绿色贸易壁垒以鲜明的时代特征正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关卡。这种贸易保护措施可有效地阻止外国,特别是环保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口,为本国市场形成巨大的保护网。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工业,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筑起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外贸产生了不良影响。从绿色壁垒产生的条件及特点出发,分析我国农产品频遭绿色壁垒的原因,并提出了如何跨越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壁垒;TBT?
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 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尤其突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相对不高,对进口国的贸易信息掌握滞后,农产品经常到达进口国后被进口国告知“不符合标准”而予以扣留或销毁,给中国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据国家有关部门透露,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至今约有90%的农产品受到绿色壁垒的限制和影响。?
1 绿色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1.1 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合法性?
绿色壁垒是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借口而建立起来的,有效地利用了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抓住了人们关心生态问题的心理,迎合了绿色消费的浪潮,从而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为发达国家所利用。?
1.2 保护方式上的隐蔽性?
绿色壁垒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回避了分配不合理的分歧,不易产生贸易摩擦,而且各种检验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1.3 实施效果上的歧视性?
有些国家根据在贸易过程中掌握的对方实际情况,不断更换检验标准和检验设备,通过制定更高的标准来达到抑制进口的目的,从而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实力,严重扭曲了国民待遇原则。?
1.4 保护内容上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而且还包括所有有关环节上的中间产品以及工业制成品等几乎所有产品。不仅对产品本身的品质提出很高的要求,而且产品从生产前的状况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因此给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带来了很严重的影响。绿色壁垒影响非常大,已经扩展到各个领域,因其标准繁多、苛刻、多变、有较大的争议性,从而给经济后进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发展本国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困难。?
2 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2.1 绿色标志制度?
绿色标志(Green Lable)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一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指标或规定,向有关自愿申请者颁发以表明其产品或者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绿色标志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十分迅速。各国只有提出申请,经批准得到“绿色环境标志”,其产品才能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因而绿色标志又有“绿色通行证”之称。这便于进口国对出口国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据统计,仅环境标志制度一项,每年就影响了我国约40多亿美元的产品出口。?
2.2 绿色技术标准?
某些进口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依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对一些产品制定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他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这就为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进口国设置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据联合国一份统计资料表明,由于不符合国外日益严格的环境标准,我国每年约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响。?
2.3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即通过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的进口。这些标准应该说对人体和环境是有利的,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出口国的出口贸易。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的重要工具。据中国国际绿化学高级研讨会的预计,我国出口产品受限制商品值今后2年将达到200亿美元以上。?
2.4 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世界各国在环保包装方面一般以立法形式制定强制性的包装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如德国1991年正式通过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欧盟1991年制定的《关于包装、包装废弃物的指令》、日本1993年6月正式生效的《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等,同时,还采取了税收优惠等经济刺激手段。这些绿色包装法规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却为进口国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
2.5 绿色补贴?
依照污染者负担原则(又称PPP原则, Polluter-pays-principle)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资源,应使环境不经济性内化,由污染者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将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费用计算在其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但是,由于受发展水平的限制,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的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为此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就以这种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出口。?
目前,不少国家的环保措施已经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使农产品出口量急剧下降,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削弱,出口市场范围缩小,出口产品不断遭遇绿色壁垒而被发达国家阻止进口,并成为21世纪初我国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因此,积极应对绿色壁垒,这是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严峻考验。?
3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3.1 检验检测项目日益增多并且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削弱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一些发达国家不仅设置了绿色壁垒,而且绿色技术壁垒的指标要求也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的阻力也相应增大。例如:日本将自中国进口大米的农药残留含量,从原来的65项检测指标增加到104项。欧盟对进口中国茶叶的检测指标从原来的72项增加到现在的134项,限制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新增到62种,其标准总体比原先提高了250多倍。?
3.2 遭遇“绿色壁垒”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
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出口农产品实施技术壁垒的范围不断增大,现已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2002年1月,欧盟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这不仅使中国水产品、畜产品、禽产品难以出口欧盟国家,而且使蜂蜜等与动物有关的产品也无法出口欧盟,中国共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3.3 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
一个发达国家或几个发达国家对中国实施技术壁垒,往往会引起其他一些国家对中国也实行技术壁垒。2001年1月,欧盟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后,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国动物源性产品的检测,德国、荷兰等国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沙特阿拉伯暂停了中国此类产品的进口。?
4 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
4.1 搜集信息,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并构筑自己的贸易技术壁垒体系?
由于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不高,单个农户是无力去应对绿色壁垒的,这就需要采取“政府+企业”的措施,即政府和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政府通过实行补贴政策,在信息收集、预警机制、检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农业外贸企业则积极收集国际市场的“绿色”信息,加强对国际市场以及进口国农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的研究,并将最新的信息随时传达给农业生产者,以便其及时调整生产方向和生产技术。同时,还应积极利用世贸组织TBT协议中的通报咨询制度和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保障自身的权益,并最终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技术壁垒措施。例如,2001年5月我国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实施强制性标示制度, 2002年1月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示管理办法》。商检、海关也可以以此对进口农产品进行检验,既保障了国人的健康,加强了环境保护,又可以对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实施对抗,增加了中国在TBT谈判中的筹码。
4.2 国家应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并与国际接轨?
加入WTO以来,中国标准化建设进步巨大,1000多项旧标准被废止, 900多项得到修改。目前,中国的各项标准已达到世界标准总数的43.7%,但就日本90%以上,美、英、德80%以上的国际标准化率而言,还有很大的差距。因而应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规格标准体系和新的安全标准,例如加大ISO9000和ISO14000认证制度及HACCP管理体系的引入力度,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申请发达国家的绿色标志,这样就可以使企业和农户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参照系数,使他们能够按照国际标准办事,从传统的“以量取胜”变为“以质取胜”,从而突破国外TBT 的限制,打通“农产品绿色通道”。?
4.3 应加大力度鼓励和提倡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我国应实行绿色农业倾斜政策,采取并加大属于“绿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措施,加大政府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的投入。除了要实行适当的税费减免和优惠外,还要通过一部分财政直接拨款和优惠性贷款,调控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鼓励其采用绿色技术、绿色包装、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农业生产者也应积极转变观念,增强绿色意识,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环保和生态技术,开发绿色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
4.4 从国际经济合作的角度适时采取“走出去”战略?
农产品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在国外创建公司、建立生产基地;通过技术贸易、合资合作和跨国经营等多种方式,绕开绿色壁垒,扩大出口,占领国际市场。应正视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落后、加工比重低、多数加工企业设备老化、产品质量不高、缺乏竞争力的现实,尽快对现有的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积极发展农产品保鲜、贮运等先进配套设施。并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吸引国外公司到我国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直接打入国际市场,减少遭受TBT的风险。例如,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克市(以下简称布市)与黑河市隔江相望,俄罗斯农产品供应短缺,需求量大,两市农产品差价平均在4~5倍。由于种种贸易壁垒的限制,使黑河的鸡蛋、蔬菜、肉类、水果不能出口布市,1997年,黑河边境贸易公司与布市的齐格里国营农场进行中俄农业合作,中方按当地市场需求和技术标准,派人到俄罗斯种植蔬菜,当地销售。通过中俄农业合作,成功绕过贸易壁垒,有效地打入了俄罗斯市场。?
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我国对外贸易充满了机遇和挑战,也伴随着种种障碍。因此,应正视困难,大力提高环保意识,规范标准,努力缩小同发达国家的距离。同时,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统一认识,减少摩擦,积极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迈上新的台阶,真正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齐博, 张伟, 欧群敏. 从绿色壁垒的形成机理看我国农产品出口对策[J].农村经济,2005,(3).?
[2]?赵晨倩. 中国农产品出口如何应对绿色壁垒[J].现代经济探讨,2006,(7).?
[3]?杨文升,孙强. 浅谈绿色壁垒及我国的应对措施[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2005,(1).?
[4]?王征,马发生. 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策略分析[J].财经论坛,2007,(10).?
[5]?李克. 中国农业遭受“绿色壁垒”及应对措施[J].农业经济,2007,(3).
http://www.studa.net/guojimaoyi/090625/16252447-2.html
你了解植物农药吗?
时间:2009-06-09 15:35 文字选择:大 中 小
植物农药是指利用对其它植物的病虫害有毒的植物或其有效成分制成的农药。除虫菊、鱼藤、烟草中所含的有效成分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等均是。这一类农药不仅对人、畜安全,而且不污染环境,因此这类农药是今后发展的重点之一。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应大力发展植物农药目前,我国使用的农药80%以上为化学制剂。据统计,我国每年都要进口价值6亿美元的农药及农药原料。开发国产植物农药,已成为我国农药和中草药发展的一条新路。
植物农药的广泛应用,将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大大增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况争力。美国最近规定,凡在该国出售的蔬菜、水果,必须标明农药残留物的含量。事实证明,越来越严格苛刻的残留限量标准,正成为国际间食品、农产品留易的“绿色壁垒”。我国传统农产品的出口,正受到严重的威胁和挑战。从出口创汇产品看,我国的茶叶、蔬菜、水果、烟草等拳头产品中,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而减少了出口或不能出口,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影响。就茶叶来说,如果使用植物农药代替合成化学农药,就可确保茶叶无农药残留污染。现在我国每年茶叶出口20万吨,出口增加1万吨就可创汇2000万美元。如果使用无毒植物农药,可使我国蔬菜、水果、烟草等农产品出口增加竞争力。
据专家介绍,由于中草药现代化工业生产工艺还不十分成熟,原料还不能标准化,就是同一种植物不同品种和同一种品种因产地及生态地理位置的不同,所产生的化学物质含量差别很大,即使同一种植物基根、茎、叶、花、果各个部位所含化学物质也有很大差异。要保证产品质量,就必须不断地根据原料质量调整用料比例。中草药的成分比较复杂,有效杀虫的分析和检测对很多植物来说很难准确确定,为此产品质量的检测除按有关标准检测外,还要进行生物测定,确保杀虫效果。技术上的难题企业通过专家的努力可以解决,在某些产品的开发上也有了新的突破。而在植物农药的推广应用上却是困难重重。一些地方和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缺乏对生物农药及植物农药的必要了解,过分依赖化学农药的使用,阻碍了植物农药商品化进程。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植物农药开发科技投入力度和引导,使植物农药走上健康的轨道,以保护绿色的家园。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应大力发展植物农药目前,我国使用的农药80%以上为化学制剂。据统计,我国每年都要进口价值6亿美元的农药及农药原料。开发国产植物农药,已成为我国农药和中草药发展的一条新路。
来源:资源网
http://info.china.alibaba.com/news/detail/v2-d1005579817.html
我国果品出口受绿色壁垒严重制约需多方克服
发布时间:2008-12-16 访问次数:97
我国是世界第一水果生产大国,但我国果品出口水平低下。记者从日前农业部有关司局和浙江省农业厅在杭州举行的2008年全国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上获悉,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制约我国果品出口的主要外部制约因素,需要通过质量提升、农技推广、品牌打造、物流链建设等措施进行克服。
绿色壁垒严重制约我国果品出口
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6年,我国果品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16%、2.16%、2.22%、2.87%、3.53%、3.72%、4.13%和3.86%。这与我国水果总产量居世界首位并不相称。
广东商学院副教授郭威、湖南理工学院讲师黎文龙等专家分析,入世以后,国产果品出口没有像预期中一样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遭遇到外国设置的绿色壁垒。它极大地打压了我国果品在国际果品市场上的生存空间,抬高了我国果品的出口门槛。自2003年以来,我国每年有大约60%以上的中国水果出口企业遭遇到绿色贸易壁垒。
目前,绿色壁垒给我国果品出口造成了三方面的负面影响。云南农业大学张兴旺教授、黄冈师范学院刘汉成副教授、湖南理工学院讲师黎文龙等专家分析说,第一是制约了水果出口贸易增长。我国有六成的出口水果输往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东盟、韩国等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它们都是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更愿意动用绿色贸易壁垒来限制我国水果产品的出口。
例如,美国是广东荔枝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它要求荔枝不能带有活虫、树叶、果柄不能超过10厘米,农药残留不能超过一定限量,必须在1℃的恒温下可连续存放15天。日本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中所有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添加剂)制定了限量标准,实现对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
第二是提高了出口产品的成本,削弱了水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了达到绿色环保标准,我国水果企业要支出检验、测试、认证、鉴定和仪器设备购买等相关费用,为了获得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企业则要支付认证申请费用和使用年费。而发达国家的水果质量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正日益严格和烦杂。
例如,水果等农产品要进入韩国,至少要经过4道认证手续:一是出口国检疫部门须提供《病虫害发生总目录》,内容应包括病虫害种类、发生地区、防治方法等;二是韩国检疫部门根据这个目录,确定这些病虫害在韩国本土是否流行,出口国是否具备有效的杀灭方法;三是派专家到出口国实地考察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及防治情况,如发现目录中没有的病虫害,出口国必须提供灭杀方法;四是确认出口国已具备有效的灭杀方法,且不会对韩国构成危害后,韩国可与之签署检疫协定,按正常贸易方式向韩国出口产品。
第三是企业出口风险加大。发达国家近年来经常以保护环境为名采取单边贸易措施,限制来自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水果的进口。并且,他们还可以通过区域内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区域外的水果包括我国水果排斥在外。
"频频碰壁"暴露我国果业结构缺陷
杨小川、黎文龙等专家认为,我国果品频频遭遇外国绿色贸易壁垒,除了贸易保护主义作祟之外,也暴露出我国果业在生产、流通、加工中的缺陷。
第一、种植主体分散。我国水果生产绝大多数采用自由分散的种植方式,种植单位往往以户为单位。种植者文化素质高低不一,想法千差万别,再加上绿色环保意识差,在实际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不同的生产者使用化肥不同、喷洒农药不同、采摘时间不同,水果的外形、大小、成熟度也就不一样。
第二、商品化处理水平低。水果商品化处理是水果采收后的再加工再增值过程,包括挑选、分级、清洗、打蜡、催熟、包装等环节,可最大限度地保持其营养成分、新鲜程序并延缓其新陈代谢过程,延长其贮藏寿命,实现优质优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欧洲各国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率达90%以上,中国不足40%。近些年来虽有较大改进,但仍有很大差距。
第三、标准建设滞后。中国现有104种农药在45种食品中规定了最高残留量共291个指标,而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标准。像我国2005年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中涉及苹果原农药只有48种,远少于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外标准在产品生产阶段就已经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工作却相当落后,周期也长。由于我国的水果出口标准落后于国际标准,造成国内检验合格的果品,在出口时因为抗生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进口国退回或销毁。
第四、贮藏保鲜能力不足。水果从预冷、冷藏、保温运输到进入消费市场是一个完整的冷链系统。日本90%以上的水果都经过预冷处理。但中国只有5%。中国10%的果品才能实现冷链运输。中国水果贮藏能力为总产量的20%,且多为简易贮藏,冷藏、气调贮藏只占总贮藏能力的7%。,发达国家为100%,且70-80%为气调贮藏。
第五、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果品生产周期长,果园前期投入大,风险高,但我国政府目前缺乏具体的扶持果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财政对加强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果品加工业、改进果品储藏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金融机构没有果品专项贷款指标,果品结构调整过程中减免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特产税部分返还没有得到落实等问题的存在也制约了我国果品的竞争力。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是"破壁"良方
专家建议, 我国果品业要有效地突破绿色壁垒,开拓广阔的出口市场,必须采取包括品牌建设、贸易谈判、媒体宣传在内的多方面措施,但提高果品自身质量是根本,而要提高果品质量,产业结构调整是关键。
第一、建立500一1000公顷的大型出口专用基地。它们可以发挥规模生产效应,通过大规模批量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方便建立统一的质量监督体系,以及符合国际绿色标准的生产规程,对所有果品的生产实行统一操作,统一标准,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同时也有利于物流运输。
第二、调整品种结构,大力发展果品加工业。出口品种多元化,就能避免因品种单一,数量大而冲击进口国市场和当地果品业产生冲击,减少进口国对我出口果品设限的可能性。而把果品加工业作为果品业主导产业既有利于提高果品出口附加值,也可缓解果品出口对进口国的冲击。当前发展果品加工业的重点是提高产后商品化处理水平和果酒、果酱、果汁等高附加值深加工品的制作水平,要鼓励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资金,改造我国现有的果品加工企业,提高加工的科技含量。
第三、推进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国应该制订严格标准,从果品品种选择、种植园地选择到果品生产、采收、贮运、加工等各生产环节进行全程监控,避免污染,提高质量,实行绿色果品战略,并随时根据出口地的绿色壁垒设置情况及时调整。政府要对果农进行标准化生产培训,大力普及标准化生产,使绿色生产观念深入人心。
第四、加强水果采后的商品化处理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我国目前水国市场的果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4至5成,若能搞好水果产后的商品化处理,将使我国水果不仅有价格优势,而且具备品质竞争力。而发展现代水果物流,则有利于严格按照国际标准规范实行物流全程控制。
第五、抓紧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我国水果贸易企业的经营主体是中小型企业,缺乏积极应对绿色壁垒的能力。因此,政府要牵头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同时我国应该以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为根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国解决绿色贸易壁垒纠纷提供基础和保障。
http://www.sdny.gov.cn/art/2008/12/16/art_1190_87983.html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
[作者: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质量工程师杨辉]
[来源:《中国科技成果》2006年第17期]
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
1.外部因素
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世贸组织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505.4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
2.内部因素
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近2万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
(1)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
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
(2)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是森林资源大量减少、沙漠面积扩大、耕地质量下降、工业农用化学品污染严重、旱涝灾害频繁等。据报道,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多万公顷,污水灌溉农田的面积达330多万公顷。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使其在国际绿色技术标准严格的检测体系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3)生产方式落后,效率低下
我国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因而农业生产活动基本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专业农业大户比例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滞缓。生产经营方式上的规模细小化、个体化,给经营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也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绝大部分农产品产值的增加还是以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
(4)农产品附加值低,出口竞争无序
高新技术在我国农业中的研发、推广力度不够,农产品附加值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其低廉的生产成本。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广大出口企业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往往不惜成本,竞相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无序竞争的恶果,一方面使本国农产品出口价格持续下跌,出口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另一方面也是诱发进口国实施“绿色壁垒”的重要原因。
(5)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在农产品短缺年代,人们在意的主要是农产品产量的增长,对农产品质量和标准却不够关注。目前,我国在农产品标准化方面,虽然已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①标准低。我国绿色食品开始时主要着眼于国内市场,标准制定比较低,仅定有A级,之后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增加了AA级(其标准与国外有机食品标准一致),但比率很小。如截止2000年底,1831个绿色食品中A级1792个,占98%;而AA级只有39个,占2%。国内标准低于国际标准,严重阻碍我国农业出口。②标准陈旧。国外的农产品标准每隔2年或5年修订一次,修改内容完全根据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如日本于1980年颁布的《饲料安全法》,至今已修改70多次;美国《联邦法》中的“食品药物”部分,每年也作相应修改。而我国1985年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已沿用至今却从未修改过。③我国农产品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很多农产品出口受阻是由于检疫不过关,特别是在动物检疫方面,我国至今尚未加入国际防疫组织,致使活猪、活鸡、冻肉等出口非常困难。④认证体系落后,美国有近60种认证体系,而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证体系。我国的绿色食品认证和OFDC认证目标均未获得欧盟、日本和美国的认可。
http://www.yiiyao.com.cn/html/zo ... 0901/05-5659_2.html
三、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作者: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质量工程师杨辉]
[来源:《中国科技成果》2006年第17期]
1.针对内因
(1)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2)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完善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
(3)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
(4)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
(5)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在《物权法》上规定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6)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
2.针对外因
(1)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2)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
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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