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楼主: 疯言疯语

关于许嘉璐主编的“二十四史全译”,请大家发表一下看法!(1-3个威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2-15 21: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58楼的人,你确实很忙,不然的话,能看得了古书却读不懂帖子!俺并没有说你卑身求书啊,俺也没说你是版主啊,俺更没有得到过你的帮助啊,在你口口声声的言论自由里,你却要因为俺这个乡人说了一句你不中听的话就断言俺的坛品不好,要停俺乡人的坛籍。不知道这就是你标榜的言论自由呢还是你确实是心胸狭隘呢(好在乡人还用了个书面语,要是用个小肚鸡肠之类的俗语那岂不是要停乡人的网籍了。真有点后怕。)?
还有,楼上几个老兄说令人喷饭一句话,实际上也是书面语。像DASHA这样的文科出身的、训诂文字的高手之所以都不对这句话存有异议,乡人想也就保持原貌了。马甲同志你也就不要“狭隘”了!
至于其他两位(G、天),既然不希望别人说你狭隘,也就对文字之类的不要排比及训诂了。如果象我用的这种隐喻,比如马甲会员提到的什么车尔、鲁迅的(乡人的意思是不要人云亦云)不恰的话,还要请教文科出身的(文科出身相当于唐宋时的进士吧?)DASHA。好了!真的要走了,拱手拜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5 2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书乡兄多次说了白白白白,却没有白白。 但是我也不希望兄白白的,只要兄说的是道理,套用龙应台说的“请用道理说服我”,呵。我是服从道理的。这样来说,书乡兄的62楼还是没有逻辑性啊,您看,我说的是言论自由,我有批评您的自由吧?就算我断言您坛品不好,是不是言论自由呢,我不欢迎您,不代表我能开除您吧?呵。思想和言论不代表“有罪”吧,呵。这是不是言论自由呢?呵。兄的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啊,正如一般认为的那样,宣扬“颠覆祖国”“打到国民党的统治”,这是没有罪的,这是言论自由,只要没有实际的行动,言论是“无罪”的啊。我不具备“公权力”,自然不能对兄怎么样,所以这就是言论自由啊??兄连这个逻辑都没认识到吗?你用反讽的语气“怕怕”,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啊,呵。
后面2段的什么书面语,什么文科的,没大看懂,呵。我理解力有问题,没看懂。所以不多说了,不过————恕我说个感想,没有论证的,纯粹感想————兄还是没有逻辑性,更没有条理,——————所以,我的若干帖子,兄都没有给予认真的答复和有力的回击————再恕我一次——————兄每次的回帖都放弃对上一个帖子的认真回答,总自说自话的又提出些新的无意义问题——————我只好认为兄是没有什么有理有力的话好说了。呵。勿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5 21: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第一次看天人兄高谈阔论.

偶以为,对于古典类经典应该多以普及本为主,目前国人对于传统的学习缺失太多.
也许许多人不喜岳麓版古籍,但偶却以为书社以及微薄之力推动了国学的普及,相对来说书局版版给我的感觉是,一流的作者,一流的价格,三流的书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5 23: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4楼play53002006-02-15 21:59发表的“”:
呵呵,第一次看天人兄高谈阔论.

偶以为,对于古典类经典应该多以普及本为主,目前国人对于传统的学习缺失太多.
也许许多人不喜岳麓版古籍,但偶却以为书社以及微薄之力推动了国学的普及,相对来说书局版版给我的感觉是,一流的作者,一流的价格,三流的书质.

活活,那岳麓出的那些普及的洁本古籍呢,连注疏音义都没啦。如果没有刘孝标的注,世说新语会失去多少东西啊;没有注,史记以前的文字,嘿嘿,区区是“啃腚”看不懂的。如此,如何普及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08: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5楼Gossudar2006-02-15 12:19发表的“”:
“书乡访客”兄,献身学术与赌徒献身麻坛与妓女献身青楼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关键看献身者是否敬业。如果不敬业,就枉配所从事职业的名号。

黄永年何许人,Dasha史学外行,不得而知,但主编这样的图书,至少属于晚节不保。至于你,“书乡访客”这个ID,读书良莠不分、对人出语不逊,实在需要好好反省,书不仅仅要读在眼睛里,更要读在心里。

注意:其他无关的回复和字数不满20的诸如“说的好啊”、“顶起来”及“请大侠出手”视为灌水并扣1威望,对人身攻击者扣5威望!

不知疯版对“书乡访客”这个ID对人出语不逊是否应扣其威以示警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08: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dasa41楼的留言后,怎么觉得有点幸灾乐祸还有点恶搞的意思呢?呵呵
还有书乡兄的言论,怎么看得出来好像是对中国的现状不是很满意而且表露得很明显呀?!有点愤世嫉俗的感觉!
总的感觉,大家讨论就讨论吧,但是有时一贴往往含金量很高,往往涉及多个主题,而且论述不够深入。
天人兄例外,条分缕析,很有条理,但是还是有点偏题!

关于翻译的争论,可是个两难的问题。很难取舍!所以有人喜欢看原版的,不喜欢吃别人嚼过的馒头,
但是也有人喜欢看二次创作后的作品,六家皆注经注或六家皆注我是很难说的啦

中国古文化或传统文化是要普及,但是反对借此欺世盗名,反对粗制滥造,尤其是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时候。

二十四史全译可能会有一些价值吧,是吧,Dasha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08: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怎么有点感觉往往是谬误推动了真理的发展
理不辩不明,往往争论才引起大众的关注,
我估计要不是教会去处罚布鲁诺,民众可能才去思索地球是不是中心呢?窃以为二十史全译可能会充当教会的角色,要不Dasha兄还是会沉浸在书斋中,而忘了讲学和做古文化普及工作?
大家说呢?
如有冒犯Dasha、书乡、天人各位之处,请各位高人海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09: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1楼Gossudar2006-02-15 21:27发表的“”:
       哈哈,天人兄,又做了一回Dasha的马甲?Dasha我,我,我好幸福哦。但愿他真的拜拜啦。
大家看,大家看,他好象唯恐天下不乱似的?!
我倒希望书乡兄别走,书乡的学问也很高,走了,Dasa就很寂寞了,我们就很难看到精彩的言论,也看不到天人在做饭、孩子的间暇给我们奉献那么精彩的言论,坛子也将恢复往日的宁静!!
再说,读书参考,只是读书而已,大家讨论问题,增进常识,就是要有不同意见,而且要坚决欢迎不同意见的同志来我们坛子,他来了就表明他重视,尊重,喜欢我们这个坛子,要不然的话,他完全可以做别的事情呀,甚至采用冷处理,来个不理不采,这才是最可怕的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19: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3楼天人合一2006-02-15 21:51发表的“”:
呵,书乡兄多次说了白白白白,却没有白白。 但是我也不希望兄白白的,只要兄说的是道理,套用龙应台说的“请用道理说服我”,呵。我是服从道理的。这样来说,书乡兄的62楼还是没有逻辑性啊,您看,我说的是言论自由,我有批评您的自由吧?就算我断言您坛品不好,是不是言论自由呢,我不欢迎您,不代表我能开除您吧?呵。思想和言论不代表“有罪”吧,呵。这是不是言论自由呢?呵。兄的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啊,正如一般认为的那样,宣扬“颠覆祖国”“打到国民党的统治”,这是没有罪的,这是言论自由,只要没有实际的行动,言论是“无罪”的啊。我不具备“公权力”,自然不能对兄怎么样,所以这就是言论自由啊??兄连这个逻辑都没认识到吗?你用反讽的语气“怕怕”,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啊,呵。
后面2段的什么书面语,什么文科的,没大看懂,呵。我理解力有问题,没看懂。所以不多说了,不过————恕我说个感想,没有论证的,纯粹感想————兄还是没有逻辑性,更没有条理,——————所以,我的若干帖子,兄都没有给予认真的答复和有力的回击————再恕我一次——————兄每次的回帖都放弃对上一个帖子的认真回答,总自说自话的又提出些新的无意义问题——————我只好认为兄是没有什么有理有力的话好说了。呵。勿怪。

不知道你是不是当家属累着了,看清楚这里的主题!你要是想PK,你可以开个主题!我有时间就奉陪你!
DASHA虽然自以为是,多少还说些靠近主题的东西,看看你都说了些什么,不知道你是对这个论坛不满呢还是对楼主的主题不满.对你这样的人,我只有两个字:鄙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20: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吃完饭,想上来转圈就走呢。不过发现了书乡先生的回答,好啊。我就再来说说吧。

1、首先来回复william441兄的话“还是有点偏题”,确实啊,我本来和da兄有不同的观点,也在别的帖子里面说过了,具体那个帖子早就忘了。本来呢,如果没有书乡先生的“心胸狭隘”之说,我还是不发言的,因为最近实在很忙,任务很多。在找书区看了那个帖子,然后又看见这个帖子,顺着这个帖子就发言了,对书乡先生表示了我的言论自由。这是我发言的前因后果,请william441兄见谅。

2、书乡先生的发言,根本不着调,自己已经没有话说了,就开始泼“污水”的方式了。这个话题放在后面说,先来回顾回顾历史吧,呵。书乡的29、30、32楼明明已经在好好说话了,但是到了38楼,是谁说“学术价值都不懂,还妄论,令人喷饭”这样的话的??acd兄在39楼劝的不是我吧??马甲兄看来是个善良人,善良人一贯是怕事情的,所以他“以后看见您我都绕着走路”,呵。这就是好人犯的错误了,反而让那些不学无术的家伙自以为是了,呵。然后是da兄的“战斗力”41楼帖子,da兄正是看不惯这种好人主动避开的形式啊。呵。这也就算了。然后是我的42楼,起因吗,帖子里面也说了,上面的1里面也说了,呵。好,我下面用列表的方式来比较一下,呵,大家来看。

  
以上的这个问题书乡最后没有回答,呵,看来书乡是回答不出来了。
其实我从头看来,我就说了书乡这么一个问题,书乡却扯出了那么多的话,呵。
书乡说我的,下面也来一一列出
  

以上的对比,大家都看见了吧,呵。

3、您没有能力讨论问题了,就开始转移视线?想挑起疯版对我的仇视?我想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朋友都不会这样认为吧?呵。搅局者是谁呢?到底是谁先在乱扯呢?是谁在没有好好讨论问题呢?这是一系列的问题吧,从五代史的那个帖子到新唐书的帖子,然后到这个帖子,来搅局,来“恶搞”的,到底是哪位先生呢?挑起事端,出口不逊的,是哪位先生呢?大家都知道的清楚的很吧。

4、再来说您的70楼吧,您除了口水和污蔑,又有什么呢?需知,这样的言论是无礼也无力更无理的啊。您的意思是我是da兄的家属?,呵,不用俺表白,傻嫂第一个要不干的啊。
是啊,我看的很清楚主题,先跑题的不是别人啊,出口不逊的人,竟然也来要求什么主题了??您是不是太会搞笑了呢??是您来主动要上pk台的啊,我怎么能抢您的头呢,呵。另外da兄早就在邀请您来单挑了,您怎么还不动呢?呵。

5、您不是一口一个挑动吗,一口一个挑拨吗。现在看看您的70楼吧,到底是何人挑动对立情绪呢??就算您说我是挑动,那么也是暗暗的挑吧,可您呢,你把我归到论坛对立面不算,还把我归到疯版的对立面,呵,你的挑动技术太高明了吧,到底是那个人赤裸裸没水平的在说些不负责任的话呢?
6、总之,您看,你先出口不逊,然后别人批评了您,您没有什么话来回答,总是在狡辨和诡辨,然后来挑动,在无力无礼无理的局面下,您又回头说,我不讨论主题了,您可真会转移话题啊,但是,我必须指出的是,你转移的不成功,大家都看出来的,可见黔驴技穷之态了,呵。您看看,这里的帖子,您能认为您是一个文明的人吗??
7、已经有总之了,再来个最后吧。呵。奉劝书乡先生,请您仔细想想,不体谅人,出言不逊的,正是您先挑头的啊,da兄的发言,别人喜欢不喜欢,自然是别人的问题,但是da兄的发言,是出口不逊了吗?是直接针对人身了吗?我不反对对da兄的批评,也不反对对我的批评,但是批评要讲道理,说话要文明,前边的帖子里面说过了,套用龙应台的话,“请用道理说服我”,呵。至于书乡先生的鄙视,我到不放在心上,妄人的鄙视,应该是我的光荣。呵。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6 22: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看到全译本,却看到很热闹的争论。

不过全译本出得不容易,这应该是个事实。像某仁兄说的“苟”和“荀”的区别,估计是排版错误。像Dasha提出的“尉剑挺”,好象这里有篇文章专说这个http://www.ywtd.com.cn/mypage/page1.asp?pid=29673&pgid=21879
是非且先不讲了,这里在翻译的时候起码应该存一个疑问才好,这一点也许翻译者没想到。但是这些小错误并不关史学的大局。

如果现在不翻译,随着以后熟悉古文字的人越来越少,大概中国的史学就变成学者的玩物了,呵呵。能翻译出来,如果以后能普及的话当然是件好事,最起码这些历史故事还是很吸引人的。我记得以前读通鉴的时候,就是把它当小说读来才有兴味。至于如何普及,那就见仁见智了——毕竟按现在这个全套的价格是很难普及,但可以单列出一些精彩的小故事,直接就引用这个版本,如果还想完善的话,当然也可以纠正其中的一些小错误以后再出。

虽然我没看过这个全译本中的任何一本,甚至连二十四史也没有全读过一本,最多就是找些有意思的看看。但我想这些翻译者,最起码他的态度是认真的,学术水平也不低,有这两点,应该能保证这个译本的质量。我们不能找出一些很少的、本来就有聚讼的地方,或者排版印刷的错误去贬低它。

至于学者搞学术,和全译本没关系,估计每个打算在中国古代史上想有所成就的学者都不会把这套书作为参照的。一些仁兄自然不必为这个担心了。

但是我可以想到,当他们打算出白话文二十四史的时候,心里面一定是百感交集的。一方面他算是在干一件大事业,另一方面他也一定意识到古文的消亡,为此总会觉得内心酸楚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7 11: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叫天人合一的,我已经和你明白说过了!如果你对我的人品学识以及其他等等有疑问,你可以开个主题贴,我们来PK。
再次请你将主题贴的要求阅读一遍。
至于和本主题贴无关的,请你不要再在这里象作论文一样123地用功.既浪费你伺候你家里主子的时间,也浪费别人的眼球,尤其是当你将你所谓的别人这个那个一列举的时候,还让人看出你很女人化.对鸡皮蒜毛的事情斤斤计较,不依不饶,从而显示出你的心胸真的很狭隘.这对你在论坛上苦苦经营的虚拟的威望是一个无言的讽刺.
至于在本主题贴中,谁先跳出来无事生非,谁在大泼污水,谁在进行与主题无关的攻击,请各位将本主题贴从头至尾看过一遍.然后做出一个公正的结论.
再次对这个所谓的"天人合一"的人文精神予以置疑.中国圣贤倡导的、几千年文明沉淀下来的天人合一的人文内涵就是这样吗?呜乎,哀哉!
我再次建议这个所谓的"天人合一",请你开个主题帖,建议你将你对本人的一切之词一一列举在你的主题贴上,本人去和你PK。
不要再将你的污水泼进别人的百花园了!

注:主题贴开好后,请短信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7 11: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吼,学学play兄的吼吼。看来书乡先生这一生是学不会与别人的正常说话了。您总在颠倒是非和黑白。
1、我并没有置疑您的人品学识,我只是不欢迎您的坛品。我说过很多次了,论坛无法看人品,只好说坛品。您的坛品很好吗?至于开主题帖,那是您的工作啊,呵。
2、对下面这句话,我希望您能正式的道歉“浪费你伺候你家里主子的时间”,当然您不道歉是您的事情,但是我谴责这样的污蔑和人身攻击,您看,我说的所有的话里面,有这样一句对您进行人身攻击的话了吗?相反,您再三对我进行人身攻击(70楼“家属”),一再的暗示或者明示我是在拍da兄的马屁(呵,da兄不要生气哦 ),对于这样的人身攻击和污蔑,我高度的进行谴责和抗议,希望书乡先生调侃也好,发飙也好,但是请不要进行人身攻击。相反,我多次称呼书乡为“兄”,为“先生”,为“您”,您看,您这样称呼过我吗?当然,我自居文明人,对所有的人或者其他都是要讲文明的。呵。
3、我如同“作论文”一样的123说的很清楚,您看,您是无力辨解的吧,否则您干吗不敢说我说错呢,只好形容我像不像女人??您还说我“不依不饶”,这样看来,您在暗示您自己错了,否则怎么会说出我“不依不饶”您的话呢??至于威望吗,和“不依不饶”有关系吗,我都没很看重的,您怎么总念念不忘啊??
4、天人合一的人文精神,到底如何,可以讨论。但这是个id,两者能有关系吗??难道“lenin”这个id就代表了那个人是列宁?呵。你太扯了吧,“宏大叙事”有点过头了吧?
5、您建议大家来仔细读帖子,好啊。38楼是您的帖子吧?在38楼以后,不只我一个人在批评您吧??您不会没看帖子吧,难道对我——您的论敌——的帖子也没仔细看?您的帖子我可都是仔细看的哦。71楼的第1条就是回答了您的问题啊。读帖的各位,不会看不出来的,呵。
6、您先把“污水”泼入到人家的花园里面,马甲先生太过善良,您就认为您胜利了?我不这样认为,相反从您的思路里面,我到觉得您想我一个“熟人”呢,呵。诸位朋友,38楼的文字仍然存在,您不会现在去改吧?呵。最早提出劝说和反驳的,也不是俺吧。您先泼够了污水,又大声的说:“不要再将你的污水泼进别人的百花园了!”,诸位读帖的先生,您认为呢,到底是谁在泼污水呢?我看那,只有您泼的是污水啊,我泼的可是清除污水的“清水”,哈哈。
7、总之呢,我认为您很搞笑,有力量的人是不会这样搞笑的,更不会明示或者暗示来污蔑别人的,您这样的话,我只能认为您没有力量,外强中干,只是在嘴硬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7 12: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一,天人兄做Dasha的“家属”,您傻嫂说干,但Dasha不干,Dasha又不是“玻璃”、“同志”,Dasha的性取向目前还正常。
声明二,天人兄拍Dasha的马屁,想必是拍不到的,Dasha不是马,没准儿您拍到谁的蹄子上去勒,吼吼。
声明三,如果做语言攻击的游戏,Dasha本帖概不奉陪,建议有意者另开新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2-17 13: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有背离疯的宗旨!

已经对相关人员及回帖进行了扣分处理!

疯认为:既然是读书参考区,就要给他人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评说!这是读书参考区开办的意图。另外要就事论事,不要借此含沙射影地进行人身攻击

疯再次感谢各位仁兄的参与!

今后本版还会陆续推出系列读书写文送威望的活动,敬请关注!


请各位继续阐述相关的意见,只是切记俺上面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8 01: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乡访客 给版主所发短信!
标题: 我觉得你不够公正!
版主对有关主题帖的处理确实令人意外,本人有异议!
一\天人合一进入本主题贴的第一个贴就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而这是导致你的主题贴主题倾斜的最主要原因.本人在38楼虽然言辞有些不当,但是并未偏离主题,并未进行人身攻击.我想这点你做为版主应该予以客观公正的判断.
二\既然版主对天人合一涉及本版之外的一些言辞并不扣分,偏偏对本人涉及本版外的言语予以扣分,我觉得这有失公平.比如,本人与DASHA对贴时,提到打飞机之类的话,完全是引用DASHA之言.不知道版主是否应该到最早引发本主题的贴子上去看看.
另外,天人合一在本主题上所发贴子并无一件涉及本版主题,版主为何视而不见,并仅仅予以轻微处理呢?
由此我觉得版主非常不公平!
社会上优势人群对弱势人群往往轻视鄙视,这也罢了,没想到在这虚拟的网上居然也是如此.
本人对版主的处理深感遗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2-18 02: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7楼书乡访客2006-02-18 01:45发表的“”:
书乡访客 给版主所发短信!
标题: 我觉得你不够公正!
版主对有关主题帖的处理确实令人意外,本人有异议!
一天人合一进入本主题贴的第一个贴就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而这是导致你的主题贴主题倾斜的最主要原因.本人在38楼虽然言辞有些不当,但是并未偏离主题,并未进行人身攻击.我想这点你做为版主应该予以客观公正的判断.
二既然版主对天人合一涉及本版之外的一些言辞并不扣分,偏偏对本人涉及本版外的言语予以扣分,我觉得这有失公平.比如,本人与DASHA对贴时,提到打飞机之类的话,完全是引用DASHA之言.不知道版主是否应该到最早引发本主题的贴子上去看看.
.......

你有问题可以去网站建设投诉!俺已经一再声明,此主题贴贴只能谈论与主题相关内容,你为什么总是置之不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8 03: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讨论’的几位水平都很高,各有各的道理,作版主的也不是街道主任,不必要非给判定个谁对谁错。但毕竟也是份差事,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必须看好,让谁也不能坏了规矩。

我重点看了一下疯版几个扣分的地方。38楼扣的应该,先是对人而去,云’学术价值都不懂,还妄论,令人喷饭!‘这几个词先跳离了主题,容易引人反驳,该扣。

42帖帖主一上来便对书乡的坛品大加置疑,不管对错,与主题大大不相干,也扣的应该。


下面便是一来一回,众人笔战。还是不管对错,参加笔战的都要打五十,这叫公开挑衅版规,好好的一个主题讨论,就沦为几位的水帖了。拿着这个标准去看除了书乡,和天人, 45楼的Gossudar和69楼的william441
也要打上一板。

除此以外,吵归吵,吵成人身攻击了,版主也是必须要管的。不过文化人吵架,就是不好抓出个脏字,我就权且以我的个人标准,挑几句。

也许书乡的措辞风格就是如此,但是有时候实难让人接受,尤其在论坛这样的公众场合。

照我看来51楼,57楼,70楼,71楼,73楼,都是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8 03: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与本主题帖无关的讨论就此打住,有人身攻击的也不只一贴,所以疯版扣掉的5个威望,还是还回。各位有意见的都可以去网站建设提,不过话说在前头,如果还有人身攻击的内容出现,只能是重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22 11: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书园的都是读书人,看了大家的发言对二十四史全译各执己见,这是好事,学术也是在探讨中作出来的,大可不必进行语言与人身攻击。二十四史全译本我看来还是不错的,毕竟是一项大的工程,译文总是比原文要看的的人多一些,学术研究者自会参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4 02:02 , Processed in 0.24500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