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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志成2010

[【其它】] 临时规定:禁止stanleysan和bai1相互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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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说下,我和henry也吵过,也不喜欢他大段copy,说你猥琐的确是因为你注册当天发的第一贴就是攻击网友。
我和henry没有什么特别的交情,大家说的henry爱copy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不喜欢不看就行了,毕竟henery发过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现在茶社里能自己写东西的不多,包括上面那几个对这个看不贯,对那个看不惯的,从没自己写过什么,就只会东挑刺,西挑刺。你们对茶社写过什么呢,是别人写的不好,你们连写都没写过,除了扇风点火,啥都不会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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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bai1于2013-11-04 10:43发表的 :
利用提意见和版主,拉关系,

如果是其他人说你stanleysan,猥琐,是马甲,王版主早就根据版规,禁止别人,还自不量力说不照顾你。为什么你可以,别人不可以,就是因为王版

如果是其他说你“狗,是杂种”,王版主早就不知道禁止其他多少次呢。为什么你可以,不可以啊。就是因为王版

我就说你真不是个东西,利用提意见和版主拉关系,亏你想的出来。
你每天存活的意义就是恶心别人,达到报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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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因为是攻击网友,是因为是攻击henry吧,就在那个帖子,henry攻击多少次,你说了吗?装打抱不平,可见你的虚伪
为了henry,连网友发第一个帖子都要攻击,可见你多丑陋。


你看不惯网友,就伪称打抱不平,别人看不惯,就不是喽,更可见你假仁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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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个帖子又掐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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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21楼stanleysan于2013-11-04 10:46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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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说了,大家互相吵架正常。henry和其他人斗嘴不是一天了,我都帮了吗?
但你注册个马甲上来骂,就是猥琐。

另外我再对那些和henry吵架的人说下,henry是有不太对的地方,但我觉得大家没必要非要把人斗个怎么样。henry已经尽力发好帖子,这就很难得了。你们精力旺盛也发点帖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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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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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跟你耗了,你让我等着瞧,那就走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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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25楼stanleysan于2013-11-04 10:53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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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stanleysan于2013-11-04 10:45发表的 :
......
大家说的henry爱copy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不喜欢不看就行了,毕竟henery发过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现在茶社里能自己写东西的不多,包括上面那几个对这个看不贯,对那个看不惯的,从没自己写过什么,就只会东挑刺,西挑刺。你们对茶社写过什么呢,是别人写的不好,你们连写都没写过,除了扇风点火,啥都不会干。

copy不好的东西,就象随处倾倒垃圾!

另外,即使在茶社不写什么东西,也比写垃圾文字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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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26楼stanleysan于2013-11-04 10:55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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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楼yuanjh于2013-11-04 11:01发表的 :


copy不好的东西,就象随处倾倒垃圾!

另外,即使在茶社不写什么东西,也比写垃圾文字要强!
他的意思henry拷贝是可以,当时呢别人拷贝让他尝尝是不可,那叫做不经过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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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楼stanleysan于2013-11-04 10:57发表的 :
不跟你耗了,你让我等着瞧,那就走着瞧吧。
你不是承诺要恶心你,你的那些”光荣历史“足够让你恶心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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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楼stanleysan于2013-11-04 10:55发表的 :
对于bai1,这个傻逼,你来恶心好了。我等着你。你的目的无非是想和我同归于尽,大家看好了。我这个id无所谓,就是不要了也要骂这个混蛋。

最看不惯“傻逼”这个脏字!
这是北京人贡献给全世界的垃圾北京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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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2位拱上了? 是不是都觉得王版好欺负啊? 俺现在已经没兴趣在论坛争个是非高下,谁对谁错了。特别是如此的鸡毛蒜皮的事情还在这里难分难舍, 严重怀疑2位是不是前世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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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34楼coolman于2013-11-04 11:10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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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字太突出了就容易出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无我境界什么时候能达到?!我们都应好好学学古人的“反求诸己”。  江湖一笑泯恩仇,就让版主省点心吧!况且也没什么仇,少说两句,多看看书,参加园地活动,多挣些财富好看书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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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的园地,大家各抒己见,不同意对方观点可以明白说明自己的,看别人的观点也是学习,用不着那么不礼貌,大家还是要有些外交家的风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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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6楼aann888于2013-11-04 11:32发表的 :
“我”字太突出了就容易出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无我境界什么时候能达到?!我们都应好好学学古人的“反求诸己”。
确实难度大,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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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1: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37楼etiger2013于2013-11-04 11:33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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