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楼主: stanleysan

[【原创】] 印度人不加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3 1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18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1:41发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1: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在这,大家可以看看这一切的起因。
http://www.readfree.net/bbs/sear ... 5180&sch_area=2

看看这个bai21的第一个帖子,注册时间。以及我当时说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1: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告诉你你当初这么说“两个人吵架正常,但注册了马甲上来骂就猥琐了”,你当初原文是“马甲吵架是很猥琐的bai1”,篡改原文,给你一记耳光,

谁告诉你,你没有”没有指名是此人“,你当时原文攻击”马甲吵架是很猥琐的bai1“,一记耳光

你不是说“他自认猥琐”,你当时原文谩骂攻击”用马甲吵架是很猥琐的bai1“,又给你一记耳光


大家看到吗,此人撒谎成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1: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21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1:43发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1: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你,我只说,你要是条有种的狗,就实践你的诺言,你要我等着瞧,我以后有很多帖呢,看看是不是条真正的疯狗,别连狗都不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1: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24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1:46发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1: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id一共没说过几句人话,好记,另外关键是你这样撒泼还没人管,这挺有意思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1: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千万别有一天消失了,那样你就不是合格的疯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stanleysan  现在的诺言是”当初我说 “两个人吵架正常,但注册了马甲上来骂就猥琐了”,没有指名是此人,但他从此就自认下来猥琐是指他

             可是当时的诺言是“马甲吵架是很猥琐的bai1”。真是一记又一记的耳光。就像鞋把子狠抽一样。

大家看到了,他不但违反版规,而且公然造假,撒谎说没有指明此人,是他人自认,还大谈实践诺言。真是一个不知不扣的外表高尚,内心猥琐的撒谎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26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1:56发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1:58发表的 :
你可千万别有一天消失了,那样你就不是合格的疯狗了。
揭露你的谎话,你当然要谩骂攻击,你不是最喜欢报复吗,真是实践了诺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告诉你”怀疑会员是马甲很正常“,版规说”会员间禁止公开怀疑某个ID是否马甲“,又给你一记耳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2: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名其妙,我报复过谁呀。不是次次都是你咬我吗,我最多自卫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2: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楼bai21于2013-11-03 12:07发表的 :
谁告诉你”怀疑会员是马甲很正常“,版规说”会员间禁止公开怀疑某个ID是否马甲“,又给你一记耳光。

你要不是当天注册,第一个帖子就开始骂战,没人会怀疑你马甲,这都是基于你变态猥琐的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2:10发表的 :
莫名其妙,我报复过谁呀。不是次次都是你咬我吗,我最多自卫吧。

现在你的诺言是”当初我说 “两个人吵架正常,但注册了马甲上来骂就猥琐了”,没有指名是此人,但他从此就自认下来猥琐是指他  
           
当时的诺言是“马甲吵架是很猥琐的bai1”。真是一记又一记的耳光。就像鞋把子狠抽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2: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你经常这样通过网络给别人耳光,这样你就能得到满足感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3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2:12发表的 :


你要不是当天注册,第一个帖子就开始骂战,没人会怀疑你马甲,这都是基于你变态猥琐的行为。
就是你承诺你当时你变态猥琐怀疑他人马甲,而不是现在说没有指明他人,又是一记耳光。
你被抽了多少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2:17发表的 :
另外你经常这样通过网络给别人耳光,这样你就能得到满足感吗?
是你自己抽自己耳光,给你自己满足感
前面还豪言壮语说没有指认,结果一查,谎话连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2: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胜利法被你用到家了呀。
不愧是一只有文化的高级疯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 12: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楼stanleysan于2013-11-03 12:10发表的 :
莫名其妙,我报复过谁呀。不是次次都是你咬我吗,我最多自卫吧。
莫名其妙,我报复过谁呀,这不说吗不是次次你咬我吗,我最多自卫,又给你一记耳光。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9-22 23:26 , Processed in 0.149267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