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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书园》网刊活动——点评水湄花榭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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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园》网刊推出水湄花榭的一组散文,分五个小章节,请用心阅读这些文章的书友写出你读后的感想,可以选作者某篇文章或者某个章节的文章点评。中肯的点评,依据点评文章的质量会给予不同的奖励。好的点评将选入本期网刊,依网刊稿费标准支付稿费。活动时间一个月。点评文章请跟帖提交。主题帖给出作者文章原稿,从1楼到24楼贴出的文章为网刊编辑的修改稿。参与点评的书友可随意选择文章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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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10: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边缘
作者:水湄花榭
校对:观者
插图:zhiyongtao
文章链接:http://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639926&keyword=





   办公室盛产废纸,于是,和好多卖废纸的挺熟。

   “有废纸卖吗?”

   “有,多少钱一斤?”
   ……
   然后,他们拿着秤,开始称重,秤杆高高扬起,随口报出一个数字,在你还没有看清秤的时候,秤杆头就已经滑落了,将信将疑地看一眼秤杆,其实,大多数人是不会看这样的秤的,不过是虚张声势。

   付钱的时候,他们会悉数拿出所有的钱,然后告诉你没有零钱了,于是,几角钱就免了,遇到爱较真的同事,非得各个办公室去换零钱。

   我知道,这样的狡黠,来自于生活的无奈,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陌生的城市里,卑微、寂寞、贫困地生活着,他们,仿佛从大地深处走来,金钱对于他们,往往要精确到以角为单位。当自由、人权、平等、尊严还不能完全兑现在现实里的时候,我们,无法藐视他们的生活态度。

   我看到过城中村的人们的生活状况,他们的家,如果也叫家的话,别无长物,屋外污水横流,垃圾遍地,那些贩菜的人半夜就要穿越城市里困倦的街灯,去进货。

   也见过那些人畏畏缩缩地领着年幼的孩子,拿着一张张介绍信,求爷爷告奶奶地让孩子有个书念。

   还有那些专门拾荒的人,更经常是被叫做捡破烂的。看过三毛的拾荒梦,那,只是一个丰衣足食不知愁滋味的孩子发出的梦幻般的呓语,那是为了呼吸自由新鲜的空气和走街串巷的玩耍,为了逃避学校里令人窒息的空气。在这些拾荒人的心里,是全然没有这些浪漫梦想的,拾荒的目的,在他们的眼里变得具体而明确,就是为了生活,为了养家糊口,这个简单的目标,如挂在眼前的馅饼,总是和现实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绝无半点诗意。

   他们,干着最累、最苦的活,有的甚至要和危害健康的化学品打交道,创造着城市里的繁华,却收获着自己的苍凉。

   我常常看到,对面那座日新月异成长的大楼里,那些施工的民工,咧着嘴朝着我们呵呵直笑,曾经有一个打工的女人惊奇地问楼下一位肥硕的女人:“你们这里的女人每天晚上吃完饭都干什么呀?”“我们?我们散步、跳舞。”这女人说的时候,满脸的骄傲和自豪,泛着油光的脸上有着一丝睥睨的不屑。那打工的女人一脸艳羡:“多好呀!”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快乐地活着,每天,我都能看到工地上飘扬着的干净的衣服;偶尔,夜晚还能听到他们大声地唱歌;很热的夜晚,他们就在阳台上围坐一圈,谈笑,喝啤酒。

   不管怎么样,生活还要继续,所以,尘埃里依然能看到泛着绿意的生机,再贫瘠的土地上,也有生命的痕迹,不是吗?只不过,目力所及,更多的是领略生存的荒凉和艰难。

   想起了一个挚友,在那样繁华的城市里,看到一家在街头公厕里生活的人,他们的干净、平静、平和的生活态度让他心生羡慕,一家人在淘米做饭,那种温暖,让他感喟了半天。能对生活在繁华底层的人心生敬意,而不仅仅是怜悯,就冲着这一点,我看到了他天性中难得的善良的人性。

   只是,在这座繁华得令人惶恐的城市里,他们的生存有着更多的不为人知的辛酸和艰难。

   “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这样的人,让人景仰。

   第一次见到这个老师傅的时候,我正在办公室埋首看书,所以他第一次敲门我没有听到,虽然门敞开着,但是他并没有直接进来,依然很执着地继续敲,我抬起头,看到一张版画似的脸,皱纹沟壑纵横,如蛛网般深刻,脸上笑容可掬,花白头发,身上很干净的一身蓝色工作服,手里拿着一杆秤。

   “有废纸吗?”

   “有。”

   我抱出来一堆,里面有一沓子没有用过的信纸,还有复印纸,他心疼地拣出来:“这个还能用呀。干吗当废纸卖了啊?”随手放在我桌子上,犹如父辈教导的口吻,我连忙谦恭地接下,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榨出皮袍下面的小来。”

   他把剩下的纸张过好秤,秤杆并没有高高扬起,把秤杆往我眼前一拿,让我看,我红了脸,说:“我不会看,你看就行了。”

   凭直觉,我能感觉得到,同样体积的纸张,他给的钱远远多于以前那些人。

   我习惯性地说:“余下的那几毛钱我不要了。”

   他说:“那哪能?什么就是什么。”从兜里掏出几个硬币放在我手心。

   第一次,我主动要求他把电话号码给我留下,省得他白跑。不是同情,而是信任和敬意。

   对于在困境中依然高贵的活着的人来说,尊敬是最好的礼赞。我知道,廉价的同情无助于改变这样的现状。

   从此以后,我开始留心各个办公室的废纸积攒情况,多了,就赶紧打电话让老人来收。

   他来的时候,要是赶上我们都忙,他会安静地等,而且非要在走廊里等,我几次对他说:“没有关系的,就进来等吧。” 他才局促地跟我进到办公室。

   他看到我经常在看书,羡慕地说:“看书好啊,这社会,没有知识可是不行的。”他哪里知道。我只是在不忙的时候,看着与生计无关的闲书。

   我从抽屉里拿出杂志给他看,他喜欢看《读者》和《意林》。我送给他一大摞过期的杂志,他珍惜地放进他的书包里,那里,装着一杆秤。

   有一次,他收完别人的废纸,特地到我办公室门口打个招呼,我说:“这里还有点,不多,不值得卖,你拿去好了。”

   这次,他没有用秤称,直接在我办公桌上放了一块钱,我没有推辞。

   我不知道怎么来描述这样一群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人的生活,但是我知道,他们生活得很不容易,他们,仰望着城市林立的高楼,看着城市繁华的霓虹,是不是有一种他乡不是故乡,故乡却仿佛是他乡的遥远的陌生和隔膜。看过城市的繁华,故乡已不再亲切,可是,城市里那些闪烁着温暖灯光的窗户对于他们来说,却也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身体属于这座城市,他们的灵魂呢?能在这里找到归属的感觉吗?

   不知道老了的时候,漂泊的灵魂能不能找到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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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10: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一本书的缘分
作者:水湄花榭
校对:观者
插图:zhiyongtao
文章链接:http://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00203



   家里一直有一本张爱玲的小说集,那是好多人都说好的时候,慕名买了来的。点起一炉沉香屑,不知道是因为当时外面天气阴沉,细雨霏霏还是怎么,反正看得心里暗沉沉的,看到七巧的最后,曾经在滚圆的胳膊上渡过美丽韶华的镯子,最后竟然能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一直推到腋下,只感觉后背发凉,毛骨悚然了,急惶惶丢掉,“光亮的发镯绕在骨上。”

   从此,就不怎么看她了,只是感觉这个传奇的女子像极了暗蓝天幕上的那轮安静的大圆月亮,虽有光明,好像离尘世不远,其实却是冷冷的不可方物,总是那么若即若离的,只拿冷眼把这熙熙攘攘的红尘看了个清透,就如流苏与柳原的心思,最后,所谓的倾城,也不过如此,“即使流苏与柳原的结局,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的,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看得太清晰的本质,反而是远远的观望所得。有一种曾经繁华的古老房子里透出隐隐潮湿发霉的感觉从心底升上来,那种难得的能从天井里散下一柱光芒,因了地气的灰尘,不是很灿烂明媚的,而是,模糊的暗沉沉的光线。

   遂放下,再也不愿意拿起,每每看到那本书的封面,也好像能清晰的感觉到古旧书堆散发的气味。

   后来之所以再对张爱玲产生兴趣,完全是受了贾平凹的一篇文章的影响,《我读张爱玲》。我喜欢贾平凹的作品,如古陶般的朴拙,细细看去,却有说不出的灵动与好处。他说“张是一个俗女人的心性和口气,嘟嘟嘟地唠叨不已,又风趣,又刻薄,要离开又想听,是会说是非的女狐子。”到底是俗女人还是小狐仙?我也有点迷糊。

   于是,又拿起了张的书,开始感受她那些怪念头。慢慢地我也中毒了。

   贾老先生说,茶是毒品、酒是毒品,大凡嗜好上瘾的都是毒品。就如我受姐姐的感染,也开始搭自己的茶架子,以前嗜好白开水的我,也有模有样的把老公的茶叶轮番拿出来没事的时候品一下,专以心情,竟然也能感觉美滋滋的;从前滴酒不沾,现在也没事的时候,一个人悄悄端起了酒杯,想学学她的自斟自饮的独乐乐的范儿,我见过好多女人喝酒,是那种虽热闹华丽着,却始终是风月里的陪衬,独她,是古典油画里独一无二的人,她喝酒,只喝给自己,喝给心情,我能想得到,她身处繁华里独处的背影,有着落拓不羁的摄人眼眸的美,那是一种天然的与生俱来的风流态度,也是旁人无法模仿的来的。

   我想,假以时日,我的茶架子、酒架子、书架子也会修炼到“放茶具的手,要有和爱人分离的心情”的境界吧。

   慢慢的读,逐渐发现了她的好,那种天才的好,那种旁人无以类比的行文的诡谲以及弥漫的一层神气,常常让阅读的节奏缓下来,在心里来来回回的玩味。

   喜欢不喜欢一个人或者一种文字,是一种缘分,有的可以一见钟情,有的却还是要经过一些曲曲折折的情节,九曲回环之后,慢慢地发现当初的错失原来这么美好,幸运的是,还有那么一些人或者灵魂,引领着你慢慢找回,日久生情的喜欢,似乎更加绵亘厚重。

   于是,照着贾老先生的指引,去寻《流言》和《张看》,因为这“书名劈面的惊艳。”

   可是遍寻无着,各大书店,老公出差的时候,让他去外地看看,包括网上,越寻不着,越是耿耿于怀,成了郁结于心的一块心事,不断“思量”,由此害了“相思”。

   前几天一个人出去瞎转,回来的时候路过一条小街,街上清冷,没有几个人,忽然看到路边一个小书摊,“出卖旧书,五元一本。”打眼一瞄,书堆里一本书赫然露出晕黄的封面,《流言私语》,张爱玲著。哈哈,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它却在一堆旧书里,灰头土脸地沦落着呢。赶紧刨出来,一枝水墨的竹枝,上面栖着三只小鸟,喜不自胜地掏钱买下。

   回家,急吼吼地干完活,收拾完房间,先看目录,《私语》、《张看》、《忘不了的画》、《天才梦》、《论写作》,哈哈,都有了!然后从后往前翻,然后又看了看每一辑的第一篇。老公笑:“猴捡了根针就是你这个样子。”“哈哈,好像娶了个二房。”被白了一眼。

   先泄了泄心火。然后沏杯铁观音,慢慢地看,真是才分如云啊!

   这本书就此和我结缘了呀。原来的旧主人,只是在开篇《必也正名乎》,勾勾画画,看来读的极其认真,其后的纸页新嘎嘎的,看来属于新鲜劲一过,就被打入冷宫了,书若有知,想必也在心里怨愤遇人不淑吧,落得今日沦落街头,在寒风里蒙尘,任冷冷的风拂过。

   好在,遇到我这爱书之人,即使不看,也会好端端把它置于书架,隔段时日也要擦抹一番,说不定,还会在整理的时候,又会放下手头的活计,身不由己地滑入书里的或欣喜或苍凉的人生,绝不会把这样好书和那些过期的报纸一起卖掉的。

   这书,看来也有一段辗转的际遇,好在,最后,红尘里,最终能与她的同族并肩,被当作书来认真地读,被喜欢地对待,是幸运。

   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

   就如人世间好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于物,于人,都如此,无论辗转,无论不经意的邂逅,最后能遇到心仪的人,忽略所有尘烟赋予的外在形式,能探得彼此灵魂,开启生命美好的体验,如是的际遇,极其稀有,因而很幸运,都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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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0: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的

又是一年春草绿。

北方的春天,总是如姗姗而来的羞怯少女,等啊,盼啊,江南已经是江花似火,这里却依然是沉寂着。

蓄积着,等待着,春总会在隐隐约约里,悄然的发出一些讯息,让那些期盼的心领悟,然后怀着满心的跃跃欲试来准备迎接一场繁华的盛会。

春天有一种味道,大地苏醒的味道,是泥土和青草的混合味道,蛰伏了一冬的土地和青草以这样的氤氲缠绕的方式,悄悄地,悄悄地,用这样的方式昭示自己再一季的勃发。

松树还是像冬日一样,沉默地站立,仔细看上去,冬日的灰绿色逐渐地明亮了起来。地上的松针也由干枯的黄色变作赤褐色的红。

杨树的枝条依然还是突兀地指向湛蓝深远的天空,只是从枝头轻轻地拱出了一个又一个小苞。

北方的春天总是在这样的沉默里,在不经意之间,在人们的翘首企盼里,惊心动魄地一夜之间爆发。

是的,就是一夜之间,杨树枝头绽出了一个个油绿的小芽,胖乎乎的,蜷缩在褐色的襁褓里,柳树的鹅黄的眼也惺忪地睁开了。
小草也钻出来了。

北方的春就如恢宏的交响乐,在猝然之间以一种高昂的激情开始演绎春的序曲。

这一切,有赖于风。

江南的春,源自春雨无声的滋润,吹面不寒杨柳风,是江南妩媚婉约的女子,塞北的春,却需浩瀚如号角般的风唤醒,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是北方粗犷豪侠的汉子。

北方的风,犹如刀客,侠义而冷峻,北方的春,非这样的风,吹不开布满流凌的河,吹不醒沉睡的土地,吹不绿青草树木,一路呼啸奔突,总是好像充满了使命感一般,神圣执着,在四季的轮回里奔走,飒然犀利。

就如柴科夫斯基的《第五交响曲》抑或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自有一种悲壮的凌厉和激情激荡着那些重新昂扬的生命。

行走在北方春日的风里,只感觉浩荡的磅礴,春天就如即将启程的航船,张满了希望的帆。

北方的春天里,粉红的桃花,艳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盈满枝头,叶子反而藏在那一朵朵的花下,那样全心全意开放的花,婉转柔媚里自有一种北方女子的爽直坚定的热烈。

每一朵花都有一段小小的心事,她们羞涩地将心事写进日后饱满的果实,然后在春日温暖的阳光里,如花吹雪一般纷纷扬扬的舒展曼妙的身姿,零落成泥,来的时候热烈,离去的时候依然纯美。

于是,昂扬的序曲过后,就进入了舒缓缠绵的主题,鹅黄的柳树,慢慢舒展了浅绿的眉眼,开始摇曳了,耿直的杨树开始积蓄力量,让那些淘气的油绿的小叶子茁壮成长,渐渐由浅绿入了深绿,增添了一分成长的厚重。

那些浅紫的丁香,鹅黄抑或粉色的迎春花也渐次登场。然后,会有几场绵绵的春雨,淅淅沥沥地一路婉转开去。

田野里,想必也开始播种了吧。

萧瑟的北方,色彩斑斓地热闹起来了。

春,就在又一个轮回中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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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0: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 阴


  昨天,下雨了,一场秋雨一场凉。

  百无聊赖,在细雨霏霏里出去溜达了一圈,看着湿漉漉的树叶和花草,很清寂。

  遇到大姐,说了会儿闲话。说起来中午做什么好吃的,她说:“你听说过过阴没?”

  摇摇头:“没有。”

  “人们下雨天不出门,干不了活,做点好吃的,叫过阴,相当于过节的意思。”

 “哦。”

  忽然很怀念小时候,每逢下雨,会耍赖找个借口不去上学。

  小时候身体孱弱,经常生病,咳嗽得上气不接下气,经常只上半天学,妈妈也习以为常了。

 反正就是假装肚子疼啊、头疼啊之类的,也试过假装发烧,试过几次就不用这招儿了,因为只要说发烧,妈妈就会摸摸我的额头,说:“不烧啊?”因为心虚,脸会腾地一下火辣辣的,自己再摸摸,真地会感觉很热。

遇到雨天,一想到要坐在阴暗湿冷的教室里,就会满心惆怅,所以,早晨一睁开眼,如果发现外面天阴或者有淅淅沥沥的小雨,就做出面部极度扭曲的表情,捂着肚子;或者紧皱眉头,痛不欲生地假装敲打脑袋,妈妈多半就会相信,所以,每逢阴雨天,我的肚子痛头痛病就经常犯,连妈妈都以为,是这连绵的阴雨,让我着凉难受。

  所以,小时候我很盼望下雨,它为我的装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只是没有想到,后来每到阴雨天,肚子或头真的会隐隐地痛,好长一段时间才调整过来。

  妈妈会熬点姜红糖水,或者给我喝一点点白酒。记得那个滋味,辛辣、苦涩,可是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是病了,所以,咬紧牙关一小口一小口地抿下去,因为,和一天漫长枯燥的学习相比,这点苦涩就无足轻重了。

  然后,就可以有一天窝在被窝里读书的自由和幸福了。

  假装妈妈的偏方很快就发生了神奇的效果,我渐渐舒展开紧锁的眉头,然后在妈妈关切的询问里,偶尔假装一下痛苦的表情。妈妈一不看我,我就眉眼舒展。

  然后窝在被窝里,看那些比课本有趣的书,看得心花怒放,外面的阴雨绵绵和屋里的宁静温暖形成的强烈的对比,在小小的心里形成了巨大的满足和喜悦,还有锅里妈妈做的饭菜冒出袅袅的香气,温暖了薄凉的岁月。

  趴在窗台上,看着滴滴答答的雨滴把屋前的红砖地洗得清洁明亮,小院里的花草葱翠而又润泽。

  很多个这样清寂的雨天,在温暖的家里,在读书的闲适里,在看雨听雨的慵懒里,关于梦、关于读书和读书之外的光阴里,我竟然沿袭了一种古老的习俗:“过阴”。

  日积月累的积淀里,有一双最美的翼开始引领我沉睡的灵魂启航。

  我知道,所有的前路都是后路的伏笔,这样的启航就是为了在铺满月光的小径上经历一次被唤醒的美丽邂逅,今天,所有写满努力和跋涉的岁月都告诉我,因为我有一双向美的翼,才能借助那样高贵的遥远的天空和清风。

  其后的岁月里,我的淡然的天性,养成了我经常给自己放假的懒惰的习惯,放弃追逐、放弃计较,放弃热闹,甚而至于有点不求上进(不过工作中我是很努力的),仿佛虚度的光阴里,反而有了另外的充实和专注。

 人生总会有许多丝丝缕缕的欲望会旁逸斜出,在取舍之间,让自己趋向于精神的独立和安静,在自觉和不自觉之间,给自己“过阴”,就如我坚持素面朝天,不施粉黛,因为,我虽然向往美丽,但是我深深知道,上苍没有赐我倾城的美丽,所以,我喜欢自己眉眼清净,保有一颗善良和善感的心灵,安静从容地行走在世上。

  如今,我还是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出去走一圈,然后带着湿漉漉的清爽心情回家,家里弥漫着清粥的热气和清香,窝在被窝里,喝一杯热热的咖啡,听一曲音乐,看书,偶尔,抬头望望灰色的天空和斜斜的雨丝、湿漉漉的绿意,房间里,能听得到刚浇过的大棵的花树上面水珠轻轻滴落地面的清响,嘀嗒、嘀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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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0: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画在腕上的时光

小时候的记忆中,婚礼一般是在冬天举行,为了婚宴剩下的饭菜不会坏。
  鞭炮一响,穿着厚厚的红棉袄红棉裤的新娘就进门了,羞怯地坐在床上。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新娘抹不抹胭脂,但是新娘的脸总是漾着一层淡淡的红晕。廊檐下,大红的毯子[观者1] 上挂着伟人像,新郎新娘给伟大领袖毛主席鞠躬,给父母鞠躬,给天地鞠不鞠躬我忘记了。然后就是收红包,专门有收红包的人,这人不但对结婚这家的三姑六婆极其熟悉,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因为每当司仪念一个亲戚的名字,他就要举一个大托盘,一般是喜鹊登梅的图案,红艳艳的在人头上穿梭,不但要准确无误地找到新娘的七大姑八大姨,而且还要大声吆喝一下红包的具体数目,例如:“三姑,两块!”比较辛苦的是新郎和新娘,念一个名字,鞠一下躬,如果遇到一个肺活量极高的司仪,那就得一直弯着腰,还有喜欢戏谑的,会冷不丁按着两个人的头,恨不能按到地上,对一对新人的脊柱柔韧性的要求极高。
  多年以后,一位同事讲起她结婚的情景。她的婆家远在一个小山村,也还保留着这样的习俗。除了述说当时的盛况之外,她还心有余悸地说:“差点把我冻死,大冬天的,足足在外面站了两个钟头。”笑得我们。
  然后,冻得脸色铁青的新娘终于可以回屋坐在温暖的床上了,好像是要坐在水红色的被子上。面前,一群眼巴巴的小孩子——不是为了看新娘,新娘漂不漂亮孩子是不关心的——孩子是为了要糖吃。新娘的兜里装着糖块,那时糖块是稀罕物,一般不会轻易掏出的。这糖是婆家备的,倘若大手大脚地一下子掏得罄净,岂不是表明不会勤俭持家呀?所以,小孩子要得紧了,才掏出一块半块的。偶尔也会有极亲近的大人走个后门,要上几块。拿到糖的,欢呼雀跃,把糖放在火炉上,慢慢地按着,看糖融化成一个圆圆的糖片,赶快插入一根火柴,拿起来,稍凉片刻,就是一根棒棒糖,小心地放在嘴里,抿啊抿啊,那水果糖的味道,直到今天还留在记忆里。
  多年以后,孩子去超市,告诉我:“妈妈,这里没有我想吃的东西。”
  也许,真的是物以稀为贵,因为稀缺单一,能品味的极其有限,所以它一直鲜明地留在记忆里,记忆是个神奇的东西,越是遥不可及,越是耿耿于怀。听到过很多人说,怎么现在的东西没有以前的好吃呢?
  我对吃一直以来很淡漠,对于糖,更是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
我关心的是新娘腕上那块亮晶晶的手表,抬起手的时候,雪白的腕,水红的袖,那块银色的表,常常让我看得呆了。好美啊!好羡慕啊!那个时候,似乎只有新娘才可以戴上手表,心里不禁有了模糊的憧憬。
  时间的概念对于小孩子极其模糊,浑浑噩噩的。我不关心昨天,也压根不会忧心明天,只在当下,日夜的界限对于我来说很不明显。据说,我有一段时间,白天呼呼大睡,夜晚活跃如猴,上蹿下跳,害得辛苦一天的爸妈轮流值班,疲累不堪。后来,爸妈无奈,白天我想睡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不让睡,好不容易才把这毛病扳过来。我想哭则哭,想笑则笑,想要什么东西也会和大人闹腾。一切全凭心性,心性就是我的秩序和规则。我之所以喜欢表,不是因为我想看时间,纯粹是因为看到它在太阳下那亮晶晶的光泽,戴在手腕上滑上滑下,还有喜欢那“滴答滴答”的轻响,还有抬腕看表的那个动作,用现在的话说,帅呆了。这些,真的对我充满了诱惑力。
  只是,那个时候,不会有人知道这个呆呆看着新娘的小女孩心里想什么。其实,我是真地喜欢极了她腕上的那块表。
  在家的时候,也曾把父母的罗马表还是英格玛表很神气地套在手腕上,无奈表带太长,手腕太细,表很容易掉在地上。我虽稚气,却也知道这是家里少有的几件值钱东西,摔坏了可是不得了的。
  于是,上学的时候,就趁着老师讲课,偷偷把书立起来作掩护,拿圆珠笔在腕上画手表。后来技巧日渐臻于精妙,那个圆竟然画得如圆规画的一般。中间点十二个点,然后环绕手臂,画一个表带。后来,这成了孩子们中风靡一时的游戏,没事的时候,伸出胳膊,看看谁画的表最像。
  看过一篇文章,说是以前照相的时候,老师让戴手表的同学站在第一排,故意露出手腕上的表。黑白照片上孩子们黝黑的脸,一脸灿烂的笑着。看来,如我一般痴迷手表的,大有人在啊!
  这种痴迷,无关乎时间,只关乎好看,或许还有一点点小小的虚荣心。
  什么时候我能有一块表呢?
  这个奢望一直在我心里盘桓萦绕了好久,后来,渐渐的淡漠了,我的心,很快又被其他的东西所吸引。
  上学离开家的时候,临上车,妈妈塞给我一块手表,很出乎我的意料。那个年代,手表对于学生来说,好像还是奢侈品。我拿在手里,金色的表带,银色的表盘,还有着十二颗闪烁的水钻。眼眶湿润了,从来没有感到时光有如此清晰的烙印,长上了翅膀,就意味着飞翔,远方一直是我的向往。这块表,已经不仅仅是装饰,它开始丈量时间的脚步。年少的我,不懂得离别的意义,只是有种模糊的惜别之意。直到今天父母花白了头发,我才知道,当初那离别的一刻,就是告别了与父母日夜厮守的日子,从此,开始奔向了那个叫做前途的远方。
  其后的好多年,这块表为我精确地计算着时间,时间,在我心底,成了成人社会的严苛秩序的代名词。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块表消失了,说它消失,是我不清楚它什么时候丢掉的。所以,等我发现它没有了的时候,估计已经距离它消失有很长时间了。因为是不知不觉之间的事情,也可能是因为年纪小,不懂珍惜,所以,丢掉它,好象没有很惋惜,云淡风轻的感觉,丢了就丢了,就如青春年少的时候,很多来去无风的美丽,总以为最美的在前方,所以没有了患得患失的心理。
  结婚的时候,老公给我买了一块表,那是我唯一的首饰,戴上它,就是写下了一世的契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隐隐明白了,小时候,给新娘买一块手表,是不是就是约定了一世的相守?腕上的手表,是个美好的祝福,会陪伴着他们,丈量着在一起的岁月,见证着一路的相濡以沫。
  而今,我的腕上,只有一个翠玉镯子,温润蕴藉。那块结婚时候的手表也早已经不知道去向了。不戴手表已经好多年了,柴米油盐的生活,不适合戴手表。自己是个糊涂人,记性也极差,洗衣服做饭的时候,都需要摘下手表,然后就记不起把它放在那里了。
  只是,时间的刻度已经深深的刻印在了心底,起床、上班、休息,日常的林林总总,体内的生物钟几乎没有出现过误差,虽不是精确到分秒,然而大概还是准确的。我应该算是一个很守时的人,时间于我,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甚或习惯。
  蓦然惊觉,时光如流,自己的时间已经不仅仅属于自己,分割给了责任、义务、爱人,孩子、亲人。细数时光,会感觉自己像极了高速旋转的陀螺。人到中年,生命以加速度的流逝。身不得闲,只好努力让自己的心闲下来。清人张潮说:“人莫乐于闲,非无所事事之谓也。闲则能读书,闲则能游名胜,闲则能交益友,闲则能饮酒,闲则能观流云,听妙音,天下之大,孰大于是?”
  这样算下来的话,忙得如陀螺般的我,看来也是幸福的闲人一个了。就在这初冬的午后,短暂的休憩,一杯茶,一本书,一曲音乐,还有这一段来自于记忆深处的文字。记事忘世,思绪如浮尘野马,相比其他人来说,所获得喜悦和安逸,也算闲得其所,如诗的韶华,就在这缓缓流过的时光的脚步里慢慢现了原本的滋味出来。
  你说得对,过好日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幸福。所以,忙与闲,于我来说,都很快乐。
  幸福飘然而至的时候,你说:“丫头,好好把握着吧。”
  我记在心底,不说一个谢字,就如这不着于水的流光,看似无痕,其实,它在心底,岁月过后,方显出真如性情的灼灼光华。
http://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67335




[观者1]那个时代哪家买得起大张的红毯子啊?还舍得挂在廊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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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0: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公是个馋猫。

  见过他小时候的照片,在那个生活困窘的时代,他竟然还长得那么肥肥的,脸上由于肉过多,五官几乎过分的集中了。

  昨晚看电视的时候,他忽然说:“明天给我吃饺子,好不好?”

  他最喜欢吃饺子:“饺子是最暖和的饭了,一家人在一起,热腾腾的饺子,再喝一口小酒,饺子就酒,越吃越有。”

  每次我在家休息的日子,他早晨走时都会安顿:“吃饺子好不好?”


  一听我答应了,他就一路欢歌地上班去了。

  然后,这一天里,他会不停地发来信息:“干吗呢?”

  一边做饺子,一边发信息告诉他包饺子的进展情况,他回的信息里,最后总会有个脸涨得通红的卡通表情,以示激动和向往。

  下班之前,他会预算好到家的时间,嘱咐我该烧水了,该下锅了,该炸点花生米了,该把他的酒拿出来了。手机收到信息的声音此起彼伏的。

  常常是饺子熟了,手机也成白眉大侠了。

  然后就听到楼道里急促的脚步声和哼着小曲上楼的声音,不停地按门铃:“叮咚、叮咚”……一歇不一歇,还得快走几步忙着开门,“你按一下就好了,我又不聋。”害得我习惯性地一吃饺子,就会在下班时间侧着耳朵,听楼道里的脚步声,好赶在按门铃之前,把门打开。

  很奇怪他这样的表现,像个孩子。二姑姐有一次和我说,她们单位的人向她反映:“你弟到底会不会笑呀?老那么严肃。”二姑姐问我:“他在家笑不?”问得我瞠目结舌。

  有时候会笑话他:“至于吗?不就是吃个饺子吗?至于激动一天啊。又不是六零年。”

  他笑嘻嘻的:“最喜欢吃饺子了,高兴呗。”

  只有一次,忽然很伤感地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从小到大,过年的时候,就从来没有吃过一顿安宁的饺子,很多次的大年三十,几乎都是在吵架声里度过的。然后,一边流泪,一边吃饺子,心里很害怕。”

  看着眼前犹如希腊雕像一样线条硬朗的脸,心里却能想象得到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还有一双惊恐的含着泪花的大眼睛。

  我明白了,那是两个极有个性的老人,那样的情景能想象得到。

  婆婆很奇怪:“以前他每天跑的连个人影都看不到,结婚了,怎么那么爱回家呀?”

  他说:“和你在一起,我心里感觉安宁踏实,其实我心里的家一直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每次回家的时候,闻到饺子的香味,看到家里人的笑脸,心里都是热乎乎的。”

  他精力旺盛,睡得很晚,我是典型的瞌睡虫,好多次睡梦中,都会隐隐约约觉得他在看我,安静地看,然后刮刮我的鼻子,我不耐烦地把他的手挡开,他才心满意足地睡着。

  早晨起来,他会说:“我昨天晚上看你睡觉了,连点声音都没有,像猫。”

  很多时候,我们在家里,几乎都是沉默的,各干各的,阳光把细细碎碎的光影铺在地上,他经常会沉浸在这样的安静里,豁达、坚强、不苟言笑的他,原来内心里渴望的竟然就是如此简单容易的安静相守。

  想当初困窘的时候,只要他在家,我一下班,回到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小屋里,几乎都会看到他在安静地包饺子,一只只白白胖胖的饺子,排着整齐的队伍,这次也许是横排的,下次就转着圈排队。他的眼神专注而安静。

  闲闲地说着话,吃着饺子,可能是因为年轻,困顿的日子里却也不觉得无望,对未来也没有什么过高的规划和期盼,一直就是安分随和的人,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妈妈一直告诉我,要享得清福,也要吃得清苦。天无整日雨,人无一世苦。

  于是,只要有时间,就做饺子吃,一个上班去了,另一个就安静地在家包饺子,然后等待;都在家的时候,就一起包,不怎么说话,有音乐或者电视,然后满屋就飘满了饺子的香味,很熟悉的自家饺子的味道。

  有时候,会想一个傻问题,很奇怪,都是一样的调料,一样的材料,不同的家庭做出来的饺子味道怎么就不一样呢?可能,就是因了里面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家的味道吧,这样的味道,无可替代,就如各家迥异的生活习惯和默契,是岁月和爱意打造的绝版珍藏,经过一路的甘苦浸润,已经内化到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的相知相洽。

  饺子,寻常百姓人家的食物,吃起来的时候,原来在他的心里,是有了一种安宁、祥和、团聚、温暖的味道,人到中年,很多的时候,爱是一种内敛的存在,一顿饺子,一杯热茶,或者沉默的相守,你看你的书,我发我的呆,发自肺腑的依赖和习惯,这样的习惯和平静,无需依赖形式上的表达,那么自然,和生命中的每一天如影随形,在平淡中品尝真水无香的本来滋味,安静地接受,平静地改变。就如不雨山常润,天云水自阴,一切,顺遂本意。

  其实,人心深处,都有着寂寞孤独的灵魂,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心头开放一朵清寂落寞的花,“风过叶摇,开放最真的念头。”

  正因为如此,所以,才喜欢这样,简单的依靠,彼此温暖。

  把一世的缘分化作一顿饺子、相扣的十指、或者暗夜里深深的凝视,想起来的时候,都是家居过日的庸常,平静、安宁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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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0: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 张

张爱玲有一本小集子叫《张看》,贾平凹说这书名“劈面的惊艳” 。她看上海人,看中国人,看女人,看这个婆娑世界,看繁华背后的悲哀,直到把一袭锦袍生生地看得长满了虱子。

  感觉这个传奇的女子像极了暗蓝天幕上的那轮安静的大圆月亮,虽有光明,好像离尘世不远,其实却是泠泠的不可方物,总是那么若即若离的,只拿冷眼把这熙熙攘攘的红尘看了个清透,就如流苏与柳原的心思,最后,所谓的倾城,也不过如此,“即使流苏与柳原的结局,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的,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道尽了世间修成正果的婚姻的真相。

  真相有的时候残酷得让人不敢卒读。

  “出名要趁早,”年轻时候即崭露头角的张爱玲说这话时,想必是春风得意,年华如锦,花正开,草正青,一览众山小般豪兴,信马由缰般自在,人生于她,处处自是写意的风景,甚至能想象得到她垂了长长的眼睫毛,睥睨着红尘里辗转沉浮的芸芸众生,脸上那一抹不着于水的笑,浅,亦深。

  然而冥冥之中命运是否早有安排,年方十六的张爱玲写下了“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的沧桑,如此通透的眼光,让人不禁悚然,只是啊只是,豆蔻和破故纸,融合在一起,骇人的早慧。

  她看到了真爱的本质:“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也没有别的话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极具浪漫主义情怀的不期而遇,似乎命运在冥冥之中早已经注定,然而,在红尘里,却道尽了爱的现实的残酷,真爱原来如此难寻,无涯,比天涯更加苍茫,让人心生绝望。

  看得太清晰了,未必是幸运,反而有一种洪荒的悲哀,有一种曾经繁华的古老房子里隐隐潮湿发霉的感觉从心底升上来,那种难得的能从天井里散下一柱光芒,因了地气的灰尘,不是很灿烂明媚的,而是模糊的暗沉沉的光线,有的人,就被这光线剪了侧影,眼睫毛在颊上投下淡淡的阴影,冷眼看这人生。

只是看得清晰,却未必能走得清晰,女人也许真的天生为爱而生,遇到胡兰成,那是前世今生修来的缘吧,看过胡兰成的文章,丰澹华美,清嘉婉媚,红尘之外的风致洒然与现世的分量并重,这样的人想必是有趣的,连张爱玲这样眼光通透、才华横溢的女子也一样不能免俗地愿意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在爱里痴缠的女人,无论平日里如何玲珑剔透,熟谙醒世恒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一旦陷入爱里,情愿便没有了自己,为了你,我愿意.....即使低到尘埃里,自有心甘情愿的喜悦和满足,有个人让我愿意为他思念,为他忙碌,为他洗去铅华抑或为他画眉深浅,都是我喜欢的,自是茫茫尘世里,有了情怀堪寄的人儿,这里的好,只有自己明白,无人处,低眉颔首,心里眼前,都是他的好,心思婉转处,由不住一丝笑意漾上心头。女人啊,女人,谁要说自己能修炼到世事看淡,那是没有遇到克星。我是不怎么相信的。

胡张把手言欢,言笑晏晏,赌酒泼茶的情趣想必也是有的,才子与才子的惺惺相惜,自有一般俗世烟火夫妻无法企及的趣味,就如陌上采桑,惊鸿一瞥,深深地烙印,今生怕是难以抹去了。也相信,当初他们是喜欢过彼此的,胡兰成给张爱玲的婚书上写着:“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牵着彼此的手,再也不松开,做天上人间一生一世一双璧人,彼此眉眼里都透着满满的欣喜,红尘无涯,生也无涯,哎呀,偏偏就遇到了你,满心满意地得偿所愿。

  最初看到这句话,着实地感动,咂咂嘴,说不出的好,直直的说进了心里,最后知道了这句话的出处和胡张的故事,便有隐不住的悲哀了。年龄渐长,逐渐明白静好和安稳的好,飘萍般人世间有了可以踏实倚靠的肩膀;也渐渐明白了,在岁月的始静终淡里,浓情蜜意是经不住时间的冲刷的,何况还有无常的世事,情到浓时浓转淡,自古皆然,还没有美人迟暮,就已经琴棋书画诗酒茶,郎君怀里又有她了。“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玫瑰是白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还真是被言中了,更不幸的是,还是被自己言中了,罢罢罢,“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一个“早已经”多么被动多么无奈,就如倚门怯怯而语,无限的委屈,眼睁睁看着那人决绝的转身,眼角眉梢都似恨,并无半分留恋,唉!从何说起,又能从何说起呢?

  一瞬间转身,半生的寂寞。

  前几天看一部电视剧《昏迷不醒》,忽然有个荒唐的念头,结婚还是找个踏踏实实,受得了烟火熏陶的的人过日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就在柴米油盐里慢慢地熬成浓浓的亲情,“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捏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至于才子,才子还是隔了岸远远地欣赏就好,风花雪月里的才子风流倜傥,柴米油盐里的才子就面目可憎了,非是别人这样认为,他自己就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了,才子多是自恋的人,如何肯把自己的棱角磨平,变得面目全非呢?

  爱情,于有的人,就如盛放的烟花,倾尽全力地绽放,热情已被你耗尽,今生注定要独行,至此,张爱玲的创作似乎进入了低潮,晚年的张爱玲客居异乡,据说深居简出,连吃饭都是助手从小窗口送进去,世人无从揣测老年的张爱玲的心境,不知道她会不会想起在她十六岁那年写下的“青灯黄卷,美人迟暮,千古一辙”。一语成谶,岁月,静便静了,只是,静的只能听得到自己的呼吸,旷古般的寂寞。她到底是别人衣上的米粒抑或蚊子血,还是明月光抑或朱砂痣,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经过岁月的打磨,也许,早已洇染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淡墨了。

  张看,看张,“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们看着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帘,你却装饰着别人的梦。 ”以那样的姿态告别这人世,决绝苍凉,斯人已去,隔着岁月,已然化作隔着云端的美丽,有点忧伤的月色,泠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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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苦 丁

  友人从福建回来,送我一盒野生苦丁茶。

  取了两枝,冲入开水,一会,看它在水中舒枝展叶,那水由淡黄到浅绿,拧着的叶子逐渐舒展,翻出了青青的绿意,逐渐成了一泓苍绿,是洇染了岁月古意的绿,叶子也遒劲有力了起来,叶叶浑厚。

  苦丁味苦、甘,两种迥然不同的味道奇妙的融合,有了清欢的意境。

  苦丁二字,听起来就有跫然独立的凛冽和孤傲。《诗经》中有“谁谓荼苦,其甘如荠”的说法,可见茶的本意是苦涩的,记得小时候外祖父拿一把小紫砂壶喝茶,我偶尔也凑在壶嘴上抿一口,开始的时候,受不了那种苦涩的感觉。

说文解字里说丁字夏时万物皆丁实。象形。丁承丙,像人心。就如苦丁的意韵,始苦终甘,其中的宛转低徊,就如人心,甘苦自觉、自知。

  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喝茶,不精于茶道,只是喜欢,细细的咂一口,那样的洗心涤尘的清芬,如丝竹盈耳,心地清明。

  看李渔的《闲情偶记》,满心的羡慕,好会活的人啊,只想这样子感叹,人生苦短,李笠翁说:“乃令人不敢不乐。”达哉斯言!

  人生而孤独,热闹有热闹的好处,独享清欢也没有什么不好,个人的喜好罢了。我的安静里自有我的热闹,无法与外人言喻的美,一个人听音乐,一个人看电影,甚至一个人喝酒,在我看来都有着无穷大的魅惑。

  有人看我喝“青山绿水”,又看我喝苦丁,好奇之至,拿起来品了一口,蹙眉皱眼的五官都扭曲了:“这么苦啊!”一笑,苦自有苦的清甜,也是一段贴心的旋律,告诉他慢慢回味,还有一点清甜的味道,他看着我,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也是,感觉这个东西如何能靠语言说得清楚。苦既为五味之一,想来是谁也逃不开的,何不试一试。

  平淡的日子有时候清凉寡淡得就如这入口苦涩、既而甘洌的苦丁茶,需要安静下来慢慢品味,那种缠绕舌尖的隐隐的甜如余音袅袅,揽之无状,思之则有,适合低眉沉思,如一幅静默的油画。

于是闲了的时候,拈一枝苦丁,放在腰身细长的玻璃杯中,端起杯子,看窗外那一株槐树不经意之间凭添了几分绿意,在春风里,慢慢沁出绿的香,慢慢地品,那阳光也就柔暖而又平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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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灵魂脚步同步抵达



  在喧嚣里久了,心灵也需要一场出走,让异乡的的风景扫除心灵的尘埃,出走,不仅是眼睛的狂欢,更是心灵的流放。

在平日无法抵达的彼岸,平静地与自己相处。

  找到一个迥异于平时的我,然后爱自己,原来,我的心可以这样宁静和丰富。

在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中,我一个人在雨中急急地行走,细细的雨丝打在我的身上和脸上,这样清新的若柠檬一样清冽的空气,让心情也保有和这亘古的绿色一样的纯净和清爽。

  我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迥异于所有人工提取的香水的味道,那香味那么单纯。循香而去,我发现一株生长在路边的美丽的紫色草儿,在雨中摇曳,我俯身看向它,袅袅的香味在雨中姗姗而来。我知道,香味是无法带走的,就如此时此刻的心情。

  我还发现风吹琴叶楠,这样一个美丽的名字,属于一株高大挺拔的美丽的树,在周围葛藤的纠结中,卓然高耸,承受着xxx带阳光的热情,所以,他的木质坚硬,心性高贵。我站在它的下面,用心来倾听,风吹来的时候,这株美丽的树,必定能奏出《绿意》的天籁版本,雨洒下的时候,必定能演绎《凤栖梧》的款款深情,因为就在它的旁边,有一株凤凰木,和它并肩而立。

  树木的简单质朴可以使人心智清明,开启自己的禅心,就在这雨中安静地聆听,聆听一株美丽的树的絮语,当下,出离了烟火的清幽,人生变得简单易行。

  虽然屡次听闻野象伤人的事情,可是,那样一种温驯的动物,只有在它离群索居的时候,才会心性暴躁,突然听到森林里传来了一声野象的叫声,山谷也在轰鸣,寂静到洪荒。

  记忆是灵魂的一部分,旅行的魅力在于,你站在这里,好像是一个圣徒循着记忆而来,忽然找到了记忆里久远的渴望,情绪突然像凌空的纸鸢,不知何所往的迷惘和亲切,明明此刻能真切地感觉得到它的气味,色彩,形质,为它痴迷,知道带不走这里的任何东西,却拼命想抓住细节,包括只有在此时此景才有的情绪,记忆从来都是以细枝末节的形式存在于人的记忆里。

  过不了多久,这些真切的东西可能就会湮灭在时光的河流里,但是,朦胧中还能想起确乎有那样的际遇和模糊的场景,只不过,隔了时光的河,因为久远而足堪让人回味。

  很多时候,我坐在窗前,望着蓝色的天空,那是经典的颜色,可以让思绪变得无垠而且纯净。

  坐在凌空飞架的缆车上,俯瞰着几千年来自然丰厚的积累,莽莽苍苍的绿色,深浅不同,纠结缠绕,再没有比自然更加让人崇拜的了,绕过道德、欲望、思想的边缘,安然接受无常的变迁,那些被绞杀的植物,那些凌空攀附其他植物的藤蔓,那些卓然独立的植物,那些群居般低矮的草本植物,所有的生命都接受造物主的安排,依照自己的本能蓬勃地生长,目力所及,能看到美丽的蝴蝶安静曼妙地飞舞,来来去去,有很多的蓝翼蝴蝶,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属幽蓝的光泽,它们才是这里的精灵和主宰,寂寥而丰盈着,这种不分四季的融合,让这片xxx带广袤的原始森林成为了上帝赐予人类的珍贵礼物。

  缆车行驶了40分钟,成千上万种形态各异的植物冲击着你的视觉,都是似曾相识的绿色,但是,却丝毫不觉得单调。生命之色永恒的轮回里,连欣赏的心境也如不竭的清泉,发掘生命本来的喜悦。

  心灵比眼睛更加需要一场旅行,看得喧嚣多了,必然会让眼睛蒙上一层灰色的翳,从而让心灵黯淡。随着年龄的增长,旅行的视角也由外而内,开始更多的关注自己的内心,和旅途中的际遇邂逅、相知。

  感谢你,亲爱的朋友,告诉我脚步抵达的地方,如何让灵魂同步抵达。

  因此,出行的时候,我基本可以不再依靠导游,更多的是用我自己的心来体会,失语的我安静地看过去,让自然和我心灵的储备一点一点的交融汇合,寻找最贴切的契合点,心就在这样的交融里变得玲珑、安静而且清透。在那些清幽宁静的地方,那些熟悉的或者陌生的地方,因为灵魂的同步到达,我找到了梦想中的香巴拉,有了回家的感觉,它们与我不再是心灵之外的风景,我和它们如此亲近,这是灵魂深处不曾回过的家,我发现了,因此爱上自己。

  人生有许多的取舍,红尘繁华,我注定只能做一个匆匆过客,注定只能在喧嚣里寻找心灵的宁静,“忙”这个字意味着心的丢失,幸运的是,我还懂得“心攸”。用文字和音乐来平衡忙碌的心境,在陌生的风景里寻找自己的家园,触动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那是一个久远的不曾湮灭的梦,关于希望、自由和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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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旅途,一个人的天涯



很多从丽江回来的人说:“没意思,一点不好玩。”

  其实,美丽的山水是有灵性的,就如读书或者聆听,如果不用心,是万万体会不到其中的乐趣的。

  美丽的风景永远存在于人的心里,存在于那些懂得欣赏,善于聆听的灵魂里。

  旅途,本来就是一个人的天涯。

  记得很久以前,旅途中在一个地方作短暂停留,我凝目遥望那个近在咫尺的地方,万般感慨,时光流逝,故地重游,已是物是人非。那种心被打湿的心境只有自己能体会,后来再次路过的时候,云淡风清。但是,还是有着丝丝缕缕的怅惘。

  旁人眼里平凡的远方,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有了记忆,变得有一种恍惚的熟悉的亲切。

  山水有情,不同的人眼中山水的美也不一样,心境自也流转迥异。

  黛瓦粉墙,可以发思古之幽情,竹林茅舍,可以品自然之真味。孤烟大漠,可以看人生之苍凉,小桥流水,可以寄一腔旖旎缠绵的心思。

  那样沧海桑田的心境,穿越时空的阻碍,可以遥想那些曾经的峥嵘和繁华,这样的欣赏,除了眼前,还有那些遥远的思绪,心灵与目力同时抵达,这样的风景除却了单薄,有了一种历史沧桑的厚重。

  谁说山水没有灵魂!

  心里有风月,山水才会有摄人心魄的美,人心与山水也要有了共鸣,才可以像知己一般地欣赏。

  九寨沟的美丽犹如童话,那是因为居住在那里的白马藏族有一种信仰,崇拜日月山川,正是这种原始古朴的宗教,让他们对那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尊重和膜拜,正因为如此,那里的山水灵秀,回馈了热爱尊重它的人们一处人间仙境。

  谁说山水没有情意!

  很多时候,旅游,是为了给心灵找个寄托的家,最好的境界就是带着灵魂一起去漂泊,青山清我目,流水净我耳。悠哉天地间,不知老将至。这样的清约宁静、冲淡平和,真的可以让人物我两忘,身心得到放松和休憩。

  去过的地方不多,可是去过的地方我觉得都很美,那种美,是无言的缄默,就那样脉脉的,山在安卧,水在泠汀,你若对它们用了心,山水自然会对你盈盈一笑,山越发伟岸,水越发柔媚,温柔的怀抱里,你尽管痴痴地沉醉,在陌生的天涯,让眼里充满画意,心里充满诗情。

  其实,陌生的天空下,孤旅羁途,个人的体验是旁人无法取代的,梁实秋说:“静时能陪你一声不响的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所以,每次出去的时候,喜欢独自安静地看,自己几乎不照像,更多的是捕捉那些唯美的景致,婉约的小桥流水,莽莽苍苍的雄浑落在眼里,却在心底一直绵延了开去,经过演绎的风景,是脚步无法抵达,只有灵魂可以光顾的地方,让人沉醉而难以自拔。

  只有脚步抵达的地方,不是真正的旅行,脚步和灵魂同步抵达的地方,即使看到一株平凡的酢浆草开放,听到一两声小鸟的鸣啾,领略到旷野的清风拂面,也是无边的美景。

  山水之美,只钟情于那些灵魂穿着草鞋的心灵,粗糙朴拙,对自然天籁有着与生俱来的亲近。

  小时候,在《少年文艺》第一次认识了徐霞客,那个把生命和灵魂深深嵌入山川大地的行者,已被我深深铭记在心底。

  山水,因为加了无限的情意在里面,注定长久驻扎在人心,即使模糊了容颜,但是,不论什么时候回想起来,都有那样曾经熟悉的感觉,甚或,是不具形质的一种气味,一街灯火,一种地老天荒的安静的感觉。

  也许,我是一个能耐得住孤独和寂寞的人,所以,每次有机会出去,都怀着一颗极度喜悦虔诚的赤子之心,也有可能,是我经常圄于一地,所以,才这样痴迷着旅途中那陌生的漂泊之感。

  能够经常徜徉在山水之间,这是我的一个小小的梦想,喜欢在一番忙碌之后,走在异乡陌生的天空下,猎猎的风吹过,那是心头久远的奢望,简单地走走,抛开一切熟知的喧嚣和浮躁,以最自然的形态,安静地在异乡熙攘的人群里寂寞地放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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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叶对根的情意


  那日,办公室里的一个女同事,说起自己的父亲:“小时候,他自己吃馒头,我们姐妹几个吃窝头,人家竟然能吃得下去。”她的眼睛里是晶莹的泪光:“所以,我们不亲他,尤其我妹,更不亲他。”

“可他毕竟是父亲,还是要待他好的。”

  “是,”她同意,“但是,心理上总也有一层隔膜。”

  我和另外一个同事也说起自己的父亲,原来,原来,她也有个慈爱的父亲,天底下慈爱的父亲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

  我想起一个朋友的父亲,那样一位戎马一生叱咤风云的老将军,对于妻儿,却没有说过一句重话,我经常看着他的照片,无情未必真豪杰,惜子如何不丈夫,该是对他的最好的评价了吧。

  所有的多情惜子的父亲,在我心中,都算得上是英雄吧。

  小时候的冬天真冷啊!一个南方人告诉我,他小时候听说,北方的冷竟然可以冻掉人的舌头。笑,告诉他,没有那么冷的。不过也确实是冷,出去一会,眼睫毛上就能结一层霜,一双小手,虽然捂在妈妈的棉手套里,然而,总会在最寒冷的时候,冻得皴裂一道一道血口子,妈妈买了蛤蛎油,给我们抹在手上,把手放在火炉上面烤,针扎样的疼。

  父亲总是起得最早,给我们掖掖被角,告诉我们继续藏在被窝里,然后开始生火,那种柴火烟的味道,直到现在闻到,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炉子里的火苗红红的,一会,家里就热了,火炉烤着炉盘,发出一种奇异的热烈的香味。我们三个,脑袋齐刷刷地趴在炕沿上,叽叽喳喳的,像极了窝里的雀儿。爸爸把我们的衣服一件一件地烤在火炉边,热乎乎的时候,塞进我们的被窝,小时候的冬天,很冷,可是我们,每次都在温暖中起床。

  吃罢早点,父亲骑着他那辆黑色的自行车,送我们去上学。那个时候,几乎没有人送自家的孩子上学,路上的孩子们,大多瑟缩着,一路去上学,而我们,还不曾感觉到寒冷,就已经到了学校。

  父亲喜欢读书,所以,年少时候的我们,虽然生活困窘,却不缺书读,三个拥在被窝里的孩子,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书,妹妹淘气,总是读着读着就出声了,屡禁不止,偶尔还故意念几个错别字,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

  有一次,父亲竟然给我们买回来半编织袋书,这在刚刚能吃饱的那个时代,是多么奢侈的享受啊。邻居说:“你给孩子买这么多书,能当饭吃啊?”心疼钱的妈妈,还责怪了半天父亲。

  中国的父亲,对于儿女的疼爱,更多的是敏于行而讷于言的,缺少了语言上的交流。所以,父子之间的理解和爱,更多的是深藏于内心,化作一点一滴的行动。开心的是,年轻的一代人,表达感情的方式的直接了许多,就如女儿,想起来就抱着父亲的脸,恶狠狠地亲一口,那个做父亲的,俨然得了勋章般的得意骄傲。

  我知道父亲的好,感恩的话却断断说不出来,仿佛有一层隔膜,但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这样的爱一目了然,不容置疑,无需用心去体会,血浓于水铸就的亲情,简单纯粹,想说出那滋味,却是一片茫然。


在我们的心里,父亲一直是伟岸坚强的,所以,我们在父亲荫庇的天空下,从没有想过,父亲有一天也会苍老。

有一次回家,妈妈不在,只有爸爸,忽然就感觉没有趣味,很多时候,我们回家,就是为了和妈妈说话,天南海北,说完,心里就舒服了。单独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父子俩感觉淡淡的,没有多少话可说。妈妈回来的时候,告诉她:“只有爸爸的家,太冷清了。”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父亲是否也希望我们象对妈妈那样,对他叽叽呱呱地无所不说呢?

  前一段时间,一直身体很好的父亲病了。我去看他,帮他搓脚丫,他安静地躺着,满脸的安详与慈爱,我忽然发现,那个曾经高大、坚强、无所不能的父亲老了,他的头上,细细看去,竟也丛生了白发,他那么安静,像个孩子,我的心隐隐地疼,日益强大的我们,和日渐衰老的他们,当初父母为我们的付出,理所当然,我们和他们都这样觉的,可是,面对儿女的付出,父母却有一些诚惶诚恐,其实,在此消彼长的生命里,爱原本就是应该这样的轮回啊。

  我给他讲见心见性,他给我讲万事万物无有自性,唯心所现,唯识所变,人要达观,才能心地清明,乐观向上。在我的生活圈子里,没有人这样和我说话,父亲,却能,在我在尘世辗转了四十年的时候,我们说起话来,像朋友。

  我给他讲我生活中的许多好事,他和妈妈乐呵呵,我说:“爸爸,我现在体会到书也能当饭吃啊。每个月,我都要多挣那么多钱啊。”他说:“量力而行,身体才是最要紧的,不要勉强自己,钱有多少也不够的。千万不要减肥,胖胖的,多好。”

我俯首低眉为他修指甲,父亲不愿意,我说:“这么大岁数了,有什么呀?”他竟然有些许的羞涩。窗外的阳光暖暖的扑在我们身上,我听得到时光滴答滴答的脚步,那是一棵老树,滋养了生命里最宝贝的绿,开出一朵一朵灿然的花,花树两相知,安静,相知、相亲。

  妈妈打来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告诉他,在和办公室里的人说小时候关于父亲的事情,妈妈把电话给了爸爸,我絮絮的说起小时候那些烤热的衣服,那些书,那些寒冷中送我们上学的往事,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我一个人。说着说着,时光倒流,泪,一滴一滴,洇湿了办公桌上的白纸,轻响,却遍寻无着,如这与生俱来的爱,真真切切,却抓不住形质,然而,早已注入血脉之中,如影随形,温暖在尘世中的每一个平凡的日子。

  嗓子有些堵住了,我告诉爸爸:“我鼻炎犯了,所以说话囔囔的。”爸爸叮嘱我吃药,我嗯了一声,今天,隔了距离,却少了羞涩,我把记忆里的父亲告诉了他,以前从不曾有过。电话那头的父亲,一直在安静地听,他的一切都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原来没有忽略,只是羞于表达,即使今天,我也只是说小时候的一点一滴,不曾用过一个爱字,也不曾说过一句感激的话,我只是拉家常,寻常的爱在寻常的岁月里,这是对爱的最好珍藏和诠释。

  泪,依然滴答滴答,在雪白的纸上,洇成了一朵一朵水梅花,无字的纸上,写满了难以言表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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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天成的山水

  美丽的小易,我想这样称呼她。

  她的美丽,需要安静的感觉,我第一次觉得,一个女人可以这样美丽,临水照花人,只可远远欣赏的美丽,是那种由内而外缓缓释放气场的美丽,如古玉般温润,她若安静地微笑看你,必定有着摄人心魄的魔力,狂躁的心会一点一点安稳下来,然后,沉入不知名的宁静的海。

  她是一个矛盾集合体。温婉暴烈,水与火的和谐共存。会让人目眩神迷。

  这是一个有着智慧的女子,多年的行走,也许是生活迫人,她能很好地弥合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也许复杂得能在那个陌生繁华的城市里轻松自如地行走,然而也可以简单到有点阳光就灿烂。然而我想,她的内心始终有着孤独的清冽,所以才沉湎于音乐和一切精神上的美丽,这是一种无法与旁人言说的寂寞,大音希声,或许只有旋律这样的无垠和浩淼才能让善感的灵魂找到最妥帖的关怀。冷暖自知,所以,音乐是她永久的情人。

  其实我是一个很内敛的人,一般人不会知道我每天在想什么,所以,容易激发大家的好奇心。可是,对于她,我的灵魂却始终是洞开的,不曾设防,所以,一直以来,我感觉她似乎有着某种无法言说的魔力。

我和同性的友谊一向很寡薄,我不喜欢女人的扎堆儿,不喜欢女人的家长里短,所以,我始终在人群的边缘游走,也许所有的女人都是如此吧。女人看女人,总是带着挑剔的眼光,可我对她是个例外,我们一起聆听音乐,在音乐里安静地沉浮,虽沉默却不觉局促,自然和随性,甚至,我还和她学会了喝酒,听着小野丽莎的歌曲,时至今日,我竟然也能喝半瓶红酒,是那种花看半开,酒饮微醉的惬意。

  一直以来,我在忙碌和辗转中,让自己过得很潦草。遇到她以后,生活好像拂去了一层云翳,逐渐露出熠熠的一面,让我逐渐明白了自己。    

  也许,生活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婆娑世界本就是充满了缺憾,有的女人在遗憾里被打磨得面目全非,她能在遗憾里把日子过得郑重、精致,活色生香,我喜欢不自怨自艾的女子,我喜欢有仪式感的女子,生动有趣,不骄矜,也不自轻,“再借我半生”,可知,爱美是每个女子的天性,可是有的女子却把对美丽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了外在。你的美丽足以让每一个走过的日子都是最美好的盛放。

  慢慢体会了《召南》中那个浑如璞玉的女子,她始终是为了自己而宁愿活在旷野里的任性花朵,“不我以,其后也悔”,是那般决绝的烈性,温婉背后的勇气让人动容,这样的女子,当得起有人捧在手里万般呵护的,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如果没有,宁愿跫然独立,亦不妥协。

  她人到中年,还能温婉如玉,清瘦如鹤,不似一般被世俗的烟火熏得面目全非的女子,这在我的经历中所识见的女子,似乎还没有得见。

  她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派,很大男人,也很小女人,那种洁净和高远,很少有人能与之比肩,所以,她注定是孤独的,但是她很享受这居高临下的孤独。

  貌似强大,内心却始终渴望有个温暖踏实的肩膀可以依靠,坚强与脆弱,如此对立却如此和谐。

  所以,她喜欢自斟自饮,享受着孤独的安静,也许会流泪,但是何尝不是生命的另外一种欢乐。我很容易被精神层面的美丽所震撼,她学识,气质,情致,容颜,善良,风雅,内外兼修,堪堪称得十分美女一名。

  这样的美丽,让我很景仰,我问:“你的气质是后天修炼还是先天成就呢?”其实,不用问也应该知道,这样的道行,是岁月和阅历以及心智磨砺的结果,开玩笑说你是白娘子,再加上与生俱来的底蕴,活脱是生宣上的泼墨,韧润纯净,洒脱飘逸,意蕴嫣然,因了胸中丘壑,有万千的气象,美丽在前,时光在后,能不计较时光流逝的美丽,很不简单。

  我把你当作我的偶像,因为往往能感受得到你的美丽,却始终无法一眼洞明,仿若苍苍蒹葭的彼岸,伊人衣袂飘飘,梦幻得让人怀疑的真实。

  隔了岸,欣赏这样的女子,是自然天成的山水。
她在家里点着熏香,放着容易让人沉湎的音乐,自己的声响和味道,为自己熬好喝的粥,嗜好咖啡,品茶竟能品醉,忠实于自己的灵魂,独享清欢,而这些,是需要心智和魄力的。
温婉可人,然而暴怒起来却蛮不讲理,甚至于有点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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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漂泊的路上,一本只给自己阅读的

有一本书,里面的文章是我一篇篇拷贝下来,然后打印成册。简简单单的白纸黑字,封面我曾经画了一个背影,驿路身影,那是我心底久远的渴望,后来,因为炭铅掉色,担心污了雪白的纸张,于是,干脆就还是简单的白纸作封面,书名为《在飘泊的路上》。

  扉页是《诗经》里的一句话,最后那句改了一下,“将我以,其后无悔。”

  “漂泊的游子,高贵的灵魂,带我的灵魂一起去漂泊。”

  然后将它放在一个透明的文件夹里,简单的装帧,其实,在我心里,最美好的东西往往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洗尽铅华般的素心洁绪,常常在阅读的时候令我深深痴迷。

  赤子之心的深挚,拳拳亲情的流露,关爱生命的悲悯,对于美孜孜以求的执着,至情至性的率真,在这里,我阅读到了人心最真实的咏唱。

  出于对军旅生涯的极度好奇和崇拜,对曾经跌宕起伏,轰轰烈烈的狷介人生阅历的羡慕,我沉静在这样的文字里,看到了一个游子高贵不肯妥协的灵魂。

  我喜欢漂泊的生涯,却没有漂泊的宿命。因此,当你说你是一个漂泊的游子,我的心忽然被紧紧攥住,我的灵魂也是漂泊的游子,喜欢在苍茫与无所依托中四处游荡,灵魂的驿马生涯里,漂泊出一路的古道斜阳。

  你说:“亲爱的朋友,怎知道道路崎岖,漂泊者的一路孤独和寂寞啊。”

  其实,很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灵魂在飘泊,所以,我喜欢这样的离我的心灵近在咫尺的文字,因为,世上有很多的灵魂都漂泊在梦里,所以,将我以,其后无悔。

  哽在喉中的家,家是心灵所属的地方,家离我那么遥远,每次读到的时候,我都热泪盈眶,白发亲娘,永远是远方的儿女心中不舍的牵挂。

   这样的文字,也为我打开了一扇美丽的门,其实,这些美丽我一直没有疏离,只是,岁月的冲刷,让它们安静地沉淀在了心灵深处,当它们再次被轻轻唤醒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拥有这样一笔无价的财富。

   那些一尘不染的旋律,天籁一般从遥远的空中传来,来自草原,来自旷野,来自澄碧的天空,也来自带着松香味道的森林,涤荡心灵的尘埃,让灵魂到达的地方变得清冽。在那些隐隐藏着淡淡悲伤的旋律里,让人心生泪光,灵魂的笑靥却愉悦地缓缓绽开,只有在那些聆听天籁的日子里,心可以自由奔逸,可以把自己完全交付,毫无挣扎地跟着它随波逐流。

   在这样的旋律的引领下,来去无痕,在旋律流淌的静谧里,我寻找到了寂静的低语,那是可遇不可求的知己,让自己的心事就这样被准确地演绎出来,恍如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映照得那样清晰。

   开始,在那些光影的人生里,被一次次感动,自由、希望、梦想、救赎,这些永恒的主题,才是人生羁旅中难得的幸福。有人说:“幸福总是短暂的,那些挥舞着幸福小旗的人,只是习惯性的表演。”其实,这才是人生的本相,但是,从这些旋律或者文字里感到获得心灵的满足,却是一种难与他人言说的幸福。

   想起了一首诗:“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当见山高月更阔。”这样微细清明的心灵之月,在这样的文字的引领下,我领悟到了比头顶的天空更浩渺更美丽的风景。

   很幸运,因了这样的引导,让我的心灵从曾经地看山、看水、看云一直绵亘到了今天,依然能够诗情画意地逍遥,这样心扉的洞开,让我明白人应该有情、从容、温柔与充满尊严,那是心灵的自由张开无法被禁锢的翅膀,在红尘之外无拘无束地遨游。

  喜欢安静地看你的文字,那样厚厚的一本自己装帧的书,虽然简单,却有着难以替代的贴心和温暖,远方的思念是所有情感中最美丽的一种,因为它没有染着,所以,就如早晨的清露,在婉转流淌的旋律里,默默地阅读着那样一颗卓然的心灵,人们都说,文字是一个人心灵的面貌,我深以为然。

  甚或,这本书里还有那样值得记忆的童年,那个专横跋扈领着一群孩子把经过的路边的植物吃的罄净的淘气包,那个受了委屈站在大门口专等有人过来才哭的小小无赖的孩子,那个趴在床上等着挨打的孩子和他身边幸灾乐祸等着看热闹的小伙伴,不停地问:“你妈什么时候打你呀?”

   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想起,还有和我这样相似的童年,只不过,童年的我,很多时候,是跟在这样的孩子身边,被蛊惑着忠实地执行着这些被大人严格禁止的行为。

   所以,每次拿起这本书,纸质的厚重让我感觉温暖,那是一种置之怀袖的情致,温暖、明朗、平静,那淡淡的忧伤和浅浅的倦意,都会有意无意勾起心中那曲款款的阳关三叠,远方的友人,不知能否听得到?

  我想,是听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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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月三,放风筝去

  又是三月三了,浩荡的春风刮起来了,土地也有了苏醒的气息,潮潮的,大地披上了一层茸茸的绿意,一如初妆的青涩的天然,空气中有着青草萌动的清香,全是因为风,这起于青萍之末的风里,暗香浮动。

  记得小时候清明前后做寒燕,小小的面团,捏成小鸟、虫子、花朵、小兔子,点上红绿的小点,晾在门口,等春风吹干,挂在脖子上,简单的生活,艺术的心情。

  时至今日,好多的民俗都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但是,春天放风筝,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三月三,适合放风筝。这是孩子的节日,无需引导,约定俗成,一直就觉得,孩子的心最与自然接近,在浑然不自知的时候,就能与天地精神独往来。

  记得小时候的民谚,五九六九消井口,七九八九,沿河看柳,九九又一九,耕牛遍地走。北方的春天来得迟,姗姗的,早就该沿河看柳了,可是硬是不见一丝绿意,总是在酝酿、积蓄,然后在某一个早晨醒来,蓦然发现,春天就这样突然莅临了。

  农谚是现世的诗经,简单到极致,冰凌乍开,青的草,绿的藤,灼灼的桃花,还有如丝般的绿柳,袅袅婷婷的,风正好,阳光正好,心情也好,那么,放风筝去吧。

  找几根竹竿,一团鱼线,几张白麻纸,偷偷把家里的白面和水,在炉子上熬成浆糊,好了,齐了。

  背风的角落里,把竹竿破成细细的条,手指经常会被划破,放在嘴里抿抿,继续。把竹条弯成燕子、蝴蝶,最不济也是个瓦片的形状,后面拖缀着长长的尾巴,然后用水彩涂抹,近看一塌糊涂,远远看去,竟然也很神似,田野里,无遮无拦,可以尽着奔跑,先测一下风向,然后一人手里举着风筝,迎着风站好,一人拿着线卷,一边跑,一边高高喊声:“放!”风筝就晃晃悠悠飞起来了,经常由于平衡没有掌握好,还没等飞,就一头栽下来了,没关系,重新找出不足,改进,然后百折不挠地继续放飞。

  春天的旷野里,飞着好多的燕子、蝴蝶、瓦片,看谁的风筝飞得高,最后成了一个小黑点,这个时侯,风筝美丽与否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要飞得足够高。

  有一种风筝,叫九连环,如蜈蚣一般,属于稀有,很有技术的人才会做,有这样的一个风筝,是很让人羡慕的。

  迎着春天的风,飞得足够高,是风筝的本分。也有的风筝,会奋力挣断线,晃晃悠悠飘向不知名的远方,只留下旷野上惆怅的遥望着它的目光。

  一直很喜欢放风筝,春天里,我们全家一起去放风筝,风筝是现成的,孩子喜欢蝴蝶风筝,买一个,逼真且美丽,那个做父亲的喋喋不休地絮叨着自己小时候做的风筝,一再声明有多么多么好看,飞得多么多么高,看着闺女满眼的崇拜,其实,捂嘴窃笑,应该比我做的好不到哪里,看着父女俩嬉笑奔跑,心里就老是隐隐浮现小时候的我们,春天的风,有种温暖的凌厉,还有那时候空气里的草香和肆无忌惮的欢笑。

  那天小菜推荐我看《追风筝的人》,看到最后,莫名的感动,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让我们不惜冒着疲惫与疼痛去追逐它。放起风筝的时候,那种发自内心的纵情总是让人着迷,看着自己的风筝扶摇直上,心里怀着巨大的喜悦和满足,每个人都需要给自己内心一个真诚的交待。

  听着陈悦的《追风的女儿》,笛声悠扬,莫不是春日里,在和煦的春风里放飞风筝的日子,无忧、无羁、无拘、无束,浑然天真的笑靥,花正开,年华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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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

  妈妈给我拿来一把苦菜,灰绿色的叶子,我拿开水焯一下,然后放杏仁、盐、味精拌一下,吃的时候,舌尖缠绕着淡淡的苦味,但是有着一股天然的蔬菜清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再拒绝苦菜的苦味了。

  小时候的田埂地头,不乏苦菜的影子,下点雨,这些灰绿色的菜就不屈不挠地露出了头,叶子背面还有点紫色晕出来,如过去贫寒人家的女子,再窘迫也掩不住爱美的心性,也要在鬓边簪一朵清雅的花,却自有一段发自天然的风流态度,山野间四月的嫩柳,妥帖的清爽,叶子像极了锯齿状的戟。

  每到放学的时候,就拿了小铲子,挎了小篮子,奔那些开着小黄花的地方,那些小黄花狭长的花瓣,朵朵向日葵似的,拿小铲子挖下去,偶尔会有不知名的小虫飞过耳边,远处有布谷鸟的叫声,阳光晴好,有的时候,叶子折断处会流出乳白色的汁液,齐齐码好,回家妈妈顺着拿起来清洗,便于洗去苦菜上的土。

  往往是凉拌,做好以后,我拿筷子夹一点,萦绕舌尖的苦味和涩味马上弥漫开来,忙忙地弃了筷子,去喝几口凉水。

  那时,妈妈还要晒一些苦菜叶子,等到夏天,捏一撮,冲入开水,放凉,在炎夏的午后,睁开惺忪的睡眼,被逼着喝下一大茶缸的苦菜茶,(也喝红姑娘,一种红色的薄如蝉翼的红衣包着状如玛瑙的小红果,其苦无比),愁眉苦脸的,妈妈提前晾好白开水,喝完,就急急忙忙要白开水,来冲淡苦涩的滋味,嘴里咝咝着,不停地吸溜着,一会,可能是冲淡了苦味的缘故,嘴里还泛起微微的甜,吃根黄瓜或者西红柿也格外地甜了。

  妈妈说:“喝了就不容易上火。”一夏天,在旷野里顶着烈日疯跑,真的不曾中暑。

  少年的心性,不懂忍字,不喜苦味,那个时候,最喜欢的是甜。

  诗经里的“谁谓荼苦,其甘如荠”也许说的就是苦菜的滋味吧。

  荠菜与苦菜往往是伴生的,历代有很多吟咏荠菜的诗词,“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是我喜欢的一句,恍若看到旷野田间的荠菜花,最是隐者得了清寂的所愿,一径在春风浩荡里怡然自得的样子。

  许是苦菜太苦,不招人待见,所以,少见苦菜于诗文雅韵里,或许是我孤陋寡闻也未可知。

  所以苦菜也只在这遥远的民歌里,稍稍露了露脸,山野人家,没有膏粱厚味,这发自青草摇曳的山野清蔬味道虽苦,也能佐餐,甚至还能当药用,所以,自然歌出,我一厢情愿地理解为是谁说苦菜的味道苦,其实它和荠菜的味道一样甘醇。

  菜根谭里有句话:醲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很多人向往返璞归真的生活,然而往往停不下匆急的脚步,我又何尝不是如此,保持内心的独立和宁静,不容易,也许,就是在人群边缘,偶尔被冠以另类的标签。

  有人说,一盘凉拌苦菜,一小杯烧酒独酌,看炊烟袅袅,夕阳西下,当为至乐。一派的风致洒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苦菜身价渐长,成了健康食品,原先乡野田蔬,如今堂而皇之登上大雅之堂,拌着杏仁,一点盐,简单到了极致,味道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苦了,也可能是阅历的缘故,对于苦味的食物,似乎也没有小时候那么抗拒了。

  吃一口苦菜,从容品一口清茶,不再像儿时急惶惶地怕苦漱口,先是微微的苦弥漫,再是淡淡的甜漾开,许是心理作用,身心也跟着清凉了许多。

  这期间的转变,得感谢岁月。

  趋甘避苦是人的本性,甘是理想主义,苦却是不可避免的现实主义。甘来想必人人喜上眉梢,苦来想必再坚强的人心头也要挽个小疙瘩。

  有的时候做梦,梦到万分危急的时刻,无路可逃,无路可退,汗涔涔惊醒,自我安慰,亏得是一场梦。有的时候,困境之下,真的是有这样的痴想,像《陶庵梦忆》里那个担酒的西陵脚夫一样:“要是梦便好了。”只是辗转之间,该经历的怎么也逃不过,渐渐的,心便蒙上了一层岁月的膜,沉实了,厚重了,少了脆性多了韧性。

未知苦,焉知乐,领略了苦菜的苦涩,才能体味真水的甘甜,即使,这水,很寻常,却让人心怀感激,因为,懂得珍惜,珍惜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美好,我们的幸福,在于热爱平淡的生活,苦无法逃避,却可以淡化,尽管是痛苦的蜕变,最终清凉、沉静,在灵魂的绿荫里,安然、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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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子兵法活学活用之斗智

楼道里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女儿迅速地把拖鞋放在门口。

  进得门来,把包放下,就看到这个人把手伸进衣服里面,多么熟悉的动作,女人最喜欢的是男人掏钱的动作,我这个物质女人当然不能免俗,开始蠢蠢欲动了。

  只见他拿出来一沓钱,眼睛瞟了我一下,大概是我眼睛里贪婪的神色吓到他了,就在我准备饿虎扑食般把钱拿在手里数一下的时候,只见这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钱就在电光石火之间重新被他收回了囊中。

  不给就不给,大小咱也是职业妇女,多少还挣俩小钱,完全可以自己买花自己戴。谁稀罕啊!一步三回头地离开,这点气节咱还是有的。

  要在以前,一定会发扬不给钱就不起来的耍赖精神,可是现在已经快奔四的人了,也不适合这样的小女人态了,否则自己都瘆得慌,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估计人家也不买账。

  钱啊钱,有人为你竞折腰,有人为你费思量,钱啊,你这倾国倾城的妖。

  动用武力肯定是行不通的。只可智取,不可强攻。

  嘿嘿,书也不是白读的,这欲擒故纵的伎俩本人还是会活学活用的。

  不理他,继续忙自己的。

  过了一会,坐在桌前,一手支着下巴颏,另外两只手指轻轻敲着桌子,两眼望向窗外,以逸待劳之计看看管用不。果然,那个人终于熬不住了,讪讪地过来,抽出几张钞票,在我眼前晃晃,极其大方地说:“拿去花。”偷偷瞟了一下,切!就这么两张就想打发我啊!没事人一般,淡淡地说:“一会吧。”原本想着这人会良心发现,会再拿出几张,结果老先生立马把钱重新揣回了腰包,看来这招欲迎还拒今天行不通了。

  继续波澜不惊地干活,给敌人制造轻敌的假象,学会掩藏自己的觊觎之心,记得哪位圣贤曾经曰过,后退一步是为了更好的前进,韬光养晦,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哼哼,和我斗!

  今天要显得格外勤快,走马灯似地在家里干活,那人似乎放松了警惕,悠然地看着电视。收拾停当,彼时,身穿围裙,头发也绾起来,一副为家操劳的样子。坐在他身边,“咱俩玩游戏好不好?”“什么游戏?”精神马上一振,旋即眼睛里又添了些许警惕,哈哈,诱敌深入笑里藏刀这招看来可能奏效。

  “猜拳,怎么样?把你的钱拿出来当赌注,谁赢了谁就拿一张。”

  真是没有想到,他竟然很痛快地答应了,书上说,男人都有孩子的天性,都喜欢玩,哈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抓住一点,攻其不备。我好聪明啊!不禁心花怒放,这无本的买卖,怎么做都是只赚不赔。

  猜拳也是有有学问的,开始要静观其变,不急不躁,二三局之后,就可以猜到对方的大致规律,然后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如果对方也在揣摩你的意图,那么就要乱出一气,让他摸不着头脑,然后再逆着他的思维,这样就可以混水摸鱼了。

  这招果然奏效,一张张钞票被我轻轻拈到了自己面前,也有失手的时候,好有成就感啊,看看差不多了,有一千多了,我还是懂得穷寇莫追的道理,给敌人一点甜头,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

  赢一个人不容易,不着痕迹地输给一个人更不容易,好在本人一直以来都是聪明一时,糊涂一世,全当作动脑子动得大脑缺氧,顺着他胡乱得出就得了,这次赢少输多,看看差不多了,立马鸣金收兵,走为上也是战术之一呢,免战牌高挂,“不玩了不玩了,累了,剩下的你都拿起来吧。”

  他又抽出几张,“再给你点。”顺手牵羊也没有这么痛快,要多少是多呀。韩信点兵,多多益善,蚂蚱虽小也是肉啊,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哈哈,一霎时,有这么多警世恒言支持着,赶紧拿起来。

  与人逗,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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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淘 书

  没事喜欢逛书店,在书店里徜徉,真的很舒服,一般都是些舒缓的轻音乐,与架上的那些美丽睿智的文字交相融合,满心的惬意。

  我一直坚信开卷有益,选书的时候,先看看书提,然后再随意翻翻,大致浏览一下看是不是符合自己的喜好,很喜欢书拿在手里的感觉,厚重的柔软。

  现在的书真的是越来越好了,装帧设计是一流的,书名一个比一个妖娆,禁不住都想翻开看看。

  有一类书的包装很严谨,从头到脚包着透明的塑料薄膜,严严实实的,如那大家闺秀般,养在深闺,等闲人是不能随意近前的,她只在楼台水榭那端,惊鸿一瞥,只能隔岸观望一眼,远远望见那佳人风致飘袂,烟笼寒水月笼沙般的朦胧美,从此害了相思也说不定。

  隔着塑料薄膜看上面的简单的文字说明,写书提的人真的是了不起呀,虽然不能睹得庐山真面目,但是寥寥数语,直指我心深处,简洁明丽,妩媚婉转,由不得掏腰包买了下来。

  也有“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时候,开卷阅读,惺惺相惜,真个是郎情妾意的,对了脾气般的珍爱。

  可是也有旧时包办婚姻般的苦恼,买回家才能开封,发觉书提和书里面的内容风格大相径庭(不是说人家写的不好,是不属于我钟情的风格),恨!全凭了媒人的一张嘴,简直是所遇非人,生生浪费我若干人民币。

  想起一个媒人作伐的故事,那媒婆先把双方的好吹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末了把塌鼻子说成眼前没东西,把兔唇说成嘴不太好,双方都觉得这点小小不言的缺点比起那些优点简直不算什么,云里雾里的答应了,新婚之日才发现,可是木已成舟,只好顺水推舟。   

  书也如此,难不成你刚拿回来拆开看了一眼,就去退货,有名有份的哪是那么容易的退掉的,罢罢,放着吧,扔吧,舍不得,书这东西也不兴送人,只好搁置角落,如旧社会那些一作新妇,即如旧人的女人,在角落里独自蒙尘。好在书多不触犯道德的底线,自有后来书居上。

  后来,吃亏次数多了,再看到这样包装的书,坚决瞄都不瞄一眼,裹得严丝合缝的,活该它嫁不出去。

  当然,一些大师的书除外,酒香不怕巷子深也是有的,封面设计简单平实,却沁出澹穆的韵致,内里蕴含的字字珠玑更是让人感觉岁月凝厚,钟情于那一身伉爽的风骨,这样的自信是以人家的功底趁着,怀着仰慕的心买了来。就如一起青梅竹马长大,从小仰慕,只待那一日怀着欢喜,了缘。

  还有一些书,包裹得倒不是很严实,属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类型的,看了书名、书提,是怎么也硬不下心来不看一眼的,但是,你得小心地把外面那层塑料薄膜(这个人性化一点,如一个小口袋般,上面有一道不干胶)弄开,看完以后,买还罢了,如果不买,往进放的时候可就费劲了,小心翼翼的,一是不能把薄入蝉翼的包装袋给撕破,另外还要躲过上面那一层不干胶粘在书上,难度不亚于走钢丝。

  典型的半推半就,却是刚刚瞄了一眼就痴缠不放的人,明明你要脱身,他却死缠烂打,一点不洒脱,倘或一不小心被店主看到,万般的不好意思,经常会因为不能把人家毫发无伤地物归原处而心生愧疚。

  相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那些大大方方站在书架的书,晴天朗日的爽利干脆,合则谋,不合则分,他们沉默安静地等待有缘人循着文字的香来续缘,这样的书当得起案前的红袖,散发细细的香,将所有的繁复收起,铅华洗尽,一目了然,像极了知己间的相处,坦坦荡荡。

  当然,出于对书的保护,可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爱书之人很少有人满手泥污油渍去大喇喇的翻书,虽不至于沐浴更衣,大多还是素手轻翻,凝神细看,也不枉了那淡淡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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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涂 鸦

  大概每个孩子都有过涂鸦的经历,小时候,别人家的房前屋后,没少留下我的大作,那时没有人向我灌输不能乱涂乱画的公德意识,所以,每次我在做画的时候,内心里是不会有一丝不安歉疚的。

  我只是在潜心作画。

  这些作品,线条古朴稚拙,笔法冼练,充满童趣,一如我心目中初相见的世界,简单而又纯粹。我看过原始的岩画,那些线条古拙的画,好像就是孩子所为,一定是那些有着最淳朴心地的人,在岩石上坚韧地刻画了他们眼中的世界,如孩童般简单。

  我课本上的插图,无一例外都被我重新进行过艺术加工,比如给视力正常的人加个大大的眼镜,还记得给每个坏蛋身上打上个大大的叉号,好人身上都加一袭衣袂飘飘的披风,以表示我的朴素的是非观。

  有一次上课,我正在专心致志地描摹,突然发现眼前的阳光不见了,一抬头,看到老师的高大身影,记得老师满脸愤怒地抖着我的语文课本,然后罚我抄课文。

  其实,我最喜欢的作画方式还是大手笔,例如房前屋后,例如比较平整的水泥地等等,总有一种施展起来酣畅淋漓的感觉。

  画画的颜料,很好找,红色的有尖角的砖头,还有一种黄色的砂质岩石,用手一掰,会有石屑簌簌落下,还有坚硬的褐红色胶泥,还有电池里的碳棒以及尖锐的煤核,妈妈后来回忆说,经常看到我捂着衣兜急急忙忙跑回来,在角落里一阵稀里哗啦倒腾,然后又一溜烟跑出去了,每次洗衣服,衣兜里总会倒出一些土,屡禁不止,像极了家里的一只猫,在角落里,堆满了我捡回来的石头瓦块以及玻璃球之类的东西。

  后来,我逐渐不满足于这种单色调的素描速写,于是,又瞄上了老师的粉笔头。

  那个时候的粉笔很宝贝,老师派人专门看管,发现有浪费粉笔的现象,会严惩不贷,浪费一根,罚十根,我的一个调皮的男同学就曾经被罚过。乖巧如我,有了前车之鉴,自然不会重蹈覆辙,我只是在下课的时候,多往讲台边蹭蹭,发现地下有粉笔头,就先假装若无其事,然后趁班干部不注意,迅速捡起来。那时的班干部太尽职了,虎视眈眈不折不扣地执行着老师交给的光荣任务,而且有点矫枉过正,地下的粉笔头本来不能用了,至少老师不会用了,被当成垃圾扫出去没有关系,但是被他发现你捡了,那就完了,班干部会很有成就感地马上告诉老师,老师是没有耐性听你解释的,而且那个时侯,也没有和老师据理力争的胆量。所以,即使你捡的那根粉笔头小得可怜,只要被抓住,只有自认倒霉。

  长大以后我看过一篇文章,关于猴子剪掉尾巴的故事,心里就极其容易想起人类的某些通病,比如看着别人受罪很有成就感,比如喜欢向领导打个小报告什么的人,并且由此滋生出一种喜悦的情绪,原来,动物和人有如此相近的劣根性,只是人由此会衍生出一幅装模作样伪善面孔而已,猴的社会与人的社会竟然有如此惊人的相似。

  话说,蹭到讲台边上的时候,眼睛要有意无意扫视一下地面,发现粉笔头,不能有眼前一亮的举动,一定要装作如无其事,偶然路过,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捡起粉笔头,然后迅速逃离现场,也是我运气好,竟然从来没有被发现过。

  于是,我的画就有了五彩缤纷的颜色,红色是花的颜色和女孩子的衣服,绿色的树、草,黄色的月亮,蓝色的天空和水流。有的组合还比较怪异,画的人物有时候也可能是黑眉黑脸黑嘴,全凭当时的一时心血来潮。

  我喜欢画人,女孩子一律是圆圆的脑袋,然后在头顶画两个扎起来的小辫子,眉眼一律向上弯,笑模笑样的,脸颊上涂两片红晕,圆圆的,男孩子一律细胳膊细腿,眼睛圆圆的,咧着大嘴,脑袋秃秃的,寸草不生,后来有男孩提意见,说:“我们也长头发啊,凭什么把我们画的那么难看。”于是,他也可着劲把女孩子往丑里画,最后,我们画出来的人物都严重变形,龇牙咧嘴的,色彩搭配极其怪异,红色的三角眼睛,蓝色的尖利的牙,状如夜叉,不过后来我还是汲取了别人意见,会很小心的加几丝历历可数的极短的线条,表示头发。

  还喜欢画鱼,上下两条交叉的弧线,然后是圆溜溜的眼睛,一片鳞一片鳞加上去,在烈日下,我挥汗如雨,蹲在红砖地上,画几条蓝色的波浪线,那是一湾清浅的水,我的鱼儿们,色彩斑斓,七大八小,浩浩荡荡的,红砖地漫漫成了汪洋,那时的我,没有见过河流,一切只在我的想象中,鱼儿理当有如此清浅的水,拥有如此的自由,它们和人们口中的鱼儿无关,它们是清凌凌的一群鲜活的小精灵。

  最喜欢画的是花草,几痕侧弯的绿线,是草,五瓣不规则的环绕在一起的花瓣,一片绿绒般的草地即刻培植而成,青青翠翠地铺排在了心里。

  那些藤蔓缠绕的,是牵牛花,只要画几个喇叭状的花朵即可,画得极具夸张性。

  还有海娜花,翠玉般的茎沁出紫红的水样晶莹,长得很粗壮,蓬蓬勃勃的,顶上是好多粉色和红色的小花朵。我之所以喜欢画这种花,实在是和喜欢它的功用密不可分的。那时,谁家院子里要是种了这花,肯定会招来小女孩艳羡的目光,海娜花开花的时候,没种的人家会和人家要一棵两棵的,捣碎了,和上白矾,晚上睡觉的时候,攥在手心里,握紧手心,指甲上也敷着,拿布条包起来,虽然火辣辣的很不舒服,但是依然执着地把手伸在被窝外面,等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拆开,鲜红的指甲,红彤彤的手心,虽然手心被蒸的皮肤都皱在一起,依然满心的高兴。女人之为了美所具有的勇气和对痛苦的耐受力,从小就可见一斑。

  画向日葵的时候,一个大圆盘,然后在圆盘里画一些纵横交错的弧线,形成无数个小菱形块,细心地在每一个菱形块里面点个小点,那是籽实饱满的葵花籽啊,然后,转圈画一圈花朵般的花瓣,一根长长的杆,蒲扇般的叶子,我的向日葵,有黄的、蓝的、红的、绿的还有白色的,一片一片,高高低低,张开灿然的笑脸,若干年以后,我看到梵高的向日葵,那么明媚鹅黄的色彩,叶子上似乎还有那些毛茸茸的小刺,能画出这样灿烂的向日葵的人,内心里必定充满了孩童般的稚气和天真,一派烂漫,心底没有阳光的人,是画不出这样的每天追随着太阳的花朵的。

  涂鸦时代,不知道何时结束了。那个把大地当做画布,能把天空、日月,星辰搬到画里的孩子,随着岁月的脚步,已经离随处涂鸦,渐行渐远了。

  后来,也曾经学过两天画画,画的依然如醉如痴,可以不吃饭,就那样画啊画啊,画作是无声的诗歌,画画的时候,诗意在心底流淌。

  记得画过一只眼睛,好漂亮的一只眼睛,似乎会说话,眼神清澈,看过的人,都啧啧称奇,可是另外一只却再也没有能画出来,也有人跃跃欲试,可是,画出来的,终归和那一只不匹配。蓦然想起,我曾经画过那样的一只眼睛,她的清澈,成了绝响。

  后来,画画已经成了生命里无处可寻的曾经,有一次看书,说如果能梦到彩色的梦,就说明有画画的天赋,我突然想起,自己的梦里从来都不缺乏色彩,只是,画画的梦,于我而言,已经遥不可及。

  不知道什么时候,曾经的梦一个一个丢失在路上。而今,能够保留下来的,只有写字的爱好,也许,没有冥冥之中的那双手,只怕这个梦也要丢到风中了,一粒一粒的字,暗夜里看来,仿若一粒一粒晶莹的珠子,闪着幽微的光泽,仿若你的眼睛,那样浅浅微笑着看我,看我炼字成城。你说,喜欢你的文字,丫头。对于我来说,已是莫大的荣耀了。

  今天,只是看到女儿留在我雪白墙壁上的涂鸦之作,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那个同样喜欢到处乱涂乱画的孩子。

  女儿有个速写本,我很喜欢,拿起笔,想画画窗外那些枝桠突兀的树,却再也描摹不出那些树的本来面目,想想,放下了,一是技巧不够,二是,再也不会寻回孩童时候那样去伪存真,删繁就简的眼光了,我无法用简洁冼练的笔触来再现它,世界在我眼里,因为繁复,我已经找不到它的最初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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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1: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民俗

   倚荷约我写篇关于民俗的文章,这个题目太大,因为它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烂漫天然,我学识浅陋,难免惴惴(真的不是谦虚),然而倚荷是我所喜欢的,所以,贸然答应下来。引用废名引用陶渊明的一段话,或能体现我的心境:“惧或乖谬,有亏大雅君子之德,所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云尔。”

   我对于民俗知之甚少,很多的民俗常识只是在日常生活中,在大人的潜移默化中知晓的,当时并不知道这就是民俗。,后来才知道民俗涉及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节典礼仪,宗教图腾、语言文字,禁忌审美诸多内容。

   单拿节日来说,春节、中秋自不必说,端午也是过的有模有样:“端午鸡鸡黄老虎。”小时候,每到端午家家门上必要贴了鸡、老虎,门头插把艾草,还要拿艾草煮热水洗澡,取趋吉辟邪的意思,毒虫不敢侵扰,长大之后才知道在南方这个节日是为了纪念那位披肝沥胆的屈子的。

   那天上课,一位学生突然说了句:“清明头天是寒食。”突然怔住,寒食节,有好多年不过了,小时候的寒食节,妈妈都要蒸了小鸟、虫子等等若干形状的面食(一叫寒燕),点上红的绿的小点,惟妙惟肖,让风自然吹干,拿绳穿在一起,挂在脖子上,有着一种俗世的喜气,饿了的时候可以当零食吃,我给学生讲了寒食节的来历和往事,学生瞪大着眼睛:“乖乖,老师,你们小时候还有这么好玩的节日呢,”万分的憧憬。打电话和妈妈聊起蒸寒燕的往事,妈妈说:“早就不过那个节了,好吃的这么多,谁还蒸寒燕儿呀.小孩也不稀罕,哪像你们小时候,吃个寒燕都那么高兴,再说,现在的人都忙的,哪有那个闲工夫。”

   这个习俗就这样渐渐的湮灭在我的记忆里,只是在这样偶然的契机下,才能倏然而至,想一下下。

   那时候的好多节日似乎都过得一丝不苟,有的是时间,把那些古老的习俗一代代的传承下来,后来年纪渐长,脚步逐渐匆忙,每日里力求过的简单、迅捷,已经没有了老祖母戴着老花镜一颗颗捏豆芽里的绿豆皮的沉静安稳的心,我想好多人和我也是一样的,好多的民俗也许就此湮灭了。也有新的民俗渐渐的约定俗成,世事原本就是如此,有薪火相传也有新旧更迭。

   民俗是现世的诗经,若隐若现的融合于我们的生活,有着宗教般的神秘和约束力,让人隐隐觉得冥冥之中有着不得不令人自省的洞察。如开了妖娆的花,至美,最后演绎做隔了云端的美丽,在渐行渐远的岁月里,任凭后世人揣想、绵延、湮灭、光大。

   这些民俗,或源于美丽的传说,或代表了深切的渴盼,抑或跋涉了岁月之后,模糊了原本的情由,只是寻常日子里的趣,孩子出生时候的抓周,十二岁的圆锁,无不倾尽了发自内心的最真挚的祝福,有着殷实的希冀。

   后来,喜欢读古诗词,穿越时空的隔膜,原来民俗就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团圆和合之意,也是“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的纤纤玉指;绕指柔肠;也是“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的红艳艳的喜庆吉祥。

   也喜欢看周作人的散文,喜欢看沈从文、汪曾祺的散文,也搜了沈复、张岱的笔记来看,这些文字娓娓道来,隔了时空,洇染了墨香的民俗,于现实的我们充满了极大的诱惑,把民俗牵引到深厚的文化背景里,唯有文字有着这样的魅力,读来让人耳目一新,这样的文字冲淡平和,有着淡泊恬静的人生态度。于是,搜了好多国家地理杂志来看,不一样的地域种族,不一样的民俗风情,看看那些迥异于我们的生命,如何在季节里,循着自己的血脉辗转轮回,陌生的新奇,因而欣喜。

   再后来,觉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于是,喜欢去外面走走,看看那些古老的村落,看看那些在阳光下眯着眼睛晒着太阳的老人,听他们絮絮的闲话,那满脸的皱纹和浑浊的眼神,携了光阴的手,款款而来。民俗,就在这样的闲话里,口耳相传,绵延不息。

   甚至对那些老旧的东西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老绣片、老镯子,老街、老房子,老房子上的木雕、石雕,甚至对着一块年代久远的铺路石,都能发些许思古之幽情,这些隐藏在时光深处的人和物都让我痴迷。因了迥异,因了距离,那些久远的民俗也变得新奇而美丽。

   民俗,浅白如诗经,发自我们心底最现实最真实的渴望,却也如大隐,看他布衣素服,云淡风轻的一笑无言,却原来,已是历经了岁月的洗礼,大美而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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