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楼主: 野樵

[【刑事法学】] 法律版咋就热不起来(有奖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1 22: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妨多出点案例,然后悬赏评论,最后再给出答案,这样比较互动,而且也能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在这过程中也增长了法律知识,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 2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没有来园地啦。
各人有各人的原因,以前为求书进园地,后来瞎忙,就来得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3 15: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要耐心看,要细致写,这和普遍的“短平快”网络精神不合呀
以上是玩笑话


严肃点吧:
其实一般人没事,哪里会去关心法律呢,除非是遇事,但是遇事以后又哪有心情上网泡坛呢?
即便是律师,泡网时间太多,对于业务是不利的,毕竟这里都是义务干活---白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3 17: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忙着“吃完被告吃原告”(帮被告打官司,也帮原告打),且“不学无术”(不用制造学术垃圾),哪有空来这里闲逛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3 21: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对现实社会中的热点讨论不够
而且即使讨论了,专业性也不强,既然是法律版本,来这的朋友就是
想学习,想进步的。我觉得专业的评析很重要,至少我比较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8 15: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先把这个帖子删了!
每次上来后先看到这个帖子,不由自主的就会想到法律版确实真的就是热不起来,给人造成一种心理暗示。

然后对每个积极发言,积极上传资源的人使劲加分,加财富,加威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8 2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一丁兄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9 12: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本来就是个枯燥的学问,想提高人气需要增强趣味性。现在可是眼球经济社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9 13: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版可否增加一些民众关心的垄断行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讨论。
同时可以开展一些关于社会新发生的重大法律事件的转贴和讨论(如最近国美的黄光裕事件),紧贴大家的生活才有吸引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0 15: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论坛学法律的人不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5 22: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搞些活动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5 22: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搞个每周案例分析 参与有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15: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一族人事法律工作的,上班就在搞法律,下班后,哪还能再去讨论法律问题;对于不搞法律的,上网就想看看,学点法律,你让他讨论,他可能自己都搞不懂。另外,参与讨论这种形式,各种论坛都有,都不是人太多。建议多传一些专家学者在各地的讨论、报告之类,给大伙看看,让大家没法听到讲座的,也都听听。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31 16: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法学的学生,希望能多看到关于司法考试的材料和大家的经验之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31 2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大家多讨论些时事性的案例吧,最好再去宣传下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9 14: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弄点北大法宝之类的账号 不定会很吸引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21 11: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扩大知名度:将版面对更多的宣传,建议会员将链接通过其他论坛发布,每发布一次,可以获得相关奖励。

二、会员积极上传有用资料,大家一起努力,使资源共享。以前的新浪的共享都是走此道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21 12: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板块专业性太强了,不懂法律的人很难在上面说上话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23 14: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把定位搞清楚,不然具体措施也制定不出来。

我觉得首先书园的 法律 不是 专业的法律论坛,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数是有限的,重点应该放在 法律求助 之上。

版块原有设置似乎将 资料类 作为母版块,求助 作为子版块,这样当然会影响子版块的 浏览 和回复量, 对于积极 帮助 别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朋友 应该给予 奖励,提出法律问题的 朋友 也应该给予后续的进展 情况报道, 对于提供全程信息的 朋友也是应该给予奖励, 这样才利于大家从实际案例中真正掌握法律的精髓,学以致用。 法律版 必须贴近 我们的生活,法律 不应用于生活 就失去了价值!

不少朋友提出 进行 普法活动 的建议也是很不错的,书园的 法律版 应该是“平常人学得会,用得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25 08: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案说法吧,呵呵,用现实的案例说明深奥的法理,普及一下法律常识。

每日一案,用一个普通的案例说明给人的启示

开设法律硕士、司法考试专题,吸引相关人士的注意力!!!

版主要及时加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23 19:05 , Processed in 0.193168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