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楼主: 野樵

[【刑事法学】] 法律版咋就热不起来(有奖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23 21: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7楼hd20011018于2008-03-15 19:42发表的 :
建议多开展一些关于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讨论

这是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4 16: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乍到,还不了解坛中的情况,愚见如下:
第一,需要好的话题,例如最近一段时间的网上热议的许霆案、火车伤人案、南京彭宇案等,民众很关心,也能引起坛友的兴趣。
第二,与威望和财富结合,比较有独立见解有价值的观点都应该给予鼓励。
我搞法律教学,也是兼职律师,以后会积极参与,为论坛法律板块热起来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4 21: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很多人来这个论坛都是奔着文献资源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4 23: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的是虽然法律和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但是不是每一天都和它打交道的。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象查字典一样的来交流和查阅。所谓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多搞些有奖活动。效果相对要好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5 12: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坛子精通法律的书友,不太多。
讨论起来有困难。
时而,过来转转的,有很多是冲着论坛币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5 13: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法律不热,在园地法律也不热,是园地反应整个国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6 09: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就某一个近期的法律问题讨论,可能还是大家都不太了解法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5: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本网站的一个新手,说的不一定对。
我觉得这首先涉及到该网站和法律版的定位。个人觉得法律版给大家提供的东西有些单一。能不能像学法网那样弄个司考专题什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8 21: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法律版的朋友有理论界的,也有实务界的,各自的专业与兴趣不同。而且,有的朋友更加擅自非法律的其他领域,只是对法律有浓厚兴趣而已。大家的需求不同,不可能对同一个话题都感兴趣。要找到一些能引起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确实不易,着实费了野人版主不少心思,呵呵。

我认为,刚刚发生的、真实的、疑难案例的的探讨,是一个不错的方向。理论功底深的朋友,可以尽情发挥他们的专长。实务界的朋友也可以结合实践谈谈自己的想法。法学专业的可以多谈些自己方向的话题,其他专业的也可结合自己专长各抒己见。大家各得其乐,我看不错。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到法意的拍案观奇上找自己兴趣的案例,供大家讨论。
http://www.lawyee.net/OT_Data/Mail_LawyeeCase.as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9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如果能搞一些有关司法考试的活动会好些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3 15: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些跟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小案例讨论。尤其是消法方面的案例。感觉现在买东西没保障。商家总是误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3 15: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可不是随便拿来谈的东东,需要专业的人士做引导最好。
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谈的,说的不好很可能会误导别人啊。
正因为有这个心理,大家才三缄其口啊。
有机会的话,应该多出些和基本的法律常识有关的活动啊,譬如什么法律知识小竞赛啊等等。
还有能做到与时俱进,将一些新颁布的法律什么的来搞个精要速览什么的,都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3 20: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要考虑三个层次:一是引导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作法律层面的探讨。现在国内新闻大多数都可以从法律角度讨论(八卦除外),这样可以增加参与人群。二是对一些执法司法问题进行讨,对一些案例释疑解惑。把法律版办成业内人士的工具书。三是对法律精神进一步研讨。我们的法律严重滞后于现实,且执法者和政府官员都缺乏法律精神。法理的研究不能由专业人士曲高和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5 13: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以前要向钱看
要多举办些活动,奖品丰厚,大家才会积极参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5 21: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有一个办法。
从我自己来说吧。我知道园地是因为读书的软件,相信很多人是这样的。那么象我这样,学了点法有热衷于电子阅读的人来园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解决一些阅读中的问题,同时也就意味着手里有些电子书籍,如果大家把手里的电子书籍用来共享,就和本园地的特色相吻合,同时又有法律特色,相信会很快火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6 14: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可能只有专业人才会特别关注,而这个论坛我们这些学法律的知道的不是很多因为在好多法律专业的论坛中根本没人提过。对大多数人法律是很遥远的除非自己碰到了问题。应该多家宣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0: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高薪招募一些水平较高的法律人士来经常进行点评呢?(定期给威望或者财富)
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论坛的质量需要逐步提高,所以需要综合运用资源吸引水平较高的法律人士参与.
诚然,咱们论坛的文献资源查找是十分吸引人的,当然包括专业法律人士,但是很多人苦于没有威望或财富,对于法律人士高水平回答有难度问题提高奖励,这就是利诱
另一方面,咱们论坛设有准入门槛,总体来说环境不错,专业法律人士忙碌之余也希望有个地方能够展现自己的才华,呵呵,我们可以一方面增强宣传,一方面也要提高自己的热情,多问多答,总会好起来的
2/需要有心人有目的的引导,比如每一个阶段设置专门的论题,请专人点评.就算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可以参与和学习,提高认识嘛!
3/还可以搞一些有奖征集论题,或者论文的活动
不过这些都是需要一定规则来规制的,呵呵,我也是新人,这两天提了几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发现无人理会,有感而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1 00: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太专业,平时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个位置的热闹不好看,搞不好要出问题的,呵呵。建议多一些公众话题的讨论,但是最好最后有专门人士做结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 11: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死我了,写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字,就因为效验码错误没有了。我绝对没有近视到如此地步!!!!!!!!!!!!!!!!!!!!!!!!!!!!!!!!!!!!呜呜.。。。。。30分钟的努力全都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 11: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好发个精简的了。
1、多多引入名家。向名家宣传本论坛,已经经过他们的同意在本法律版发他们的文章。通过提高文章质量积聚人气。
2、建议撤销法律大家谈。和理论精研和案例讨论有重复的嫌疑,会导致分类步明确,造成混乱。
3、如果能够有子板块就好了。在法律版的大版之下有小版。像书园法律援助中心那样的子板。
4、做读书活动。主要步骤如下1)第一次版主提出书(以后也要版主帮忙)进行招标 2)网友自告奋勇,接下任务。确定2——3个人就可以。一个人太少,无法提供多角度。给两周时间,读一本书(不要太厚,500多页合适)并原创出1000——5000的读后感和小论文。1000字对一个认真读过的人来说应该是非常容易的。3)版主开新贴,贴上书,有序或前言更好。如果有其他名家写的评论也贴上。后面贴网友的原创文章。之后大家评论。4)惩罚和奖励。惩罚从严,奖励从宽。读书加原创需要时间、毅力和责任心。如果毁约,那么自然要收到应有的惩罚。建议在招标的时候提出具体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没有人响应的情况下可以不断提高奖励的额度。

唉。。。。就重复出这么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23 18:33 , Processed in 0.114203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