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9楼parivraj于2011-01-07 04:05发表的 : 兄这篇引这三位先生说这三句话,是不是原来都还是在一定的语境里的? google搜了下,还真不好一下找出大段的原文来——也许是辗转援引,字句有些出入了吧——但比如叶先生那句,似乎就有这样的上下文:“知识是教不尽的,工具拿在手里,必须不断地用心地使用才能练成熟练技能,语文教材无非是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能。”那么他并不是没有讲要用例子来干什么,而且他提出的目标可能还更实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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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0楼fenglong88于2011-01-07 13:03发表的 : 谢谢parivraj兄的提醒。因为不能算严格的表述,只是提出一些想法,所以没有大段摘引原文。 叶老所持语文是工具这是不会错的,但工具只是一个比喻,而不是针对语文学科实质的表述。叶老说“用例子”来锻炼能力,却没有说明例子本身需要具备怎样的属性(即例子自身所蕴含的前提内容)才能做到锻炼能力。打个比方说,我们说哑铃是锻炼身体的工具,熟练使用会强健臂力。这个说法的问题在哪里呢?如果我们用纸做一个很轻的哑铃能不能达到目的呢?所以哑铃这个锻炼工具本身的质地和重量是必须要说明的。而在叶老的表述中似乎跳过这个属性。
引用第61楼parivraj于2011-01-13 04:46发表的 : 赶上圣诞节后的大减价,周末出去转了两天却几乎啥都没买,呵呵,结果一上班又忙得要命,到今晚才算有点空考虑兄的答复。我想随感杂谈写得随意一点是没问题的,不过像针对什么谈想法之类的基本问题,可能还是清楚些的好。把这三句话摘出来当语录传播的,可能还是后来的语文教师,所以如果说要主要以这三句话为对象来展开评论的话,似乎就得把这一点交代一下。如果是针对三位先生的,那么出于尊重,足够长度的上下文是应该引及的,因为这三句话只是他们思考行文的一部分,而脱离了语境的它们又恰恰是明显有要件缺失而绝大多数语文教师(如兄所假想的对话者)却又习焉不察的——这一点想想其实也蛮有趣的,呵呵,毕竟他们(竟然!)正是教孩子们阅读和写作的人。 兄的文章都是多年教学经验的积累,很多独到的见地,但对叶老这话的进一步评论,我倒有些不一样的理解。这里好像有个到底哑铃是例子还是教练的动作是例子的问题,我想兄应该会同意后者,对应到语文教学上,也就是说课本里的文章所反映的作者对语言工具的应用才是例子。用例子来锻炼能力跟用哑铃来锻炼臂力本来是两回事(要不大概看看电视上的健身节目就都可以在沙发上当土豆了),何况叶老可能本来也没说要用例子来锻炼能力。他说语文是工具,而语文教材则是例子,用例子来教人养成使用工具的技能,是要通过“不断地用心地使用”,那么学生使用的只能是已经在手上的工具,而不是教材里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区分例子的属性和例子所用工具的属性的——兄的讲法似乎混同了二者,而在我看来它们还是很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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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4楼parivraj于2011-01-15 04:32发表的 : 虽然相隔三十多年,但两次论述的思路是一贯的,变化较大的一点,也许是他更明确地强调启发学生能动学习的重要性了。这可能也正好是他对兄所问的“只熟悉这些技术动作和注意事项,学生真的能做到举一反三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学生“熟知”而不能“熟练”,不正是老师的讲解没有成功地带动学生么? 至于教练拿纸哑铃的问题,我想叶老也在讲话末尾帮我回答了,而且比纸哑铃还极端,他举的是教游泳的例子: 这又让人不禁想起不会游泳的游泳冠军教练的故事。叶老的用意想来不会是说老师就真的不要下水示范,但是老师下水毕竟还是为的让学生下水。如果说老师用个纸哑铃示范讲解,拿着真哑铃的学生就“无疑是无法”提高臂力的了,那么看来老师最好拿杠铃来练,这样也许能对学生有更好的加持作用呢。 与这个说法的逻辑相似的是前几年上过新闻的让老师跟学生考同一张试卷的做法,也许这也有我看不大出来的真知灼见吧。 至于兄说“如何恰当组织语言文字还是有规律可循的。而语文学科有责任为学生指出这些规律,帮助学生快速掌握这些规律”,我很同意,但是是不是“例子所证明的正是‘如何运用语言文字规律’”,我又有点拿不准,如果说课本里的选文是作者本身明了并且有意识地运用语言文字规律的结果,那么当然可以朝这个方向去解释一下;但是很明显不少作者是不知道我们现在所想传授给学生的那些所谓规律的(比如韩愈肯定不知道什么是使动用法,它有几种情况),那么只要我们还同意要运用规律就首先要认识规律,就只能说他们没在运用规律——至少没在运用我们所要教授的规律(但他们不管怎么都是在运用语言文字的)。另外,“如何”真的是可“证明”的吗? .......
前些日子《人民日报》登载吕叔湘同志的《语文教学中两个迫切向题》,引起广大读者的注意,尤其是教育工作者和担任语文课的教师。文章里说:“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文章里说:“少数语文水平较好的学生,你要问他的经验,异口同声说是得益于课外看书。”文章里向:“是不是应该研究研究如何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用较少的时间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就这几句话,尽够发人深省的了。 我想,从前读书人十年窗下,从师读书,不管他们后来入不人仕途,单说从老师那里真得到益处,在读书作文方面真打下基础,不至于成为似通非通的孔乙己的,不知道占多少比率。向来没有作过统计,当然没法知道占多少比率。但是我武断地想,恐怕不会很多吧。从前那些读书读通了的人,那些成为学向家著作家的人,可能是象叔湘同志所说的“得益于课外看书”(就是说,脱出塾师教读的范围),或者是碰巧遇到个高明的塾师,受到他高明的引导,因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的吧。 假如我的猜想有点儿对头,那么咱们如今的语文教学再不能继承或者变相继承从前垫师教读的老传统了。从前读书人读不通,塾师可以不负责任,如今普通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却非收到应有的成绩不可,语文是工具,自然科学方面的夭文、地理、生物、数、理、化,社会科学方面的文、史、哲、经,学习、表达和交流都要使用这个工具。要做到个个学生善于使用这个工具(说多数学生善于使用这个工具还不够),语文教学才算对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尽了分内的责任,才算对实现四个现代化尽了分内的责任。以往少慢差费的办法不能不放弃,怎么样转变到多快好省必须赶紧研究,总要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 实践出真知,语文教学的实践者是教师,因此研究语文教学如何改进,语文教师责无旁贷。个人研究总不及集体研究,学校里已经恢复了教研组,集体研究就很方便。几个学校的教研组互相联系,交流研究和实践的结果,那是集思广益的好途径。 语言学科的工作者有的兼任语文教师,就是不任教师的,研究的东西往往跟语文教学有关联。因此,语言学科的工作者是语文教师最亲密的伙伴,义不容辞,要为改进语文教学尽力,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引用第70楼parivraj于2011-01-17 07:23发表的 : 哈,所以其实是兄对语文课的理解和要求超过了大纲啊教参啊所规定的标准嘛,这我虽然理解不了,但坚信它没什么不好的,希望以后国家政策能尽快做相应的调整,我以后有了孩子也能沾点光嘛。 至于“我注意到兄说的“他怎么教我怎么拿手上的家伙练呗,重量不合适他提一句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调整就可以了嘛”中,出现了重量,这跟兄前面所说用只锻炼动作有些不同了。这说明,涉及到哑铃的属性还是重要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可以忽略不计。回到原先的语境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叶老的比喻中的例子并没有涉及到属性方面。” 您就理解错了,出现了重量只是学生手上哑铃的重量,这我从来没忽视过啊,有学生觉得发给他的哑铃太沉,抱怨了一声,老师当然就可以提一句让他自己去换啊,等下次教,他在开场白里就很有可能提醒学生根据情况调整了,这跟他自己拿什么哑铃有关系吗? 另外您别小瞧齐国远,他还是颇吓退过几个真刀真枪的人的,李元霸使擂鼓瓮金锤够厉害了吧,不一样被他吓跑过?唬人这一行要的是胆儿大,跟手上真有什么家伙的关系,就跟我说的那样,不太直接。 至于上面一楼您加红的部分,我还是看不出来,是不是说这样: .......
引用第72楼parivraj于2011-01-17 20:09发表的 : 呵呵,所以嘛,我的看法本来就是这段话里头没“语文学科”什么事,您有您的定义没问题,但在具体语境里讨论这个词的含义,就得尊重上下文,这跟比喻不比喻的没啥关系(另外“工具”这个喻体的本体究竟该是啥呀?)。 您对“语文”这个词的用法变迁的说明或许也太过乐观,吕叔湘先生的文章也是建国后写的,怎么就有“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少数语文水平较好的学生”的说法,您真觉得学生是学的“语文学科”,少数“语文学科水平”较好吗? 又查了下现代汉语词典(我手头的是第五版),两个义项,一个“语言和文字”,例证是“~规范”,“~程度”,一个“语言和文学”,例证是“中学~课本”,没看见“学科”呢。
引用第74楼parivraj于2011-01-18 02:31发表的 : 呵呵,难道真能“语言学科的工作者是语文教师”这么断句吗?语言文字是语言学科的研究对象,是语文教师的教学内容,学生学得好不好,无非就是生活学习工作中对阅读和写作有多么胜任,有了学科评价体系固然方便,但像过去似的没有也不会就一下子无法评价了。这更与什么汉语的独特性无涉,什么语言都有特殊性,都不容易学。您可以那么去拐着弯地理解吕先生的文字,但是我想着如果不是“语文学科水平比较好的学生”这样的话连您都解释不通,您还是不会选择绕行的吧? 至于《现汉》的词条,我当然不是要说它不收这个义项就绝对不存在啦,只是咱们这儿讨论的东西它并没有当成专业词汇排除掉啊。您看看它的例子,尤其是“~程度”和“中学~课本”,不正是您想代之以“语文学科”的么?为什么词典的编纂者也觉得得解释成“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学”才通呢?
引用第78楼parivraj于2011-01-19 03:24发表的 : 哈哈,原来您造的病句可以用“这并不是说,我认为这样的句法成立”来找补啊?当您的学生应该挺幸福的,做错题说一句“我并不认为我写的答案成立”是不是就不扣分了?而且这还是您又着重提醒了我“存在’语言学科的工作者是语文教师‘这样的表述”的,我只是仿照您弄这么一个“表述”而已,您要我证明面包和人有同样的属性很容易,两个都是物嘛,哈哈,如果您不满意,我再给您个“小鱼是大鱼的食物”,有“小鱼是大鱼”的表述,两者都是鱼,行了么?还不行我再找去。 我前头引了那么多,您不是都说了“关于“语文”是学科还是语言文字,我坚持叶老的表述中不是指向语言文字的,因为讨论的大环境和题目的限制指向的不是语言文字,而是语文学科”吗?现在怎么又“可以”了呢?那么您就还是来回答您一直没明确回答的问题吧,叶老行文里的“这个工具”,您想必不会否认它指的是前面“语文是工具”里的“语文”的吧?那么各学科的“学习、表达和交流都要使用这个工具”,“要做到个个学生善于使用这个工具”,您到底觉得它是不是“学科”呢?我这几天其实无非就是要问问这个,语文算个学科没啥不可以,叶老明确说过我就更没什么不可以承认的,可要说这文章里的“语文”就都是这么个意思,我理解不了,还得您来指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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