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美国制定的准则,临床制定针对疾病治疗的医疗决策需要遵循如下三个层面的原则:一是规矩原则,二是证据原则,三是美德原则。
规矩原则要求治疗决策符合伦理道德、当地风俗习惯、法规、经验等。规矩能够让人容易决定一些事情的对错和费用。证据原则要求依据循证医学证据制定诊疗规范,以决策治疗。但这些证据数据毕竟是群体发生某事件的概率,因此还需要结合患者具体情况个体化决策。规矩原则和证据原则存在的较大缺陷是忽视了患者及家属的意愿,也忽视了社会的公平性。美德原则弥补了规矩原则和证据原则的不足,强调医疗决策需要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意愿,还应该考虑到社会的公平性,有限资源消耗的公平性。三个原则结合在一起,将有助于临床决策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因此,个人认为对末期癌症患者是否接受化疗应当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社会价值与意义、费用与获益、医疗资源与公平性。目的是让晚期癌症患者活得更好、活得更长,相比之下觉得姑息治疗更适合大多数的末期癌症患者。尽管如此,由于生命无价,临床上“不惜一切代价,尽力抢救”,似乎成为规矩。
因此有必要让人们坦然正视晚期癌症治疗疗效有限的现实,同时警示晚期癌症治疗决策需谨慎权衡利弊,避免资源浪费。这些都是社会深层次的问题,人们的习惯性想法不是说一两遍就能改变的,这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量的教育投入等等,希望能有实现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