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man 发表于 2008-6-17 08:15:30

恶老二沉寂很久出来发表了一些莫明其妙的看法, 我倒. 再这样下去, 你只能当老三了.

提醒下, 范跑跑的跑没有多大问题, 大家批评的是其跑后的无耻言论. 参看老醉对小学生的讲解.

peacewyj@126 发表于 2008-6-17 08:27:00

讨论了这么久,范跑跑现在究竟如何了?看看下面这个消息,有点犯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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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称,未发文要求学校解聘“范跑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6-16/1283451.shtml
中新网北京六月十六日电 (记者 孙宇挺)中国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十六日向记者证实,据其了解,教育部有关部门并未发出吊销“先跑教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的文件,也并未要求学校解聘他。但王旭明表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有权解聘教师。

  王旭明称,相对于“范跑跑”事件,他更关心的是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成百上千为学生舍生忘死、品德高尚的老师,更关心怎么去学习他们、表彰他们、帮助他们。

  范美忠一九九七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光亚学校系民办学校。



  近日有媒体报道光亚学校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教育部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

ynhjz 发表于 2008-6-17 08:32:57

引用第12楼yuanjh于2008-06-16 21:10发表的 :



  严重同意cool管!于我心有悽悽焉!

.......
我觉得范跑跑被取消教师资格不是因为他在地震时一声不吭就跑了,倒是他在网上的言论已经违反了某些明文规定。

xinghuit 发表于 2008-6-17 08:46:19

强烈谴责多年前在新疆大火中高喊让领导先走的那个人,以及那些领导。难道,仅仅是因为是你们没有“辩解”,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继续做“肉食者”?你们是不是具有表率作用的公众人物?你们为什么不站出来道歉并接受处罚?你们的行为让范在“辩解”时,平添了许多底气。

飞云客 发表于 2008-6-17 08:48:02

热帖,留个印子。
原本黑白分明的东西,硬被搅混了,很好理解跳跳为什么会输。奇怪跑跑的所作所为还能为人师表?嘿。

hbcwh 发表于 2008-6-17 08:52:45

腾讯有对跑跑的访谈。大家不妨去看看。
跑跑事件,如果和王石事件对照起来,大致有如下几个观点:
1,极端反对论。无论是跑跑的跑,还是王石的只捐200万,都是无耻的。
2,言论有罪论。跑跑的跑、王石的只捐200万无可厚非,但他们言论(老娘也不救、10元为限等等)是无耻的。
3,理性论。跑跑和王石是道德和感情狂澜中的理性或冷静的声音。

我的看法:
对王石:王石的言论也许有道理(捐款不能成为企业的负担等),但“10元为限”论确实不妥当。当然,除了道德申讨和不买股票(这也应该),我们实在也没权力再去做什么。
对跑跑:他的奇怪的言论,实际上别有意图。他的最大的错在于,他以为人们会理解他言论背后的那套想法(尽管那套想法揭露了常识中某些看似正确的东西的虚假)。实际上,大义面前,只有黑和白,对和错,根本容不得曲曲拐拐的真理的。

天使心 发表于 2008-6-17 08:59:49

那些不支持取消跑跑同志的教师证的人,你们愿意把自己的孩子让他教吗??

一往无前 发表于 2008-6-17 09:03:02

某地一只宠物,经历了一件非常规事件、做了些非常规举动。之后意犹未尽,又在某处拉了坨排泄物,引起嗅觉敏感的众媒体的注意,纷纷跟进报道。有人看后拍手为之叫好、奉为英雄;而有人看了觉得不爽、极端鄙视之。未几,有好事者指出应该吊销该宠物的宠物证、取消其宠物资格,认为该宠物没有资格到处溜达狂吠,更没有资格随处拉排泄物。

于是,引来一堆人评说:该宠物在非常规事件中的非常规举动是对的还是错的、那坨排泄物是香的还是臭的、讨论到底需不需要吊销其宠物证、取消其宠物资格,更有精英者打抱不平要为之打官司,不一而足。。。

而后,又有考证者指出,该宠物压根儿就从来没有过资格证。宠物自己也证实,而且同时指出,压根儿就不屑参加所谓资格考试。。。

我倒。。。

reader 发表于 2008-6-17 09:05:55

引用第100楼coolman于2008-06-17 08:15发表的 :
恶老二沉寂很久出来发表了一些莫明其妙的看法, 我倒. 再这样下去, 你只能当老三了.
提醒下, 范跑跑的跑没有多大问题, 大家批评的是其跑后的无耻言论. 参看老醉对小学生的讲解.


恶老二看来是给憋坏啦 还总以为自己是“两栖动物” 唉 ~~

zhener0428 发表于 2008-6-17 09:11:56

第一,范的行为不是应被嘉奖的行为,言论更应被谴责;
第二,是否解聘在于范继续作为教师是否被所在学校、同事和学生所接受;
第三,取消教师资格不仅弊大于利,而且损及一般公正

飞云客 发表于 2008-6-17 09:14:16

跑跑的问题已经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是非问题,但是他成为载体也是他自己的事,实际上很容易脱套的。

hbcwh 发表于 2008-6-17 09:15:53

感叹一下,目前的中国人的意识相当分化,任何一个事件,都会争得跟敌我矛盾似的。

其实,跑跑被解雇(或光亚自主解聘) 这个新闻本身的准确性还有待证实。即使光亚“自主”解聘,如果大家看过校长曾经说过的话,就会知道背后一定有什么在起作用。

如果处理跑跑,教育部应该不会动用明刑,而是用潜规则。

就象某部下达宣传纪律,是打电话而不是发红头文件。呵呵~~

zhener0428 发表于 2008-6-17 09:18:08

动用公权力来打击言论,不管是什么言论,都是不公正的;动用权力来损及生存,是恶。

hbcwh 发表于 2008-6-17 09:20:13

无前,不至于这样说话吧?只责人不责己?这个要是在电视等公众媒体,你老当心成为 郭跳跳 第二,呵呵~~

hbcwh 发表于 2008-6-17 09:26:32

这样的事件把园地的书友重新分了个类,本来我对这里的书友的分类是这样的:群英会成员、中级、初级、新手……等等,现在在这里成了反范、挺范、中间派,呵呵~

Gossudar 发表于 2008-6-17 09:28:53

引用第94楼zhuce2003于2008-06-17 01:46发表的 :
设身处地想一想,那么只能说范美忠不够勇敢,对学生的爱不够深,在自己求生这个本能与保护一个种群的后代这个本能之间他没有选择后者这个本能,这是需要责备的。其他方面无可指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能做到的那么也不能对别人没有做到过度指责。应该表示的是理解与宽容。
    
规则需要立法,但估计这法在中国很难立起来,立法一般是不能用极限情况做参照去立法的。
先问候两位,再恭喜两位下滑到老三。嘿嘿。

其实,博文中的范跑跑已经头脑混乱、无耻到了极点:
1. 开篇第一句就是“我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这(自由)和他自顾自逃跑(自私)有什么关系呢?
2. 还是建议看其人自述:

我由此循循善诱地启发学生:“我们今天认为包括托梦、算命和风水等是迷信,是因为我们用了现代科学实证主义和理性的眼光来看这些东西,科学和理性有很了不起的地方,但它有它的局限,比如我生命的意义虚无科学理性能解决吗?亲人朋友丧失之痛科学和理性能安慰吗?科学和理性能保证我们幸福吗?因此,很多问题和领域是科学和理性所无法认识或无法解决的,因此不能太过因科学和理性而自负,对宇宙间的神秘力量要保持敬畏……”刚讲到这里,课桌晃动了一下,学生一楞,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此前经历过几次桌子和床晃动的轻微地震,所以我对地震有一些经验,因此我镇定自若地安抚学生道:“不要慌!地震,没事!……”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甚至发出哗哗的响声(因为教室是在平房的基础上用木头来加盖的一间大自习室),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以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在下楼的时候甚至摔了一跤,这个时候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中国遭到了核袭击?”然后连滚带爬地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教学楼旁边的足球场中央!我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接着是从旁边的教师楼出来的抱着一个两岁小孩的老外,还有就是从男生宿舍楼下来的一个学生。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106727.shtml
第一部分红字:
a. “我对地震有一些经验”:怎么到了后来比如说在凤凰又说,没有经过地震逃生训练所以没有经验所以自顾自先跑……
b.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以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天涯网友的劝说,其中有一条,是劝范跑跑一定要且很容易看到乡下的成群的鸡。Dasha似乎可以理解为,至少任何群居的禽类,在危险来临的时候都会鸣叫示警并逃生。就像Dasha曾在其他的帖子里说过:
不要把范跑跑所说的“人的动物性”与“动物的动物性”相提并论——Dasha那时例举的是Dasha家中产后虚弱的母猫如何本能性挺身与两条成年健康狗和一条轮椅成年狗搏斗,以保护刚出生不到一月的幼猫。
c. “接着是从旁边的教师楼出来的抱着一个两岁小孩的老外”:范跑跑在其后又说“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Dasha想强调的是“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所以,他与这位“老外”、与他所向往的“美国”,还是有差距的。

3. 提请注册二位先看看范氏其人的大约2002年的旧文“点评北大历史系诸先生”。看看他在北大学到了什么、看看他点评自己的老师是用一种怎样的心态(包括对女先生相貌的挖苦)、看看他对历史知道多少、看看他对自诩的外国文学知道多少(似乎他外语十分不好,所以曾有网友问:北大毕业生想去美国是件容易的事,你那么向往美国,怎么不去)、再回过头看看他自诩是最优秀的教师、看看他在《那一刻地动山摇》里表现出的牵强附会、前后抵牾、思维混乱……

4. 如果像书友一往无前在99楼转贴那样:
“对,我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从毕业开始教书到现在。”范美忠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那么,是范跑跑及“光亚”违法在先,教育部即使有所举动,也是有法可依的。
此时,不要说学校“豆腐渣”。范跑跑是范跑跑,豆腐渣是豆腐渣。范跑跑需要处理,豆腐渣更需要追究。二者没有因果关系。有豆腐渣存在,就不能处理范跑跑,是没有道理的。
此时,也不要说教育部(官员)如何顢顸如何腐败,这与范跑跑需不需要处罚,一样没有因果关系。“窃钩者诛”——“窃钩者”侵犯了他人、违反了法律,自然要遭惩罚;“窃国者为诸侯”——“窃国者”,也会遭到惩罚,只不过,那是需要更有力量的惩罚力量,比如政变、叛乱、起义、“打土豪分田地”什么的。

还有,因为书园里教师网友比较多,Dasha一直不好意思说,这次见到久违的好友注册兄嫂,也激动得就说了吧:
教师的待遇低下,也不该成为先跑的理由。“怕死不当共产党员”,嫌教师薪酬低,可以不当教师,可以去谋一份收入高的工作,可以去贪污、可以去抢银行……既然身为教师,就应该,老酷前面有个回帖不加思索地说“为人师表”。

地火 发表于 2008-6-17 09:36:48

归根究底是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嘴惹的祸

coolman 发表于 2008-6-17 09:36:56

不错,建议大家先看看跑跑的原始文章,就是大傻给出的连接: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106727.shtml

然后再看看他如何回复别人的评论的.

两寸小鱼 发表于 2008-6-17 09:38:20

引用第47楼yuanxq于2008-06-16 22:29发表的 :




我觉得并不能说明教育部的决定违反了公民信仰和言论自由权利.
.......[/quote

___我国历史上是一个专制社会,民众"自由散漫"的机会是不多的."文字狱"是其极端表现.民众受专制之害显然远超自由散漫之受害.

hbcwh 发表于 2008-6-17 09:40:03

引用第35楼winwun于2008-06-16 22:10发表的 :


一、我感觉你应该换位思考一下:

1、假如你就是他的学生,你认同他这个行为和言论吗?
.......

winwun的两个“换位思考”,典型地暴露了我们对老师的崇高要求,看似“公德”诉求,隐藏的实际上是我们(学生、学生家长、以及潜在的学生家长)的“私德”“私利”。

腾讯访谈里已经讨论过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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