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n
发表于 2008-6-16 23:21:41
看有些人的文字,怎么有种心冷齿寒的感觉呢
范跑跑可不是“因言获罪”。他是先跑的。这一跑,他说什么也迟了。即使教育部门不辞退他,他还有脸当老师吗?起码他无颜面对那些曾与他朝夕相处的孩子们
即使你不是老师。你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你在公交车上会让座不?没有一点良知和道德意识,遇到危难时,他还会让妇孺老幼先跑?
不要用体制、程序来说事儿。用腿肚子想想他都不值得同情。。。
千里走单骑
发表于 2008-6-16 23:25:52
引用第77楼yuanxq于2008-06-16 23:14发表的 :
如果我是coolman,我会比他做得更干脆: 对有严重思想问题的会员,直接清除出去!
.......
所以你这种人作不了苦闷,苦闷心胸不会这么小,也不会象你只有一根筋。
中国的教育是要培养奴才,只有先成为奴才,才能去作专家。教育的奴化,是阻碍中国新生代进步的一大因素。看到你,我才觉得教育是失败。能有独立思维是难能可贵的,用自已的眼睛与心灵来看世界吧。
wrin
发表于 2008-6-16 23:28:02
引用第81楼千里走单骑于2008-06-16 23:25发表的 :
中国的教育是要培养奴才,只有先成为奴才,才能去作专家。教育的奴化,是阻碍中国新生代进步的一大因素。看到你,我才觉得教育是失败。能有独立思维是难能可贵的,用自已的眼睛与心灵来看世界吧。
你的意思,是要多培养些范跑跑?
千里走单骑
发表于 2008-6-16 23:34:40
引用第82楼wrin于2008-06-16 23:28发表的 :
你的意思,是要多培养些范跑跑?
多些有独立思考的人,无论是他是对或错。
Gossudar
发表于 2008-6-16 23:35:20
噯,教育部已经声明,辞退“范跑跑”的不是教育部,而是“一直爱惜范美忠老师才华”的校长。楼上许多书友的枪口指错了方向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吴晶、傅双琪)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
范美忠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因为他在博客中披露自己在汶川大地震时最先跑出教室而成为
近期的热点人物,人称“范跑跑”或“先跑老师”。
近日有媒体报道光亚学校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教育部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
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
王旭明强调,全国教育系统这一个月来都沉浸在为人民教师和学生的英雄事迹感动的氛围中。“我个人更关注的是成百上千在抗震救灾中舍生忘死、爱生如子、为保护学生生命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教师,以及如何向他们学习、如何对他们进行表彰、如何对他们进行帮助的问题。”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6/16/content_8381717.htm
喜欢Cool侠在这个帖子里的所有言论。拍下马屁
千里走单骑
发表于 2008-6-16 23:52:46
“ 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 ”
看来,这样子就合理合法了。
不喜欢范跑跑,但真的必要取消他的教师资格吗?观点仍保留,对教育部的说法也相当怀疑。
xxlz23
发表于 2008-6-16 23:58:53
个人认为,范跑跑并非在追求“平等,自由”,而是过分的入迷在书本上的思想世界,导致他和现实世界的部分脱节,长此以往下来,使得他行成了一种不自觉的自私,从而生活在一种带有反差的虚无之中,这应该是他成为范跑跑的原因之一。
而本帖中的讨论,部分书友的观点,再次体现了教育不完善性,不能说肤浅,也不能说对社会的了解不够,年轻嘛,血气方刚
凉风起
发表于 2008-6-16 23:58:53
开除范美忠还需要明文发通知吗?就跟章诒和的书在某人打招呼之后没有出版社敢出版一样,谁见到明文通知了。如果没有上边压力,光亚校长会开除范美忠吗,看过电视的人都还清楚记得校长在电视上怎么说的吧
peacewyj@126
发表于 2008-6-17 00:10:48
多些有独立思考的人,无论是他是对或错。
不甚赞同此论!错误而不受约束,危害很大!
凉风起
发表于 2008-6-17 00:19:20
感觉自己说得太多了,这个帖子不再参与了,来这个论坛的目的本来只想安静地多读点书的,没想到无意中没克制住自己又参与了时事讨论,如果前面说了让谁不爱听的话,请勿怪。
zqfhzm
发表于 2008-6-17 00:42:14
大家对范的言论进行评价,不能仅仅依赖于他在自己博客中所写的部分,由于有些细节的忽略显得比较的恶。如要有所反思,应该在评论之前,再看看他后来在电视台以及后续的采访中所表达的细节,就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恶。也没有非常严重的侵害大家的道德感情,他把自己没有疏导学生没有喊一声就跑了,归结为体制上的原因。一是房子的质量,二是没有应付灾害的演习。就是说他是慌乱中的反映,如果有相应的应急训练,他会喊出来的,并不反对舍弃生命之外的救助措施。
他把自己的行为引导向了对整个制度的反思,是对国家相应体制的反对,我想这是国家有关部门最不能容忍的。
yzh_nj_china
发表于 2008-6-17 01:10:22
73楼的帖子说的明白。。。
zhuce2003
发表于 2008-6-17 01:32:17
先跑肯定不光荣,但是没有明文法规的时候取消其教书权应该不合适。我对范跑跑事件的态度是:
先跑无大错,后跑价更高。
中国人里每个人都要自己设想自己是教师,也遇到8级地震,自己也在上课,自己要确保自己绝对做到不先跑,那么你个人才有资格批判范美忠。否则就无资格批判范美忠。
我们还可以设想,设想美国最高领导人那个时候正在都江堰某学校某教室里面给同学们发表演讲,而在那个时候遇到8级地震,如果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包括美国总统都确保自己绝对做得到不先跑或者周围的警卫人员人不让美国总统等高级领导人先跑,而让学生先走,那么才有资格指责范美忠。
zhuce2003
发表于 2008-6-17 01:37:18
转贴网上一篇文章。觉得分析比较客观
美国加州《民法》第3100条是责备范跑跑的依据?
http://news.sina.com.cn/s/2008-06-11/000515717497.shtml
在美国加州,从没有发生过教师在紧急事件时不顾学生先逃走的事件。”这是因为,美国在对待地震时老师们的表现有着严格的规定。《民法》第3100条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灾难服务人员,“此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因此,当灾难发生时,美国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不论是火灾或地震,加州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疏散步骤,在演习时也会检视撤离所有人员需多久的时间,一旦灾难发生,所有人都应依照紧急步骤来避难。
美国每个州都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前提是不违背宪法。美国的立法体系分众参两院,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数量分配名额进行直选,众议院是国家机构。参议员由各州直选出州参议员,州参议院内部参议员进行代表选举,选出国家参议院的参议员。所以美国的立法分为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法律在民主国家的实质是公民道德底线的契约,如果一个州大部分人的道德标准比较高,那就会指定出要求比较高的州法,这个州法律对这个州的每个人都有约束作用,而不像道德可以责他而不责己。
所以范跑跑这件事,首先中国是否有法律规定教师不能先跑,其次立法程序是否民主,第三公德,民意是否有程序表达。如果都没,责怪范跑跑实际上就是一种缺乏民主精神的事。在除了加州的美国其他州,州法都是不同的,没有哪个州的公民会用其他州的法律在责怪和惩罚本州公民,因为这些州法是各州立法自治下,通过民主立法程序,州公民达成的道德底线契约,既然别的州的公民没有达成这样的契约,自然这种行为就是不违法的,大多数人也不会责怪这种行为。当大多数人觉得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超过底线的,那就会通过立法程序确立新的法律。所以在加州教师保护学生也是责任,而不是什么高尚的行为,在我国这样的教师是英雄,而不做英雄的教师就被责备,怪哉!
zhuce2003
发表于 2008-6-17 01:46:04
设身处地想一想,那么只能说范美忠不够勇敢,对学生的爱不够深,在自己求生这个本能与保护一个种群的后代这个本能之间他没有选择后者这个本能,这是需要责备的。其他方面无可指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能做到的那么也不能对别人没有做到过度指责。应该表示的是理解与宽容。
规则需要立法,但估计这法在中国很难立起来,立法一般是不能用极限情况做参照去立法的。
zhuce2003
发表于 2008-6-17 01:52:59
其他灾难大都有较长的反应与缓冲时间,不会象特大地震来临时候只有几秒到10多秒的时间供你反应与抉择。船遇难或者被击中,要沉的话也还是至少有几分钟时间或者10多分钟或者几十分钟的反应时间的,这是与特大地震完全不同的地方。也因为这样,所以世界海事法规定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开遇难船只的法律是合理的。如果上天硬性规定世界上的所有船在遇难或者被击中后最多只有几秒钟到10多秒种的时间就会沉没,那么世界海事法的这个规定就不会制定出来的。
zhuce2003
发表于 2008-6-17 02:05:25
美国加州立这个法应该是有底气的,底气应该在于他们确信就是8级的地震也不能轻易摇倒他们加州的房子,即使会倒一些,那么也不会在10多秒以内摇倒,例如2-3分钟后才倒,而遇到那样情况的公职人员能够在后者较长时间内负责疏散人员而自己也得以撤出。如果加州人对他们修的房子毫无自信,我看他们是不敢随便立这个法的。
不知道美国是不是每个州都有加州这样的规定?好像网上看见的只有加州是这样规定的,美国其他州好像无此规定。
zhuce2003
发表于 2008-6-17 02:43:08
我觉得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大地震来临时候教师不能先跑的情况下,准确的官方反应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对范美忠的先跑行为表示遗憾
准确的个人反应是这样:
我们对范美忠的先跑行为表示理解与遗憾
这应该是最到位的评判与评价。对先跑这个行为表示赞扬显然不合适,对先跑这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与愤概目前无法律条文规定情况下也不合适,任何人的生命都不能受到轻视。感同身受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前提,否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相信的话专门弄一个8级地震定点对你所在的教室或者居所或者办公室试验一下看看你的反应和态度???看看那个时候你会不会有先跑的冲动和行为?如果你确认你绝对不可能有先跑的冲动和行为,ok,那么你可以去批判范美忠了。所以,作为个人而言,对范美忠的先跑行为表示理解与遗憾是最恰当的反应。
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大地震来临时候教师不能先跑的情况下,五种情况对应五种反应态度才合适:
1.先跑而且跑出去时候故意把门关上阻止后面的人跑出来-----应该受到强烈谴责并依据谋杀罪论处。
2.先跑而且跑出去时候不经意把门关上了-----他自己应该强烈的自责与内疚。民间与官方有说不出的疼。
3.纯粹先跑与门无任何摩擦行为------官方对此应该表示遗憾,民间对此应该表示理解与遗憾。
4.不先跑但也不是跑最后例如教室里面16人他是第八个跑的-------应该受到表彰
5.其他跑完他最后跑-----------------道德上应该受到高度赞扬
yzh_nj_china
发表于 2008-6-17 03:03:35
主要问题是跑跑,不以跑为耻,反以跑为荣。。。
对此表示遗憾。。。
一往无前
发表于 2008-6-17 07:39:47
讨论来讨论去,原来根本就没有“教师证”一说。“逢X必反”的,荷尔蒙分泌的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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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8-06/17/content_8382866.htm
“范跑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教书近10年
6月8日,本报曾报道“先跑老师”范美忠公开道歉,校方表示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几天后,网上突然热传“先跑老师遭教育部吊销教师资格证”,被校方解聘。昨天,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表示,范美忠本无教师资格证,光亚学校确已对其解聘。
昨天下午4点多,周泽邦告诉记者,根据调查,范美忠没有
在当地参加过教师资格的考核,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因此,不存在网上所说的“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一说,但光亚学校确实已对范美忠解聘。
“对,我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从毕业开始教书到现在。”范美忠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我能理解卿校长的决定,这是行政部门施压导致的结果。”范美忠说,他认为这不是最后的结果,他相信自己还会回到光亚学校教书。从昨天早上开始,范美忠一直在给都江堰市教育局打电话,讨要说法。
“我没有权力也不愿意开除范美忠,但教育局有。”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说,校方在6月11日接到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解除继续聘用。对范美忠此前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卿光亚称没有在意。他说,范美忠1997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国家重点中心学校曙光中学任教,之后辗转几个学校,是一个有近10年教龄的老教师,所以他并不怀疑其是否有教师资格,聘用时也未专门查看。“问题不是有证没证,而是文章的问题。”卿光亚说,范美忠已被解聘,他不想追究教师资格证的事。
教育部师范司工作人员介绍,教师资格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取消,不需要上报教育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传闻教育部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的说法不实,教育部没有参与此事。周泽邦介绍,光亚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招聘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范美忠任教,是没有严格按照《教师法》办事,教育局下一步将研究处理方案,对此事作出相应处理。(记者王硕 易靖 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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