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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厨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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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9: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食美文..........不知有人贴过没有........呵呵............


厨子的故事

我是一个厨子,我知道所有关于烹调的秘密。
  
   在半厘米宽的黄瓜上我可以片11刀,片成12个相连的薄片,每一片都像纸一样薄,人情薄如纸的纸。
  
   而且为了保持脆爽,这11刀需要在5秒钟之内完成,否则手的温度会让黄瓜流失水分变得绵软,“蓑衣黄瓜”就失去了全部意义。
  
   只这一手,我练了三年,必须要11刀,在5秒钟之内。第一次练成的时候,我抬起头来,望着青色的天,笑着哭呢。
  
   即便如此难,这只是一桌家宴的头盘凉菜中的一道,通常只在夏天供应。冬天的黄瓜生长在暖棚里,吸收不了日月的精华,是无论如何不会好吃的,我这么认为。
  
   所以冬天,我不做黄瓜。别人求我也不做,每个厨子都有一些怪僻,而我则十分怪。
  
   一般在夏天的某个晚上,我会请若干朋友到我家里来吃一顿饭。
  
   这是一个疏离的社会,那些好友不知道我的职业是什么。知道又如何呢?他们可以吃到我做的菜就够了。我们彼此喜欢,彼此施予友情,他们送我鲜花,给我宠爱,给我无尽的赞美,他们通常请我在外边吃饭,我这次约请他们在家里吃。
  
   人们已经很久没有在家里吃饭了,麻烦呢,需要择洗和准备很多东西,人普遍没有耐心。一切都想速成,速食面,速速赚钱,以及速速相爱。怎么还会在家里耐烦做饭?
  
   但我喜欢,我最大的梦想是做饭给一个人吃,他想吃什么就做什么:饺子每次只煮5个,因为只有刚出锅的最好吃;每个周末,都有一碗美味的汤,在他伸手可以触及的地方;而且我保证,每天的早餐都不重样--小馄饨、水煎包、三丝面、什锦炒饭、豆浆油饼、锅贴......除非他要求。
  
   我这么宠爱他,会不会永远留住他的爱?
  
   我需要很多很多的爱,而且要永久,跟我爱他那么久。
  
   他们来的时候,天有些微雨,但天色还是亮的。有的还带来了新伙伴介绍给我认识,排队带鲜花和礼物给我,我一个一个吻他们的面颊。
  
   有些冷,所以我热黄酒给他们喝,十年陈的花雕,拍开泥封,加少许姜丝,放在热水里温了,再用泥质暗红陶的杯子,一杯一杯分下去。
  
   而我用一个咖啡杯,小小的,喝茶、喝咖啡、喝酒甚至吃药我都用它。自己用的容器我不大讲究。
  
   他们把蓑衣黄瓜一筷一筷夹到碗里,就着酒大口大口吃下去,没有人说什么,像是一个单相思的人给另外一个人的爱情那样被浪费。
  
   虽然浪费,然则我喜欢。我喜欢浪费这个字眼,只要浪费的起。
  
   热菜上的时候,有个人说:“咳,苏克,这家里的菜真好吃,我只在郡琢吃过类似这么好的。”
  
   立刻有人说这马屁拍的太过了,不过他们一致认为菜非常好吃,并且请求可否经常过来吃。
  
   我不动声色,同时端上来饭后甜品--不加一点糖的八宝,所有甜度都来自枣肉和花蜜,那豆沙是自己洗的。
  
   其实郡琢是我所在的饭店,京城第一名贵的吃饭所在。我在那里掌第一把勺,牌子上用苏的姓,只是从来不见客人。
  
   在饮食界,他们普遍认为男人做饭比女人要出色,所以郡琢的老板为难的对我讲,可否不让人知道我的性别。
  
   我不介意,做饭是我的爱好,关性别何事。
  
   如果他们知道,那些饭菜出自一个女人的手,会不会掀翻桌子?
  
   但没有,一年一年过去,从来没有人在这件事情上较过真。
  
   饭桌上有一个人吸引了我的注意,陌生的面孔,修长身材,有些瘦,英俊,不爱说话,他给我带的礼物是一盆叶子,种在土里的叶子,上面结了花蕾。
  
   我一向不喜欢被摘下的花,虽然鲜艳,可是很快就衰败了,多么令人哀伤。他怎么知道?
  
   别人叫他小谢,林花谢了春红的谢。我摇摇头。
  
   吃喝完毕,朋友们在客厅里说笑,我在厨房收拾东西,小谢默默地进来,帮我一起做。
  
   “其实我偶尔也做饭,可是最不喜欢择菜和刷碗。”他说,十分温和的样子,天色暗了下来,他看我的时候眼睛雪亮,在那一刻,我才发觉,他的眼角有一点点不羁。我笑了一下,戴上手套洗那堆青花玲珑,必须要小心,因为碗太薄,一碰就碎。
  
   盛八宝的大碗还剩下一些糯米和葡萄干,他用手指抹了吃掉,吃起来狠香甜狠贪婪,像是一只野兽。被我看见,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说:“真是好吃呢,可是太少。”
  
   我说:“吃这么多,还那么瘦,真令人羡煞。”他上下打量我一下说:“女人还是有肉好。”我的脸立刻通红,这几乎是调戏呢。
  
   是的,我一向喜欢身材修长的青年,比正常的体重轻5kg左右,结实平滑的腹部,没有一点赘肉的面颊,明亮的双眼,精灵一般。
  
   可惜我从来没有那么瘦过,真令人懊恼。
  
   他们走后,我在沙发的地上,发现了一管唇膏,D&G,可惜扭开发现是无色的也没有味道,不然该多香艳,在宴会之后,杯盘狼藉的时候,发现一管口红,唇色如血,或者如谢?
  
   小谢不羁的眼角在我脑海里闪现,我惊了一下。
几场雨落下,清凉的空气里,北京迎来了秋天。
  
  一场时装SHOW将在郡琢的宴会厅举行,我也被约请,两张请柬,一个是郡琢的老板让去掌勺的,只用做主要的一桌菜,另一个来自小谢。
  
  怎么会是他?自从第一次见他,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像是过去了三十年。
  
  明黄、暗红的叶子落在街角,一堆一堆的,被人和车轮践踏着,如同春光一样被浪费。
  
  偶尔有风吹过,有些凉,可是我还是喜欢赤着腿,穿茜纱的裙子,走在秋天里。
  
  去之前我用了那管无色的唇膏,涂在我的口红外边。十分滋润,并且有稍许亮色,很漂亮。那唇膏虽然无色,可是却有一种奇异的草香慢慢散发,令我双颊绯红,看来连胭脂也可以省了。小谢,小谢在那个SHOW上会是什么角色?
  
  我默默走进操作间,那里的一干人等已经等着我,把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了。材料是郡琢的老板根据客人的口味而准备的,我即便是大牌,也得按照客人的喜好做定制他们的滋味,而不是我的滋味。
  
  谁人可以在这世间自由挥舞,毫无羁绊?纵然是美艳可以倾城的电影名角,也得按剧本笑或者落泪,一滴都不能少。
  
  我们都不得自由。
  
  小王帮我把音响打开,放出我最爱的音乐。除了音符,200平米的厨房里一点别的声音都没有。他们都鸦雀无声,他们都看着我。1小时后,我要烹调出12个菜肴,1款热汤,一个甜品。
  
  而我现在要做若干下酒菜,客人在外边饮酒。
  
  我把手浸入冰水里,以降低温度。坊间非常歧视女子,他们甚至不允许女人做刺身,说是女人的身体温度较男子高,会影响鱼的口味。因为刺身只有在冰凉的时候才会可口。所以在日本,有资格做这个菜肴的是清一色的男儿身。
  
  我有办法,在厨房里我是真正的女王,什么办法都想的出来。我在盛鱼片的盘子下面铺设冰块,时刻保持鱼片的低温。而我则每隔1分钟,就把手浸入冰水里,同时助手在旁边换一把刀递给我。切鱼片的砧板上面要铺上白纸,以吸收刀切鱼片时压出的鱼汁,切鱼的刀法有小晃白、大晃白、舞梨花、柳叶缕、对翻蚨蝶、千丈线,每一种鱼都不同。但每一种都很冷,因为刀和我的手都用冰镇过。
  
  已经多久,没有感觉到温暖?我渴望夏天。
  
  一小时后,我完成任务,忠诚的小王递给我毛巾,轻声说:“水已经热好。”
  
  我走进为我特设的沐浴间,洗去鱼腥味和烟火气。
  
  什么是人间烟火?神仙爱慕的人间烟火除了人间的爱情,恐怕就是美酒佳肴吧?
  
  除了爱情和美味,还有什么是快乐?

   尽管做了那么多的美味,其实我最爱吃的菜,是土豆。土豆无论怎么炒都可以,土豆丝,土豆片,最不济是土豆块,大块切了,连皮都不去,无论什么人好歹随便炒炒,我就爱吃的狠。最普通的酱油、盐,放一根葱和花椒,美。
  
  每一次炒这个菜,味道都不同。盐花的多少,火候的轻重,哪怕调料的次序稍微调整,都会诞生不同的滋味。我迷恋这种游戏。
  
  最喜欢的还是尖椒土豆丝,把一个土豆去了皮,细细切的如头发丝一般细,淘洗若干遍,再把两个尖椒也切了用热水烫过。
  
  热火、热油,椒粒、葱花、姜丝、土豆丝,最后是尖椒在雪白的头发中尖叫,美味就在那刹那诞生。
  
  多么迷人。
   
    第一道菜,是香芹虾。芹菜脆爽,大虾鲜美,烹调二者,需要不同的火候,却又要烩于一锅。分寸拿捏,如行走兵刃,丝毫不能疏忽。

    第二道,是柠汁青笋。最新鲜的柠檬配最新鲜的青笋,烹入米酒,再撒一点花生碎,增添一点丰腴的味道。这道菜,是我以前的师傅传授给我的,而撒花生碎,确是偶然一次误操作出来的,却增添了想不到的美味。
  真不想给外头那些人吃,于是我用拈了一块,放进自己嘴巴里。

    我喜欢雪蟹。雪蟹的钳子,犹如天堂鸟,向天空伸着渴望的嘴巴,而头顶一片嫣红。这世间的美食,只有一样蟹是可以不加任何佐料就五味具全的。所以刚学厨的人不妨从蒸蟹开始,但是,学厨最高的境界也是做蟹。
  蟹和谢,小谢的眼神反反复复在我面前出现,令我晕眩。
  
    小王讨好我,为我播放Enigma——谜。记得许多年前,第一次听ENIGMA的时候,惊为天籁。
  
  知道天籁是什么嘛?就是,心灵遭受震撼,无与伦比。象久疴的伤疤被揭开,新鲜的皮肉突然暴露在空气中那么刺激。
  
  我喜欢谜带给我的吸引力,喜欢谜带给我的诱惑,像一个神秘的男人身上的神秘香氛,尽管深嗅和仔细分辨,也不知道由何种成分造就。
  
  像小谢。
  
  我微笑,但依旧保持手下不停。我做了一道面食,用鱼、鸡蛋和虾肉糅合面粉抻制,煮好的面条不用加任何调料,已经无上美味,却没有人能猜出这面的秘密。
  
  所以我给这面取名就叫——Enigma.
   
    汤是酸辣汤。
  酸辣汤可以奢华可以简朴,而我今天要做最复杂的那个。鱿鱼、海参、豆腐、鸡蛋、木耳、火腿、里脊、鸡肉、胡椒、蒜末、生抽,林林总总,以及,我亲手熬制和吊鲜的高汤。
  
  我忽然有些厌倦,想发脾气。花10年的功夫学做一道貌似简单的汤,只为了给那些陌生人吃?

  满堂宾客,衣香鬓影,杯盘轻啄,我没有找见小谢。郡琢的老板看见我含笑走了过来,说:“客人非常满意。”
  
  他轻拥我的肩,让我坐第一桌。我并不是非常自在。
  
  其实我现在只想吃馒头就榨菜,同时把自己缩在那个用了5年的沙发里,看垃圾电影。
  
  此时音乐轻扣,时装表演开始了。将佳肴和霓裳合在一起让人享用,模特们就在饭桌间和客人里穿梭。
  
  美。
  
  在此时,我看见小谢向我走了过来,带着一点笑,我有些恍惚。他着了一条裤子,黑色,款式是改良陆军装,大步走起来,一只裤腿遍地摇曳,另一只塞进硬皮靴子里。我必须承认:只有象他那么瘦、那么英俊、那样气质的人才能穿这个。
  
  我是厨子,我喜欢瘦子,因为总觉得瘦子比较苦,吃不好的样子,所以我想呵护、想喂饱他。
  
  小谢扭头看着我,从我身边走过。他只看了我。
  
  我见过很多漂亮的男子,他们喜欢吸引女人在他们身边,所以他们不忘记时刻放电,对牢任何一个女子。但小谢,他只看我。
  
  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被一个人,这样看过。
  
  其实我们并不缺少爱,但太缺少专注的爱。我们每个人都是孩子,想得到私有的爱情。只要你专心点爱我就可以,一个你就足够。
  
  SHOW结束,个子矮小的设计师带领一干模特走了出来,他特别介绍小谢说:“谢是我的好朋友,我请他替我设计房子,我没有别的可以回报,作为一个裁缝,”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全场都笑。
  
  “作为一个裁缝,我只好做几套衣服送给他,但条件是,第一要客串我的SHOW,第二是将来他必须穿着这个举办他的婚礼。”
  
  全场鼓掌,小谢非常温和的弯腰施礼,他并不多言。
  
  此时侍应生流水一样,把各色菜肴,端了上来,宴会此刻才是高潮。

   SHOW结束,那些女宾,都被自己的爱侣相拥着离去。郡琢的老板递给我一张支票,上面是几个数字。还好,有支票陪伴我回家,也不寂寞了。
  
  回家我要给自己煲一个老火汤,好好爱一下自己。我没有爱侣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时间。
  
  真的,我没有时间,我没有时间买衣服,总是穿旧的;我没有时间给女友们打电话,陪她们逛街,听她们的艳遇,听她们的牢骚,陪她们三八,所以她们一个一个离开了我;我只能每天早上坐班车的时候修一下指甲,当然我知道去美容店请专业的人来修更加好,可是我连半个小时都没有,而且身为厨师,我的指甲永远是秃的;我也没有时间做头发,只是梳一个马尾巴;我连家具都没有,只好睡在一个床垫上。平时烹调无数菜肴,我最惯常的食物是馒头夹榨菜,同时用午夜3点的老影片来送。
  
  那日过后,小谢也没有和我联系,他是本室知名的设计师,大概被无数人包围吧。我们都是靠自己的双手吃饭的。
  
  回家看到空荡荡的屋子,我决定心疼了一把自己,打算用这张支票去家具店买一套新的家具。
  
  我缺乏必备的常识,于是一个朋友给了我一张名片,叫我自己去找一家店主定做。那家店知道的人不多,不是张扬的作风,只给熟识的人做,据说这样还忙不过来。
  
  名片是黑色的底,银色的字,在黄昏中看上去有些闪耀。
  
  我登门的时候,是次日下午,店子很大,里面摆了一些物事,只有一个中年男人低头写什么东西,看见我进来,冲我笑笑,做手势让我自己看。我开始翻一些照片,店主从后面给我端了一杯茶出来,香气浓烈,是我最爱的香片。只有北方人喝香片,南方人对此嗤之以鼻。可是人生有的时候真的需要一杯香片--香,暖,容易靠近。
  
  我贪婪的喝了一口,然后说:“谢谢,我要跟设计师说我的想法。”
  
  店主拿起钥匙,说:“喝完这杯茶,我带你去设计师家里去谈吧,他今天没有来。”
  
  车行了很久,才来到郊区一个住宅区。那里矗立着一幢幢小别墅,很小,估计只有200平方米,都是独立的院落,每一幢都不相同。在这些房子的空地中间,竖立着一座古塔,上面有铃铛,风吹来,叮咚的响。
  
  “我喜欢这里。”我说。店主一边熟练的拐弯,一边说:“是八十年代初建造的,那个时候允许浪费,现在已经有价无市。”
  
  下了车,店主去拍门,我则看着院子里那些数不清的玫瑰发呆。真的,数不清的玫瑰,不知道苦心营造了多少年,只开一种颜色的花:白色。
  
  门开了,我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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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9: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直到现在,我一直犹豫,那天进入那个门槛是对还是错。如果不是,我的生命至今还平淡无奇,可是,也无忧无虑。在那之前,我永远是一个开心的灰姑娘。
  
  严格的说,他家就是一个大的书房,所有的房间里都有书架,和屋顶一样高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客厅沙发旁有小的书架,洗手间里也有,透明的用树脂做的书架,所以他的洗手间里所有的设备都是透明的。卧室里的家具是白色的犁木,白色犁木做的书架矗立在床旁边,像是狐媚。
  
  “啊,我们是不是走进了图书馆?”我四处看了一会,忍不住问。
  
  “我来了。”有人跟在我后面招呼我们,我回头,竟然是小谢?!
  
   他也十分惊讶的望着我,然后抚掌大笑了起来:“天呀,竟然是你。我今天可以吃好吃的了,是吗?”他热情的握我的手。
  
  我啼笑皆非。
店主见我们认识,说:“小谢,我去看看你的玫瑰,好像需要修剪了。一会我来找你。”他躬身,然后离去。
  
  室内的空气有些局促,因为我不擅长和人说话。小谢拍拍手,说:“来,我带你去看我的房子们,都是我设计的,我保证,就跟你做的菜一样,你不会在别处见过。”他伸手给我,询问我的意见,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都是阳光。他的要求我无法拒绝。
  
  他带我转,他并不多言,只让我欣赏。我看够了一间,他就带我去看下一个房子。每一间,都如我梦境里想象的一样美。我的眼睛被他书桌上的一套毛边纸抄写的古本《石头记》所吸引,“那不是真的,”我说:“《石头记》所有的手抄版本都已有记录。”
  
   “自然不是,”他说:“这是用曹氏年间的纸和墨,然后出自我的手笔。”他轻轻笑。
  
   我真不相信现代人还会写毛笔字,至少我除了签字,已经多年没有用过圆珠笔了,但是那一套《石头记》上面的字那么漂亮,随便翻了几页,连涂改漏字的现象都没有。这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和我一样,于是我决定让他给我设计家居了。
  
   我想让我的家象他的家,或者象他那么漂亮。
  
  他说:“你今天做顿饭给我吃好嘛?我爱吃面,做面条很简单的,然后我设计一个厨房给你,连带装修。”
  
  我笑:“据我所知,你并非厨子,如何设计?”他认真的辩解:“但你知道,设计都是相通的,为什么不可以?”
  
  我又笑:“我相信你并不知道厨具有多少种类,尖刀、片刀和平刀应该放在什么位置。白案和红案有何区分?洗手池放在我的操作台的左边或右边?告诉我。”
  
  他慢慢红了脸,说:“你真是侮辱我的智慧。”
  
  我开始愉悦了,我认为揶揄他是一件十分美好美妙的事情。
  
  这个时候,我决定做一碗扁豆肉丝面给他。

   他的后院,种着一些农作物,扁豆、玉米和辣椒,更有一些小葱长得鲜绿无比。我去摘了一些。
  
  30分钟之后,我捧着三碗面送到客厅来。小谢去找店主,谁知道早没影了。小谢高兴地说:“好也好也,我可以多吃一碗。”他坐下来,拿过筷子连忙吃,几分钟之内都没有说话。
  
  我望着他吃,还有什么比一个贪婪到接近优秀的食客更让厨子高兴的呢?他的家,有很多绿色的植物,叶子大大的,碧绿碧绿的。这套灰色的餐桌就藏在这丛林中。他在那边厢吃,我在这边厢看。大概他已经非常熟悉被人盯着看,所以他没有丝毫觉得不自在。他吃的很快很香的样子,姿态甚至有些粗野。吃完一碗,又去拿另外一碗,到最后,连我的半碗他都吃掉了。
  
  他并不评论我的厨艺,就如同我,无法评论他的设计一样。
  
  然后他坐在我对面,晶亮的眼睛望着我,一种淡淡的感觉在流动,好象我们认识了许久,又好象初相识。
   
    我站起来,看饭厅墙上的画,“不是你的作品吧,笔法甚是幼稚。”
  
  他笑:“我以前的女朋友的。”
  
  “是么?”我的心一跳,分手了还能保留她的画,这是一个有感情的男人。
  
  “给你看我的画?”他打破沉闷,拉我到他的书房。到了书房,我不由又笑,我看见一大堆日本漫画书。
  
  他象个大孩子似的,捧出一摞的画稿给我看。有他设计的建筑,有他的速写,也有一些算不上什么具体形式的画。我看到一张用银色麦克笔画的小别墅,忍不住动心,挑了出来,细细看。其实只是一张草稿,纸是灰篮色的,银色的笔触在上面闪闪发光。
  
  “会有这样的别墅么?”我问。“这简直是梦之别墅。”
  
  “你喜欢?那我画立面给你看?”他顺手从衣带里摸出一只笔,要给我画。我注意到他有修长的手指和修剪整齐的指甲,但他的右手中指有厚厚的茧子,他委实是一个用功的建筑师。
  
  “什么叫立面?”我又问他。他笑,露出犬齿,那一刻,他简直英俊得不象话。长着像吸血鬼一样犬齿的男人是危险的,我总是遇见这样的男子,而且,无法抗拒。
  
  “你是个笨丫头,这个都不知道。”他嘲笑我。
  
  “是,我不知道,因为我只是一个厨子。”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的东西太多。
  
  “可你是个太神奇的厨子了,为什么你做的菜能够让人感觉幸福。”他眼睛里竟然有些黯淡:“男人要求很简单,只要有一顿好吃的,可以喂饱就可以。很多男人都享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我说:“那我至少每天能够让500个男人感觉非常幸福,因为我每天要做500个人的饭菜,我是否应该十分骄傲呢?但其实,每天上班、下班回家,我脚步沉重,感觉和其他女子并无任何不同。”
  
  他摇摇头:“你是不一样的,你只梳马尾巴,而且连指甲油都不涂。”他忽然俯身含住我的手指,轻轻吮吸了一会,然后说:“我以为你的手指会五味具全,所以才能做出那么好吃的菜,结果只有淡淡的香皂的味道。”
  
  他顿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慢慢说:“是舒肤佳牌的。”我们哈哈大笑。
  
  为什么,和他在一起,有这么多的快乐呢?难道是因为我,已经郁闷了很多年?
  
   小谢一周内来了我家三次,第一次看房间布局,第二次拿小样,第三次定稿,他会伏地测量我家一个拐角的尺寸,单位精确到毫米,我惊讶他的效率和敬业。他带来的工人和专业人士都是最好的,橱柜他亲自设计。看了他的图纸,我吐着舌头说:“太奢侈了吧,我付不起工本费,设计费,制作费,管不起工匠的饭。”小谢则打量着我家里无数的盘碗说:“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那么美丽的杯盘锅碗,我要给你那些朋友们安放最好的位置,这是我的梦想,你只要管饭,工费我只要一点点,好吧,好吧,好吧?”他都几乎求我了,我笑。
  
  他经常手里捧着一个书夹,右手握一只铅笔,身边跟着几个德国技术工人,和他们交流的时候他说很低沉,很流利的德语,小舌音非常好听。他做事的时候非常认真而且全神贯注,除了外表,他更带有一种特殊的职业美,让人目眩神驰,我从没有被这样关怀照顾过。
  
  而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只好用我全部的技能,每天为他们做三顿饭加一顿罢了。自然,没有一个菜重样,即使小谢求我也不行。
  
  我忽然很迷恋这种生活,每天拎着篮子,去菜市场采购,回来洗洗切切,煎炒烹炸,细心调味,只为了做给一个人吃。
  
  小谢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每次开饭的时候,他都欢呼一声跑过来,然后狼吞虎咽,像个孩子般可爱。一只狮子头我耗费5个小时才能做成,他30秒钟就给吃掉了,然而我不介意。
  
  也许恨一个人需要一辈子,而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够了。
   
     除了做饭,我还喜欢养花。花不多,也就大概100多盆,因此小谢还要替我考虑花盆的摆放。他抱怨我说:“你真是一个麻烦的女人,那么多的碗,那么多的花,都得小心伺候。”
  
  “厨子都是应该爱花的,因为花和食物一样,都是可以来享受的。他们都应该有漂亮的外表,诱人的味道。”小谢点点头,说:“女人都爱花,女人很麻烦。”
  
  我继续对他说我的设想:“我也要那么大的可以顶天立地的书架,一半放书,一半放花。”小谢看看我小书架上了了可数的几本书,撇了撇嘴巴。我不动声色的把他拉到储藏室,给他看堆成小山一样的箱子,里面都是书。小谢连连点头,在本子上画一下,然后嘀咕了一句:“都是美容指南吧?”“不,都是菜谱。”我说:“我从5岁就开始阅读菜谱,搜集菜谱是我的职业强迫症。”小谢说:“太好了,你以后都做给我吃吧,我的胃口很好的。”
  
  然后他盯着小暖棚里面的几棵植物,说:“就用你这些花当原料吧,多么美丽的花瓣。”他甚至还想伸手进去碰碰。我立刻喝止了他,说:“不要小命了?那是有剧毒的。”小谢问:“你是想干完活就把我们毒死好省掉工钱嘛?种这么吓人的植物。”我指给他看,说:“越是有毒的植物,花和叶子就越鲜艳。”小谢扭头:“那你也是有毒的,嗯?”
  
  后来他为我做了镂空的一面墙的花架子,每盆花上面都有喷头,可以操纵用来喷水。当他帮我把盆景摆放在上面的时候,早晨的朝阳从花头和绿叶间穿过,点点阳光的碎片打在米色的大理石地面上,整个客厅如梦似幻。
  
  为了加快进度,小谢开始和工匠一起工作,开始累得吃不下饭,当工匠吃饭的时候,他握着一条香蒜面包坐在花架的下面,困得睡着了。他的裤子穿了好几个礼拜都没有换,脏脏的,他的手粗糙,指甲都开始裂了。而他的睡姿如同婴儿,让人想呵护,想关怀。
  
  这天,我对他说:“小谢,帮我给那盆徘徊花换个位置,它需要更多的日照。”
  
  小谢软弱无力的赖在沙发上,勉强睁开眼睛,慢慢的说:“我懒得动...”
  
  我伸出手去,触一触他的面庞。他起先睁着眼睛炯炯的看着我,然后慢慢闭上眼睛,侧着头,任我的手轻轻在他面颊上动,他有好看的鼻子和长睫毛,由于经年劳作,皮肤有些干燥,需要调养。
  
   那个下午,我算是给他当了一回仆役。我给他擦干净双手,挂衣服,煲最费手的汤,做最精致的饭菜,饭菜端到饭厅上去,吃完我戴上橡胶手套洗碗,一点都不需要他动手。我做这些的时候,他抱着手臂倚在厨房的门边上看着我这么做,脸上没有表情,我回头看看他,不笑也不说话。
  
  然后那个晚上,他带我去参加他的那个圈子的聚会,每见到一个朋友,他就把我介绍出去。他说:“这是Tina,啊,不是我们这行的,嗯,她是厨师,全世界最好的。”我喜欢看他向朋友介绍我,那么骄傲。
  
  认识他之后,我的伙伴们见了我都说:“Tina,你总是笑,是不是中了彩票?”我不信,去照镜子,真的,镜子里的人非常陌生,嘴角和眉梢都带着笑意。
  
  房子装修好之后,为了感谢他,我决定送他一样礼物,用我所知的一切,做独一无二的礼物,给独一无二的他。
  
  我采摘广霍香,青苔,枫叶,熏衣草,找来海藻和豆蔻,萃取它们的枝叶和果实,提炼精华,反复用融剂提纯,加入复合剂和玫瑰油,制造出我最爱的香氛。这个世界有些奇怪,其实作为雄性动物的男人才应该是有香味的,女人不应该是。
  
  然后我去金匠那里,用我第一个月的薪水买的耳环车出金丝,去陶艺铺,自己做和香水瓶子一样形状的盒子和配套的盖子。盒子底部用金丝铺垫,上面放上那瓶香水,空隙用干燥的紫蕨填满,外面包裹用石榴汁和凤仙花染的丝带,附上一棵又大又漂亮的香芹,敲敲他的门,把礼物放在门口,然后躲在角落里看他出来。
  
  “什么香水,从来没有闻见过。”后来他问。我笑:“你闻过多少香水,就敢这么说嘴?这种香氛有个名字,叫做‘小谢’。”我一字一顿。他张大嘴巴笑,然后看看盒子和丝带,忽然明白了,过来抱住我,匝得紧紧得,我几乎骨头都要断了。
  
   过后他问我为何送他香水。我清清喉咙,慢慢地说:“很多年以前,我送一名可爱的男子一件T恤,希望他和我约会的时候穿。后来某天路过他的家,上去拜访,却见一名刚沐浴过的女孩只穿着那件衫来开门。我立刻走掉,日后再无联系。此后我只送别人无法留住的东西,我是一个容易嫉妒的女子,只愿礼物被一个人享用。希望这个要求还不至过分。”
  
  话毕,我微笑着弯腰,小谢却不笑。他说:“我刚见到你的时候,你也爱笑,但眉头总有一些忧郁。你不善言,忧郁就愈发明显。日后看到你在厨房,你做饭的时候气质认真却又镇定气闲,和你平时一点都不一样,令我沉迷。那个时候,感觉你甚至头顶都笼罩一层光辉,你是个可爱的女人,独一无二,跟你送我的这瓶香水一样,我不喜欢发誓,但我毕生不会负你。”
  
  我侧着头,感觉周围有无数白鸽飞起,像是灿烂的午后,幸福的感觉令我恍惚。我听过非常多的甜言蜜语,在我还是少女的时候,男人的誓言如流水一般涌来,也如流水一般易逝。
  
  我不是非常相信小谢的誓言,男人说几句好听的话,女人也不会因此而多些什么东西。
  
  好在我有妹妹和弟弟各一个,有花盆数十,有不太坚持和不太认真的追求者1、2枚,有工作一份,有自行车一辆,双立人套刀1套,5磅哑铃一副,东北大米20斤,炒菜锅若干。
  
  我的生活很热闹,但我会永恒寂寞,无论在哪里。
  
  我将小谢的手握住,贴在我面颊,温存片刻,然后松开,我站起离去。
  
  该是上班的时候了。

   我来到郡琢,老板见了我就迎上来。“克,麻烦来了。“他搓手。”最容易的一道蒸鱼,一个客人已经让二厨做了10次,每次都要求重做,现在很多别的客人不走,在那喝咖啡看热闹。郡琢就是靠美味在京城打天下,糟蹋原料浪费钱都是小事,毁了名声可受不了。我只好等你来救急,克,千万不要负我。“
  
  我知道懂行的吃货来了。清蒸鱼怎么会是最容易的菜?粤菜以牛肉炒青菜为最难,清蒸鱼排第四。 但,我怎么会辜负这名头脑简单却会赚钱的老板?他供我吃穿住行,每月让我享受高额薪水,每年让我享受带薪假期,他宠我重视我,和别的男人相比,伊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一名女子拥有一份好工作,比拥有10名华而不实的情人更重要。所以普天之下,我最不会辜负的男人就是此君了。
  
  我把头发扎起来,洗手,更衣,戴上帽子,这才跟老板说:”他点的是什么鱼?“做清蒸鱼必须是含水量较丰富、肉质嫩、鱼腥味较小的鱼,如草鱼、鲫鱼、武昌鱼、鲤鱼、鲂鱼、鲥鱼、鲐鱼、鲈鱼、鳜鱼等。
  
  ”他没有挑,你来定好了。“我选鳜鱼,没别的原因,我最爱吃鳜鱼。厨子也爱吃的菜做出来才是最有感觉的。
  
  我从鱼池中选了一条6两的鳜鱼,这样大小的鱼是做蒸鱼最好的分量。
  
  小王替我破鱼去鳞和加热蒸锅,我则在另一个案切葱丝。做这个菜,葱丝都是我自己切,因为要把葱切得如头发一样细。这样热油浇上去的时候,葱丝才会卷而且立刻散发葱香。
  
  把鳜鱼入蒸锅之前,我在鱼身下先铺了一层葱丝,垫了葱丝不但可以提鲜增味,还能使蒸汽接觸到鱼身而加速蒸熟,同時也避免了鱼皮沾盘底而破坏美观,而当浇淋热油時,多鱼的油也会被葱丝吸附而保留清爽的口感。
  
  然则蒸鱼的无上秘诀还是蒸鱼豉油,每个厨师都会调制自己的豉油,用料不同,步骤复杂,所以味道都不一样。我在自己的雪柜里一向藏一瓶自己做的豉油,这次终于派上用场。
  
  鱼端上桌的时候,我打开后门,偷偷看是什么客人这么挑剔,当然更要观察他吃鱼的反应。
  
  端盘的侍者小张端鱼给客人的时候,都能看出他神情紧张,毕竟这是第11条鱼了。客人是一个平头黑衣的男子,他背对我坐着,脊背挺直。
  
  我一向认为,男人的脊背应该是跟树一样挺拔的。我给他的背影打90分。
  
  ”90分。“那个男人夹了一筷吃了后,放下筷子后说了这三个字。吓了我一跳。
  
  ”那,那还用重做嘛?“小张磕磕巴巴了,”不必,鱼很好,前面10条鱼的工钱我也付了,现在我想见见这个厨师。“
  
  他说话的口气是不容商量的,声量不大,却坚定有力。
  
  从业十余年,我头一次有些慌。

   我走向他,走向这个从业10余年,第一个请厨子见面的客人。他梳分头,头发乌黑,而衬衫雪白,脊背挺直,纹丝不动,只等我走向他。其实我更喜欢小谢的平头,我更喜欢小谢温柔的姿态。小谢,我思念小谢。
  
  我走到他的侧面,微微躬身,说:“让您久等了。”呵呵,要知道我却久等了十多年才有露脸的这么一天,我是否应该好好利用这次机会?老板在旁边对我眨眼笑。
  
  他转身向我,我看见他,不由吁了一口气——他容貌十分普通。我一直跟选择食材那般挑剔男人,虽然男人美并无大用——家父年轻时俊美如斯,却到现在都是碌碌的一介平民。选男人到底要选什么?我相信我的选择并不精明。
  
  “竟然是个女人……”他皱了一下眉头,上下打量我,这种态度让我并不舒服。我说:“请问您对这条鱼有什么见教?如无,我就下去做事了。”
  
  “你做鱼很好吃。”他对我笑了一下,又恢复严肃的神态。他上身都没有动,就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十分有力。
  
  我回答:“在郡琢,一向用最鲜美的材料、最好的调料,再烹调以最恰当的火候和最精准的时间,哪怕是做一条蒸白菜都会好吃,所以您过奖了。”他并不吸引我,还是后面的厨房对我更有吸引力。
  
  “但起码上一个厨师并不符合你对郡琢的描述。”他指指桌子上其余10条无辜的鱼,每一条都只吃了一筷。我说:“厨师都有自己的风格,也许不一定符合某些特别有品味的客人的标准,这也是平常不过的事。”
  
  他睁着一双丹凤眼,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目光有些威严。我回望他,他的眼神不会比某些被烹调的鱼眼更加让我觉得有压力。足足过了1分钟,他才说:“我想天天吃这样的鱼,你可否教我家里的厨师学会做?”他竟然向我提这样的要求。
  
  “那请您还是亲自到郡琢来吃吧。第一我不收徒弟,第二教会了您的厨师,我们就无法挣钱了。”我不客气地回绝。一条蒸鳜鱼,价值128元,它的成本却不到20元。郡琢的利润向来是惊人的,可客人还是如潮水一样涌来。通常6时半到8时半的晚餐需要提前一个月订座,这在京城也属罕见。
  
  “好。”他说话的时候,紧盯着我,像是要把我捉进他目光里去。我微微躬身,离开,感觉背后还是沐浴在他的目光里,有些冷。
  
  刁钻的客人,脾气跟我一样臭。我吩咐小王等他下次来的时候,要好好准备材料。
  
  十天。接连十天,他都到郡琢来吃晚餐。我很奇怪,他怎么能订到位子。每次他都格外吩咐侍应生找我来做菜,每次都点清蒸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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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9: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天涯,作者萨巴蒂娜.还有图,以后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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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23: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快贴吧,我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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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z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5-13 16: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啊!不要吊人胃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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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6 17: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没办法,作者不更新啊...
晚上人少了网速快了来贴图........
嘻嘻,还好有人看,让我有点点贴下去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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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5-17 17: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小说啊怎么这么长还没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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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8 19: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贴了几次没贴上,以后再试...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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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8: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又有更新...虽然少,聊以解馋...
--------------------------续上-------------------------------

 第10天,客人又让小陈召唤我过去。
  
  我擦干净手,径直走到他面前,说:“第一,厨师的战场在厨房,不在餐桌;第二,一个客人连续吃10天的清蒸鳜鱼,这让厨师也会发脾气的。”
  
  “但为什么每条鳜鱼的味道都不一样?”他有些发楞,问我。
  
  他的神态认真无比,他应该是30多岁的成功男子,经历过沧桑,穿着打扮谈吐举止都是上乘,彬彬有礼接近到无赖,却为什么跟一条鱼过不去?
  
  我说:“我从不给一个客人连续做相同味道的菜。”每一条鱼的滋味不同,是因为我用了不同的果香。
  
  我喜欢水果,如果可以,我愿意种植一片果园,不做饭的时候,就在树下睡觉,让小虫子爬在我的脸上。
  
  夏天,当微风吹拂夏天的时候,是水果收获的季节。
  
  妃子笑。绿色的外皮,带着一点红,晶莹的肉身,饱满的汁水,鲜美的味道。如果我是帝王,我也会要这样的女人。
  
  大樱桃。通红欲滴,香而软。放进嘴巴里,像是吮吸着某个人的耳垂——而且会上瘾。
  
  桑葚。我特别特别特别爱吃桑葚,白桑葚,紫桑葚,白的最甜,但是紫色的最美,吃起来满口的红,溅在身上洗不掉。而且要赶紧吃,最多只有10天时光可以挥霍浪费。再吃就得等明年。
  
  这第十天的清蒸鳜鱼,我就用了桑葚的清香。今年再也吃不到了,因为过了季节。
  
  明天如果这个客人还要点清蒸鳜鱼,我会做一客红烧带鱼给他,厨师也会发脾气的,我有些坏坏地想,于是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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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20: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流口水了,快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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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wawa200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5-28 14: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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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9 20: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萨巴大人不更新啊...偶也很无奈的...来图吧,偶不会发图片只好贴附件了,有兴趣的就麻烦下载一下吧,不过倒确实是美图美食...口水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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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21: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美了,口水已经流下来了。把图图贴出来吧,大家一起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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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22: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呢,再贴吧,与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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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0 13: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斑斑大人,我太仰慕你啦,我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嘻嘻嘻嘻嘻嘻...老台词新感情.......多谢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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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vatio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3 00: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美文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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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9: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许多年,终于又有更新-----------
-------------分享-----------------

次日,雨。
  
  我喜欢雨,尤其是夏天的细雨,不冷而且缠绵。雨水中树木的叶子都是油亮舒展的,让人看了心欢喜。我记得第一次认识小谢便是在雨天。
  
  我没有告诉小谢这名男子的事情。况且他也没有做什么,他只是接连吃了十天的清蒸鱼而已。
  
  十天,我做什么事会连续做十天也不厌倦?想来想去,只有——做饭。
  
  第十一天,他没有来,我有些失望,准备的带鱼也没有派上用场,只好做了当我们的中饭吃。带鱼去掉鱼鳞肚肠,和葱节、大蒜一起放油里煎到八分熟,倒入酱油(生抽、老抽都不行)和镇江香醋,整口锅着火时烹入料酒,白雾蒸腾,香气弥漫,带鱼也做好了。小时候我住在海边,那里大量地生产鱼类,带鱼泛滥,带鱼出水即死,经常玉体横陈在岸边,和白菜一个价钱。没有人珍惜这么便宜的食物,渔民也只用这不费事的做法烹调它,但带鱼的鲜美肉感却体现得淋漓尽致。
  
  小陈早准备了雪白晶莹的小站稻米饭,挑了两块最肥的鱼吃。
  
  “分作三份,鱼屁股给我。”我和小陈两人都吃了一惊,怎地背后有人掩来,竟然毫无知觉,急忙回头,只见说话的是个长身玉立的男子,剑眉星目,容颜俊美,笑盈盈地端着一个碗侵了过来。
  
  竟然是小谢!
我喜悦。每次看见小谢,都令我喜悦。好似春天来临的时候,连带春雨也一起袭来,干涸的土地裂开了嘴,去吸取潮润。
  
  他不但吃了鱼尾巴,他简直是和小陈抢着吃,最后把米饭也倒进鱼汁里,吃个干净。一粒饭粘在他嘴角上,也浑然不觉,他皮肤带着太阳棕,十分健康的肤色,所以只显得更加美。我和小陈都笑,谁也不想提醒他。
  
  饭毕,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大番茄,通红通红的,散发着熟透的香。“你要哪个?”他问。
  
  这让我想起我念小学的时候,同桌也从口袋里拿出两块糖放在手心里问我:“你吃哪块?”那个时候,食物稀少,一点零食都弥足珍贵,不比现在物质繁盛,人们再也不珍惜廉价的食物。
  
  但我喜欢,我热爱一切低廉、随手可得的美食。郡琢是名贵所在,而我所有爱吃的菜肴成本都不超过几块钱。
  
  我从他手中接过一个,也不洗,就放在嘴巴里大口吃了起来。番茄被咬开后,酸甜的汁液四溢,几滴溅在我身上那件白色细麻的汗衫上,月亮色的质地,带着番茄的红,十分醒目。
  
  他嘴巴边是一粒白色的饭,而我身上则是鲜红的番茄汁。
  
  “我在后海帮人设计了一个酒吧,我带你去看?”小谢接过我的番茄蒂,又放进口袋里,喜滋滋地跟我说。
  
  《燕京岁时记》曾记载:“什刹海在地安门迤西,荷花最盛,六月间仕女云集。凡花开时,北岸一带风景最佳,绿柳丝垂,红衣腻粉,花光人面,掩映迷离。真不知人之为人,花之为花矣”。
  
  只几十字,风光描述得透彻入骨。我久居京城,但并不常去这些所在。
  
  因我不知道和谁去。
  
  很久没有看见后海,发现这里早变成了一个纸醉金迷的世界。虽然是傍晚,后海却是热得不能再热,全北京一半的人都聚集到了这里,同一时间有成千上万的男人和女人在说话。每个人都是面前一杯酒,眼前对着一个人。连银锭桥上都站满了众生。
  
  这个小小的白石桥,总让我想起许仙持着油纸伞遇见白娘子,也想起不知道在哪个地方看过的奈何桥。桥头上,总是站着一个笑眯眯的婆婆,熬着一锅神秘的汤,她用最真诚的语言哄骗人喝下去一碗,让人在一瞬间忘记积累在胸中一世的爱恨情仇。
  
  我没有那么多的的爱恨情仇,但我却有一个好胃口。于是在银锭桥畔的小摊上,我掏出角子买油炸臭豆腐干,抹厚重的红色辣子,用牙签穿了吃。刚吃完带鱼,又过来吃这个,我总是吃了又吃。
  
  旁边那个俊秀的如同曼陀萝的男子温柔地掏出手帕来给我擦嘴边的油渍,他有一双清澈却看不清前世和未来的眼,温和优美的笑,结实有力的手臂。
  
  我在这一瞬间被迷惑。爱情,即便只有一秒,也可以销魂一生。
  
  小谢所设计的那个酒吧就在水边。时值暮色四合,从外边看过去,室中一片柔和清晰的黄色光芒,光线来自天花板上悬挂的灯笼和旁边古木桌子上的油灯。格子的窗户打开着,可以看见水边的杨柳,并垂下的枝桠。
  
  在灯下,他不知道从哪里弄了许多手绘的画,历代都有,各色古装男子和妇人跨越时光,在此夜齐齐出现。每一个都带着些含蓄暧昧的笑,脸上的肌肤栩栩如生。我在这边厢看,小谢在那里微微眯着眼睛看我,时而又展睫一笑,好似画中人。
  
  酒吧生意太好,我和小谢没有桌子。走出来,发现桥头有一个烟摊,于是我买了烟,站在桥头上吸。烟雾在黄昏的微风中迅速扩散,和着桥下的流水,以及身边的纷纷过客行人...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丁...路人丙哪里去了,原来在不远处也在看我们。
  
  我和小谢会成为“我们”嘛?时光,总是会过去的。如同钱总会花完,每一个故事都总会有结果,这场旷日持久的故事最终也会有一个答案。
  
  明天还要上班,今夜我必须要睡,我踏上归途。小谢送我,在车上,他拉住我的手,放在他膝上。出租司机将车开的飞快,在过了12点后的街道。据说南瓜车就会在半夜后露出原型,只有那一只水晶鞋闪耀光芒。
  
  我必须,我必须要尽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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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多么晚睡,我都会在黎明即起。因为我贪恋早晨的阳光,小鸟在枝头鸣叫,在翠绿的枝叶上。而且,更可以好好爱自己,做一个美味的早餐吃。
  
  无论我那天是快乐还是忧伤。无论这个世界上被多少人爱或者无人爱,总要自己爱自己,才不会辜负。
  
  中餐和晚餐我都吃得非常简单,通常是乏味的工作餐,用大头菜搭配馒头算数。你以为厨子会花3个小时给自己做饭?卖花的姑娘不戴花,卖油的姑娘水梳头,厨子只要随便给她口吃的就好。
  
  早晨起那么早,我会给自己做一道蛋炒饭,那是我最拿手的一道家常饭菜,其实也因为给自己做得最多。蛋炒饭可以当早点,夜宵,正餐,加餐,加些水还可以喝汤,百变都适用。
  
  最简单的蛋炒饭,一点盐巴、一根葱,一个鸡蛋和一碗搅散的隔夜米饭。铁锅里加了热油,把加了葱花的蛋液倒进去翻炒,不待蛋液凝固,就可以加入米饭同炒,同时撒入盐,三下两下炒好,一定要把饭粒炒得在锅里跳了起来,没有一秒钟停顿。这样蛋的清香和米饭充分混合,而每一粒米在嘴巴里都独自香喷喷的。有人炒的饭好吃有人炒的不好吃,全在那炒饭的时候每一秒的拿捏,说简单可是也复杂,每个人领悟不同,每个人炒的滋味都不同。
  
  蛋炒饭虽然简单,可是食物最本色的滋味,只要细细体会,就会发现比那些浮躁的原料更加感动人的胃口。
  犹如基因变异,其实蛋炒饭可以有若干变种,加入榨菜,炼的猪油渣,切成极细丝的扁豆,玉米粒,豌豆,火腿丁,甚至虾仁,火腿,腊肠,奶酪片都可以增添它的滋味。比较复杂的变形是做金包银的炒饭,把米饭浸在蛋液里入锅,看不见鸡蛋,可是却有蛋香。更有把蛋液摊成蛋饼,包裹好用各色调料副料炒好的米饭,包成一个漂亮的形状,上面用番茄沙斯淋上花纹,旁边配一朵花,吃的时候用银亮亮的勺子,一口一口抿着吃,极尽奢华。
   但也有许多许多时候,我的心和头都会痛。太累了,太倦了。又必须要起来,又必须要给自己做吃的补充能量。
  
  有一段时间,我的屋里充满大量的饼干、速食面、速冻蔬菜和各色罐头。我给别人用最新鲜的原料做菜,花尽技巧和心思,到了自己这里,再也不想刁难自己。
  
  也许是那连续十天的清蒸鱼的挑战耗光了我的力量?
  
  这些食物并非不好,但,只是吃它的话,会格外惹人怜惜。
  
  于是一片饼干,我会用火腿、玉米粒和青豆装扮,再挤上奶酪,放进微波炉里,30秒钟就可入口。再摘下一片鲜薄荷叶,一起送进嘴巴里。早晨的薄荷叶,吸收了一夜月亮的光华,格外鲜美好吃。
  
  而且,振奋精神。
   

   不几日,老板拍拍我的肩膀:“克,多谢你常年的操劳,有一个去德国参加饮食节的机会,我希望你去呆几天,放松一下。并请帮我带回些巴伐利亚小白香肠,多多益善。”
  
  德国我不是第一次去,我知道这是老板给我的一项福利。我点头应允。我怀念那里的骑士餐和烤肉蘸酱,自然还有无数的啤酒和烤鸡。
  
  我退掉公司给我的商务舱,给自己改订了头等机票。我并非贪图享受的,然而一个人旅行,我喜欢让自己舒服一点。头等舱的好处是你睡觉的时候不会有人因为去洗手间就要拍你的肩膀而打扰睡眠,我所求不多。
  
  上了飞机我就要毯子闭目休息,我不喜欢和人交谈,因为我内心羞涩。我全部的语言就在锅铲里,况且平时的工作不需要说话。
  
  旁边有动静,我睁开半只眼,我的邻座来了。朦胧中我注意到他随身只一个箱子,过了片刻,他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他也不甚说话。
  
  路上,空姐来询问喝什么,我叫了果汁,那人只叫清水。CA 的头等舱是连红酒都可以免费叫的,而他只要清水。
  
  过了一会,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我掀开毯子看了一个书角,竟然是《镜花缘》,我忍不住笑出来。莫名其妙的,我很想好好笑一回。
  
  他听我笑,放下书来看着我说:“好笑么?我还有一本《搜神记》要不要看?”
  
  我认识他了,他是那个客人。那个吃了10天清蒸鱼的客人。
  
  我霍地掀开毯子坐起。
   
   我从没有在郡琢之外,和客人相遇过。我清清喉咙,说:“多谢,我只看《大众菜谱》的。”这次轮到他大笑了,他和我握握手,说:“不好意思,我压根不会做饭,所以也不随身带这样的书。”
  
  他是那种看上去就很让人放心的人,虽然貌不惊人,然而气质出众。
  
  我接着睡觉,他不再出声,读书读了一路,整整七个半小时。
  
  到了慕尼黑,天色将晚,我随在他身后走出机场。他有挺拔的后背,头发剪得很短,西服领子外露出白色衬衣的边角,非常齐整。
  
  慕尼黑的机场是那种硬的石材地面,大概我的鞋子声被他听见了,他回过头来,看见我,笑:“这种地面走上去滑,机场不应该铺此种石头。”
  
  我不语,我说什么好呢?
  
  他又说:“我在机场存了车,要不要送你一段呢?怎么穿这么高跟的鞋子?”我说:“有人接我的。” 我再次和他握握手,要说再见了,我忽然有些悲凉起来,不管怎样,他都陪我坐了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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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4 19: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这一段,还要接着看,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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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14: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天涯的哪个版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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