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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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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野樵于2005-05-12 12:15发表的:
首先多谢听雨指教,.
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及其它我已经看到被多人多次盗用,好象当当网上书店介绍<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的介绍也是这篇文章.关于王昆吾的问题,虽然同是斑竹,但野樵的论坛是公开的,主要是探讨法治/哲学等问题,而用王昆吾名字申请的版是封闭的,需要密码才能进入,主要是为编辑看稿而设立的,但后来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登陆,自己也没有管,所以现在已经停了.我尝试着以野樵和王昆吾两个不同的角色出现于网络,去演绎两个不同的我."一个人有两个我",一个在醒中醉着,一个在醉中醒着.
在网上发帖就要有心理准备呢,被人怀疑被人抄袭被人拍砖被删被锁等等。你也痛恨抄袭的人吧?我在另一个文学论坛看 碧落凡尘写的[随笔]剽窃啊,剽窃!把原文复制下来让你看她的无奈吧。
[随笔]剽窃啊,剽窃!
作者/ 碧落凡尘
我是一个平凡的网络写手,所以一直以为剽窃是与我无缘的。孰料我只是一厢情愿的谦虚,剽窃者还就是盯上我了。我不知道这是对我的变相的嘉奖呢,还是肆意的侮辱。日前去红袖的打假论坛看了看,举报很多,除了本论坛内的剽窃可以得到处理,对于红袖论坛外的(比如将红袖的文章剽窃至其他网站),打假勇士们一样无可奈何。原来剽窃已是网络文学世界的公害,原来我们,对剽窃竟是如此的无可奈何。
第一次发现我的文章被剽窃,纯属无意。师傅去一个坛子溜达,发现了碧落凡尘的很多文章,且已被奉为贵宾,遂来问我。于是好戏开场了,我从未去过那坛子,怎么可能发文章及成为贵宾?明明白白的是剽窃!于是我像所有初次面临伤害的无辜者一样,表现了极大的愤怒,向论坛管理者发帖质问。在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管理者的态度让我充分认识了国人“随机应变”的处世方式的厉害。事情以网上常见的不了了之的方式结局了,并引发了大量后遗症,包括随后针对我个人的人身攻击,包括两个友好论坛之间暗潮汹涌。这许多事情所包含的玄机,令我今天想来仍是一头雾水。
该剽窃者是北方人,某高官家属,古诗文功底不错。可惜她从未与我正面交锋。许多朋友说:也许她的初发心是善意的,喜欢你的文章,所以冒你的名,发你的文。可是,当她冒名半年之久后,看到真正的文章作者到来而仍一口咬定自己的真的,谁还能当她是善意的呢?其实要辨清真伪很容易,她剽窃的那些文章,每篇都折射着我当时的心路历程,且有多篇已刊发于报章。这些是所有卑劣的剽窃者不可能知道的。但事情还是不应该地扑簌迷离了,因为她在该论坛的声望,因为她跟坛主的关系。该坛主的一句话彻底颠覆了我的非黑即白的处世理念:“网上是没有所谓的正义的,只有合适和不合适。”
也就是说,剽窃者即已在那个论坛取得了一群人的认可,那么她的存在就是合适的。而我在扰乱他们的视听,我的出现才是不合适的。至于真假,是非,网上没有多少人有兴趣追究这个。因此也没有必要说这个。
气愤之余,我断绝了跟大多论坛的联络,并准备丢弃“碧落凡尘”这个网名,因为她已被玷污。但一些朋友为我惋惜,竭力劝阻我的冲动行为。就在此时,一个陌生人在我的文集留言,揭发了又一起剽窃事件。
那是一个地区的大型社区,剽窃者是上海人,才二十多岁。剽窃方式跟第一次的那位相同,连名字带文章一齐占为己有,且高速有效,将我三天前发在文集的文章都拿去了。举报者是她的朋友,这让我在“网上没有正义”这句话之外看到了一丝希望。他发现她所发的文章与她的气质、为人的迥异,就起了疑心,来红袖一搜索,便明白了一切。可惜,交涉的结果几乎还是一样,剽窃者抵死不认,除了将文章一起删除,能奈她何?至于我,唯一的收获便是从此又多了一个冤家对头。
两件事对我的刺激很大,大到甚至让我对写作这种行为失去了信心。我在字字心血地写着,人家得来全不费功夫,而且没有人可以还你公道,甚至没有人在意公道,我还写个鬼啊!于是我停了红袖的两个文集,决心从此不将文章发往网络。可惜这点做得不好,我还在一两个论坛发文章,因为我还需要交流,还需要朋友的指点。否则,我连上网都没有必要了。
此后,朋友又向我举报了一些剽窃事件,有冒名剽窃的,也有只剽窃文章的。用百度一搜索,结果更是让我吃惊:一些文章被转得满天飞不算,还发现一个“碧落凡尘”在征婚,作为征婚资本的文集里还顺便夹杂了我的两篇文章。一个网站在为“碧落凡尘”做专题,里面收录的文章居然比我红袖文集还要全。呵呵,我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朋友安慰我说:谁让你文章写得好啊,你把它当作是免费的炒作好了,人家求还求不来呢。看来,我应该笑才是。
可我不是一个行事冷静的人,尤其是在对待是非问题上。是我的就是我的,如果连起码的知识产权都得不到保障,我怎么可能笑得起来?昨天在网上溜达,无意间又发现我的文章被篡改了作者名,愤怒还是无法抑制。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在想,我真该告别网络了。我对它期望太大,而它给予我的是太多伤害。我知道现实未必能给我多少公道,但至少,我可以有实在的方式来为自己做必要的捍护,或者,眼不见为净。而网上,我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卑劣行径在上演,听心在滴血。我不要这样。
可是,两年了,我依赖于网络来排遣孤独,断网,我并没有足够的自信。但不断网,就要学会容忍剽窃,容忍丑恶,对于这个,我也没有足够的自信。想来,我是个不适合现实也不适合网络的人了。呵呵,说到这,自卑心理又开始作怪了,沮丧!
而理智告诉我,我总要选择一条途径安放自己的灵魂,成为自己的寄托。要么打倒孤独,要么打倒自己的是非观,两条路都不不容易走。唉!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努力吧。
这可恨的剽窃啊!
对于剽窃,如果牵涉到出版稿费,我想还是尽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好。只是现在知识产权法不是很完善。但也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只有大家都有法律意识,剽窃者才无法生存。
雪融的文章被人全搬走,还不能注册哪个论坛,唉!网络上什么时候会纯净呢。
野樵自己要调整好心态,心平气和的处理所遇到的问题,生气会伤自己的身体呢。
用两个ID在网络上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也试过,感觉很好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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