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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ushijun

[【心情日记】] 为何与高中生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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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09: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5楼louselice^_^于2016-06-23 15:59发表的 :





.......
人生浪费不起啊。迟到一分钟要以一年的代价作为惩罚,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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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09: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6楼redfllys于2016-06-23 08:27发表的 :
至于高考入场时间,一般考点都有大门,大门不让进就到了时间了。还会存在迟到一秒的问题?
也许,大门迟关一分钟,挽救一个人才,一个家庭,一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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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3楼lwzlyyy于2016-06-23 12:00发表的 :
下面是法律界专家的意见,可供参考: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617/14496692_0.shtml

1)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认为,安徽发生的这个监考事件,其实完全可以避免。第一,如果不能当场测试眼镜是否为作弊工具,老师可以先让女孩儿戴着眼镜考试,考完再把眼镜收上来做检测,如果证明是作弊工具,则取消女孩子考试成绩或者做出其他处理,如果不是作弊工具,也不会对女孩儿造成影响。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检查就是完全可以事后做的。这样避免由于错误执法给当事人带来伤害。
.......
支持,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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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1: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8楼lwzlyyy于2016-06-23 23:13发表的 :


看见仿真枪要不要马上抓还真不一定,我们常常看到的案例是:为了避免误伤群众,等待时机,力图把伤害降到最小。
应该是在避免误伤群众的情况下立即抓捕或者击毙,而不是等到拔枪的时候再处理,显然是有嫌疑就必须在保证周围群众的前提下立刻处理,而不是保护嫌疑人。
真不知道你一定要在文字里找茬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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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1: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0楼liushijun于2016-06-24 09:50发表的 :

人生浪费不起啊。迟到一分钟要以一年的代价作为惩罚,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啊

没什么不近人情的,你晚来是不是会影响其他人?本来你晚来了,按规定没有了考试资格,结果你考了,是不是增加了守规则的人的竞争?你在外面多待了1分钟,会不会因此就多看了一个问题,考试成绩就提高了那么几分?……
最重要的就是,前面我提过,你晚来了1分钟,我放你进来了,再来一个晚2分钟的,我放不放?如果不放,那你凭什么放那个晚1分钟的而不放晚2分钟的?如果放,那么3分钟呢?4分钟呢?1个小时呢?是不是都要放了?
总之,这1分钟放了,不仅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而且还是对守规则的人的不公平。好人吃亏,长此以往,谁还会守规矩?
最后要问一句,你觉得保护守规矩的大多数人重要,还是损害他们的利益来保护少数的犯错误的人的利益重要?
当然,如果是先天的劣势,比如身体残疾,那本身处于弱势,给一点倾斜,让他尽量与其他人在同一起跑线上,这个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我并不反对这样的照顾。但一样的,必须按照规定,否则总会有人钻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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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5: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0楼lwzlyyy于2016-06-23 11:41发表的 :


考试结束后留下来检查并不一定是留在教室内,等考试结束后留下考生细查的意见在多个媒体中都有见到,没见有人用规则不允许来反驳的,你能提供详细的规定吗?
要留必须主考留,你看全篇主考放屁了吗。主考说自己不知情了吗。真正该处理的是主考的不作为,监考老师是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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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5: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1楼liushijun于2016-06-24 09:51发表的 :

也许,大门迟关一分钟,挽救一个人才,一个家庭,一个社会。
如果高考真的这么重要,我要求取消高考。


如果这个学生没有考上,自然会挽救另外一个人才,另外一个家庭,还有一个社会。还可以避免缺乏时间观念的人以后影响他人,我觉得早点关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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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5: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1楼lwzlyyy于2016-06-23 11:46发表的 :


那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后面的是体力不支的老人,或者是旅游时扭伤脚或突然身体不适需要帮助的人,我不恨。
那你恨什么样的呢,有的是去上厕所了,有的去买东西了,还有的只是去喝了一杯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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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8: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没发现什么不公平,觉得不公平的是心理问题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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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9: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1楼liushijun于2016-06-24 09:51发表的 :

也许,大门迟关一分钟,挽救一个人才,一个家庭,一个社会。
照你这个思维,高考考场不要关门了,考生随时来都可以。
真要如此做,高考还需要规矩么
一般情况下,考场封闭大门的时候必然是考生与考场大门之间还无法交流的时候,只要考生进入考场大门可交流的范围,等你一下又如何。

所以,这真不是一分钟的问题。你不来,还不让我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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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3: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5楼redfllys于2016-06-24 15:22发表的 :

要留必须主考留,你看全篇主考放屁了吗。主考说自己不知情了吗。真正该处理的是主考的不作为,监考老师是替罪羊。


不管谁留,能留便可,也就是说此事还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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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3: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3楼starrynight于2016-06-24 11:15发表的 :

应该是在避免误伤群众的情况下立即抓捕或者击毙,而不是等到拔枪的时候再处理,显然是有嫌疑就必须在保证周围群众的前提下立刻处理,而不是保护嫌疑人。
真不知道你一定要在文字里找茬干什么。

本例是行政执法,与你那例刑事案件嫌疑人还是有所区别的吧?你说行政执法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刻处理,可有条文规定?

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除合法性原则外,还包括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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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0: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0楼lwzlyyy于2016-06-25 23:46发表的 :



不管谁留,能留便可,也就是说此事还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当然有,但为什么没有采用。因为这种处理对主考没有好处,反而拖过去对主考更有利。这其实也是当下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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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6 15: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cankaoxiaoxi.com/tuigao/hao123/20160706/1220037.shtml
这篇新闻再次说明有的人根本就不把别人的前途当回事。可怕,悲哀。仅此而已,我想他们会找到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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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13: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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