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20:18

引用第18楼goto1于2008-05-12 21:01发表的 :

我的想法是即使一种药品只对一个人有不良反应,都要慎重对待,因为对于一个家庭,那就是全部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这样,出现不良反应都能当作大事去向医院反映,那么就会减少接下来更多的受害者,但是我们通常都做不到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1:20:49

引用第19楼hanvool于2008-05-12 21:10发表的 :



我的称呼从“hanvool”到“楼下的”,可以看出我们的磁版着实气愤了的
在我国约有75%的患者用药是经医生处方得到的,有75%的ADR报告来自医疗机构,可见,医疗机构不仅是诊断、治疗疾病的主要的场所,也是ADR产生和防治的主要场所,也是ADR监测与报告的主要场所,是说你的经验只能大体证明医院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ADR监测是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升到医德的高度来批判这类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
当然磁铁很气愤,自己家人被不良药品害过一次还不痛啊,特别是完全可能避免,却因为不负责而是撞上的
你可是孝子啊,如果父母也碰上这倒霉事(只是假设,不是诅咒,不要误会,如果对你父母不敬,我删除),还会静得下心吗吗
将心比心,医者,父母心啊,子女也是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1:23:44

引用第20楼hanvool于2008-05-12 21:20发表的 :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这样,出现不良反应都能当作大事去向医院反映,那么就会减少接下来更多的受害者,但是我们通常都做不到
可是谁知道是不良反应啊,如果磁铁不是那么认真的上网查病,绝大多数人(包括病人和非病人)都不知道这点,这都是职业工作者才知道的事啊,去医院看病都相信医生,医院,现在出事了,却要求病人家属作哪些从没听说过的事,你觉得行得通吗,

所以说现实使我们以顾客的身份,却要作专家的事,真要不可能任务了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38:36

引用第22楼goto1于2008-05-12 21:23发表的 :

可是谁知道是不良反应啊,如果磁铁不是那么认真的上网查病,绝大多数人(包括病人和非病人)都不知道这点,这都是职业工作者才知道的事啊,去医院看病都相信医生,医院,现在出事了,却要求病人家属作哪些从没听说过的事,你觉得行得通吗,

所以说现实使我们以顾客的身份,却要作专家的事,真要不可能任务了

从结果来看,2003“叫停”,现在又解禁了,开始陆续恢复使用。

过敏就要和医生说,“我用这东西过敏,或者听到别人用了过敏,我希望我可以不要用”

很多医务工作者只看到价值,在利益的驱动下会出现用药不合理的情况……

批判了,追究了领导责任,打击医院“回扣”,到药品一年20多次限价,

你说,能换回失去的生命吗?

ADR监测是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的。

磁铁 发表于 2008-5-12 21:38:56

引用第20楼hanvool于2008-05-12 21:20发表的 :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这样,出现不良反应都能当作大事去向医院反映,那么就会减少接下来更多的受害者,但是我们通常都做不到

先别把我挂在嘴边,请hanvool你先下载楼主的资料再来说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看看楼主的文献很明确,很多都是2003年的,那些是新药的过敏试验吗???全部都是医院现实临床中的不良反应报告啊!

我看就是我下载了,其他人都没有下载啊。
附件: 有关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文献1.rar (498 K) 下载次数:2 --这个都是我下载的。
附件: 有关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文献2.rar (702 K) 下载次数:1 --就是我一个人下载了


引用第23楼hanvool于2008-05-12 21:38发表的 :


从结果来看,2003“叫停”,现在又解禁了,开始陆续恢复使用。

过敏就要和医生说,“我用这东西过敏,或者听到别人用了过敏,我希望我可以不要用”
.......

2003年叫停了吗???你简直就是在胡说啊!什么事实你都没有弄清楚啊!建议不要在这里*唇了。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43:39

设想一下,我们吃感冒药,吃下去有点头昏,但是吃感冒冲剂好一点,那么我们可以要求医院给我们开冲剂,这个选择权是有的。从自身感受出发,不需要了解专业上的东西,一旦发现哪个感冒药引起了不良反映,你说,怎么去追究责任?

现在提倡合理用药原则,广大医务工作者素质是需要提高的时候了。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1:45:37

ADR监测是什么东西,去医院调查下,看看有多少人知道,或者上街随机调查下有多少人懂
这个就是那些经常在医院看病的老病人,估计也没几个人懂。
过敏这个应该是医生的责认,是医生需要确认的,病人到医生,就是让医生治病,包括是否有过敏史记,现在要病人来完成医生的工作,那对病人太苛刻了

磁铁 发表于 2008-5-12 21:46:39

引用第25楼hanvool于2008-05-12 21:43发表的 :
设想一下,我们吃感冒药,吃下去有点头昏,但是吃感冒冲剂好一点,那么我们可以要求医院给我们开冲剂,这个选择权是有的。从自身感受出发,不需要了解专业上的东西,一旦发现哪个感冒药引起了不良反映,你说,怎么去追究责任?

现在提倡合理用药原则,广大医务工作者素质是需要提高的时候了。


现在这个主题不是在讨论其他,是在讨论《鱼腥草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你不仅偷换概念也偷换论据与事实。你自己先调查研究一下再来发言吧!hanvool现在是顽固左右言它。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47:26

引用第24楼磁铁于2008-05-12 21:38发表的 :


2003年叫停了吗???你简直就是在胡说啊!什么事实你都没有弄清楚啊!建议不要在这里*唇了。

2003年“叫停”是我情急下误说的,可以向你道歉。

参考17楼,我在那贴还表示过2003年发现不良反应还没别叫停呢


但是现在是开始解禁了的,你可以看看。

2006年9月,SFDA发出《关于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有关处理决定的通知》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50:16

引用第27楼磁铁于2008-05-12 21:46发表的 :


现在这个主题不是在讨论其他,是在讨论《鱼腥草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你不仅偷换概念也偷换论据与事实。你自己先调查研究一下再来发言吧!hanvool现在是顽固左右言它。


这个里面的机理是很专业的东西,我只是在围绕不良反应的监测手段来说的,药品不良反应就是ADR,我想我没有转移话题

磁铁 发表于 2008-5-12 21:50:48

解禁后医生对此的态度也与2004年的完全漠视完全不同了啊,现在谁还敢随便給患者使用啊!

这就是此活动让大家注意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的意义所在啊!

谢谢寒武终于支持了此活动倡导的观点。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1:52:04

引用第28楼hanvool于2008-05-12 21:47发表的 :


2003年叫停是我没了解清楚,可以向你道歉。

但是现在是开始解禁了的,你可以看看。
从不停到停又到不停中间有多少牺牲品。
从监测角度这只是一组数据,对于家人就是一批受害者。
从现在知道是谨慎使用,代价是一批不良反应者倒了大霉。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52:18

这个没有关系,意见不同可以拿出来交换,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不要让悲剧重演。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1:56:15

引用第30楼磁铁于2008-05-12 21:50发表的 :
解禁后医生对此的态度也与2004年的完全漠视完全不同了啊,现在谁还敢随便給患者使用啊!

这就是此活动让大家注意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的意义所在啊!

谢谢寒武终于支持了此活动倡导的观点。

我只为受害的群体及家人道歉,我赞同的是全民参与ADR监测,群众要监督!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1:58:32

引用第25楼hanvool于2008-05-12 21:43发表的 :
设想一下,我们吃感冒药,吃下去有点头昏,但是吃感冒冲剂好一点,那么我们可以要求医院给我们开冲剂,这个选择权是有的。从自身感受出发,不需要了解专业上的东西,一旦发现哪个感冒药引起了不良反映,你说,怎么去追究责任?

现在提倡合理用药原则,广大医务工作者素质是需要提高的时候了。

你的意思是吃了医院开的感冒剂,如果出问题就不管了吗,医院没有责任吗
病人如何知道会出问题,如何明白两种药的区别,这都是职业工作者应该负责的事,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2:03:54

引用第33楼hanvool于2008-05-12 21:56发表的 :


我只为受害的群体及家人道歉,我赞同的是全民参与ADR监测,群众要监督!
我认为是要医院主动请求病人配合监督,提供药后咨询,而不是让群众被动,等出了问题在说,特别是针对新药,因为病人不是职业工作者,他们不可能明白了解这一点。病人有可能根本就分不清是不良反应和正常反应的区别。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2:07:01

引用:先别把我挂在嘴边,请hanvool你先下载楼主的资料再来说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看看楼主的文献很明确,很多都是2003年的,那些是新药的过敏试验吗???全部都是医院现实临床中的不良反应报告啊!
我看就是我下载了,其他人都没有下载啊。

磁版,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只看ADR监测网统计的数据,来决定是否“叫停”,03年之前好几个鱼注射剂批件是怎么过来的?行内人士知道,一部分是靠腐败手段,就是市面上次品太多,导致质量好的也被一律打死,国家现在恢复使用,谁为这后面正常的生产企业负责?损失有多大?很好的企业一夜之间周转困难,成百工人下岗失业,药农血本无归,谁来为此买单?

局里现在恢复使用,是不是从头到尾就是个笑话?

goto1 发表于 2008-5-12 22:10:27

结果又回到医院本身问题,又是进药不负责

hanvool 发表于 2008-5-12 22:13:00

引用第35楼goto1于2008-05-12 22:03发表的 :

我认为是要医院主动请求病人配合监督,提供药后咨询,而不是让群众被动,等出了问题在说,特别是针对新药,因为病人不是职业工作者,他们不可能明白了解这一点。病人有可能根本就分不清是不良反应和正常反应的区别。
GOTO1的想法可以说没有错,但是你觉得可行吗?你去医院看一下,没把你重复开药就不错了,还是广泛参与好,我们不主动参与,单靠医院自觉很危险的。


我非医务工作者,我是管药品生产的小工人,我道歉也不是我做了不合格的药品(我参与中成药生产)。

blueicenan 发表于 2008-5-12 22:15:56

其实大家讨论的似乎是2个问题:医德和药物的药性监管。
很多药物都有过敏反应的,比如青霉素,使用前必须试验。但不能有过敏反应否定了药物本身的功效。
还有如抗生素,在非典时期广泛应用,后来有很多负面的效应。
门外汉,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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