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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许春梅

[【心情日记】] 弱势不能藐视,强势不可仗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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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3: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许春梅 发表于 2023-10-12 11:08
你是不是觉得他的全家人都有罪呢?官方隐瞒了他的家庭情况,想都可想得出,一定是个经济非常困难的家庭。 ...

开头第一句是无厘头啊~,有说他家人嘛。。。
无论经济困难不困难,如果无证酒驾属实,那是不应该的,家里困难还这么做,是自己找死。
光想不行,要求证,这是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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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看不懂帖?举例单亲妈妈犯罪,就是解释呀。  发表于 2023-10-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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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90年代后期,署名为“著名杂文家 《南方周末》评论员”的鄢烈山在司马南打假胡万林时说过这么一段话:

数十年来,我们的社会“政治挂帅”,至今的社会管理仍在许多方面把主要注意力只放在政治是否正确上(如组建社会团体、举行大型集会的政治目的是什么?新闻出版和言论有什么意识形态倾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纯政治视角的思维,也有转轨拓展的必要。对于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集会(如胡万林及其同伙郭周礼等聚集成千上万人搞的“运动疗法”活动),对于那些为了营利不惜编造事实、宣扬迷信欺世惑众乃至公然为非法活动张目的出版者(如炮制《发现黄帝内经》、为胡万林的非法行“医”做推介工作的柯云路),决不能眼开眼闭,任其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百姓。


鄢烈山的话赤裸得让人震撼,原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市场经济,意味着把社会管得更死。

相比之下,司马南一开始就说过,胡万林他们其实是个“新兴宗教”,也就是邪教,确实比鄢烈山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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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一词太恶毒。三年前,看到反邪教官方号下的一下人的发言,我就预言将宗教等同邪教的时代不远了。果然如此。虽然官方不明说,但是造成的印象确如此。网络一概禁教,无论正邪。  发表于 2023-10-1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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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3: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3-10-12 13:58
90年代后期,署名为“著名杂文家 《南方周末》评论员”的鄢烈山在司马南打假胡万林时说过这么一段话:

...

因为科学对于柯云路和胡万林来说,是多和少的区别。但对于司马南(甚至鄢烈山)来说,是有和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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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楼主这个想法是鼓励生活水平低的人犯法,毕竟因为穷,收入低,所以犯法了,法官可以轻判。

fhzcy,您有大格局大能力之人,我比不了,我能力小,就一个小老百姓,我管不了那么多的事情,这个社会的不公,靠您这样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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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是恶意构陷,恶毒。  发表于 2023-10-12 14:29
这个社会的不公,靠您这样的人来帮忙粉饰和转移(焦点到他国)了  发表于 2023-10-12 14:18
小老百姓,管不了那么多的事情?我看您管制别人言论的心态,很有大格局。  发表于 2023-10-1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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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该说的我也说完了,这个帖子的争论很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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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横槊赋诗 于 2023-10-12 14:25 编辑

许坛友,你居然要等到三年前?你2015年就该感到了,如果你知道方舟子1999-2000年跟康晓光的辩论,你就会知道这二十年在多大程度上只是镜花水月。

司马南其实比较注意的,他说不愿意用邪教二字形容胡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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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鲁迅有不憎道士之说,到目前为止,除了2017年有个官员请道士作法的新闻外,网上几乎没有反道教的情绪。所以这条规律网络时代仍然有效,这不是坏事,虽然不知道能维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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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民族主义精神是不能把道教干掉的。必须要拿它来对付外来宗教。也就是统一战线的需要。  发表于 2023-10-1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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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14: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许春梅 于 2023-10-12 14:27 编辑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3-10-12 13:55
对,您是要做救世主,小事不屑于做的。

不要搞错了,还是要动脑子的。我是反对救世主的。不承认有救世主,无论是神还是人。不是说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么?劝人做社会活动,这不是钓鱼执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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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师范学院军训汇报,一场“讨薪农民工”与“武警”激烈对抗为主题的表演,小可拉好可以参与。  发表于 2023-10-12 16:41
如此大格局,居然只是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23-10-12 16:32
您的社会活动高级,我一介小民参与不了。所以就不在一个层面。  发表于 2023-10-1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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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弘扬民族主义?俄国人比国民党还亲,算哪门子的民族主义?在中国谈极端民族主义就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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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民族主义就是向俄国人学的。俄罗斯地大物博,经济弄的那么糟,可是大递几十年来威望不减。靠的就是民族主义。  发表于 2023-10-1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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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你如果真心认为道教会永存,那么宗教都会被等同于邪教的说法就不成立了。

鲁迅明显是认为不憎道教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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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永存的宗教。不憎道教也是临时策略。  发表于 2023-10-1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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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14: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网友忽略“小可拉好”的评论。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观点,只有培训获得的标准观点,就没有价值。与其看他的帖,还不如直接看官媒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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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拉好原来是粉饰啊  发表于 2023-10-12 18:59
fhzcy 原来是斗士啊,失敬失敬。可惜不知道你的光荣事迹,甚是遗憾。  发表于 2023-10-12 18:43
小可拉好当然不是斗士,只是口舌来粉饰  发表于 2023-10-12 18:09
fhzcy 劳动法本来就是屁啊,我也没有说完美。我改变不了,又不是一个斗士,没有能力改变,不影响我的生活就行。社会需要真的斗士,就如百年前的那些。如果只是呈呈口舌之快,还是算了吧。  发表于 2023-10-12 17:38
所以劳动法是个屁,工会是,宪法是。如果你能践行你观点,那就做出来看看。  发表于 2023-10-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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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4: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其实我不想吵架,这帖子如果不好,就叫版主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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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空间就是这样一点点被压缩的。有些词原本敏感,但经韩寒用过后就脱敏了。空间需要拓展。  发表于 2023-10-12 15:00
怎么总是那么想?不能助长一些风气。如果动不动就锁帖,还不如关了这板块。  发表于 2023-10-1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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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5: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的看不懂帖?举例单亲妈妈犯罪,就是解释呀。 ”     我说的是案件本身,没有延申到其他。有一说一。你说的意思和道理我是知道的,也合理,有良心的法官是会那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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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种情况处罚时要格外小心。肯定必须处罚。做决定者也有范围选择。  发表于 2023-10-1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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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15: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许春梅 于 2023-10-12 15:45 编辑

假如我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而上帝又承诺我一个愿望的话,我宁愿让三个警察不受伤害而好好活着,而不关心司机违法是否受到“正确”惩处。

而有的人恰恰相反,他宁愿三个警察成为烈士而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的司机。

这是宗教徒与为政者的区别。与其说我鼓励穷人犯罪,不如说那人鼓励警察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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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zcy 为你的理想奋斗吧。在这里啥也得不到。  发表于 2023-10-12 17:28
小可拉好,一心执政心态,心中已经掌权,不行使公民主人之权,还在逞口实之快。  发表于 2023-10-12 16:30
幸亏你就停留在逞口实之快,你要掌权,社会大乱。  发表于 2023-10-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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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16: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许春梅 于 2023-10-12 16:30 编辑

小可拉好
幸亏你就停留在逞口实之快,你要掌权,社会大乱。  发表于 7 分钟前
==========================
主要是死的是别人,如果三警察是自己亲人,你就不会那么说了。
权威不能自封。若以官方口气号令,需要出示证件。若是地方的,只能管所属地。
看你说话的口气,好像别人都必须听你的,都需要你认可。不觉得可笑吗?像你在欧阳一个帖下的评论,让人提出具体改革方案,好像你有权审批似的?大话官话,换了地方是不管用的。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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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语气,好像也必须听你的?都是呈口舌,还分高低贵贱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认为我说的是屁话,那你就不要在意屁话。  发表于 2023-10-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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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1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许春梅 于 2023-10-12 18:47 编辑

网络究竟容许何种评论尺度?可以参考主题帖所给链接中文后的评论。那里面很多评论实际上是相当过分的。考虑到论坛运行的安全裕度,我们不需要有那么大的尺度,但是起码,帖子写出来要值得看,使人有兴趣评。不然,虚设这样一个板块只是照搬官方宣传文章观点,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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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 的确浪费时间,毫无意义,就此打住。  发表于 2023-10-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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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8: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许春梅
鼓励是恶意构陷,恶毒。

如果有法律条文不执行,靠法官的人品和违法违规者的贫富情况去量刑量罚,法官人品好的,处罚降低,违法违规的人收入低的,处罚降低。推动立法按照财产、生活贫富制定法律,同样的罪,富裕收入高的判罚重,贫穷收入低的判罚轻,从法律上明确保护低收入者,这样,多好。也可以不依靠法官的人品,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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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不能耗在你这里。  发表于 2023-10-12 18:58
推动立法按照财产、生活贫富制定法律,官员财产何时公开,与国际接轨  发表于 2023-10-12 18:57
寻衅滋事这样模糊的口袋,估计合你心意  发表于 2023-10-12 18:57
有法律条文不执行的多着呢,莫要装外宾  发表于 2023-10-12 18:56
你是没上过学吗?大白话看不懂,还需要解释。说就一遍又一遍了。太偏执了。  发表于 2023-10-12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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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20: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gent124 于 2023-10-12 20:30 编辑
mygiss 发表于 2023-10-12 13:56
开头第一句是无厘头啊~,有说他家人嘛。。。
无论经济困难不困难,如果无证酒驾属实,那是不应该的 ...

如果光是因为处罚无证酒驾,被处罚的一般来说不至于杀人。
除非这人性格极端,或者处罚时比较野蛮,打了人或怎么样。这些当然无法求证,只是根据上面一条所作的猜测。
城管执法不也是依据法律吗?为什么遭那么多人恨呢?
所以,不是一句有法可依,一切都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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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02: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哪能呢,哪比得上“捞(坑)一把就跑”。“宜将剩勇追穷寇”,自然的,大爷永远是胜利的一方,万一大爷变成了穷寇,自然也该死,失败者嘛,怎么不该死呢。你吃我,我吃你,不挺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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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穷你有理?你富你有理?大概还是太多人潜意识里人上人意识太浓厚,没想到人下人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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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马雅可夫斯基名言,具体出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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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刷短视频看到的那些跳崖、烧炭、服毒的青年们,中年们都是软弱的善良人(没怎么看到老年自杀的新闻,不排除是大众并不关心的缘故)。
所以,硬骨头杨佳值得反复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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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文提到的主题帖的回复下有人提“血性男儿”,我虽然不同意他的观点,但这是个不错的词汇。强势者要记住的就是世间有“血性男儿”,可能是克星。法律此时没有阻止作用。  发表于 2023-10-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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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11: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任何一个社会的黑暗与冲突都不是台上的几个官僚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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