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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 林语堂:读书须有胆识,有眼光,有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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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19: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儿,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着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注:廖翠凤)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抚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 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被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 C相恋,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

  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吃吃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对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说:“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 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 C小姐的父亲将她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1919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作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必须把新婚前夜的情形说出来。新婚的前夜,我要我母亲和我同睡。我和母亲极为亲密。那是我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物,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换句话说,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

  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 J ames Whitcom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 A n Old Sweetheart)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 s lips were dumb,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 en till other’ s kiss had come。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摘自《林语堂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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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19: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太乙:爸爸不让上大学

  “手持一部字典走天下,什么知识都有了,任何学问都可以自修。社会是个大学堂,根本不必读大学。”这就是大学者林语堂对女儿的教育方法和要求。

  林太乙小学没毕业就随家人去了美国。在异国他乡,每当耳闻目睹洋人歧视欺侮中国人的情形时,父亲就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你们虽然在外国,但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外国的文化与我们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感到自卑,因为我们的文化比他们的悠久而优美。无论如何,看见外国人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看得起你。”

  林太乙说,父亲不主张我们只会从家中到学校,而是什么都应该见识见识。因为他认为整个社会就是大学堂,所以什么地方都会带我们去,比如上馆子、欣赏西洋音乐、探火山口、参观教堂、看脱衣舞……当我们面对妓女、舞女感到大惑不解时,父亲则告诉我们说:“那些女人是因为穷,所以不得已要过这种生活,我们不要看不起她们。”

  每当看到女儿们望着一大堆书本心生畏难情绪时,林语堂总是笑着对女儿说:“读书人每为‘苦学’二字所误。读书成名的人,只有乐,没有苦。人生快事莫如趣,况且凡在学问上有成就的,都由趣字得来。”

  林太乙读完中学后,父亲不让她上大学,要她踏入社会做事,学会处世的道理。他听说耶鲁大学缺乏中文教员,就让女儿去那里教中文。

  林太乙后来在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任总编辑达20多年之久。她从事文学创作多年,著有多部小说,多以英文撰写,并且译成八种其他文字出版。

  这就是父亲不让上大学的“林家次女”!摘自《林家次女》,林太乙著

  林语堂爱发明

  林语堂28岁时,即获德国莱比锡大学文学博士学位,任北京大学教授。外人熟知的文学大家故居内,满室的文牍、手稿中,竟有他在1948年于纽约发明的“明快中文打字机”。

  据林语堂次女林太乙女士说,大师发明的这部明快打字机,只要打3个键,即可成字,每分钟可打五六十字,在当年是相当进步的发明。林语堂为这发明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因素,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林太乙说,为这个发明欠下债务,林语堂直到数年后才还清。

  林语堂曾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历时5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林语堂视此为写作生涯的“登峰造极”。除了打字机、词典,林语堂发明的“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都令人惊服其创意无穷,而喜爱轮盘的林语堂,更对概率有莫名兴趣,一小本笔记簿,密密记载他发明的轮盘机和他计算概率的亲手笔记。

  林语堂还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堪称相当前卫。



林语堂的妻子廖翠凤与两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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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19: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语堂的幽默


著名幽默大师林语堂,福建龙溪人。生性幽默,以致他的风度,他倡导的文学风格与他的创作,都具有幽默的特点,每次演讲也是妙语迭出,常常赢得满堂喝彩,所以,他被人们称为“幽默大师”一点也不过分。

有话就说说完就走

  1936年,美国纽约举办第一届全美书展。书展是
由《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主办的。主办者还安排了一次作家演讲的项目,林语堂也在邀请之列。当时,他的《吾国吾民》在美国出版,高居畅销书榜首,他的名字也正风靡美国读书界。美国的读者,正欲一睹他的风采,所以,他的演讲受到读者的欢迎。

  轮到他演讲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以风趣幽默、机智俏皮的口吻,纵谈了他的东方人的人生观和他的写作经验。

  那天,他一反他在欧美大众场合穿西装的习惯,打扮得像在国内一样,穿一身蓝缎长袍,风度潇洒,慧气四溢。热心的听众,被他那娴熟的英语,雄辩的口才,以及俏皮精湛的演讲折服,不断报以热烈的掌声。

  正当大家听得入神的当儿,他却卖了一个关子,收住语气说:“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说罢,拾起他的烟斗,挥了挥长袖,走下讲台,飘然而去!

  听众被他这个举动弄得瞠目结舌,好些先生,太太,女士,小姐们,早就拟好腹稿,准备待他的演讲结束后,举手发问呢,却没有想到他这个东方人,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这么讲着讲着,人不见了,而他却用这个幽默的方法避开了一场复杂的对话。

吃了以后你得演讲一番

  林语堂特别重视演讲。他不仅认为,演讲(尤其是对群众的演讲)必须像女孩子穿的迷你裙一样,愈短愈好,千万不要像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还认为,一篇成功的演讲,必须事先要有充分准备,才能到时有优良的表现。他说:美国总统林肯最有名的葛底斯堡演讲,就是事先作了充分准备,而演讲结束后,又让人看不出有准备的功夫,他认为这是成功的演讲,因此,林语堂最反对临时请人演讲,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临时请人讲话,令人措手不及,那是多么窘相的事呀!

  有一次,他到一所大学去参观。参观后,校长请他到大餐厅和学生们共餐。校长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临时请他和学生讲几句话。林语堂很为难,无奈之下,就讲了一个笑话。

  他说,罗马时代,皇帝残害人民,时常把人投到斗兽场中,给猛兽吃掉。这实在是一件惨不忍睹的事!可是,有一次皇帝又把一个人丢进斗兽场里,让狮子去吃。这个人胆子很大,看到狮子却不十分害怕,并且走到狮子身旁,在狮子身边讲了几句话,那狮子掉头就走,也不吃他了。皇帝觉得很奇怪,狮子为什么不吃他呢?于是又让人放一只老虎进去。那人还是毫无惧色,又走到老虎身旁,也和他耳语一番。说也奇怪,老虎也悄悄地走了,同样没有吃他。皇帝诧异极了!怎么回事?便把那人叫出来,盘问道:“你究竟向狮子和老虎说了些什么,竟使它们不吃你呢?”

  那人答道:“陛下,很简单,我只提醒它们,吃我很容易,可吃了以后,你们得演讲一番!”

  说罢就坐下了。哗,顿时全场雷动,得一个满堂彩!校长却弄得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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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19: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幽默



  西方人,对幽默这一词,当然是毫无疑问,是人人接受的。可是对中国读者而言,一个报章杂志的编者会留一页,用以登载生活的轻松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高级官员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说句幽默的话,也是一样不可想象的。美国前故总统甘乃迪,在记者问他何以选他弟弟充任首席检察官时,他运用他的急智回答说——做了首席检察官之后,他再做律师就更有经验了。Russell Baker主办的《纽约时报》是尽人皆知的,而包可华专栏更是获得万千读者的欢迎。他有见识,也有良知,也有机智,敢把普通社论所不敢说的话,以滑稽突梯嫡笑诙谐的态度说出来。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完全不离常人的淳朴自然。一次,他到达伦敦,是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因为迟到而正式道歉,说原因是他必须去租一件无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种文物衣冠上流社会的派头儿,但是此种礼服都已被参加此一宴会的文明绅士先生们全租去了。当时马克·吐温到宴会上,故意作违背礼俗之事,开了个玩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其他绅士先生则假装做他们还不曾吃过。

  我们平常往往夸大其词,谈论断然行仁行义,做这做那,其实应当脚踏实地,归真返朴,切合实际才有实效。

  “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我后来又办了《人间世》和《宇宙风》,同样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一直办到抗战发生,甚至日本占领上海之后,还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


  在我创办的刊物上,我曾发表了对幽默的看法。题为《论幽默》,我自己觉得那是一篇满意的文章,是以乔治·麦瑞迪斯(George Meredith)的《论喜剧》为依据的。


  虽然现代的散文已经打破了过去主张文以载道的桎梏,但那种硬性的义法还是对中国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苏东坡持有一种宽容的看法,程伊川则持武断硬性的看法。宋时,朝臣为司马光举行过严肃的丧礼之后,所有的朝臣又应当去参加一个节日典礼。那位理学家就引用孔子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那句话。这引起苏东坡对理学家激烈的批评。我们有很多这种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个理学家不去探视卧病在床的儿子,而去探视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礼”,因为探问侄子比探问亲儿子更合乎古礼。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须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现在“幽默”一词已经流行,而“幽他一默”这句新的说法,就是向某人说句讽刺话或是向他开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参加在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我说话之前,有好多长长的讲演。轮到我说话时,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站起来说:“绅士的讲演,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听了一发愣,随后轰堂大笑。报纸上登了出来,成了我说的第一流的笑话,其实是一时兴之所至脱口而出的。


  另外我说的笑话已经传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

  这话我是在巴西一个集会上说的。

  在《读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个笑话是:“女人服装式样的变化,是不外乎她们的两个愿望之间:一个是口头说明的愿望——要穿衣裳;一个是口头上不肯说明的愿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脱衣裳。”

《林语堂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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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1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语堂语录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一心评宇宙文章

  ──《我的话》


彻悟与痛苦

  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吾国吾民》

稀罕

  人类之足引以自傲者总是极为稀少,而这个世界上所能予人生以满足者亦属罕有。

  ──《吾国吾民》

倘无幽默

  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一夕话》

倘无女子

  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传统及社会阶级。世上没的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的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我们必不会居住千篇一律的弄堂,而必住在三角门窗八角澡盆的房屋,而且也不知饭厅与卧室之区别,有何意义。男子喜欢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

  ──《金圣叹之生理学》

人之渺小

  人生在宇宙中之渺小,表现得正像中国的山水画。在山水画里,山水的细微处不易看出,因为已消失在水天的空白中,这时两个微小的人物,坐在月光下闪亮的江流上的小舟里。由那一刹那起,读者就失落在那种气氛中了。

  ──《苏东坡传》

悠闲的情绪

  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得多。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生活的艺术》

快乐哲学

  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是真正深湛的哲学;西方那些严肃的哲学理论,我想还不曾开始了解人生的真义哩。在我看来,哲学的唯一效用是叫我们对人生抱一种比一般商人较轻松较快乐的态度。

  ──《生活的艺术》

笔和锥

  作家的笔正如鞋匠的锥,越用越锐利,到后来竟可以尖如缝衣之针。但他的观念的范围则必日渐广博,犹如一个人的登山观景,爬得越高,所望见者越远。

  ──《生活的艺术》

与古人面谈

  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他便会想象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

  ──《生活的艺术》

警醒迟钝

  艺术应该是一种讽刺文学,对我们麻木了的情感、死气沉沉的思想,和不自然的生活下的一种警告。它教我们在矫饰的世界里保持着朴实真挚。

  ──《生活的艺术》

可怜的世界

  ……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

  ──《生活的艺术》

最美的时候

  一个女子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立在摇篮的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在她怀抱婴儿或搀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候则如我所看见的一幅西洋画像中一般,是在拥抱一个婴儿睡在枕上逗弄的时候。

  ──《生活的艺术》

乘船的旅客

  人生真是一场梦,人类活像一个旅客,乘在船上,沿着永恒的时间之河驶去。在某一地方上船,在另一个地方上岸,好让其他河边等候上船的旅客。

  ──《生活的艺术》

热情加智勇

  人生是残酷的,一个有着热烈的、慷慨的、天性多情的人,也许容易受他的比较聪明的同伴之愚。那些天性慷慨的人,常常因慷慨而错了主意,常常因对付仇敌过于宽大,或对于朋友过于信任,而走了失着。……

  人生是严酷的,热烈的心性不足以应付环境,热情必须和智勇连结起来,方能避免环境的摧残。

  ──《生活的艺术》

死了三次

  凡是谈到真理的人,都反而损害了它;凡是企图证明它的人,都反而伤残歪曲了它;凡是替它加上一个标识和定出一个思想派别的人,都反而杀害了它:而凡是自称为信仰它的人,都埋葬了它。所以一个真理,等到被竖立成为一个系统时,它已死了三次,并被埋葬了三次了。

  ──《生活的艺术》

旷达的幽默家

  那些有能力的人、聪明的人、有野心的人、傲慢的人,同时,也就是最懦弱而糊涂的人,缺乏幽默家的勇气、深刻和机巧。他们永远在处理琐碎的事情。他们并不知那些心思较旷达的幽默家更能应付伟大的事情。

  ──《生活的艺术》

刻板

  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无聊。

  ──《生活的艺术》

想做另一个人

  一位现代中国大学教授说过一句诙谐语:“老婆别人的好,文章自已的好。” 在这种意义上说来,世间没有一个人会感到绝对的满足的。大家都想做另一个人,只要这另一个人不是他现在的现在。

  ──《生活的艺术》

老年之美

  古教堂、旧式家具、版子很老的字典以及古版的书籍,我们是喜欢的,但大多数的人忘却了老年人的美。这种美是值得我们欣赏,在生活是十分需要。我以为古老的东西,圆满的东西,饱经世变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生活的艺术》

不近人情

  我所以反对独裁者,就因为他们不近人情。因为不近人情者总是不好的。不近人情的宗教不能算是宗教;不近人情的政治是愚笨的政治,不近人情的艺术是恶劣的艺术;而不近人情的生活也就是畜类式的生活。

  ──《生活的艺术》

旅行家

  一个真正的旅行家必是一个流浪者,经历着流浪者的快乐、诱惑,和探险意念。旅行必须流浪式,否则便不成其为旅行。旅行的要点在于无责任、无定时、无来往信札、无嚅嚅好问的邻人、无来客和无目的地。一个好的旅行家决不知道他往那里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道从何处而来。他甚至忘却了自己的姓名。

  ──《生活的艺术》



  一个学者是像一只吐出所吃的食物以饲小鸟的老鹰;一个思想家则像一条蚕,他所吐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生活的艺术》

和土壤相亲

  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优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一分呢?

  ──《生活的艺术》

温饱黑甜

  我曾经说过,中国人对于快乐概念是“温暖、饱满、黑暗、甜蜜”──即指吃完一顿丰盛的晚餐上床去睡觉的情景。一个中国诗人也曾说:“肠满诚好事;余者皆奢侈。”

  ──《生活的艺术》

过客

  我们对于人生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

  ──《生活的艺术》

美人鱼

  如果我自已可以自选做世界上作家之一的话,我颇愿做个安徒生。能够写女人鱼(The Mermaid)的故事,想着那女人鱼的思想,渴望着到了长大的时候到水面上来,那真是人类所感到的最深沉最美妙的快乐了。

  ──《生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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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20: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语堂与鲁迅的意气之争



  鲁迅先生是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的人,但他并不为任何时代的人们所接受。无论褒贬,大多是在借先生的尸骨来谋取某种利益。而鲁迅先生在各种话语的包装与打扮下,其本来面目还在否?是大可值得怀疑的。虽然“被围剿的鲁迅”与“被神化的鲁迅”是不一样的,但我以为这恰恰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而已。他们并没有触摸到鲁迅的真正脉搏,也许鲁迅是无法真正被阐释的灵魂,他的存在独独证明了文字书写的单薄与无力。然而为了不至于虚无化鲁迅,我们还是需要用文字来为鲁迅先生招魂,为先生筑一座文字之《坟》。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先生在上海逝世。曾与鲁迅并肩战斗过的学者林语堂在美国纽约挥笔写下了悼念文章《鲁迅之死》,其文云:“鲁迅投鞭击长流,而长流之波复兴,其影响所及,翕然有当于人心,鲁迅见而喜,斯亦足矣。宇宙之大,沧海之宽,起伏之机甚微,影响所及,何可较量,复何必较量?鲁迅来,忽然而言,既毕其所言而去,斯亦足矣。鲁迅常谓文人写作,固不在藏诸名山,此语甚当。处今日之世,说今日之言,目所见,耳所闻,心所思,情所动,纵笔书之而罄其胸中,是以使鲁迅复生于后世,目所见后世之人,耳所闻后世之事,亦必不为今日之言。鲁迅既生于今世,既说今世之言,所言有为而发,斯足矣。后世之人好其言,听之;不好其言,亦听之。或今人所好之言在此,后人所好在彼,鲁迅不能知,吾亦不能知。后世或好其言而实厚诬鲁迅,或不好其言而实深为所动,继鲁迅而来,激成大波,是文海之波涛起伏,其机甚微,非鲁迅所能知,亦非吾所能知。但波使涛之前仆后起,循环起伏,不归沉寂,便是生命,便是长生,复奚较此波长波短耶?”林语堂初到北京大学时,当时北大的教授已经形成两派,一派是周氏兄弟为首,另一派以胡适为代表。应该说林语堂与周氏兄弟在最初是非常好的盟友,尽管林语堂与胡适有极为相近的思想和个人情谊,但他却站在了鲁迅的旗下。1924年11月,《语丝》创刊,鲁迅和周作人做了语丝派的首领。长期撰稿人除鲁迅外,尚有周作人、林语堂、俞平伯、冯文炳、川岛等,钱玄同、胡适、顾颉刚、徐志摩、孙伏园等也在该刊上发表过不少文字。这些文学界大家巨擘,支撑着《语丝》,尽管他们的思想倾向、学术风格并不一致,但他们的文章“任意而谈,无所顾忌,要催促新的产生,对于有害于新的旧物,则竭力加以排击”。不久,1924年12月13日,以胡适为领袖的《现代评论》周刊也创刊,是一部分曾经留学欧美的大学教授创办的同人刊物,署“现代评论社”编,实际由陈源、徐志摩等编辑,现代评论社出版发行,主要撰稿人有王世杰、高一涵、胡适、陈源、徐志摩、唐有壬等,出至1928年12月29日终刊,一共出版209期,另外有三期增刊。第1进138期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印刷,此后各期由上海印刷,16开本。《现代评论》主要刊登政论、时评,同时也发表文学作品和文艺评论,该刊“时事短评”专栏以及其它一些文章,广泛述评国际局势和中国现实的政治、军事、经济状况。在文学方面,它刊登的理论文章主要介绍西方的文艺观点,反对“革命文学”的倡导。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占有很大比重,主要作者有郁达夫、凌叔华、废名、老向、沈从文、蹇先艾、汪敬熙、张资平、杨振声、胡也频、刘大杰等的短篇小说,另外还有闻一多、徐志摩、胡适、朱大丹、王独清、刘梦苇、饶孟侃等人的新诗,还有少量的剧本,其中“新月派”作家早期作品占突出地位。

  林语堂在当时是极为活跃的,不但大量撰稿,放谈政治,而且亲身参加了“首都革命”的政治斗争。1925年11月28日和29日,他走上街头,拿竹竿和砖石,与学生一起,直接和军警搏斗,把他投掷垒球的技术也都用上了。这一次搏斗,给林语堂的眉头留下一个伤疤。当他每讲起这一件事时,总是眉飞色舞,感到自豪。后来,他干脆做起《祝土匪》的文章,以生于草莽,死于草莽的“土匪”自居。他说:“言论界,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学者只要脸面,“而去真理一万八千里之遥。说不定将来学者反得让我们土匪做。”1925年12月5日和6日,这在鲁迅和林语堂交往中,是值得记忆的日子。这两天,鲁迅两次主动地给林语堂写了两封信。因为鲁迅参加了语丝社,又领导着莽原社,他向林语堂写信约稿。接着是林语堂的复信和交稿,这就是两人“相得”的开始。

  不过后来林语堂与鲁迅都避居上海以写作为生时,矛盾爆发了。同以文字生活,鲁迅直面惨淡的人生,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林语堂则是借助幽默,表现性灵闲适,曲折地表示自己的不满,认为:“愈是空泛的,笼统的社会讽刺及人生讽刺,其情调自然愈深远,而愈近于幽默本色。”然而鲁迅却不这么看,鲁迅认为在反动派屠刀下,没有幽默可言。在血与火的斗争中,鲁迅自己无畏地宣称:“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这是一次深刻的思想分化。现在看来,这是人生的两种选择,说不上谁对谁错。任何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可以投枪,可以匕首,但同样可以幽默,可以性灵。鲁迅曾说:中国并无幽默,要有,也只有“将屠夫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一类的东西。然而我倒觉得越是在血与火的人生中,越是需要幽默与宽容。人生离不开幽默,幽默是死水般的生活里的一抹亮色。

  1929年8月28日,“南云楼风波”使得鲁迅与林语堂因误会而疏远了。鲁迅在他日记里说:“二十八日……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另一个当事人林语堂,40年后作《忆鲁迅》一文说:“有一回,我几乎跟他闹翻了。事情是小之又小。是鲁迅神经过敏所至。那时有一位青年作家,……他是大不满于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说他对作者欠帐不还等等。他自己要好好的做。我也说了附合的话,不想鲁迅疑心我在说他。……他是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两分钟。幸亏郁达夫作和事佬。几位在座女人都觉得‘无趣’。这样一场小风波,也就安然流过了。”对这一“风波”起因,鲁迅和林语堂有不同的解释。“和事佬”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明确指出,这是“因误解而起正面的冲突”。当时,鲁迅有了酒意,“脸色发青,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半也疑心语堂在责备这第三者的话,是对鲁迅的讥刺。”林语堂也起身申辩,空气十分紧张,郁达夫一面按鲁迅坐下,一面拉林语堂夫妇走下楼去。郁达夫的结论说:“这事当然是两方面的误解,后来鲁迅原也明白了,他和语堂之间是有过一次和解的。”然而有了误会,林语堂与鲁迅的关系就不可能像从前那样融洽了,可要知道鲁迅是主张“一个也不宽恕”的。另外随着林语堂“幽默大师”的名声越来越响,这让鲁迅更加反感,觉得林语堂是不可救药了,“以我的微力,是拉他不来的”,对他不再抱任何希望了,于是乎加紧了对林语堂的批判,先后写了《骂杀和捧杀》、《读书忌》、《病后杂谈》、《论俗人应避雅人》、《隐士》等。其中1935年4月20日刊于《太白》上的《天生蛮性》,全文只有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把林语堂与前清遗老和伪满大臣相提并论,足见鲁迅对其厌恶之深。但是林语堂对自己的文艺观点也确信不疑,声称“欲据牛角尖负隅以终身”(林语堂:《行素集·序》),同时写了《作文与作人》、《我不敢再游杭》、《今文八弊》等文章来回敬反对者。后世论者一般都站在鲁迅这一边,对林语堂大加挞伐。这时讲究的是二分法,好坏分明。鲁迅先生自然是好人一方了。于是乎被好人鲁迅骂过的人必定不是什么好人,而与鲁迅这样伟大的好人论战,对方自然也就是坏人了。然而世间的事又不是那样清楚明白的,鲁迅的笔战中常常有一些因误会、意气用事和个人恩怨引发的争论,这些争论认真说起来,其责任鲁迅倒是要承担一些的。譬如广东的学者胡文辉先生就写过一篇考证文章“鸟头与红鼻—读《故事新编》偶记,”其文指出了鲁迅研究中一个“视而不见,为尊者讳”的小小问题:在鲁迅与顾颉刚的论战中,鲁迅多次在书信和小说中挖苦顾的生理缺陷这些失德之事。这固然无损鲁迅的伟大,却也证明了人性的某种弱点,再伟大的人物也不例外。

  林语堂对鲁迅还是怀有敬意的,《鲁迅之死》也证实了这一点。“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不过在所有怀念鲁迅的文章中,《鲁迅之死》这篇确有其特色,它并非仅仅是吹捧与高唱赞歌的,其中也还有些隐隐约约的批评。这可能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恕道精神,但正与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的主张相仿佛呵。“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然鲁迅亦有一副大心肠。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此一叹也,无以名之。无名火发,无名叹兴,乃叹天地,叹圣贤,叹豪杰,叹司阍,叹佣妇,叹书贾,叹果商,叹黠者、狡者、愚者、拙者、直谅者、乡愚者;叹生人、熟人、雅人、俗人、尴尬人、盘缠人、累赘人、无生趣人、死不开交人,叹穷鬼、饿鬼、色鬼、谗鬼、牵钻鬼、串熟鬼、邋遢鬼、白蒙鬼、摸索鬼、豆腐羹饭鬼、青胖大头鬼。于是鲁迅复饮,俄而额筋浮胀,睚眦欲裂,须发尽竖;灵感至,筋更浮,眦更裂,须更竖,乃磨砚濡毫,呵的一声狂笑,复持宝剑,以刺世人。火发不已,叹兴不已,于是鲁迅肠伤,胃伤,肝伤,肺伤,血管伤,而鲁迅不起,呜呼,鲁迅以是不起。”如此笔墨,确实活画出鲁迅先生之本来面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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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20: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语堂与赛珍珠是怎么变为仇人的?

赛珍珠生于1892年,比生于1895年的林语堂大3岁。赛珍珠的父母是传教士;而林语堂父亲也是传教士,母亲是基督教信徒。只是赛氏父母是到中国传教的美国人,而林语堂父亲则是在中国传教的中国人。赛珍珠自小随父母来到中国,之后在中国生活长达30多年,而林语堂自青年到老年在美国也生活了30多年。赛珍珠以中国题材创作了以《大地》为代表的大
量小说,并因此获得193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而林语堂也是以中国题材创作了以《京华烟云》为代表的一批小说,并因此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赛珍珠热爱着中国及中国的文化,并称中国是她的第二故乡,而林语堂也是如此,他陶醉在中国文化的氛围里,并以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最后叶落归根,回到祖国的怀抱。赛珍珠1975年逝世,享年83岁,而林语堂1976年逝世,享年81岁。这里似乎有许多非常有趣的可比性,从中亦可见出二人的某些具有神秘色彩的关联。

  赛珍珠虽然着力于写中国,但她毕竟是美国人,这就不可避免与中国文化有某些深层的距离与隔膜。就中国人写的关于中国的书而言,不是过于沉溺中国文化的情结中不能自拔,就是过于依恃西方文化的价值体系来肢解中国文化。再加上天然的存在着这样的错位:懂得中国文化者往往英文不好或不够好,而英文好者又不懂中国文化或没有文学性。因之,要找一位英文好又真正懂得中国文化,而且文笔精确、流畅和优美的作者,来写一部有关中国的书,这对赛珍珠来说就如同一个梦想。为此,她费尽周折但却未能如愿。后来,赛珍珠从《中国评论周报》的“小评论”栏目中开始注意“林语堂”这个名字,因为林语堂的文章议论大胆、新鲜而准确,文笔清新、自然而优雅,但那时她对这个名字还比较陌生,常常向人问起来:“林语堂是何许人?”后来,林语堂创办《论语》等刊物,在大上海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幽默小品在文坛影响很大,于是赛珍珠将林语堂确定为自己梦寐以求的合作人选。经过联系,赛珍珠找到了林语堂,二人约定在林语堂家里见面。

  1933年的某一个晚上,赛珍珠被林语堂邀请到家里吃饭,当赛珍珠谈起不满于中国题材的外国作家的作品时,林语堂兴奋地说:“我倒很想写一本中国的书,说一说我对我国的实感。”当得知林语堂的一些想法与自己相近,赛珍珠更是喜出望外,非常热心而激动地说:“那么你为什么不写呢?你是可以写的。”赛氏还禁不住说出自己藏在心里的这个想法:“我盼望已久,希望有个中国人写一本关于中国的书。”后来,追求赛珍珠的庄台公司老板华尔希知道此事,也鼓励林语堂写出这本书。(参见林太乙《林语堂传》,中国戏剧出版社1994年版,第108页)于是,一个计划就这样拉开了序幕。从1934年起,林语堂用了10个月时间写出了这部书,题目是《吾国与吾民》,此书于1935年出版后在美国引起轰动,比预想的反响还要大得多,仅仅在9月至12月的四个月时间里就印行了7版之多。许多评论家撰文高度赞扬这部书的成功。在这本书的前面有赛珍珠写的序言,她以理性而又深情的笔调称颂这是一本“伟大的书籍”。赛珍珠这样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赛珍珠序》)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开端,它是中国人开始真正向美国人介绍中国文化,它体现出中美两个作家的亲密友情,同时它也标志了林语堂人生和事业的真正起飞。

  由于《吾国与吾民》开了一个好头,赛珍珠邀请林语堂到美国写作,可以直接向美国读者介绍中国文化和人文精神,在权衡利弊后林语堂决定举家赴美,当时他想即使在那里先呆上两年看看也好。林语堂一家到了美国,先是住在赛珍珠宾州的家里,后又迁居到纽约。由于美国读者最喜爱《吾国与吾民》中的《生活的艺术》那一章,所以赛珍珠夫妇建议林语堂着重扩展这一章。林语堂欣然接受了这一建议,并在半年时间里两易其稿,写出了《生活的艺术》一书。此书于1937年出版后影响更大,并且被“每月读书会”选中为12月的特别推荐书。在以后的时间里,林语堂与赛珍珠以及他们两家结下了深厚和稳定的友谊,不仅林语堂的书先由赛氏夫妻开的出版公司出版,而且两家经常在一起聚会聚餐,甚至两家的孩子也常在一起玩耍,看上去两家人仿佛成了一家人。这是林语堂与赛珍珠友谊的“蜜月期”。

  两位异国异性作家由陌生到认识,再到不谋而合一起合作,以及到后来离开中国来到美国继续合作,并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表面看来好像有些不可思议,其实这里有着其内在的必然性。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语堂和赛珍珠有许多相似的地方,这可能是他们走到一起的最重要原因。

  最直接让林语堂和赛珍珠走到一起的原因可能还是对文化的态度,一者是关于中西文化的融合思想,二者是对中国文化魅力的认识和偏好。就前者来说,很多人都是比较偏激的,或是“国粹派”,那就是把中国文化说得至高无上以至于无与伦比,如辜鸿铭,就连罗素、泰戈尔这样的外国人也坚持东方文化的伟大;另一些人则明显是“欧化派”,像钱玄同就提出汉字也要改变成拼音。而赛珍珠与林语堂二人则认为,中西文化各有优点,不能顾此失彼,他们都希望两种或多种不同的文化能相互理解、补充和渗透。赛珍珠虽然观点并不非常明确,但她的这种试图及其理想是非常清楚的。如赛珍珠在《东风·西风》里就有中西文化融合这样的文化思想。对她的贡献,美国总统尼克松曾称誉她为:“一座沟通东西文明的人桥”。林语堂比赛珍珠观点更明确,也更系统,他直接提出“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文化观点,而这一点实际贯穿在林语堂的整个文化活动和人生追求之中。就后者来说,赛珍珠和林语堂都喜爱中国文化精神,他们都曾表示深爱中国的孔子,也都崇信儒家思想。尤其对中国家庭文化之魅力,对家庭之孝、道、礼及其容忍,二人都给以充分的重视与褒扬。如赛氏在《我的几个世界》里说:“中国人生来就充满智慧,老练豁达,聪明无邪,就是与一位不识字的老农交谈,也能听到其明智、幽默的哲理。当我在我的国家找不到哲理时,就特别想念中国。我们的人民有观念、信念、偏见、想法,但缺乏哲理。也许这些哲理只属于几千年文明史的民族。”这种评断多么像林语堂,深刻、细致、从容而又优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有人批评赛氏在作品里丑化了中国,尤其丑化了中国的农民,赛珍珠非常气愤,直斥其非。她说:“这一点似为中国知识分子之所不能把握者,即他们应以其大多数平民的夸耀,大多数的平民才是中国的生力、中国的光荣。”“中国平民与知识阶级间的鸿沟太可怕了,已成为互不相通的深渊。”(《赛珍珠对江亢虎评论的答复》)这与林语堂说天底下最伟大者是农民,骂那些反对洋人给中国农民拍照的高等华人是无知,属于同一性质。因为这些人根本看不到中国农民之伟大,而赛珍珠和林语堂却能看出来。如赛氏称那老奶妈是自己的母亲,而林语堂则发挥说:“吾读是篇亦以此老奶妈为吾母亲,吾不羞也。”(《白克夫人的伟大》)一个农民之子一旦有所成就,他最容易瞧不起农民,甚至羞于自己有贫苦的农民父母,这不是农民和父母的过错,那是他自己的无知与可恶。一个明白此理的人越是有名,越是明白自己父母之伟大。当年的胡适是这样,林语堂用那样深情的笔调赞美生他养他的父亲、母亲也是如此。赛珍珠和林语堂都认为,这一点才是中国文化的真精神。

  林语堂和赛珍珠在受中国古典小说影响这一点也是共同的。如对主题内容的表现,章回体式的运用,情节故事的强调,人物形象外貌、语言、行动和神韵等描写手法,追求平实、流畅、准确和优美的语言及文风等都有某些内在联系。林语堂一直强调《红楼梦》、《海上花列传》等小说对他的影响,而赛珍珠则在诺贝尔文学奖演讲时强调说:她的小说技巧是从中国古代小说而来,不指出这一点就是忘本。

  林语堂曾全力以赴研究中文打字机,结果将自己的全部积蓄40多万美元都花在上面,最后不得不向朋友借钱。此时,林语堂当然首先想到多年合作的老朋友也是很富裕的赛珍珠,但令林语堂吃惊的是他吃了闭门羹,赛珍珠没有借钱给他。这大大刺痛了林语堂的自尊心。直接导致林、赛关系破裂的是,林语堂后来知道在与赛氏夫妇多年的合作中他在经济上吃了大亏。本来在美国一般出版社拿10%的版税,而赛珍珠夫妇出版林语堂的书却拿50%,并且版权还不属于林语堂,而是仍属公司所有。这时,林语堂才恍然大悟,原来,赛珍珠开出版社也是为了赚钱的,而且他多年来吃的亏太大了。对此,林语堂委托律师向赛珍珠要回所有著作的版权,并且态度非常坚决,一点也没有回旋的余地。接到这个消息,赛珍珠感到突然和吃惊,她打电话给林语堂的女儿林太乙,追问她的爸爸林语堂是不是疯了?后来,林语堂要到南洋大学任校长,为此他打电报跟赛珍珠告别,结果林语堂没有收到回复,为此,林语堂感到非常恼火,他痛心地说:“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从此以后,两个有着近20年合作关系和深厚友谊的作家就这样义断情绝了,他们就像一条河流在某一处分开后,再也没有汇合过。具有深长意味的是,当赛珍珠去世后,几个养子为了争夺她留下的700万美元遗产打得不可开交,他们打了7年的官司才把问题解决。这可能是赛珍珠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摘自《闲话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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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20: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语堂先生的文风“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清丽淡雅之中孕育无尽情怀。

哈哈,reader以后的灌水风格要多借鉴借鉴

不过吗

“学我者生,像我者死”

reader还是reader呀

Just to be 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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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20: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上来就铺天盖地的一阵林语堂, 估计晚上睡觉都是这张脸了. 对他俺不熟, 知道的多说几句吧. 我看这帖改为主题帖更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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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21: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benysu于2005-04-02 20:35发表的:
刚刚上来就铺天盖地的一阵林语堂, 估计晚上睡觉都是这张脸了. 对他俺不熟, 知道的多说几句吧. 我看这帖改为主题帖更合适一些.
相应benysu号召,我就顺便来两家,除了reader提到的三本之外,推荐初读林氏作品的人,先去读读《吾国与吾民》,先看汉语版的,然后再看e文的,有看过的可以谈谈,顺便听听高见,我自己看了只是觉得句句在理,我都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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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8 17: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妄加一条:读书每到精彩之处,往往会碰撞出思想火花,最好记录下来,因为这时的感受最深、最真!可以作为将来写读后感或书评的最佳素材。而且这时的“灵感”会稍纵即逝,须快。
故在下读书时必做笔记,除摘抄佳句外,更主要的是怕漏掉与作者共鸣时自己的感悟~
一孔之见,不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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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8 20: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收藏了,所以也留下我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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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0 01: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的體会:
不做二脚书橱,
不隨人脚跟。
但做到很难,愿努力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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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ya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1 09: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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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pilgrim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9 20: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myfmyf于2005-04-02 16:13发表的:......
那么为什么我们拼命的学习外国的文化知识,而从未想过像林氏那样把中国的文化想方设法的推销到国外,来弘扬我们自己的文化,所以我们不仅仅要去努力的学习英语以及他国的文化,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让国外人对我们的文化感兴趣,让他们逐渐的了解我们,文化的交流是双方面的,我们不能总是一味的进行单方面的行动呀:).......
在这边翻翻,想找到合适的书读读。碰巧看到此贴,深有同感!
我从上中学起,觉得英语挺有趣,况且考试还需要。再往后,因为专业想学到准确先进的知识,在
英语上更下功夫(同时可以第一时间读到老外的书,大部分是幻想小说 )。学的更多,想的更多
之后,尤其是工作之余经常思考一些business opportunity,突然想到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为什么就不能让老外来学习呢,来付出呢。
前段时间看到还有人说相比中国文化,似乎日本的文化更受西方关注,提到菊与刀,再看看最近的一部 艺妓回忆录,虽不中亦不远矣。日韩文化对现代青少年的影响太大了(我也是其中之一,还正学韩语 ) 。在传统文化领域里的学者和现在青少年的代沟深不见底啊,板起面孔教之乎者也再也行不通了。
现在我更加努力的学习英语,就是想让中国文化能popular,在创意产业中也能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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