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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ushijun

[【心情日记】] 我是指出这个常识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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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0: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是文抄公,谁像楼主这么较真呢?
如果是疏漏,你可以联系她指出,但没必要把事情搞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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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1: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怕狼后怕虎,便无真可言,善更难求,也不美了。学问与世侩非得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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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1: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的建议已经非常好了,匿名指出最佳,站得拢走得开。
楼主的问题在于既想指出,同时还希望别人知道是谁指出的,又担心得罪人。可以明确告诉使君姐姐,一般两者得兼是不可能的,除非那位作者心胸很开阔,或者学术地位已经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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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6: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oops1于2012-08-10 10:02发表的 :
现在都是文抄公,谁像楼主这么较真呢?
如果是疏漏,你可以联系她指出,但没必要把事情搞大吧。
既然这样,我还是给她写匿名信吧。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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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6: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oliven于2012-08-10 09:39发表的 :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人家在书的前言中肯定说过“错误在所难免,欢迎指正”之类的话,这很正常。伟大导师毛主席都犯错,何况一教授乎?
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很简单的东西搞错了就是不负责任。尤其是搞学问的,更要认真。当然,有些事情可以马虎,比喻说网上发言打错字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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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7: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liushijun于2012-08-10 16:35发表的 :

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很简单的东西搞错了就是不负责任。尤其是搞学问的,更要认真。当然,有些事情可以马虎,比喻说网上发言打错字啊等等!

可以避免的错误多了去了,但现实是可以避免的错误继续重复再犯,屡犯屡犯啊,你敢保证你刘博士不会重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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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井习气害了全中国!一定要追求真正的真、善、美!不要考虑那些世俗的东西!亏你还是博士生,你这个俗气不改掉,恐怕难戴到博士帽!
直接指出错误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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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0: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楼yuanjh于2012-08-10 20:07发表的 :
市井习气害了全中国!一定要追求真正的真、善、美!不要考虑那些世俗的东西!亏你还是博士生,你这个俗气不改掉,恐怕难戴到博士帽!
直接指出错误就完了!
读到你的发言,就知道是一个头脑简单,稚气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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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0: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楼oliven于2012-08-10 17:29发表的 :


可以避免的错误多了去了,但现实是可以避免的错误继续重复再犯,屡犯屡犯啊,你敢保证你刘博士不会重复犯错误?
没有任何理由,至少要回避一些不该犯的学术错误。一个人的进步在于从别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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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0: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zs2k于2012-08-10 11:44发表的 :
1楼的建议已经非常好了,匿名指出最佳,站得拢走得开。
楼主的问题在于既想指出,同时还希望别人知道是谁指出的,又担心得罪人。可以明确告诉使君姐姐,一般两者得兼是不可能的,除非那位作者心胸很开阔,或者学术地位已经很高。
冤枉人啊, 我有必要让她知道吗。学问是自己的。错了不知道,既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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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0: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没具体说是什么问题,怎么知道是人家错了,也许是你自己错了,

既然想公开探讨交流,那就将原文贴出来,以便大家评议讨论,不贴出来空谈还不如不谈,

如果是硬伤,那作为一个教授是不应该,但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改正就可以了,也许人家已经知道这处错误,只不过书上没来得及修改,

最不欣赏你的治学态度,一个堂堂博士,唯唯诺诺、怕这怕那,怎么能有大的出息?

你指出她的一个错误,难道她还能把你吃了?连这点勇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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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0: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及:

如果是学术观点的争鸣之类的问题,很可能没有对错之分,只是观点的不同,不要一定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别人的观点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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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0: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结啥啊,直接指出就好,前面也都说了,方式方法上注意下就行了

论坛里面公开下也无所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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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1: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下自己的心情是不是平静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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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1: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这贴出这个帖子,可能更不平静。
你看有几楼的跟帖,够刺激的,楼主能平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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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1: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oliven于2012-08-11 10:41发表的 :
你都没具体说是什么问题,怎么知道是人家错了,也许是你自己错了,

既然想公开探讨交流,那就将原文贴出来,以便大家评议讨论,不贴出来空谈还不如不谈,

如果是硬伤,那作为一个教授是不应该,但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改正就可以了,也许人家已经知道这处错误,只不过书上没来得及修改,
.......
哈哈一笑,gone with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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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4楼水中央于2012-08-11 11:15发表的 :
楼主在这贴出这个帖子,可能更不平静。
你看有几楼的跟帖,够刺激的,楼主能平静吗?
无所谓啊,又不是自己犯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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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2: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楼dszsy于2012-08-11 10:54发表的 :
纠结啥啊,直接指出就好,前面也都说了,方式方法上注意下就行了

论坛里面公开下也无所谓的吧
没有这位教授的联系方式。我已经给她的导师写了一封短信。估计效果不好。因为一直没有回信。很可能他的邮件变了。将来去上海见到此人,我是要当面告诉她的。感谢鼓励。因为我感觉我不说很少有人能够指出来。大概就是术业有专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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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2: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楼oliven于2012-08-11 10:45发表的 :
又及:

如果是学术观点的争鸣之类的问题,很可能没有对错之分,只是观点的不同,不要一定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别人的观点就是错误的.......
学术观点错误可以接受。此人犯下的是常识性的错误,难以原谅,主要是没有读书就写了。给自己写论文一个重要的提示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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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2: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陶梦于2012-08-10 11:19发表的 :
前怕狼后怕虎,便无真可言,善更难求,也不美了。学问与世侩非得取舍……
版主不知啊,这是一个有特色的地方,有些东西,唉,不说了。自己若与此人有缘,见到她一定告诉她,若无缘,也就随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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