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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桃子

[原创其它♡] 活动转帖 谍影重重 D组 (飞云客 vs. snowtu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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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说外国话啊,俺说不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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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8楼飞云客于2009-10-28 16:37发表的 :

俺测可以啊!

你是以你的人格担保你以上所说是100%真实无误吗?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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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要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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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以人格担保是用自己的最快语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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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82楼飞云客于2009-10-28 16:41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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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点资料吧,人的辩论语速是460~520字。还带短暂停顿。那么一个四个字的短句要多长时间呢,俺们简单算算:
你说取最小值,俺不同意,俺说取最大值,你不同意。就取个平均值,就取个平均值490个字,这就是普遍规律的统计学意义。
那么急速地说四个字是不到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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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4楼snowtulip于2009-10-28 16:46发表的 :




OK. 那我告诉你你是怎么死的。我在0.3s内拔枪把你击毙(或重伤)!

牵强附会,强词夺理是没有用滴,超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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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jczs.news.sina.com.cn/2006-05-25/1224373046.html
美国警察要求拔枪速度为0.5秒
  王敬雷:中国警察训练,东西部警察差别非常大,像沿海地区或者是治安复杂地区,比如像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治安形势比较严峻的地方,差距比较大。我们三年持着上海市公安局的介绍信,到云南、广东、广西区做枪案的调查,从总的情况来看,我们中国警察的训练很落后,这个落后一个体现在理念上的落后,我在美国训练的时候,有一件事情非常深刻

  



美国警察要求你拔枪速度多少?翻译翻过来以后,这个动作完成时间需要0.5秒时间,当时我一听觉得不大可能,不可能。我马上问课程翻译,你再问一下美国的老师是不是5秒,翻译是不是翻错了?翻译把这个话翻过去,说你说的不是0.5秒是5秒?美国教官非常惊讶的说,5秒?我早就死了!美国的老师实际做给你看,叫我演匪徒,他是警察,要盘查你,你可以随时拔出你的枪向我射击,跟我讲,看他不注意的时候,拔枪,我的反映速度是0.7秒,我是警察,是后置的,看到你威胁动作我才拔枪,如果不是0.5秒我就死了。美国的巡逻警察一年可以有四次的死亡威胁,当满15年可以退休,那就是有60次面对死亡。在这60次里面你只要犯一次错误,你就退不了修了。他的训练首先要强调匪徒是什么水平。我们中国也有训练目标,是以我的标准,说我是多少秒,学员就比我多一点点,是这样的考核目标。

  我们经常把训练叫打靶,靶不会动,不会发生变化,美国的警察经常要求你的出枪速度要求你就是快,反映快,因为这一枪,不管你打中匪徒什么部位,但是必须要打到匪徒,对自己形成救护自己的机会,如果你的速度慢了,你拔枪两秒钟,匪徒一秒钟你都没有打枪的机会,这点训练上的差异非常大的。中国的训练始终摆脱不了精度训练的意识,在全国性的警察射击比赛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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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受不了了,偶说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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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最好是说早于停电就射完了,哈哈,不用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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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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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7: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5楼飞云客于2009-10-28 16:53发表的 :
给点资料吧,人的辩论语速是460~520字。还带短暂停顿。那么一个四个字的短句要多长时间呢,俺们简单算算:
你说取最小值,俺不同意,俺说取最大值,你不同意。就取个平均值,就取个平均值490个字,这就是普遍规律的统计学意义。
那么急速地说四个字是不到0.5s。


呵呵,我相信你的人格担保,不用多费力了。

P.S. 我也测试过了。我也人格担保我所说的是100%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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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7: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8楼wegg于2009-10-28 16:56发表的 :
实在受不了了,偶说点话



你想说话可以比赛结束后再讨论。现在是一对一辩论,请你不要再干扰。另外,你找的资料我早就知道了,我之所以说0.3s, 是因为他说0.5s亲测过。他既然可以点灯,我当然可以放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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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7: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6楼飞云客于2009-10-28 16:54发表的 :


牵强附会,强词夺理是没有用滴,超人不存在!


1.鉴于你前面不懂什么是”以偏概全“,所以我怀疑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牵强附会“。

2.你就允许你自己做超人,别人就不能做超人?!

3.你给出的关于语速的资料能够证明你做那一系列动作只需要0.5s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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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7: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飞可能吃饭去了,等下看你们再战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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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9: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4楼wegg于2009-10-28 17:19发表的 :
老飞可能吃饭去了,等下看你们再战江湖
老蒲高手啊,明责暗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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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9: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间谍讲话不要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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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9: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老蒲:如果一开始不知道往往那里打变成循声而击,这个有点哪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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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9: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1楼snowtulip于2009-10-28 17:00发表的 :



呵呵,我相信你的人格担保,不用多费力了。

.......

你训练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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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9: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3楼snowtulip于2009-10-28 17:16发表的 :



1.鉴于你前面不懂什么是”以偏概全“,所以我怀疑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牵强附会“。

.......
一会语速,一会动作,没有发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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