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我大约十四岁那年,我够格去跟他订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些模糊的印象。——评:“作为中译者,为了中文读者能够较好地感知原著精义,当然应该照顾中文表达习惯”,中文中大可不必“我”“我”“我”;haunt是重点词,无此就无后边的seemed then, still seems;
要看准确度,您这一段似乎也不乏可指摘之处。比如,第一句里的"distinction"您译成了“韵致”,可以说雅得偏了,当头就给读者店铺“美观”的暗示,buffer在脑子里好不难受,看到完还是无疾而终,这是译者不通读全文,想当然耳的后果。结尾一句类似,"wonderful"您译为“曼妙”,我觉得这个词一般是形容curvaceous的美好事物的,实指如女子形体,虚指如音乐,用来表示“做靴子”这件事多么多么有技术含量和吸引人,似乎会让读者摸不着头脑。除了用力太过之外,您有时又处理得嫌飘忽了,比如形容布口靴的时候,原文"making water come into one’s mouth"和沈译“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都很具体形象,英文说馋涎欲滴,中文说目不转瞬,而您译的“简直让人艳羡”明显底气不足,尤其是接在已经有点虚的“秀颀得难以比拟”后面,也许读者会想“怕还是你形容不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