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楼主: 襲人

[【文史类原创】] 大旨谈情 古代文人的精神寄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7 08: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陶梦于2011-08-14 12:09发表的 :
我试着走近袭人,理解袭人,可是,我不明白这篇文章在写什么,什么是嘉佑年间,有这个年号吗?什么是新党与王党?基本的东西都没有搞清楚,还大题大作。不知所云。


当时考虑到作者可能是个学生。为了鼓励,是以加分。

后来发现确实难懂,而且不是我一个人觉得难懂,加之考虑到评分前几天楼主对我关于标点符号的疑问以“习惯了 如此至少可使打字的小手快速跟上飞奔的思绪 着实是省下了不少的时间的咧”作答,觉得并不是每个人都应该鼓励,此后就很少再对自己几乎一点都看不懂的东西进行鼓励了。

不负责任的鼓励,有时候实际上可能是一种欺骗。我最近接触的最简单的例子来自于麻将桌,往往顶级高手和顶级臭手都能得到同样的评价——“高深”,一个臭手听不懂这样的评价,结果就是常打常输且不失斗志,而且总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手气。

楼主的文章也是如此,如果是我一个人看不懂可以认为是我水平太差,如果绝大部分人都看不懂、所有人看着都觉得费尽,恐怕只能说东西写得确实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7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0楼醉乡常客于2011-08-17 08:33发表的 :


当时考虑到作者可能是个学生。为了鼓励,是以加分。

后来发现确实难懂,而且不是我一个人觉得难懂,加之考虑到评分前几天楼主对我关于标点符号的疑问以“习惯了 如此至少可使打字的小手快速跟上飞奔的思绪 着实是省下了不少的时间的咧”作答,觉得并不是每个人都应该鼓励,此后就很少再对自己几乎一点都看不懂的东西进行鼓励了。
.......
醉版,不可因噎废食。

不必自责,对於自己看不懂的东西,其他人也看不懂的东西,未必「都是」坏东西,不能一概而论。比方,大报投稿,梁实秋先生用了假名,去投。果真,退稿。他若用梁实秋,自然是录用,加高酬,大版面刊登。无论梁写的他看得懂或看不懂。

编辑(版主)审稿,对於自己不懂的东西,又不方便问人,耻於问人,(谁能中丶外文学丶佛学丶经学、法律等都通? ) 怎麽办呢? 若是知名人士,一律录用,稿酬加倍 (「威」字,轻易出手)。回覆几个字,也能吹捧上天。有些主楼贴,內容明明比回贴的「某某」好上十倍,却吝惜给予。这,作法虽难看奌,却万无一失,因为那些人名,是不会犯错的保证。但是否值得如此推崇,很有疑问。而首贴的楼主新貼,版主却无胆去承担。

这篇出於爱护初出道者,也没甚麽说不过去的了。这种事偶一失误,并不丢脸,原是要给一些人机会,本意良善。而曾经受到醉版鼓励的一些人,一定都蒙受其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7 11: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白草兄的发言,立即想到是不是本人在处理版务时有所触犯,有则改之。
  书园学士发言,理应备受重视,毕竟不是浪得虚名。
  对于主帖或回复,版主加分,自是慎重。若为繁荣版面计,有所厚薄以示引导,也费苦心。恰恰如此,有可能仁智各见,引起争议。这其中也不乏失手处,旁观者清,若能直言不讳,如弟在前楼所语,也算正道。若是版主都如同醉版这样反省,更可称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7 12: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非陶兄,感谢陶兄回贴。
已经久不发贴,跟小曼恭喜的小贴等不算,
这说的都是过去的老现象了。若非醉版下诏罪己,说以後会如何如何,要小心谨慎?
我也不会写这种不本分的东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7 13: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白草折于2011-08-17 10:02发表的 :

醉版,不可因噎废食。

不必自责,对於自己看不懂的东西,其他人也看不懂的东西,未必「都是」坏东西,不能一概而论。比方,大报投稿,梁实秋先生用了假名,去投。果真,退稿。他若用梁实秋,自然是录用,加高酬,大版面刊登。无论梁写的他看得懂或看不懂。

.......
白草先生批评的是。不过从前在本版发主题帖,系统自动有加分。单纯从鼓励大家参与发言的角度来看,发帖人已然得到支持,所以剩下的就先给跟帖的朋友评分了。另外的确有先生所说,编辑水平不高,不敢贸然给分的情况(在我多半如此)。把主题帖放几天,看看大家的评论和帖主的回复,或许倒能帮助我这种蠢人最后评分,这也是一层考虑。这方面还要请学士和其他高手们多多帮忙,如果发现有遗珠,耳提面命,无敢不从。多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7 13: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白草折于2011-08-17 12:39发表的 :
绝非陶兄,感谢陶兄回贴。
已经久不发贴,跟小曼恭喜的小贴等不算,
这说的都是过去的老现象了。若非醉版下诏罪己,说以後会如何如何,要小心谨慎?
我也不会写这种不本分的东西了。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呵呵。
欢迎白草兄多多批评。不批评不进步。
对于俺来说,当面批评多多益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7 17: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woi55于2011-08-17 13:30发表的 :

白草先生批评的是。不过从前在本版发主题帖,系统自动有加分。单纯从鼓励大家参与发言的角度来看,发帖人已然得到支持,所以剩下的就先给跟帖的朋友评分了。另外的确有先生所说,编辑水平不高,不敢贸然给分的情况(在我多半如此)。把主题帖放几天,看看大家的评论和帖主的回复,或许倒能帮助我这种蠢人最后评分,这也是一层考虑。这方面还要请学士和其他高手们多多帮忙,如果发现有遗珠,耳提面命,无敢不从。多谢了。
请woi55兄不必然独自承担,白草观察到的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才在担心醉版也……的同时,忍不住一吐为快。其实,醉版已经在不断调整自己了。我刚来的时间,很幸运,……,当时醉版「年轻」丶「无畏」,我就是受惠之人。哈哈,别拍我。
也请兄,不要见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5 19:40 , Processed in 0.15928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