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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中国婚姻法应加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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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3: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封建社会的时间够长,以至于现代社会的一些观念总是摆脱不了封建的影子。比如,男孩女孩这个问题上。你如果随机问一下: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大部分人还会说是男孩(这个问题在乡村尤甚)。排除一些口是心非的回答,剥掉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到根子还是因男孩能传宗接代。
  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女孩就不能传宗接代?一个孩子,身上流的是父母两人的血,并不是男人一个人的精华,可以说孩子一半是遗传于父亲,一半又是遗传于母亲。那么凭什么说男孩能传宗接代,女孩就不能呢?
  原来,是因为姓氏。中国的旧传统是随男姓,孩子一旦随父姓,接着就好象变成了父系家族的私有品,完成了传宗接代的重任。实际上完以父姓的孩子只不过遗传了父亲一半的基因而已。
  如果让子女跟母亲姓,就又会出现同样的情况。
  所以计划生育政策从根子上解决,就要在婚姻法上加一条,孩子的姓氏,必须是男女双方的合称。这样的一个过渡,对尽早丢失封建的影子效果将会显著。特别是对贫困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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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3: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法早就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我的宝宝就是随母姓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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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4: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见微知著2007-03-03 13:29发表的“中国婚姻法应加一条”:
......
  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女孩就不能传宗接代?一个孩子,身上流的是父母两人的血,并不是男人一个人的精华,可以说孩子一半是遗传于父亲,一半又是遗传于母亲。那么凭什么说男孩能传宗接代,女孩就不能呢?......
只从生物学角度考虑,这种思想可能源于Y染色体的特殊性吧,也不无道理。加上中国人很早就有了姓,所以我们跟父姓的传统,对于现在的人类学研究,倒是一笔宝贵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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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4: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见微知著2007-03-03 13:29发表的“中国婚姻法应加一条”:
......所以计划生育政策从根子上解决,就要在婚姻法上加一条,孩子的姓氏,必须是男女双方的合称。
另外这个建议似乎不太可行啊,那样的话,以后中国人的姓氏,岂非会越来越长了?2的n次幂,涨得可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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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4: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oliver1974112007-03-03 13:59发表的“”:
婚姻法早就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我的宝宝就是随母姓的,呵呵

现在婚姻法里是规定: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我建议加的一条是:没有选择余地,随父母合姓。这条尤其是文化落后的农村尤甚。对开通的父母,都有可能不要孩子呢,更谈不上传宗接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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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4: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woi552007-03-03 14:19发表的“”:

另外这个建议似乎不太可行啊,那样的话,以后中国人的姓氏,岂非会越来越长了?2的n次幂,涨得可快啊!

这条建议是提供思路,具体制定应具体措辞:比如,父母都姓王,就不必王王了吧。至于你担心的2的n次幂,好象不用吧,经过一代的教育,大家都会发觉此举越来越麻烦,干脆管他男女管他姓什么,返朴归真,彻底解决好封建思想的遗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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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4: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见微知著2007-03-03 14:41发表的“”:


这条建议是提供思路,具体制定应具体措辞:比如,父母都姓王,就不必王王了吧。至于你担心的2的n次幂,好象不用吧,经过一代的教育,大家都会发觉此举越来越麻烦,干脆管他男女管他姓什么,返朴归真,彻底解决好封建思想的遗瘤。
更加不妥。您忘了姓氏起源的最初目的了么?没有姓氏,如何辨别近亲?如何防止近亲通婚?
其实“封建”不“封建”的,是人的观念,跟姓氏这个代号没啥关系。跟母姓,一样可以“封建”;而跟父姓,就未必是“封建”的标志。美国人别说孩子,甚至妻都随夫姓,您该不会说他们也“封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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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5: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woi552007-03-03 14:56发表的“”:

更加不妥。您忘了姓氏起源的最初目的了么?没有姓氏,如何辨别近亲?如何防止近亲通婚?
其实“封建”不“封建”的,是人的观念,跟姓氏这个代号没啥关系。跟母姓,一样可以“封建”;而跟父姓,就未必是“封建”的标志。美国人别说孩子,甚至妻都随夫姓,您该不会说他们也“封建”吧?

  1、姓氏起源的最初目的,到了封建社会早已变味,其实是成了传宗接代的帮凶。
  2、这条建议并不是否定有姓氏,当然谈不上近亲的鉴别。
  3、“封建”的东西已经加到姓氏上了,正如第一条所说。其实是有关系的。
  4、可惜在封建社会没跟母姓,如果那样,也成了封建,这点我在文中早已说明,请细读。
  5、美国的封建社会较短,思想早已涤化,你所说的美国人现状,正是若干年后中国人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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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5: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woi55兄的看法,随父姓比随母姓的语言现象多这是男女社会差异引起的,不是社会差异的原因,当然语言使用会对人们的观念有一定的作用,但从根本上说,社会差异决定了语言差异,通过改变语言差异来改变社会差异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楼主的看法有点像英语国家的女性主义者要将mailmen改为mail carriers,将the common man改为ordianary pepole,将early man改为early humans,试图通过这种“正字法”来提高女性地位,这其实没有准确把握语言和社会的关系,名与实的关系。还是应当做些更加切实的工作来消除社会上的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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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5: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见微知著2007-03-03 15:22发表的“”:


  1、姓氏起源的最初目的,到了封建社会早已变味,其实是成了传宗接代的帮凶。
  2、这条建议并不是否定有姓氏,当然谈不上近亲的鉴别。
  3、“封建”的东西已经加到姓氏上了,正如第一条所说。其实是有关系的。
.......
那您倒说说:“干脆管他男女管他姓什么,返朴归真,彻底解决好封建思想的遗瘤”是什么意思?

我其实也并不知道美国人“封建”不“封建”,我只是说美国人亦是子随父姓、甚至比我们更甚者——妻随夫姓的这种情况。您说“美国人现状,正是若干年后中国人的缩影”,岂非正是说我们若干年后还是您所反对的那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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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5: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slough982007-03-03 15:27发表的“”:
同意woi55兄的看法,随父姓比随母姓的语言现象多这是男女社会差异引起的,不是社会差异的原因,当然语言使用会对人们的观念有一定的作用,但从根本上说,社会差异决定了语言差异,通过改变语言差异来改变社会差异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楼主的看法有点像英语国家的女性主义者要将mailmen改为mail carriers,将the common man改为ordianary pepole,将early man改为early humans,试图通过这种“正字法”来提高女性地位,这其实没有准确把握语言和社会的关系,名与实的关系。还是应当做些更加切实的工作来消除社会上的性别歧视。

此言差矣。兄台发言有两点:即姓氏的男女社会差异性和英国女权主义的修饰。第一点错在隔靴搔痒,我不是追究姓氏父姓母姓我原因,而是通过这一点微妙的变化潜移默化宣教于文化贫薄者;第二点,更是不对,英国人的做法是争女权,争平等而表现的细枝末节,而我的做法却是着眼于润物细无声的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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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5: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woi552007-03-03 15:44发表的“”:

那您倒说说:“干脆管他男女管他姓什么,返朴归真,彻底解决好封建思想的遗瘤”是什么意思?

我其实也并不知道美国人“封建”不“封建”,我只是说美国人亦是子随父姓、甚至比我们更甚者——妻随夫姓的这种情况。您说“美国人现状,正是若干年后中国人的缩影”,岂非正是说我们若干年后还是您所反对的那种情况?

  我穿梭于几个版块,你的发言有点怠慢。我来回答。
  1、“干脆管他男女管他姓什么,返朴归真,彻底解决好封建思想的遗瘤”这一条的意思是,又回归到现状。实际不是回到起点,而是螺旋式上升,好象又回到了起点。理由是到那时,公民观念更新,日益觉得传宗接代的说法已成空谈,也就不必计较姓氏问题了。这点归功于姓氏变化的潜移默化中普及大众,正如用慢火来炖,方显其透。
  2、美国人的现状,也是几个回合斗争的结果,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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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5: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仅仅通过姓氏改变来实施“潜移默化宣教于文化贫薄者”,那不就是通过语言变化来改变社会观念和社会现实吗?从语言和社会的关系上说,这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你所提的建议和争女权的具体目的虽有些不同,但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是一样的。另外通过法律硬性规定姓氏选择,这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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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6: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slough982007-03-03 15:57发表的“”:
如果仅仅通过姓氏改变来实施“潜移默化宣教于文化贫薄者”,那不就是通过语言变化来改变社会观念和社会现实吗?从语言和社会的关系上说,这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你所提的建议和争女权的具体目的虽有些不同,但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是一样的。另外通过法律硬性规定姓氏选择,这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

法律本身就是硬性规定。法理也是为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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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6: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选择的哦,有个最公平的就是双日生的随父亲,单日生的随母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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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6: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南门飘雪2007-03-03 16:12发表的“”:
有选择的哦,有个最公平的就是双日生的随父亲,单日生的随母亲^_^

其实此举也有点象剪子包袱锤。能这么做也说明公民的观念更新,法津上加上一条的稀薄。
好了,回家喽。期待大家精彩发言,繁荣论坛这片百家争鸣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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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6: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人的现状,也是几个回合斗争的结果,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
此话实不知何意。其实美国的例子已经说明随不随夫姓不是个“封建性”的问题。在古代封建社会,女子受夫权的束缚。在现代社会里,女子已经有独立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了,但总体上说,男性仍然在各方面居于更高的位置,政治家、企业家、科学家、作家、学者等职业中都是男性为多。另外语言系统本身有传承性,比如说:从造字角度看,“妇”就体现了对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在家里拿扫帚扫地的女子”,但其实现在人们使用这个字时根本没有这种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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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16: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见微知著2007-03-03 16:07发表的“”:


法律本身就是硬性规定。法理也是为了社会和谐。

法律当然是硬性规定,我说的法理是“立法的理据”,哪些需要硬性规定,哪些不能硬性规定?这必须有要有道理啊。按你的建议,只随夫姓便是违法,要受到法律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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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6 12: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slough982007-03-03 16:24发表的“”:


法律当然是硬性规定,我说的法理是“立法的理据”,哪些需要硬性规定,哪些不能硬性规定?这必须有要有道理啊。按你的建议,只随夫姓便是违法,要受到法律惩罚了?

立法的理据,不论所谓的教材是如何说,归根结底是社会的和谐,如果再从统治阶级意志方面考虑,那我只能说是见智见仁的问题,但却缺少了一点与世俱进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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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6 12: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婚姻法,尊重自愿协商的办法决定子女姓氏问题!!!!
目前我国男性在家庭中很多事情起到了决定作用,随父亲的姓氏也很顺理成章!!!当然女性也有强者呀!(女性朋友不要怪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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