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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uatian

[【心情日记】] 为了小孩而维持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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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20: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yuatian2006-06-05 18:47发表的“”:
  可是,什么是“两性平衡能力”?愿闻其详!请不吝赐教。

莫客气。再列个简单的式子——
两性平衡能力:双方默守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宽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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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5 2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1楼milkflower2006-06-05 20:30发表的“”:


两性平衡能力:双方默守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宽容力

     现在时兴的隐私权,似乎是现代文明的公德,也算是双方默守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但我们的宽容力怎样能够保证夫妻之间的隐私权?当夫妻一方与别的偷偷异性约会甚至偷情时,也算是隐私了。我们的宽容力怎样能够保证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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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5 22: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2楼yuatian2006-06-05 21:24发表的“”:


     现在时兴的隐私权,似乎是现代文明的公德,也算是双方默守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但我们的宽容力怎样能够保证夫妻之间的隐私权?当夫妻一方与别的偷偷异性约会甚至偷情时,也算是隐私了。我们的宽容力怎样能够保证平衡呢?

偷情者自己就破坏了“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萨特那两口子是个例外),自然已无两性平衡可言。

我支持夫妻也应有隐私权,主张夫妻间可存在“有限欺骗”,但隐私的底线是:保证不违背“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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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00: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3楼milkflower2006-06-05 22:02发表的“”:


偷情者自己就破坏了“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萨特那两口子是个例外),自然已无两性平衡可言。

我支持夫妻也应有隐私权,主张夫妻间可存在“有限欺骗”,但隐私的底线是:保证不违背“彼此公信的道德戒律”。
    “公共的道德戒律”常常并不是中立的,或者说在应用过程中并不是中立的。就像刀子,你可以拿它杀人,也可以拿它削水果。用的人将它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有目的的工具,一种通常是利己害人的工具。还说隐私权,双方觉得应该有隐私权,但实际上双方只是想主张自己的隐私权,至于对方,发现你有隐私,少则不快,多则纠缠报复。在下不敢相信这其间会有一种平衡状态存在。[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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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07: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hn0733zxc2006-05-27 01:04发表的“”:
为了小孩而维持婚姻
中国这样有家庭太多!!

确实是中国特色,要不然,小孩可能很受歧视、伤害。

听说过孩子独立后,大人立马解除婚姻的。

也算一种“可怜天下父母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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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11: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4楼yuatian2006-06-06 00:29发表的“”:

    “公共的道德戒律”常常并不是中立的,或者说在应用过程中并不是中立的。就像刀子,你可以拿它杀人,也可以拿它削水果。用的人将它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有目的的工具,一种通常是利己害人的工具。还说隐私权,双方觉得应该有隐私权,但实际上双方只是想主张自己的隐私权,至于对方,发现你有隐私,少则不快,多则纠缠报复。在下不敢相信这其间会有一种平衡状态存在。[p:4]

问题婚姻确实如您所说,我立论的基点是理想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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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12: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难说阿,但是我见过很多离婚的,孩子真是受到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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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23: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是一回事儿,婚姻是一回事儿;为了小孩而维持婚姻则是第三回事儿了~

尽管他们也有着很多的无耐,但是还想着以孩子来维持的人们,应该是值得庆幸的,毕竟这不是自私的,还带有着人间的母爱及父爱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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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2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楼doctorliubo2006-06-06 12:54发表的“”:
真的很难说阿,但是我见过很多离婚的,孩子真是受到很大的伤害~~~      
     虽然都是主子,斑竹和武则天委实大不相同!虎毒不食子,武则天却不。如果女性都像斑竹,中国的家庭会稳定多了。
    我见过好几个的女性,婚姻出现危机时视子女若仇仇,那是继承了武则天的优良传统吧。每当看见母鸟嘴里叼着虫子,自己却不吞下去,反倒吐出来喂养小鸟,我为人类中的某些夥計感到羞耻!我们骂人时常说什么鸟,可是有些人连鸟都不如!
    请原谅我的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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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6 23: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48楼jessie99032006-06-06 23:07发表的“”:
爱情是一回事儿,婚姻是一回事儿;为了小孩而维持婚姻则是第三回事儿了~
quote]
    爱情、婚姻、小孩,从文字上确实可以绝然分开,但你用他们分析现实、确定其所指时,界至未必那么明晰。没有婚姻,你可能知道你是否有爱情。有了婚姻、有了小孩,它们就交织在一起,你没有办法象捡石子一般,把爱情捡到一堆,把婚姻捡到一堆。这就是为什么出现家庭问题时我们觉得特别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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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7 16: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milkflower先生

milkflower先生:
      milkflower怎么译呀?
      奶色花?
      乳白花?
      难怪我会把您误作女士!请赐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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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7: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milkflower先生

引用第51楼yuatian2006-06-07 16:27发表的“Re:milkflower先生”:
milkflower先生:
      milkflower怎么译呀?
      奶色花?
      乳白花?
      难怪我会把您误作女士!请赐教呀!

有一回边喝牛奶边读网上的一篇奇文,读到爽处,一小口牛奶情不自禁喷在了显示屏上,便随手起了milkflower这个网名。译名可作“米科夫拉娃”,有两位网友戏称俺“奶花”
引用第52楼coolman2006-06-07 17:19发表的“Re:Re:milkflower先生”:

应该是玫瑰花,参见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htm-tid-184373.html


呵呵,老cool把俺的一小段花边史给捅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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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8: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明星都是出自单身家庭,重要的是你给予孩子的爱而不是一个看似完整实则缺乏沟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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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7 23: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milkflower先生

引用第52楼coolman2006-06-07 17:19发表的“Re:Re:milkflower先生”:
    应该是玫瑰花,参见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htm-tid-184373.html

    coolman先生和milkflower“先生”,可真逗呀。milkflower該不是深入骨髓地喜歡異性以至於要對象化,花枝招展、塗脂抹粉也在所不惜?什麽花邊、花心……哎呀呀,這可真是,大丈夫不為也!還青燈古佛,趁早還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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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8 00: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kelly1022

引用第54楼kelly10222006-06-07 18:04发表的“”:
好多明星都是出自单身家庭,重要的是你给予孩子的爱而不是一个看似完整实则缺乏沟通的生活环境。

      小妹妹是追星族吧??“明星”基本上不應看作正常人。您知道,明星事业有成,但明星的自杀率远远高于普通人,海明威、三毛、阮玲玉、谢津、陈宝莲、张国荣……,这个名单可以列很长。至于明星的精神障碍,也更比普通人突出。无论从个性心理学还是社会心理学哪一角度去看,明星的个性与人格被扭曲的程度远较普通人要大得多。这种非同寻常的扭曲成就了明星,同时,也正是这种非同寻常的扭曲非灭了大多数明星。您好像是医生,您应该比我更专业。所以在下不赞同将明星作为典范个案,明星的事业成功并不意味着他成长的健全。
    当然,诚如您所言,“看似完整实则缺乏沟通”的家庭对小孩的影响是不良的。问题是,“看似完整实则缺乏沟通”的家庭相较于残缺不全的、令儿童无依无靠、无所寄托、备受白眼的环境,虽然同属两害,可这两害相权可否取其轻?您以为孰轻孰重??
    在下这样发言,该不会唐突佳人吧??唐突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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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8 18: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问题该到结题的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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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8 23: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兴趣者请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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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00: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兴趣者请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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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668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6-10 1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持婚姻
中国这样有家庭太多!!
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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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1: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0楼xua6682006-06-10 10:45发表的“”:
维持婚姻
中国这样有家庭太多!!
包括我。
      您的小孩多大呀?您觉得这样对小孩是有利还是不利?或者说是利大还是弊大?能说说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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