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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yu002

[【其它】] 胡斌被判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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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0: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眼昏花了,以为是胡彦斌呢
心想咋判这么快呢,果然是眼睛出了问题
哎,睡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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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这个案子判重了,而是某些案子判轻了!导致楼主对量刑的质疑。
仅就这个判决而言,不存在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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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8: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从此立下志向, 赚钱, 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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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9: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各位:胡斌根本没被判刑!对照一下肇事时的照片,你们看看法庭上受审的那个是胡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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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0: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2楼hhhhhhhh于2009-07-22 08:50发表的 :
老子从此立下志向, 赚钱, 越多越好!
每个人都有这个志向,但是,你有途径吗?

这个社会另人痛苦无奈的事好多

有空读下历史,再看看现实,冷汗都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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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0: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2楼hhhhhhhh于2009-07-22 08:50发表的 :
老子从此立下志向, 赚钱, 越多越好!

就算你实现了志向,也请不要在闹市区飙车。

因为等你实现了志向以后,本朝的法制情形可能已经大不一样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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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0: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题外话
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一个人因老父病危而为了赶去看上一眼,严重超速行车而在路上撞死人了,大家对他怎么看,应该怎么判他,如果按照现行法,判他3年,大家会说判轻了吗?
对于胡,我认为不仅仅是因为他没有个可以同情的理由(当然任何理由都说不过去),还因为他是个富家子弟,激起了群众长期对一些富人的为富不仁的不满或者说是仇富心理。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有不对的地方看过就算了,没有针对任何人,大家也不要抨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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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2: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1楼欧阳静茹于2009-07-22 00:21发表的 :
不是这个案子判重了,而是某些案子判轻了!导致楼主对量刑的质疑。
仅就这个判决而言,不存在不地道,

我能证明,欧阳MM对此案从侦察取证到宣判进行了全程监控,法网恢恢,绝无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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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3: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关于“狸猫换太子”的话题——




中新网报道,7月20日下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出人意料的是,当胡斌母亲听到这个宣判结果却在众人面前失声痛哭、泪流不止。就在五天前,当轰动一时的杭州5.7飙车案开庭审理时,胡斌的母亲在进入法庭时还是一脸的自信。

  更让人惊愕的是,当细心的网民将被告席上的胡斌,与飙车惨案发生后坐在车内手捂一只眼睛偷窥外面情况的胡斌相比较之后,却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站在被告席上的胡斌只是一个替身。

  就在法庭上受审的是胡斌的替身的质疑在各大网站疯传之际,无数人不得不睁大眼睛、张大嘴巴质问:难道在公开审理的法庭上,竟真的会上演一出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吗?

  其实,如果拿7月20日站在被告席上的胡斌与坐在跑车里的胡斌相比较,人们不难发现,此胡斌非彼胡斌。被告席上的胡斌一副书生模样,全没有一丝一毫飙车一族的狂傲不羁,而且也比飙车时的胡斌胖了许多。

  杭州法官们的解释与笔者看到的一样,身体发胖可能与其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比较规律,且活动量比案发前减少有关。虽然这样的解释最符合情理,好似无懈可击,但仔细考量却也有致命的破绽。

  尽管飙车案发俩月有余,但坐在豪华跑车中身材消瘦的胡斌就是在看守所再有生活规律,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此发福。更何况,案发时胡斌未戴眼镜,此时出庭受审时的胡斌戴眼镜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胡斌本人是深眼窝,替身戴上眼镜是为了遮住这个明显的不同点。

  以上分析仅是笔者的主观臆测,其实我最不相信在如此严肃的法庭上会发生只有在历史小说上才能看到的故事。如果站在被告席上的胡斌真的是一个替身的话,我只能说,七十码的故事已经弄假成真。

  打死我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正如杭州法官所说的那样,胡斌完全没有理由找替身参加庭审,因为胡斌飙车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这个罪名的最高刑期也只有七年。更何况,从胡斌父母走进法庭时的表情看,法官的法槌很难落在七年刑期之上。

  不但我不相信,其实很多也不相信杭州法院会在备受世人关注的飙车安案上弄虚作假。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常有“躲猫猫”之类的司法丑闻发生,虽然在飙车案发之初杭杭州警方弄出了“欺实马”的网络流行语,虽然大多数网民认为在繁华闹市街头飙车无异于谋害人命,可杭州有关方面还是固执己见以交通肇事定罪,但在充满阳光的法庭上做出如此见不得人的事情,不是没有可能而是没有人具备这样的胆量。

  尽管杭州西湖区法院断然否认了替身一说,可网民们的质疑还在继续。我情愿相信这一质疑是无稽之谈,如果站在被告席上的不是胡斌,他的母亲为何在听到宣判结果后会痛哭流涕大放悲声。难道这哭声是为了死去的谭卓,难道这哭声背后还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也许会有很多人不赞成我的分析,因为在人们的记忆中还有比法庭上找替身更丑恶的丑闻发生。但愿站在被告席上不是胡斌的替身,因为太多的中国人已经为社会的法治进步承受了太多的苦难。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6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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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8: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判刑三年是受了舆论的影响,但我担忧的是,如果我们现在的司法,没有了舆论的监控,又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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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01: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超速驾车撞人致死 美国会一众议员被判谋杀罪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0日16:32  京报网-北京晚报

http://news.sohu.com/2003/12/10/17/news216721771.shtml



  叱咤美国南达科他州政坛30年的美国国会众议员、前州长比尔·詹克洛8日被判在一起车祸中超速行驶致人死亡,犯有二级谋杀罪。詹克洛随即宣布他将于明年1月20日,即被判刑的当天,辞去国会众议员一职。

  控辩双方法庭激烈辩论

  从12月1日预审以来,检方和辩方各招证人,在法庭上激烈辩论,毕竟涉案人的身份是国会议员,官司输赢成败关系重大。

  据当日警方的车祸报告说,众议员比尔·詹克洛参加了一项仪式后回家时,超速行驶,并且在设有“停车礼让”标志的路口没有停车,结果将在交叉路上正常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兰道夫·斯科特撞死。

  一开庭,检方称比尔·詹克洛在出车祸的这条路上开了近20年车,他应该对该路段设有停车标志极为熟悉,他在车祸前没有停车,甚至没有减速,因此他应对这起车祸负全责。

  而辩方有他们的辩护托词。詹克洛的律师说,詹克洛患有糖尿病,并在服药。出事当天,他因为日程太紧,没有时间吃东西,因此他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出现了血糖过低,使他的判断能力降低。辩方请了詹克洛的助手和另一位议员朋友作证,他们都说那天没有看到詹克洛吃食物。

  但是检方请的一位女证人出庭作证说,就在8个多月前,她曾开一辆小卡车经过同一路口,也险些被超速又没有停车的詹克洛撞上,情景与后来撞人致死那天极为相像。女证人当时打电话报警,前来的警察也证实詹克洛违章。他们说,那时没有进一步追究詹克洛的责任是因为他们知道詹克洛当时还是该州的州长。

  众议员声泪俱下称失忆

  詹克洛本人走上证人席发言时声泪俱下,可是坚持说他自己无罪,而且说他对车祸当时的情景一点都不记得了,有没有吃食物也不记得了。他回答律师们的问题时老是说“不知道”或“我想不起来了”。

  詹克洛这样的辩解更使检方愤怒,检方在发言中说,詹克洛有违章开车的前科,他在车祸后还对到现场调查的警察说了假话,这些都与血糖低没有关系,他有罪就是有罪。

  面临最高10年监禁

  南达科他州的陪审团8日在聆听了双方的最终辩论后,经过5个小时的审议,裁决詹克洛鲁莽行车、无视停车标志、超速驾驶、犯有二级杀人罪。根据他的罪行,詹克洛在1月20日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

  詹克洛听了裁决似乎惊呆了,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法庭,坐进儿子驾驶的汽车扬长而去,根本没有理会旁边一群喊着要求他回答问题的记者。

  宣布将于明年1月辞职

  詹克洛宣布他将于明年1月20日辞去国会众议员一职。詹克洛昨天在递交给美国众议院议长丹尼斯·哈斯特尔特的一封信中说,他之所以辞职是因为自己已“不能够代表南达科他州人民行使在美国众议院的职责”。

  南达科他州明年6月将举行一次特别选举,选出该州的国会议员,以填补共和党人詹克洛辞职后的空缺,这使得民主党人有机会提前在几乎势均力敌的国会中获得一个宝贵的席位。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美国国会的道德委员会有权通过一份申斥詹克洛的决议,谴责甚至驱逐他。由于主动辞职,詹克洛避免了国会道德调查的尴尬。温玉顺 余智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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