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不是此时站出来为自己的学生说句话?!!!
东南大学,985,看到自己培养的学生在绿州、西京受折磨,是不是应该出来说句话,表个态,毕竟,这个孩子学习还是很优秀的。非常担心,网络的推动和无形的压力会不会让这个孩子走上不回路???社会三思啊,思考1;没有谁的品德比别人更高尚,多从法律视角考虑问题吧;思考2,一个犯错的人社会就不给出路了吗?思考三,人才,没有完美的人才,是不是这个社会人才太多了?【理性思考,辩证分析】 啥事?虐猫那个吗? 为自己行为买单,是成年人就要承受自己的行为 绿州、西京是啥? jotis 发表于 2024-4-9 10:46绿州、西京是啥?
从上下文来看,应该是南京大学,兰州大学
正处于舆论风口上,肯定是巴不得撇得更清。传播血腥视频,以及虐杀别人养的家猫(如果是真的),肯定是触犯法律了。单就虐杀流浪猫而言,属于道德问题,不建议无限扩大化。原因一:如果对猫狗之类特殊对待,对鸡、猪、牛、羊等又该如何?原因二:流浪猫喜欢虐杀鸟类,严重者将破坏生态,且为其天性使然,若害虫可杀,害兽可杀否?原因三:给流浪猫做绝育,或者把原先“自由自在”的流浪猫捕获而将其重新变为家猫(如网上一些up主所为),是否也算虐猫?总而言之,如何对待流浪猫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但是说喜欢虐杀动物的人是否存在一定心理问题、有更高的攻击人类的风险,这一点可以讨论,但是作出任何处理之前最好有明确的科学依据支撑。 在香港得判3年。
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 他学那个专业,如此虐杀不尊重生命,应该没学校敢招。 这人活该 没啥可说的 犯错的人可以给出路 但要公开倒歉和承诺并承担后果 这人虐杀猫 至今未道谦未表态 所以活该,
他不是过失犯错,也不是无心之过,而是理解什么是“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并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一系列行为。
你那么乐意原谅他,就假设,你有一个幼儿园的女儿,你也乐意让她跟这个人独处24小时吗? 鬼笔环肽 发表于 2024-4-9 12:19
他不是过失犯错,也不是无心之过,而是理解什么是“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并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一系列行 ...
以前上海有个教师性侵,那边家长因为他教的好,居然求情不想让他走。
本帖最后由 金田一 于 2024-4-9 12:50 编辑
“硫酸泼熊”的清华学子刘海洋,当年也是神奇,学校不开除,写个悔过书认个错就没事了
Sheldok 发表于 2024-4-9 11:49
正处于舆论风口上,肯定是巴不得撇得更清。传播血腥视频,以及虐杀别人养的家猫(如果是真的),肯定是触犯 ...
混淆概念
一、如果从生命角度来说是一样的,连植物也是有生命的,你吃蔬菜吗?
鸡、猪、牛、羊等作为家畜来说,其生命的终点绝大部分是作为人类的食物,而猫并不是,至少在绝大部分地区,猫不是食物。
所以,各种动物在人类的生活所扮演的角色并不一样。
二、杀各种动物的动机,此学生杀猫的动机是什么?为了吃?还是享受这个杀猫的过程?此时的心理是什么?
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心理健康,是作为学生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和前提。
“他还是个孩子”。
他不是单纯的杀了一只猫。杀的是室友喂的流浪猫,把猫剥皮以后,趁它还活着,挂在笼子边,电击折磨剥皮以后的小猫一小时,小猫不堪折磨才死的。他们这个团伙甚至按照价格挖眼球踩爆,割断手脚。一个说自己不懂网络的人,在外网经营电报群,召集变态同类。对着记者说,你可以写我喜欢赏花。
这种人在哪儿都是烂到根的玩意儿。还有人嚷嚷着他只是犯了个错要给他机会,还有人质问母校为什么不保护他。作为一个常态人,挺不能理解你们的。 心理健康比学习成绩更重要 没有判刑已经便宜他了 这人学啥专业的? 社会舆论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