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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有多腐败?(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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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3 18: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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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zhigua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9-5 21: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科学腐败现象剖析
中国科学腐败现象为何如此泛滥,人们还习以为常,听之任之,看不见其严重性及危害性?
一, 社会历史的愚昧因素:早在“大跃进”时代,各级领导就形成爱听假话,大话的风气。下级向上汇报则报喜不报忧,说大话,说假话。轰动全国的科学新闻报道,“水稻亩产万斤粮”。该“高产”单位及部门领导是风光满面,不费吹灰之力成为全国学习榜样。对部门,单位与个人都很“实惠”,又不必负任何责任。五十年来在科技,经济建设各行各业中的浮夸风,虚报风,然道还少见吗?有那个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弄虚作假的个人受到责任追究?说假话者名利双收,说真话者倒霉受挫。原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下称物构所)副所长陈创天。以高超的权术及骗术将十几位科技人员历经八年的艰苦奋斗,成千上万次实验,挫折,失败而在严重错误实验中偶然发现的偏硼酸钡(BBO)新晶体材料。用吹牛皮,说假话,在各种媒体上作政治宣传,用尽人间最美丽的言辞来自我吹嘘,陈最“成功”的是通过媒体宣传,引起“轰动效应”。陈甚至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也行骗,说假话:BBO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这么一来,中国出了个能创天下奇迹的“科学神仙”。不亚于“亩产万斤粮”的“奇迹”再次在中国出现,物构所的“理论”能预言发现当今世界最优秀的BBO新材料。部门,单位领导也满面风光,因而,尽力帮助陈创天进行虚假宣传。打击迫害讲真话,说公道话或写信反映揭发陈的科学腐败行为的人。
二, 科技权力的腐败因素:陈创天能通过走后门,拉关系,取得当时物构所及科学院领导的同意与支持。把BBO“成果鉴定”秘密转移到北京进行,而不誏对BBO真正做出重大贡献的大多数人知道,大家也没签字,但成果“鉴定”,成果“申请”都能顺利的通过。这不但表明其手段非凡,同时也不难看出科技界权力的腐败因素。有权就有一切,有权有势什么都干得出来,而不必受法规的限制。在中国,利用职权强取豪夺他人劳动成果的腐败现象比比皆是。
三,科技法规的脆弱因素:科技法规如同一般红头文件,弹性系数很大,如同 “塑料玩具枪”,没有威慑力,有法难依。 如此严重的弄虚作假,欺骗剽窃,侵犯他人科研权益的犯罪行为,历经二十几年申诉,至今没有人敢于受理。问题在于,BBO冤案涉及到的都是大人物,没有人敢过问,难办!
四, 科学思维的虚伪因素:有些大领导,大人物(包括当时的科学院,物构所主要领导)总喜欢把科学发现,以一个理想模式来加以神秘化。即应先有一个 “理论模型”,然后进行实验验证,这才算是有水平的大发明。所以不顾一切造假,说谎:BBO是陈的理论预言而发现的。如果当年牛顿也说假话:他是先通过理论计算,提出并发现地心引力,而苹果落地现象证明了他理论的正确性。这也无可非议,反正都是他的工作;但是,伟大的科学家牛顿是那样的诚实。他把受到苹果落地,这个三岁小孩都知道的自然现象所启发而发现地心引力定理如实告诉世人。这丝毫也不影响其成果的韦大。相比之下, 陈把十几位科技工作者,历经八年艰苦劳动血汗的结晶BBO说成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这种欺骗造假更可耻,更可恶?
五, 政策导向的腐败因素:对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以物质奖励及精神鼓励是对的;但问题是应公平,公正,按实际贡献而不图有虚名,更不能“按权分配”。科技政策导向上最明显的腐败现象是,许多科技大奖是颁给没有实际贡献;但有很高地位,名望与权力的“科技地主”。陈创天弄虚作假,欺骗剽窃BBO中科院特等奖后,又接二连三“荣获”几项大奖:陈嘉庚奖(1986);第三世界化学奖(1987);美国工业技术成就奖(1990)等等。被推荐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所有一切,都是那学风不正的大后台人物干的。科技成果,科学论文的署名不应谨作名利分配的导向,也应强调其应承担对成果及论文的真实性负责任。
六, 科学道德的腐败因素:很少听到那一位科学研究院,所领导像邹承鲁院士那样旗帜鲜明,反对科学腐败现象,提倡科学道德规范。好比叫有权力的管钱财人士来制订“廉政建设”规范,谈何容易?腐败方能得利, 陈创天就是科学道德腐败的最典型受益者。许多研究机构,从不提及科学道德规范问题,也不提反对科学腐败现象。孙吾空总不想自己戴上 “紧刳咒”。
王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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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21: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材料领域笑话——我国纳米钛白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的生产能力,迅速完成技术产业化工作……产品在哪里???卖给谁的???
化工领域的笑话——我国***突破技术瓶颈,实现**化钛白技术国有化,标志着……多大产能:1.5万t/年,相当于国外的中试线
又想起十多年前的水变油、几年前的水稻基因、几天前的****

等等
等等
处处可见
再看看一些技术专利,大概有80%以上第一所有者是领导,试问,日理万机的大盲人们啥时候有空去实验室或者生产现场,知道螺丝从哪边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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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22: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万机的大盲人们啥时候有空去实验室或者生产现场,知道螺丝从哪边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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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zhigua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9-6 08: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科学腐败现象剖析
中国科学腐败现象为何如此泛滥,人们还习以为常,听之任之,看不见其严重性及危害性?
一, 社会历史的愚昧因素:早在“大跃进”时代,各级领导就形成爱听假话,大话的风气。下级向上汇报则报喜不报忧,说大话,说假话。轰动全国的科学新闻报道,“水稻亩产万斤粮”。该“高产”单位及部门领导是风光满面,不费吹灰之力成为全国学习榜样。对部门,单位与个人都很“实惠”,又不必负任何责任。五十年来在科技,经济建设各行各业中的浮夸风,虚报风,然道还少见吗?有那个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弄虚作假的个人受到责任追究?说假话者名利双收,说真话者倒霉受挫。原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下称物构所)副所长陈创天。以高超的权术及骗术将十几位科技人员历经八年的艰苦奋斗,成千上万次实验,挫折,失败而在严重错误实验中偶然发现的偏硼酸钡(BBO)新晶体材料。用吹牛皮,说假话,在各种媒体上作政治宣传,用尽人间最美丽的言辞来自我吹嘘,陈最“成功”的是通过媒体宣传,引起“轰动效应”。陈甚至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也行骗,说假话:BBO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这么一来,中国出了个能创天下奇迹的“科学神仙”。不亚于“亩产万斤粮”的“奇迹”再次在中国出现,物构所的“理论”能预言发现当今世界最优秀的BBO新材料。部门,单位领导也满面风光,因而,尽力帮助陈创天进行虚假宣传。打击迫害讲真话,说公道话或写信反映揭发陈的科学腐败行为的人。
二, 科技权力的腐败因素:陈创天能通过走后门,拉关系,取得当时物构所及科学院领导的同意与支持。把BBO“成果鉴定”秘密转移到北京进行,而不誏对BBO真正做出重大贡献的大多数人知道,大家也没签字,但成果“鉴定”,成果“申请”都能顺利的通过。这不但表明其手段非凡,同时也不难看出科技界权力的腐败因素。有权就有一切,有权有势什么都干得出来,而不必受法规的限制。在中国,利用职权强取豪夺他人劳动成果的腐败现象比比皆是。
三,科技法规的脆弱因素:科技法规如同一般红头文件,弹性系数很大,如同 “塑料玩具枪”,没有威慑力,有法难依。 如此严重的弄虚作假,欺骗剽窃,侵犯他人科研权益的犯罪行为,历经二十几年申诉,至今没有人敢于受理。问题在于,BBO冤案涉及到的都是大人物,没有人敢过问,难办!
四, 科学思维的虚伪因素:有些大领导,大人物(包括当时的科学院,物构所主要领导)总喜欢把科学发现,以一个理想模式来加以神秘化。即应先有一个 “理论模型”,然后进行实验验证,这才算是有水平的大发明。所以不顾一切造假,说谎:BBO是陈的理论预言而发现的。如果当年牛顿也说假话:他是先通过理论计算,提出并发现地心引力,而苹果落地现象证明了他理论的正确性。这也无可非议,反正都是他的工作;但是,伟大的科学家牛顿是那样的诚实。他把受到苹果落地,这个三岁小孩都知道的自然现象所启发而发现地心引力定理如实告诉世人。这丝毫也不影响其成果的韦大。相比之下, 陈把十几位科技工作者,历经八年艰苦劳动血汗的结晶BBO说成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这种欺骗造假更可耻,更可恶?
五, 政策导向的腐败因素:对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以物质奖励及精神鼓励是对的;但问题是应公平,公正,按实际贡献而不图有虚名,更不能“按权分配”。科技政策导向上最明显的腐败现象是,许多科技大奖是颁给没有实际贡献;但有很高地位,名望与权力的“科技地主”。陈创天弄虚作假,欺骗剽窃BBO中科院特等奖后,又接二连三“荣获”几项大奖:陈嘉庚奖(1986);第三世界化学奖(1987);美国工业技术成就奖(1990)等等。被推荐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所有一切,都是那学风不正的大后台人物干的。科技成果,科学论文的署名不应谨作名利分配的导向,也应强调其应承担对成果及论文的真实性负责任。
六, 科学道德的腐败因素:很少听到那一位科学研究院,所领导像邹承鲁院士那样旗帜鲜明,反对科学腐败现象,提倡科学道德规范。好比叫有权力的管钱财人士来制订“廉政建设”规范,谈何容易?腐败方能得利, 陈创天就是科学道德腐败的最典型受益者。许多研究机构,从不提及科学道德规范问题,也不提反对科学腐败现象。孙吾空总不想自己戴上 “紧刳咒”。

         “BBO事件”一起罕见的科技侵权科学腐败案
  我是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下称物构所)原晶体材料研究室主任,新材料合成与晶体生长研究组(下称合成生长组)组长,研究员,王耀水。数十年来, 我们在新技术晶体材料研制方面获得了多项重大成果,每一项无不浸透了包括合成,生长,加工,测试,器件,性能,相图,结构,计算等方面同志们的辛勤汗水。正因为如此,我对1986年我所的新晶体材料偏硼酸钡(BBO)研制成功,获得中国科学院特等奖, 这个为国家创汇数千万美元的国际一流成果,遭到原物构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陈创天的剽窃,深感愤怒。这起令人发指的科技侵权案和科学腐败案,时隔二十年后,仍不能大白真相于天下,实在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科学殿堂中,竟然允许深藏着丑恶的腐败现象!  
BBO 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激光技术应用的非线性光学新晶体。BBO 的研制成功,说它是世界一流的国际金牌性科技成果,实不为过。但是,这项由我们十几位同志,历时八年,经过成千上万次实验,遭受过无数次挫折,失败而在严重实验“错误”中被偶然发现的成果却被以权谋私,欺世盗名的陈创天剽窃了,请看事件的整个经过。
        一, BBO 的研制经过
   1, 发奋图强赶超世界
  事情得从30年前说起。1974年之前, 我国晶体材料研究,基本上是跟随国外的步伐进行的。具体地说, 是从国外已经发表的研究报告中, 选择其中有重要应用价值者, 作为我们的研究课题。 因此, 我国的晶体材料研究工作大约落后于国外5至10 年。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状况,我们必须发奋图强,赶超世界。1974年10 月, 全国第4 届晶体材料学术会议在福州西湖宾馆召开。 在卢嘉锡教授的指导下,由本人具体负责筹备工作。 本届会议讨论决定开展我国自己的新晶体材料研究。为落实会议精神, 本人以东道主,物构所晶体材料研究室主任的身份,于1976年10 月发起并组织召开, 以联合全国力量合作攻关为目的的全国第一届新晶体材料合作研究交流会。 会议在厦门鼓浪屿宾馆召开, 中国科学院物理所梁敬魁教授, 当时的物构所所长黄金陵教授等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制订了合作攻关计划,并作了具体分工。 但是,代表们回到各自单位后,由于种种原因,攻关计划未能得到落实。 一年之后,又由本人发起并在福州梅峰宾馆召开了全国第二届新材料合作交流会.会议专门讨论非线性光学新材料合作攻关问题。 但很遗憾,会后各联合攻关单位还是未能落实计划。
    基于这种情况, 本人决心依靠本研究室的力量攻关。于是,由本人领导的铌酸锶钡(SBN)研究组转变为非线性光学新材料研究组。研究组由两个部分组成: (1) 新材料合成与晶体长研究组,由本人兼任组长; (2) 新材料性能测试与理论研究组(下称性能理论组),由陈创天任组长,兼任理论组组长。 物构所新材料研究工作正式启动了。
2, “理论预言”导入歧途
研究伊始, 陈创天极力主张选定所谓的 “五配位化合物” (类似NaSbF5的化合物)作为攻关对象。其论点是:无机化合物中,除了五配位化合物外,其它的已没什么油水了(因1974年前后几年里,国外一直没什么新材料报道,只有一个五配位化合物NaSbF5, 但非线性效应很低,毫无实用价值)。 陈创天误认为是一块 “大肥肉”,坚持发展 “五配位化合物”。经过几次讨论(卢嘉锡所长也在场指导),选出几十个“五配位化合物”作为合成对象。 合成实验由本人与叶桂芬,高东寿同志进行。尽管这类氟化物毒性很大,我们还是坚持一个接一个的合成。经过两年左右艰苦合成,数百个 “五配位化合物”均已合成出来, 但经测试,效果都不理想,没有明显效应。实践证明, 选择 “五配位化合物” 为合成对象是方向性的错误。但是,陈创天不但不引以为戒,有所反思,反而向上级领导汇报: 他理论计算预计“五配位化合物”是不错的,问题在于合成,将失败全归于别人。为了证实他理论预言 “五配位化合物” 的正确性。他特地请大连化物所的化学合成专家徐元植教授来重新进行所有五配位化合物的合成,结果还是一无所得。事实再次证明,选择 “五配化合物”是导入歧途。这就是陈创天 “理论预言” 的 “五配位新材料”。除此之外,到目前为止,物构所发现的所有新材料,没有一个是陈创天 “理论预言”的结果。
3.柳暗花明偶得佳绩
  在 “五配位化合物”的 “新材料”研究走投无路的艰难时期(1979年),为了寻找新出路,本人想参照当时国际上最优秀的非线光学材料铌酸钡钠 Ba2NaNb5O15(BNN)。发展以阳离子为钡钠(Ba2Na-)的研究方向。在1979年间, 选用氧化硼(B2O3); 氧化钡(BaO); 碳酸钠 (Na2CO3); 及氧化铌 (Nb2O5) 为原料, 想合成硼铌酸钡钠 Ba2NaBNb5O15 (BNBN)。 经过本人与合作者叶桂芬同志数月试验,终于有了结果, 经测试, 加入氧化硼的BNBN 比不加硼的BNN 非线性效应高的多。 其实,上述合成已偶然制备出部分BBO, 因所用原料及高温固相反应条件正巧与BBO相同。这是一个非常偶然的巧合,但是,我们当时并不知道, 还误认为我们发现了BNBN “新材料”。 紧接着,我们又对其它的钡钠化合物进行一系列的试验, 从中又合成出非线性效应很高的钛酸钡钠 Ba2NaTi3O9 (BNTO) “新材料”。就在1979年间, 物构所三明二部撤消后,陈长章通过卢嘉锡所长要求到本合成生长组工作。 本人同意并安排陈长章及年轻助手高东寿对五配位化合物进一步调研。文献调研时高东寿偶然看到一篇关于偏硼酸钡结构的报道。该文章只表明B-O 具有一平面环结构,并没有说它具有何性能和可能有何用处。我们就在本合成组以陈长章,高东寿为主进行试合成,经几个月用水溶液及有机溶液法合成,几乎没什么效果。在这十分困难的时刻,本人提出: 试合成偏硼酸钡钠, Ba2NaB2O4 (BNBO); 提出合成的配方: 阳离子为 (Ba2Na –) , Ba : Na=1:4, 阴离子为B-O环; 提出合成方法: 改用高温固相反应法. 由陈长章,高东寿为主进行高温固相反应合成, 几天内就烧结出效应极高的所谓偏硼酸钡钠 Ba2NaB2O4(BNBO)化合物。我们非常高兴,以为又发现了一个 “新材料”BNBO。这样,经大家几年的努力奋斗,在1979年间,本人领导的合成生长组共发现了三个非线性光学 “新材料”。早有私心的陈创天便动起了剽窃之意, 他把我们研制出的上述三种 “新材料” 巧妙的塞进他的一篇与三种新材料发现毫无关系的所谓 “理论”文章, 并以他为主申请到1980年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二等奖。 这是他可耻剽窃的开始,也是他巧夺天功的 “成功试验”。这是中国科学史上的一个耻辱, 一个严重错误。奖状上白纸黑字写着我们三个 “新材料”的错误名称:偏硼酸钡钠, 硼铌酸钡钠, 鈦酸钡钠, 错误的分子式: Ba2NaB2O4 (BNBO), Ba2NaBNb5O15 (BNBN), Ba2NaTi3O9 (BNTO). 这个错误的产生,我有责任,是我想用氧化钡(BaO), 碳酸钠(Na2CO3) , 氧化硼 (B2O3) 作原料合成偏硼酸钡钠, 硼铌酸钡钠, 尤其是“错误”的引入 “无用”的碳酸钠(Na2CO3) 作原料。 可正是这些 “错误” 才导致低温相BBO的偶然发现! “无用”的碳酸钠巧合的起了助熔剂的作用(因其熔点很低), 打个比方,它好比水一样, 在火海中救了人命,自己却被烧得无影无踪。感谢碳酸钠这个 “无名英雄”! 这个中国科学史上的“错误”,我有责任; 但是,这一罕见的科学腐败案件,可耻的科技剽窃行为,陈创天有罪过!
    4,构图测试恍然大悟
1979年间,在当时的物构所所长黄金陵教授的指导下,由卢绍芳,何美云等人对我们发现的偏硼酸钡钠进行晶体结构的研究测定,始终未发现钠在晶体中。结果说明,我们发现的并不是偏硼酸钡钠,而是偏硼酸钡 BBO。首次建立BBO的正确结构是黄金陵,卢绍芳,何美云等人的重要贡献。同年间我们的新材料偏硼酸钡钠, 在全国第五届晶体材料学术会议(苏州)发表后。中国科学院物理所梁敬魁教授很重视, 有意与我们对偏硼酸钡钠相图进行合作研究。 本组派黄清镇同志到北京物理所, 在梁敬魁教授的指导下经半年左右的研究测定。结果表明, 钠并不在晶体中, 从结构与相图研究结果我才恍然大悟, 我们发现的并不是偏硼酸钡钠,而是偏硼酸钡 BBO ! 首次确立BBO的标准相图是梁敬魁,黄清镇,王国富等人的重要贡献。
5,错上加错奇迹出现
高效应偏硼酸钡钠粉末虽然能够重复地合成出来, 但按照同样配方,让本人的年青助手曾文荣同志进行晶体培养(拉晶)试验时,却出现了 “怪”现象,透明单晶虽然很快被培养出来, 但非线性效应很小,几乎没有效应。在一次实验中,曾文荣 “误”加入过量的钠(Na2CO3), 发现晶体很难生长,易拉脱,只拉出一小粒(花生米似的)很不像样的小晶块。可是, 从这小晶块中却测出非常高的非线性效应。小组讨论中, 本人对此提出理论解释:按原来的成分配方(Ba: Na=1:4), 在晶体生长过程中,部分钠(氧化钠,易挥发)在高温下挥发了,而加入过量的钠(氧化钠的熔点低),使融体的熔点大幅度降低, 晶体没能在原来的温度下生长,易拉脱. 原来,BBO有两种结构,即有对称中心的高温相(无非线性效应)和无对称中心的低温相(有非线性效应)。我们原先并不知如何获取低温相的BBO。正是本人“错误”引进 “无用”的碳酸钠(抵熔点)作原料,曾文荣又“误”加入过量的碳酸钠。错上加错,致使融体熔点急剧下降,低温相BBO单晶体被奇迹般地培养出来了! 第一个高效应BBO单晶培养是曾文荣的重要贡献。
6, 精心加工准备“上轿”
BBO晶体性能测试及做成器件之前,必需进行大量精密的机械及光学设计,加工制作,好比大姑娘出嫁之前,先要美容一番。面对这一全新的晶体, 付逢程,叶启金,杨恕冰等同志付出了极大精力与艰苦劳动。但这一 “画龙点睛”的重要贡献,却完全被陈创天给遗忘掉。                                                                             7,性能测试从零开始
新材料研究开展之前,我们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从粉末样品到单晶,器件的性能测试,所有仪器设备的筹建及每一个测试数据的提供,大量的工作都是由吴柏昌,尤桂铭,江永才,史子康,黄 文等人完成的。他们在新材料性能研究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8, 批量生产出口创汇
优质BBO大单晶的生长研究及批量生产,提供成果鉴定以及出口创汇,是江爱栋及其小组的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BBO的研发成功,是我们十几位科技工作者敢于创新,通力合作,艰苦奋斗的结果。研发过程中,确实发生过不只一次的 “偶然”事件, 但 “偶然”寓于 “必然”。这个 “必然”就是我们为了改变我国新材料研究的落后状况,必然要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进行成千上万的实验,直至取得最后成功。
二, 陈创天窃取BBO研究成果
在BBO被我们偶然发现之前, 陈创天根本不知道无机物中有BBO这个好东西。他除了“贡献”出 “五配位化合物”这个误导研究方向的 “理论”之外,别无 “理论贡献”可言。然而,具备欺世盗名权术的陈创天在1980年,通过把我们的研究成果塞入他的 “论文”以窃取成果奖的手段,第一次成功剽窃了我们误发现的硼铌酸钡钠及偏硼酸钡钠新材料成果。经几十位科技工作者,整整再花了四年的辛勤劳动,从结构,相图理论到各个实验数据, 确实证明我们发现的是偏硼酸钡(BBO)而不是偏硼酸钡钠(BNBO)。他也悟出BBO新材料的重要性了,于是陈创天再次动用其高明的剽窃术。1986年,他神通广大,顺利的再次窃取了BBO新材料成果,中国科学院特等奖(中国科学院最高奖)。这整个过程真叫有关知情者愤怒与悲叹! 科学怎能容得如此腐败?如此黑暗?请看陈创天惯用的几招权术与骗术:
其一, 把BBO的研发巧妙的纳入他的所谓 “阴离子基团理论”预测中。他在无数次的新闻媒介及学术刊物报道中,总是大肆吹嘘自己早在文革期间就开始用手摇计算机,做了大量艰苦的计算,建立了 “阴离子基团理论”模型; 接着, 巧妙的把研发BBO的例子混入一谈(混水摸鱼术), 一下子将时间倒退整整十年(时间倒置术),最后做出结论:BBO 是他理论预测的结果,而BBO的发现又证明了其 “理论的正确性”。BBO发现后的几年里,物构所的几位年青人在BBO的基础上,用锂取代钡,又发现了三硼酸锂 LiB3O5(LBO)。所有一切全都被陈创天用“混水摸鱼术”纳入其 “理论预言”而发现的。骗术如此高超,不知情的内行人也没能发觉。其实,到目前为止,物构所的所有新材料,没有一个是陈创天理论预言发现的。
其二, 陈创天秘密组织“成果鉴定”。福建物构所的BBO重大成果,不敢在福建公开进行鉴定。1986年,他利用职权,走后门,拉关系,秘密转移到北京搞 “鉴定”。请几位熟人专家为其签字画押。接着,秘密拼凑材料,申报并获得中国科学院特等奖。此事,他不让本人知道,也不让亲手合成BBO的陈长章,高东寿,叶桂芬等全体新材料合成组人员知道。培养BBO的曾文荣, BBO相图测定的黄清镇, BBO结构测定的黄金陵,卢绍芳,何美云, 为BBO做大量光学加工的付逢程,叶启金,杨絮冰等人也不知道,更不用说出席 “鉴定会”了。到目前为止,我们大家都不知道他是如何写 “成果申请书”的? 我们没有见过,大家也没签过字。奇怪吧,这么多位对BBO新材料有重要贡献的人都不知道,也没签字,成果鉴定及成果申请则顺畅的通过。可见其神通广大, 手段非凡。可悲啊,多么黑暗的 “科技走私”!
其三, 排除异己,扫除障碍。20多年来,几位对BBO真正做出贡献的同志,进行了数以百计次的书面申诉与上访,结果得到的是打击报复与迫害。指导BBO结构研究的黄金陵教授(当时物构所业务所长)因对BBO事件说了公道话,而被 “光荣”调离物所。这位学风正派,成果丰硕,资深望重的科学家因此再也得不到科学院院士的提名。亲手合成BBO的陈长章,高东寿因向科学院等上级反映BBO成果报道失实及科学不道德问题。结果受到打击迫害,或在报纸上点名批判,或是在党纪政纪上对高东寿进行 “处理”, 不准其党员登记,不准其工作转正。本人也多次向科学院及上级反映情况,所受到的打击报复更是难于以简单的篇幅来描述。当然,能进行如此 “高档”的打击报复,有的虽然并非陈创天一人所能办得到的,但跟他用政客的手腕进行种种阴谋活动是分不开的。
其四, 以假 “调查报告”欺骗科学院。科学院曾责成物构所对BBO事件进行调查。陈创天则伙同原物构所那学风不正的领导人,授意几个不懂行的行政人员,拼凑假 “调查报告”,欺骗搪塞科学院,以致沉冤至今。
三, 陈创天所作所为早为同行所不齿
陈创天科技侵权,剽窃别人科技成果的行为,由来已久,劣迹斑斑。不仅在物构所内引起共愤,在国内同行中议论纷纷,就是在国际同行也引发了种种质疑。他的不正学风,科学道德败坏不但使其个人遭到非议,而且有损国格。
在国际刊物及国际会议上,他也大肆欺骗,说假话,丢尽了脸。1989年8月, 国际第9届晶体生长学术会议(ICCG-9, 日本,仙台),在陈创天提交的 “理论预言发现BBO,LBO”的报道稿上,由于吹牛,欺骗的太离奇,会议审稿委员会很怀疑,用墨水笔写上:“Occasionally or predicted”(责问:是理论预言的还是偶然发现的)并印发给世界各国的代表。不用说20年前,直到现在,世间上还没有人能真正理论预言这种优秀新材料。世界上也没有一个新材料真正是陈创天理论预测发现的。陈在该会上做报告,说BBO,LBO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 当场被人提问:BBO,LBO是你理论预言提出,是你发现的吗?陈因说假话败露了,满头大汗,脸红耳赤,狼狈不堪,久久回答不出,最后只好说 “NO”(不是),难堪地下了台。
1997年3月,一颗重磅“炸弹”炸开了陈创天的骗局:受陈创天欺骗多年的前中国科学院院长卢嘉锡院士联同前物构所所长梁敬魁院士,前物构所副所长吴新涛院士,现物构所党委书记程文旦教授等五人,联名在中国最高学术刊物之一的<科学通报>上发表文章。郑重指出: “BBO晶体的发现与(陈创天的)阴离子基团理论无关,这当然是无疑的”(见<科学通报>第42卷,第6期,第563页,1997年3月)。该文章由一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一位中国科学院院长,三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一位物构所党委书记,五位作者全都是重量级教授。份量如此之重,不但在中国,就是世界文献纪录上也未曾见过(可以说,已创造了 “吉尼斯”记录)。有关部门该可以了断BBO公案了吧。
四, 一个请求
祖国五千年的科技文明,曾因封建制度,闭关自守,与世界科技水平拉长了距离。延误了几代中国人的科技进步。如今中国人再也不是 “东方病夫”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金牌总数居世界第二。那么,在科技领域,黄皮肤的中国人就不行吗? 没有国际一流的金牌性成果吗? 不! 但是为什么中国至今未能获诺贝尔科技奖呢? 主要原因是我们科技领域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 如何令人信服?许多科技大奖是颁给没有劳动,没有实际贡献,但有很大权力,很高地位与名望的“科技地主”,甚至科技剽窃者。只有整治科学腐败,维护科学尊严,才能振兴中国科技! 靠吹牛皮, 说假话对单位与个人虽有“好处”,但终将祸国殃民, 再误中国科学的伟大振兴!
“BBO冤案”无论是从其涉及的研究成果看,还是从涉及的人员看,还是从成果的国内外影响看,都是 “重量级”的,然而却沉冤20多年未能昭雪。这无论是从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与职业腐败现象,还是提倡反腐倡廉,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民主,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维护科学尊严,维护知识产权来看。还BBO事件以原来面目,分清是非曲直,都是极其重要的。如果还是投鼠忌器,敷衍了事,则何以服人?! 我请求给BBO成果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重新评审(见附件)。


原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晶体材料研究室 主任
非线性光学新材料合成与晶体生长组组长, 研究员, 王耀水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350005,乌山西路126号9座1601.   
电话:0591-83773808;   E-MAIL:yswang402@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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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3 11: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科学腐败世间罕见,国际领先,堪称一绝

陈创天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欺骗剽窃BBO等多项重大成果。他把几十位科技工作者经八年艰苦劳动
而发现的BBO,LBO 新晶体材料,采用可耻的虚假宣传报道,进行欺骗,说BBO,LBO 等新材料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不费吹灰之力(几招骗术),骗取了国内外多项大奖: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二等奖(1980),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特等奖(1986),陈嘉庚科技奖(1986),第三世界化学奖(1987),美国光电子工业技术成就奖(1990)。骗取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的虚荣。看看中国科学有多腐败?堪称一绝!
湖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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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创天掠夺BB0成果用心良苦
  黄金陵
一 .引言
我于1981年奉调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任业务副所长,主持该所科研行政工作,前后约三年。其间,该所晶体材料研究室围绕偏硼酸钡晶体(简称BB0)发明权的争论一直很剧烈。先是正好碰到整党,群众对陈创天提了不少有关科学道德的意见,所党委组织办公室的人下去调查。哪回调查实际上是带着结论下去的,党委书记庄牧的看法是,如果不是陈创天的指导,这些人怎能做出这样的好结果呢?调查结论可想而知。随后意见更强烈,不少人跑来向我反映。为了弄明真相,我先后找了有关人员逐个交谈,大多数人不同意这项成果是在陈创天理论指导下完成的。1983年下半年,BBO晶体的性能测试进一步证实是一个性能优异的非线性光学晶体,物构所领导决定对这一成果组织鉴定,由当时任课题组长的陈创天撰写鉴定报告,陈创天把题目定为“非线性光学效应的离子基团理论和新材料的探索”。1983年9月的一天,我读了这篇报告之后,颇有感触,觉得其用意显然是想藉鉴定晶体之机,达到承认其理论指导的目的。由于其用心不善,自相矛盾之处不少,甚至可以利用这篇材料,来说明无需其理论指导的结果。于是便召开一个小型会议,参加者除了陈创天之外,尚有当时的副所长张长美、科研处长黄忠奇等七八人。会上,我指出这篇报告的问题,大家也表示赞同,陈创天满头大汗,无言以对,表示“虚心”接受意见,重写鉴定报告,只是针对晶体的研制和性能进行鉴定,不提他的理论指导。可是过了几天,写出的报告,仍然是换汤不换药。我当时阅过修改稿后,深感擅于攫取的人要他放弃,确实不易,以下内容是我在那次会上谈话的大意。
二.从鉴定报告的题目和内容看出什么问题?
  本来,那次鉴定会的目的是要鉴定BBO晶体。大家知道,要鉴定一种晶体,鉴定报告重点应放在材料的制备和性能测试以及使用情况上,而这份由陈创天撰写的报告题目叫“非线性光学效应的离子基团理论和新材料的探索”,内容有两万多字,其中离子基团理论的篇幅约占整个报告的83%。人们不禁要问,是鉴定理论,还是鉴定晶体?显然,其用意在于藉鉴定晶体之机,诱使参加鉴定者承认BBO晶体是在他理论指导下研究出来的,以达到将此成果据为己有的目的。殊不料这份材料不仅不能说明BBO晶体是在“离子基团理论”指导下做出来的,倒可以说明无需这一理论的指导。
  三、“离子基团理论”的要点是什么?   
所谓“离子基团理论”,实际上是晶体非线性光学效应的一种简化计算法。也就是说,整个晶体算起来很复杂,作为一种简化,先算单个基团的倍频系数,然后通过几何叠加算出晶体的倍频系数。这本来是一种常用的简化法,为了把它说成理论,就得为理论提几条基本思想:
该鉴定报告第6页写道“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是:晶体的非线性光学效应是一种局域化效应,它是入射光波和电子的局域化轨道运动相互作用的结果。……晶体的宏观倍频系数是基团微观倍频系数的几何叠加,且和A位阳离子无关。”严格地说,这几句被表述为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基本原则”的话,三句中错了两句,也就是说不能因为采用简化计算法就说是局域化效应。这一点该鉴定报告后面也加以否定,前后自相矛盾,如原文P18倒数第7行:“但就基团模型而言,我们只考虑电子在基团范围内的局域化轨道运动,所以就会引入误差”。原文P19第9行,“对于这种非孤立基团倍频系数的计算,就不能简单采用基团的分子轨道,而应该按照固体电子结构原则,从能带理论出发考虑这个问题。”这些都说明把晶体的非线性光学效应说成局域化是错的。再如
原文P19第2行:“显然,为了使基团理论的计算结果更加精确,我们应该更进一步考虑基团与基团,基团与阳离子间的相互作用”。这一句话除了进一步说明是整体效应之外,也表明认为“与阳离子无关”是错的。仔细一读,文内自相矛盾之处不少,真是弄巧成拙。
四.  “基团理论”能否指导合成出BB0晶体?
   该鉴定报告的第二部分探索非线性光学材料的结构判据中,提出四个结构条件作为具有大的非线性光学效应晶体所必须满足的条件,第一条是“组成该晶体的基本结构单元必须是基团(或分子),而不能是离子”。还强调“这是本理论模型的一个基本要求”(P25第4行)。
   这一来问题大了,请问,偏硼酸根是不是离子?既然你提出的首要判据认为不能是离子,又把人家找出的离子晶体说成是你理论指导的,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实,这条判据,也自相矛盾。明明文章题目写的是离子基团理论,在这里
却说只能是基团,不能是离子,这如何自圆其说。
   第三条判据是基团在空间的排列方式,要有利于基团微观非线性光学效应的
相互叠加而不是互相抵消;第四条是单位体积内对非线性光学效应有贡献的基团
数目要尽可能多,这两条都是不言自明的,并没有什么新的创意。作者也认为,
“对这两条还无法作任何理论上的预测”。只有一、二两条可以让我们加以选择。第一条错了,第二条如何呢?
   第二条判据是基团的结构类型。在这一条中,作者提出三种结构都能具有非
线性光学效应。一种是氧八面体畸变,第二种是具有孤对电子的四方锥基团,第
三种是具有共轭轨道的无机平面基团。显然,前两种无助于找出偏硼酸钡,作者
主要依据第三条,认为正是他计算了NaN02的倍频系数,指出在无机材料中
寻找具有共轭轨道的平面基团化合物,才导致偏硼酸钡的发现。这一点曾经受到有关人员的反驳,指出NaN02倍频系数的计算是BBO晶体发现之后的事,怎能起指导作用呢? 我们现在不纠缠在这些历史过程的争论之中,而打算通过作者所提供的资料,来说明BBO材料的发现无需陈创天的“离子基团理论”的指导。  
   该鉴定报告第28页写道:  “许多科学工作者指出(文献A9,A10)具有平面环状结构的苯衍生物对于产生大的倍频效应非常有利”。又在第34页指出“硼酸盐还有另外两种平面状结构,一种是三配位的平面结构,另一种是(B306)平面环状结构。量子化学的计算(c.A.Coulson,Acta Cryst.17 (1964)1087)表明,在这两种结构中,硼氧原子的2pπ轨道构成共轭大π键,特别是(B306)3-,它的键比苯环更大,所以有利于产生非线性光学效应。”
有了这些文献作依据,如果陈创天把故事编成从文献中得到启发,当他了解
到具有大π键的环状结构对产生倍频效应有利,又从Coulson的文章获悉(B306)3-
基团比苯的大π键更大,因而提出搞BBO晶体,那么这个故事就编得无懈可击。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陈创天也不愿这么说,非要说成是离子基团理论的指导不可。但同时问题也就出来了,既然已经知道(B306)3-共扼大π键比苯环还大,何必
拐弯抹角去算NaN02呢?其实,稍有化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具有共轭大π键的平
面状有机苯环取代物有非线性光学效应,具有类似结构的无机分子当然也会有此效应,为什么要等计算亚硝基之后才得此结论呢?
那么BBO晶体的发现是不是瞎碰碰出来的呢?也不能这么说。作为一个研
究物质微观结构的研究所,由于卢嘉锡所长多年来强调要探索微观与宏观、结构与性能相联系的规律,在这样学术气氛的熏陶下,不少研究人员形成了从微观结构角度考虑问题,以减少研究工作的盲目性。应该说,陈创天也是这样考虑问题的,他依仗自己多年从事理论工作优势,提出一种计算基团倍频效应的简化计算法,并进行了一些计算,希图给探索新材料的同志指出合成的方向,这个想法是好的。问题是当时陈创天把方向指错了,或者说按他所指的方向至今还没有合成出有用的材料。但即使这样也不可怕,谁能保证一下子就看得那么准呢?重要的是要实事求是,敢于正视现实,不能自欺欺人。
物构所不少同志都知道,十多年前,在大会小会上,陈创天一再扬言,按他的理论,一年可以拿出一两个新材料,只是合成工作跟不上。他要人家合成什么呢?众所周知的是,具有氧八面体畸变或五配位的化合物,也即他基团选型中提的前两类(这是不是陈创天的独创姑且存疑)。根据当时的晶体材料室主任王耀水说,当时他除任室主任之外,又直接主持新材料合成与晶体生长研究组,1979年间, 物构所三明二部撤消后,陈长章调到该组工作。他安排陈长章及年轻助手高东寿进行五配位化合物的合成,他们试探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此类化合物不仅有毒,而且易潮解,做不成晶体,为了坚定他们合成五配位化合物的信心,陈创天还请出卢所长对他们劝说。如果陈创天当时已经提出具有倍频效应的第三条判据,那么他为什么非得坚持要他们合成五配位化合物不成呢?实际情况是,后来高东寿在文献调研中偶然看到一篇关于偏硼酸钡的报道。该文章只表明B-O 具有平面环结构,并没有说它具有何性能和可能有何用处。但是他们从该研究室苏根博等人从事有机苯环研究得到启发,推测硼氧环也可能有倍频效应,便安排以陈长章,高东寿为主进行试合成,经几个月用水溶液及有机溶液法合成,得不到好结果。在十分困难的时刻,王耀水提出用高温固相反应法试合成偏硼酸钡钠, 并具体 提出合成方法和配方, 由陈长章,高东寿为主进行高温固相反应合成, 几天内就烧结出倍频效应较高的所谓偏硼酸钡钠,后经结构测定表明是低温相偏硼酸钡。
这就是说,陈创天当时尚没有排脱他所设定的合成五配位化合物的框框,是从事合成工作的人从文献得到启发而转向合成偏硼酸盐化合物的,这样一来,就给陈出了难题,他开口闭口说按其五配位理论,能合成出性能优越的晶体,如何交代呢?他既不会化学合成,对合成路线提不出任何有创见的意见,也不搞性能测试,要将新晶体的发现主要功劳归他就不容易了。于是就在他的离子基团理论的判据中塞进了“有共轭轨道的无机平面基团”这一条,可以说是后见之明。用这样的手法,骗骗领导,骗骗国内外学术界可以,怎能让知情者,特别是亲自参加研制的人员服气呢?尽管这样,应该说陈创天对这项成果还是有一点贡献的,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他在BBO发现之后,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大力推广使用,开展学术交流,扩大影响方面是做了一些工作的。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学风不正,科学道德不好,将成果的主要贡献者据为己有,造成研究人员之间的不团结,严重压制和挫伤了一些人的积极性等等,起了很坏的作用。
在阅读那篇鉴定报告时,我觉得不好理解,像陈创天这样一个长期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文章也写了不少,怎么会在这样报告中出了这么多毛病呢?说他化学知识欠缺,不懂得偏硼酸根也是离子,可是明明题目写的是离子基团,
我想问题就出在学风不正上,如果一个人不实事求是,窃取别人成果,表面上气壮如牛,内心理亏不踏实,写出的东西就不免难于自圆其说。
总之,归纳本文结论有如下三条。
1.陈创天1983年为鉴定BBO材料所写的报告,从其题目和内容安排上均
暴露出想攫取他人成果的意图。
   2.所谓“离子基团理论”,实际上是晶体倍频系数的一种简化计算法。由于不恰当地拔高,造成表述上的自相矛盾和错误。
   3.所提的四条结构判据,第一条是错的,第三、四两条没有必要。要将BBO
说成是第二条结构判据指导下发现的是牵强附会。用陈创天文章所提供的材料就足以说明无需这一条的指导。
五.结束语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围绕BBO发明权的争论已有二十多年了。我认为这与学术上不能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有关。1983年召开鉴定会之前,作为业务副所长,我曾经决定召开一次所学术委员会进行讨论,受到当时的所党委的强烈干预而作罢,我自己没能坚持,对此要负一定责任。当年的鉴定会,由于害怕不同意见在会上发表,临时决定不在福州开,改到北京开,而且不让大多数主要参加者出席,甚至对有的人用夸大其文革中的错误加以压制。我因为已被调离该所到福州大学任校长,也就顾不得许多了。多年来,每逢评选院士之前,我都将所了解有关陈创天的情况书面向中国科学院材料学部反映,在2003年陈创天被通过为院士之前,我也反映了,使我感到吃惊的是,该学部对我的意见竟然置若罔闻,连打个电话向我仔细了解都没有。此外评选中的幕后肮脏交易,也时有所闻,说科技界存在严重的学术腐败并不为过。

注:本文是针对陈创天撰写的鉴定材料“非线性光学效应的离子基团理论和新材料的探索”一文而写的,在每次送交中国科学院材料学部时,皆将该鉴定材料复印一份附上,但在此无法做到,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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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科技界里光明正大的腐败:陈创天院士欺骗造假剽窃BBO特大成果应依法查处。

作者:王耀水。

如果黄禹锡出生在中国,工作在福建物构所,必定像陈创天一样“幸运多多”,大量欺骗造假剽窃的“成果”,多个国内外“大奖”都能顺利被掠夺走。谁说“纸包不住火”?纸不但“能包住火”,而且还能“灭火”,又能“堵死受害者口”。这个(陈)的(创天)下奇迹就发生在物构所!        
                 

        韩国黄禹锡教授“科学造假疑云未解”震惊全国上下“看成国耻”
        中国陈创天院士“科学造假铁证如山”视同家常便饭“吹为精英”

    科学本来是最实事求是,最纯洁,最公正,最使人类社会所崇尚的真理。科学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行动指南。科学研究本来目的是探索未知,造福人类;但是,如今中国有多少的“科学技术”甚至冒充“高科技”并被用来骗取钱财,欺世盗名。陈创天BBO特大成果造假剽窃,科学腐败案比起黄禹锡案例,有过之而无不及。韩国黄禹锡教授科学造假“疑云未解”震惊韩国上下,视为“国耻”;我国陈创天院士科学造假“铁证如山”视同家常便饭,吹成“精英”。笔者认为,“陈创天剽窃BBO特大成果科学腐败案”可评为“中国科技骗局之最”,理由是:
(1)陈创天地位之高,名望之大,强取豪夺之明目张胆,借用权术之高明,高超骗术之创意,弄虚作假之魔法,吹牛说谎之胆量都是古今中外所罕见的。他能顺利成功的将我们十几位科技工作者经过八年的艰苦劳动,成千上万次的实验,无数的挫折,而在严重的“错误实验”中偶然发现的BBO新晶体材料说成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因此骗取了中国科学院特等奖(1984),陈嘉庚奖(所谓中国的诺贝尔奖,1986),第三世界科学院(TWAS)化学奖(1987),美国光电子工业技术成就奖(LSER FOCUS WORLD,1990)。(注:请调查证人:原物构所业务所长,福州大学校长黄金陵教授,电话:0086-591-83709114;物构所历任所长;新材料合成生长组全部成员。证据:新材料合成生长组原始记录,结构,相图测试记录,并对照陈的所有吹牛报道稿)。
(2)陈创天有超凡的“本事”,能够骗倒当时的物构所党委书记庄牧,物构所所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卢嘉锡教授。BBO如此重大成果的鉴定书,不必经所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也不必誏所有参加BBO新材料研究的人员知道。鉴定会秘密转移到北京进行并顺利通过。秘密申报成果。成果申请书也没誏多数参加BBO研制的人员知道,更没有签过字。BBO特等奖能被陈创天顺利拿到。如此不可告人的“成果鉴定”,如此黑暗的暗箱操作评定科技成果竟然可允许在当时(1984年)的中国最高科技殿堂——中国科学院中发生!(证人:当时的物构所业务所长,学术委员会负责人:黄金陵教授;新材料合成生长组全体人员。证据:物构所学术委员会记事,当时物构所业务所长黄金陵教授文章:“陈创天掠夺BBO成果用心良苦”(已在网上发表);并核对BBO“成果鉴定”及“成果申请”的全部材料。
(3)陈创天敢说天大的学术谎言:1979年,是本人提出:试合成以钡钠为阳离子的偏硼酸钡钠(BNBO,Ba2NaB2O4)及硼铌酸钡钠(BNBN,Ba2NaB2O4);提出合成的配方:阳离子Ba:Na=1:4;提出合成的方法:提出用高温固相反应合成法。并请本人领导的新材料合成生长组同事陈长章,高东寿,叶桂芬进行上述两种新材料合成。没想到,我们合成出非线性光学效应如此高的BNBO及BNBN “新材料”。其实,我们合成的都是偏硼酸钡(BBO)!但是,当时我们确实不知道。因我“错误”的引用碳酸钠(Na2CO3)作原料,所用的氧化钡(BaO)及氧化硼(B2O3),正巧是BBO的主要原料,用高温固相反应合成方法又正是BBO的合成途径,低熔点的碳酸钠又正好起了助熔剂的作用,几个料想不到的偶然巧合,导致低温相BBO的偶然发现。在BBO被我们“误”发现之前,陈创天根本不知道世上有BBO这种好东西。可他就敢欺骗,说假话:BBO是他理论预言而发现的,天下还有什么能比这种伪科学骗术,科学造假,学术谎言更可耻?!(证人:新材料合成组的全体人员。证据:新材料合成,性能测试,结构,相图测定的所有原始记录)。
(4)陈创天去美国吹牛,说谎:他理论预言发现了BBO,回来后便大写文章,在各种报刊上大搞“轰动效应”:自我吹嘘说他的报告“轰动了大西洋彼岸”。连很普通的报告稿都要请物构所图书馆的方亿雄同志给翻成英文稿,再帮他连读发音,还帮录制成录音带,誏陈创天整天抱着录音机,跟着学发音读了几个星期后才出国“报告”。可想而知,是英语“水平”或学术谎言“轰动了大西洋彼岸”?在陈创天看来,吹牛是不必花成本的,而所得回报则是极大丰厚的“轰动效应”,名利双收。中国的科学家如果这样靠吹牛,说假话,即使再一百年也登不上诺贝尔领奖台。(证人:方亿雄教授,江爱栋教授,电话:0591-83773807。证据:物构所档案室资料,陈创天所有的吹牛报道,“轰动大西洋彼岸”的牛皮稿)。
(5) 陈创天去日本吹牛,说假话,丢尽了脸:1989年8月陈创天又带着他“理论预言发现BBO”的报道稿去日本仙台参加国际第9届晶体生长会议(ICCG—9,仙台,日本)。陈创天本打算这次再来一个“轰动大东洋彼岸”。他发表的文稿摘要虽不很长,但胆大包天的欺骗说谎:BBO及LBO新晶体材料是他理论预言(predicted)而发现的。由于吹牛,说谎过于离奇,会上当场被人质问:“BBO是不是你理论预言而发现的”?陈创天因说谎败露了,久久回答不出来,满头大汗,脸红耳赤。最后只好说“NO”(不是),狼狈不堪的下了台。这次是真正地“轰动了大东洋彼岸”!(证人:当时在会场的物构所代表:苏根博教授,江爱栋教授,电话:0591-83773807。证据:当时日本仙台市报纸关于陈创天科学欺骗的报道;并核对陈创天提交发表的理论预言(predicted)发现BBO,LBO的文章,见会议纪要,第七部分,氧化物晶体,第384页)。
(6) 陈创天欺骗了第三世界科学院(TWAS)副院长卢嘉锡院士。陈以其所剽窃到的BBO,LBO大奖,誏TWAS副院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卢嘉锡推荐陈创天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及推荐陈创天“荣获”1987年第三世界科学院(TWAS)化学奖。(证人:原物构所黄金陵业务所长及历届所长;BBO晶体生长及LBO晶体生长专利获得者江爱栋教授,电话:0591-83773807。证据:物构所,中科院关于陈创天TWAS院士及化学奖申报材料)。
(7)陈创天因“理论预言”发现BBO,骗取国内外多个大奖后,以为功成名就了,功名已经“超过”了卢大师。陈不自量地想夺取卢大师手中的大权(物构所所长)。同时,陈为了大捞一把外快,于1992年从物构所拉出一批BBO晶体生长的技术骨干力量到外面,与外商联合生产BBO,LBO与物构所竞争。陈创天的欺骗性,野心家,阴谋家的本色已全然曝露了。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院长一气之下,把陈创天在物构所的副所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室主任等一切职务全部撤掉。如同开水中拔公鸡毛,一干二净全拔光,采取这种“剥光衣帽”,在物构所“裸体示众”的做法,誏即将退休的陈创天在物构所的日子十分难过,只好选择“离家出走”,到某研究所“另生炉火”。(证人:当届物构所所长黄锦顺教授,电话:0591—8372898。证据:物构所干部档案)
(8)陈创天的科学骗局已彻底曝露了。长期上当受骗的卢嘉锡院长深为气愤,但又难于自圆其说。这一“人造科学家”是大师亲手“塑造”起来的,国内外几个大奖,包括第三世界科学院化学奖及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也是大师亲自推荐的。从科学院院长退了下来的卢嘉锡教授,科技权力影响已大不如以前。为揭穿陈创天的骗局,1997年3月,卢嘉锡院士联同梁敬魁院士(物构所第二任所长),吴新涛院士(物构所副所长),程文旦教授(物构所党委书记)及陈长章教授(BBO合成者)于《科学通报》上发表文章,郑重声明:“BBO新材料的发现与(陈创天的)阴离子基团理论无关,这是毫无疑问的”。(见《科学通报》42卷6期563页,1997年3月)。这篇文章作者由一位第三世界科学院副院长,一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一位中国科学院院长,三位中科院院士,两位物构所所长,一位副所长,一位物构所党委书记,五位作者都是重量级教授,份量之重,含金量之高,不但在中国科学史上,甚至国际科技文献记录上也未见过。可以说已创立了吉尼斯记录。既然“BBO新材料的发现与陈创天的阴离子基团理论无关”,为何将BBO的多个国内外大奖及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授予陈创天呢?这只能用科学腐败,科研造假,学术谎言,欺世盗名, 科技国耻二十个字来解释。(证人:梁敬魁院士,电话:010—82661358;吴新涛院士,电话:0591—83714825;程文旦(党委书记,教授),电话:0591—83713086。证据:《科学通报》42卷6期盼563页,199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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