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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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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3 09: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女人的十年-------考研都不能让我熬夜,可是这个故事却让我看到一点多,清醒到三点

我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 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 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
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生厌。他最爱和他前面的同学在课间下象棋。而 我讨厌一切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 说:恩,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 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
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
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
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我小鹿一样跑开。

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的车票。
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

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
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
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
确定他在,就行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
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停的打。
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
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
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
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
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
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
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
我摇头说不,我不累。
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
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

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

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
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
的老女人干瘪的**,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
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

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
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
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
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
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头靠着栏杆。

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
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
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
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
抱着我走得飞快。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
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然后,他要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
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
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
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
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

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来了。
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持。
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

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
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
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
每次聚会他都说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槟鬟而我灰头土脸。
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
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
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睡着。

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的躺着,他轻手轻脚的开门,拿睡衣冲凉,我翻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茫然无神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

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的喊沈瑶,我在黑暗的沙发角落不吱声儿,他又叫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一下,说着就去摸灯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的推了他一下,他没站住,摔倒在地上。
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的站在屋子中间,泪水汩汩的往外涌。
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
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
我站起来,像头母狼一样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我发泄。直到最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醒来,看见小均站在窗前抽烟,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我就那么侧躺着看他的背影,看到眼睛发花,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一根。
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的叫他:小均。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他拖
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
我颤抖着找电话,我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的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
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我发现小均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
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
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
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去。

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 我会感觉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
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
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
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
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
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
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

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

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那些年,苦了你。
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
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 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不会。

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我端着饭盒去**买饭,刚进**大门,我又想吐。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就吃完了。
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
我去了医院,我被告知怀孕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我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我就不安全。
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我的身体瘦的不行。同学们渐渐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身体里越来越固执的存在。
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
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的笑。

我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起,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十月十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我成了一个啤酒促销员。我穿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2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的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的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贱人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攥在手里。
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我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
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我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然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做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我的孩子,没了。
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
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一九九九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
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

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巴巴的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块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眼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呆不下去了。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2块钱,我饿的不行,我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

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的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
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习。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啦拉吃完两大碗拉面,她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茄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
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亮的大衣。

我不要,我说。
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的说: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
馒头恶狠狠的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
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
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瞪喜辽矶?BR 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的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包养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语。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
那里,是我的地狱。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忽略掉很多人。他们在我生命中一掠而过。比如在深圳酒店里,有个男孩偷偷给我塞过纸条,将玫瑰插在我的宿舍窗棂上,我不是
没看见过没感动过,可我狠狠的伤害他,我站在路灯下问他:你一个服务生,拿什么来爱我?
黑夜里他面色赤红,大口吐气,然后转身离去。
后来我们曾无数次在酒店里擦肩而过,他的眼神里都是愤怒和不屑。
后来,他离开了酒店。
再后来,听说他开了公司。
再再后来,听说他已经在深圳小有名气。
我常常想起他,他是个好男孩,应该找一个洁白无暇的女子。

另外一个男孩是江门人,他的家与香港一水之隔,遥遥相望。
我们在飞武汉的飞机上认识,是的,就是我从广州回武汉的那次,他将在武汉公干一月,他坐在我的旁边,我红着眼眶坐在座位上发呆,他不时跟我搭话。
第一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为我忙着忙那,比空姐还周到。
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的拒绝。
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我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极致,绅士到极致。
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的问我:沈小姐,如果你愿意,你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笑。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

我在邮件里告诉他一切。
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
他辗转找到我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深圳。
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人间飞鸿。
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的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
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

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栏杆上,她问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我的夭折的孩子,我想起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着牙齿说:恨。
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
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作践自己。
馒头冲着电话大吼: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

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
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的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的告诉小均: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
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
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我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

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的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的并不好。
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我年轻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的微笑,一切ok。
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两千年,我过的稀里糊涂,没有小均的任何消息传来。
两千年,我的轨迹是单位到宿舍,从不越雷池。

两千年,很重要。因为在我仿佛要走出阴霾的时候,小均,李小均出现了。
一个看似血液凝固的伤口,又被扎了一刀。

2000年11月12日,我下班后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说是一帮武汉同学聚会,在某酒店等着我。
我去的时候大家都到齐了,一帮人呼三吆四的开玩笑,我在角落里静静的笑,席间,有人接了个电话,捂着电话问大家:哎,同志们,你们猜猜谁来了?
同学们你一嘴我一嘴的猜,接电话的那同学神秘的说:现任摩托罗拉优秀员工,李小均,杀回武汉啦。
话音未落,包间门已经被推开了,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就那么不由分说的站在我的眼前
,我的头轰一下就炸开了。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
我的爱人,他依然高大挺拔,我怀念的胸膛依然宽厚,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冰凉的手
指尖,他微卷的浓密的发,他耳后朱红色的痣,依然如故。
我多么想上前去,伏在那个胸膛,痛快哭一场。
小均只是那么看了我一眼,就被按住罚酒,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辛辣的白酒。喝到脖子通红。
我就那么僵僵的看着他,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我看着他,给我生命刻下不可磨灭痕迹的小均,他没有再看我,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饭后,我们换到另外一个同学家里活动,我被强行拉过去。小均在另外一辆车里。
我的同学们刻意不让我们在一个车里,他们知道我和李小均尴尬的往事。他们以为我和李小均已经云开雾散,有谁知道我肝肠寸断?八个人,两桌牌。一桌扑克一桌麻将。李小均和我一桌,他在我对面坐下。
一夜无话,我输掉三百,他输掉四百。
居然无话,直到天白,他走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沈瑶,请把我外套递过来。
这一句话说的轻轻巧巧,我们在一起时,他常指挥我:沈瑶,把我外套给我拿来,沈瑶,把我皮鞋拿进来,沈瑶把我领带给我拿过来......
一瞬间我仍有幻觉,仿佛我们还是相亲相爱,仿佛我还可以随时到他怀里撒娇,仿佛我还可以吊在他脖子上荡秋千,仿佛......
只是仿佛。他今天说的话前面多了个\"请\"字,这一个字,将我们所有的轰轰烈烈的过去撇的干干净净。
我的小均,已经彻底将我这一页翻过去。他不再是在原地等我的那个人。
虽然,我为他蹉跎整个青葱岁月。

我回到我的住处,将所有珍藏的带有小均痕迹的东西,一点点翻检出来,对着冬日微弱的阳光细细抚摩。
他送我的发卡,胸针,所有武汉--广州的车票,广州到武汉的机票,他写给我的留言条,有他字迹的电话本,他的领带夹,他的感冒药,他买呼机的发票,我们的房租收据,还有,我们第一次亲密的那条床单。
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看着这些细小的物品,看着看着,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
事隔一年,我终于哭出声来。

我想念小均。
我以为他也想念我。
我因为思念而痛苦。
我以为他痛苦更甚。
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他还会像往常一样,过来搂着我,亲吻我的眼睫毛,他的嘴唇薄凉,眼睛明亮,我以为他会说:瑶瑶,我爱你,我还爱你。
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他的怀抱,任性的在他肩膀咬出牙印,我想在他怀里睡去,做 个梦有春暖花开,有四季交替,有海浪拍湿的岸。
一切都过去了,他可以客气的对我说请了,他不看我为他憔悴的脸,我在一年之间瘦了十斤,我的手腕细得可以看见毕现的青色血管,他都不看,他离开我的视线时甚至没有回头,我在他的身后差点昏厥,他都不知道,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他都不知道。

我红着眼眶去公司辞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机票。
我想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是武汉不是广州不是深圳。
我选择北京,那里四季分明,冬天冷到彻骨。


2000年12月,首都机场,寒风凛冽,我提着一个小小的皮箱,走入人流。
彼时我神情淡然,眼睛不再清亮,直直的发刚到肩头,唯一不变的是唇色如婴,我坚持不用任何唇膏唇蜜,我为他保留六年如一日的忠贞。
我在公主坟租下一间房,刷成嫩嫩的粉,在屋子里燃淡淡的达摩香,在窗台上摆绿绿的多叶植物,养两条戏水的鱼在餐桌上的鱼缸里。我每日在国贸和公主坟间来来回回,习惯了在地铁里吊着扶手睡觉,习惯了穿僵硬的职业装,习惯了,没有小均的生活。
我仿佛离小均越来越远。

我不再和武汉的同学联系,我买了北京的手机号,电话簿里全是我的北京朋友。
三个月后,我说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连北京人都不知道我的来历,他们想不到,我曾说恶狠狠的武汉,他们也不知道我能听懂每一句广州话。
我矜持的笑,和客户温婉的谈话,我仿佛天生为工作而生。
可是,夜晚是个难关。
我有了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在露台哭一场。我痛快的哭,然后擦干眼泪,进房间去钻进被窝,抽泣着睡去,我像个婴儿一样依赖这一天一次的宣泄。我偶而会在半夜醒来,我做噩梦,醒来浑身发抖,我抱着手臂站在露台,北京夜晚凉如水,我的裸露的肌肤被刺的生疼。我经常那么一站半个晚上。一觉醒来,我会飞快起床,赶到地铁站去开始一天的工作。没人知道我隐秘的夜晚是如 此不堪。无他,我只是孤单。

周末,我会在小区的活动中心和人下象棋打发时间,我的象棋水平日益精进,在小区里几乎可以称霸。只有下棋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我宽容的让棋给慈祥的大爷们,我逗他们一乐,老人像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我就让了再让,还是赢他们。
我就那样在活动中心一呆一天。如果有阳光,我会推着腿脚不便的老人散步,听他们讲老北京的趣事。他们对我的疼爱也超过我的想象,有一段日子晾在小区的衣服屡屡被盗,可是我的衣服从未丢过,只要我洗了衣服,他们就在晾衣绳附近聊天,直到衣服干了,他们给我取下来,每次我从公司回来,看见门把手上挂着的散发阳光味道的衣服,就忍不住鼻子发酸。

你付出爱,一定会收获更多的爱。
可我为李小均付出了那么多的爱,收获的却是切肤的痛楚。
十一
你是不是以为我还会叙述那些过程,不了,不了,我想结束这场回忆,那些细节,越剥越伤感,没有一个伤口经得起反复描述,揭开来,无不触目惊心。我们只说后来,每一个从前开头的故事,都会有后来。

后来,二零零三年一月,一个叫苏克的男人在王府井人潮汹涌的街头大声说:沈瑶,嫁给我吧。我不许你再哭。苏克眼神纯净,皮肤白皙,手指修长,他单薄瘦弱,但他说要保护我,我试着挽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胸膛,闭着眼睛摸索着温暖。我对苏克说:苏克,给我三天,只要三天,我给你答案。
苏克将我的手包在他的大手里说:我等。

三天,我用来做一次飞行。
飞行是在夜里,看到满眼的黑暗。站在白云机场,听着满耳熟悉铿锵的粤语,恍若隔世
。我招来一辆的士,渐渐驶进广州的心脏,每一次细微的颠簸都让人心悸,年轻腼腆的司机问我:小姐你去哪里?
请你,带我转转,随便哪里。我说。
然后呢?他继续问我。
我坐在后座看窗外霓虹闪烁:然后,我们回机场。
司机从后视镜惊愕的看着我。我笑着解释:我只是忘了广州的味道,飞来闻一闻。

回到北京时,是清晨,一月料峭的春寒里我给馒头拨一个电话,我问她可知道李小均在哪里,馒头沉默,然后一字一顿的告诉我:李小均的婚期,定在五月一日。挂掉电话,坐在路边,发呆,然后艰难的拦车。
出租车在三环路上艰难前进,堵车在北京是常事,我贴着车窗无聊的看着外面,一个穿藏青西服的男子站在一辆帕萨特边,身影像极了李小均,我着魔一样跳下车,刚下车,就见那男子进了车,然后车子慢慢动起来,我飞快的跑过去,车流开始移动,越来越快,我被彻底扔在三环上,车辆从我身边渐次掠过,我被一次次扔在后面,我仿佛看见时光从我身边刷刷而过,我站在车流里泪流满面。

三天后,我和苏克站在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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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3 10: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切肤的痛~~~

因为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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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_198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8-26 08: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的太傻太痴,男的绝情,
所以说要拿的起放的下,不必为了这种男人而继续浪费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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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_198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8-26 08: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很多事都是不公平的,最主要是让自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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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w008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8-27 14: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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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4: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对别人的爱而放弃了对自己的爱,是注定要受伤的,可惜这一切要在受过伤以后才知道的,就这样,伤着伤着,人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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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8: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永远要为自己而活,一味的为男人付出,最终伤害到的却是自己,尤其是不付责任的男人。女人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疼爱自己,没有了男人,我们照样可以活。不能为了生命中的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过路人而毁了自己的一生的幸福。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支花。
可怜啊~~~~!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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