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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捆绑上天堂

[【散文】] 找个处男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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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20: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任有令,念在楼主是初犯,给予严重警告,给予楼主奖励者之myfmyf、reader、coolman属从犯,给予所奖金额同等罚款,请各位到12楼上交应罚之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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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21: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coolsila于2005-07-20 20:35发表的:
主任有令,念在楼主是初犯,给予严重警告,给予楼主奖励者之myfmyf、reader、coolman属从犯,给予所奖金额同等罚款,请各位到12楼上交应罚之款哈。

coolsila间接替主任受贿呀,
偶这次真的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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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1 15: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coolsila于2005-07-20 20:20发表的:
还是俺coolsila明智,感觉风格有点不对,掏出的论坛币一不小心就到冰冰mm口袋里了

coolsila哥哥呀

典型的马后炮哈

不过我得声明的

你什么时候给我论坛币了

我倒是真有这爱好

不过真的没收到

要不,你再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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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1 18: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冰mm什么时候续完《苦儿》,coolsila就天天到小屋交门票^_^

偶算了一算,冰冰小屋的门票一次5元,偶拿出50威望换成5000元,可以参观1000次了,可以参观若干年了,只是冰冰mm要经常变换门票的风格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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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2 22: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myfmyf: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你看看,俺在这里发帖子时,是13号凌晨1点37分,而发在热线时,请看,作者:白刃 时间: 2005.07.14 02:41

也就是说,俺是13号在这里发的帖子,而白刃是14号才发的,如果白刃不是俺,起码也是她抄袭俺的啊,怎么也不可能是俺先发的抄袭后发的人,对吧?

最起码,这个处男的帖子在此是原创首发,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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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08: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天堂mm的原创首发,coolsila的论坛币等着地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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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4: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捆绑上天堂于2005-07-22 22:39发表的:
myfmyf: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你看看,俺在这里发帖子时,是13号凌晨1点37分,而发在热线时,请看,作者:白刃 时间: 2005.07.14 02:41

也就是说,俺是13号在这里发的帖子,而白刃是14号才发的,如果白刃不是俺,起码也是她抄袭俺的啊,怎么也不可能是俺先发的抄袭后发的人,对吧?

最起码,这个处男的帖子在此是原创首发,是吧?.......

捆绑上天堂朋友,请看一下这个链接:
http://61.156.7.32/new3club/bbsr ... =3652252&show=0这个帖子的发表时间是:2004.12.22 02:14,比楼主的文章早了半年多吧,这个该怎么解释呢????

我这么做只是想还这篇文章的真正的作者一个清白,我不会肆意去猜测一个人,但是我也不会轻易的相信我个人觉得不合情理的解释,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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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22: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好,这么办吧,为了证明我就是白刃,我将在白刃的《找个处男谈恋爱》一帖中加一行字,就加在题目里,所加文字内容为:我是捆绑上天堂。

如果我不是作者,那肯定无法修改她的文章,对吧?请再去搜索。包括半年前的那个帖子我也进行同样的修改。因为我说过了,当时只是半拉子工程,一直没想补完,这次在等一小时开禁的过程中才写完的。

记住,我将在白刃的帖子题目中进行修改,内容为:我是捆绑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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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22: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 齐鲁青未了 } 版主: 白刃 齐鲁第二写手 北坡 贾小闷  
  
主 题: 找个处男谈恋爱(myfmyf:我是捆绑上天堂)  [加为收藏]  [置顶帖子]  
共 14 篇  第 1 篇 - 第 14 篇                  返回  
   作者:白刃 时间: 2005.07.14 02:41


看看题目,我修改过了,请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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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3 22: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个事俺不明白,这里有个叫帅老爷们的,是俺在热线的副手,即齐鲁第二写手,为啥他说他就是热线的原作者,大家都相信,而且是在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而俺是白刃这个事实却没人信呢?俺连登陆密码都交出来了,酷兄也去验证过了,可大家就是不信,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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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22: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书园发生野猪林对质事件后,类似的事已发生过多起,屈指算来,是该发生对质事件的时候了,正好天堂mm撞上了枪口,这“天堂门”也就很自然了   

感谢天堂mm带来精彩的“天堂门”事件,coolsila决定购买门票去游览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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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2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

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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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23: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捆绑上天堂于2005-07-23 22:25发表的:
还有个事俺不明白,这里有个叫帅老爷们的,是俺在热线的副手,即齐鲁第二写手,为啥他说他就是热线的原作者,大家都相信,而且是在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而俺是白刃这个事实却没人信呢?俺连登陆密码都交出来了,酷兄也去验证过了,可大家就是不信,这是为什么?

呵呵,支持原创,欢迎捆绑上天堂~~~~
书院的威望和别的论坛略有区别~~~这个不用偶说,朋友们都明白,所以这里对威望和财富难免计较的多些,总版有总版的苦衷,希望天堂MM 理解~~~

文学版来了高手,是雪融最高兴的事情,送花~~~~玫瑰或许俗气,但是却是雪融最喜欢的花~~~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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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myan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7-24 11: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强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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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4 11: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sila来天堂只需捆绑,又何需买票?呵呵

谢谢雪融,花儿们也是我的最爱,我小说的女主人公几乎都叫茉莉:) 我目前就养着石竹、马蹄莲、茉莉、绣球、含羞草和一盆好大的朱砂根,没想到雪融也送花,高兴~

另外,千万别称高手,在那种地区性比较强的版块待久了,很有些井底之蛙的感觉了,等身体好些,希望与大家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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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3: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堂mm看到coolsila的签名了吗~~ 小心coolsila

小心, 引狼入室呀  ^_^


雪融送的是什么花

好像是“棉”花呀

天堂mm小心雪融呀

雪融可是已经有“家室”了  ^_^


妹妹身体不好?

听说主任那里有祖传的膏药 “一贴灵”

等主任来了 妹妹可以求求主任

主任这个人呀

吃软不吃硬  好说话的  ^_^

不过吗

reader看妹妹的这病

是病在心里

为情所困

气血两亏呀

不好治呀 不好治。。。

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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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9: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捆绑上天堂于2005-07-23 22:25发表的:
还有个事俺不明白,这里有个叫帅老爷们的,是俺在热线的副手,即齐鲁第二写手,为啥他说他就是热线的原作者,大家都相信,而且是在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而俺是白刃这个事实却没人信呢?俺连登陆密码都交出来了,酷兄也去验证过了,可大家就是不信,这是为什么?

作为第一个站出来质疑的人,我先来解释下,为什么楼主的文篇会被人注意。

说句玩笑话,其实怨不得别人的,怪只怪你写得太好了。     

虽然我现在不常来,但是一看就想给这两篇文章加财富的。

只是在这儿玩的时间长了,被非原创伤得太厉害了,多了点防人之心,希望楼主勿怪。

去搜索会员发的原创帖,是在书院做版主才养成的毛病,叫地方病吧。

结果就搜出个2004年的帖,然后楼主在顶楼又说了句刚写完,所以才怀疑的。

其实这种事在这个以威望为重的论坛,是很常见的,野猪林事件是个典型,野樵兄就是在这场争论中淘出来的金子,希望楼主也是。

用有争议的ID在有争议的论坛发帖注明,确实是个洗清自己的好方法。根本不用交出密码的。

不是我师傅不信你,她自己也说了,只是想还作者一个清白罢了。作为真正的作者,有人这样维护你的权益,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你要做的,不是生气,不是针对某个人,只是第一次就该把事情说清楚。但是,你没有。你是在第68楼才把事件中最关键的问题说清的,但这是在myfmyf说过不相信你上面的开玩笑似的解释以后,你才说清的。所以,没有必要说什么没人相信你,是自己没有说清而已。

下面是引用捆绑上天堂于2005-07-23 22:18发表的:
{ 齐鲁青未了 } 版主: 白刃 齐鲁第二写手 北坡 贾小闷  
  
主 题: 找个处男谈恋爱(myfmyf:我是捆绑上天堂)  [加为收藏]  [置顶帖子]  
共 14 篇  第 1 篇 - 第 14 篇                  返回  
   作者:白刃 时间: 2005.07.14 02:41
.......

在这里跟帖表示怀疑的人有很多,不是只有myfmyf 一个人,所以楼主在齐鲁加上她的名字,我觉得不舒服。楼主也做着版主,论坛里面人人平等,凡事以论坛利益为重,也应该是楼主做版主的原则吧。遇到这样的事,发脾气或是说话跑题都无济于事的,真金应该不怕火炼吧?只要用几句话把问题所在说清就行,没必要在谁身上作文章。所以强烈建议楼主在齐鲁把myfmyf的名字去掉。还有,纠正我雪融老公一句话,这事和总版不总版的没关系。而且现在的myfmyf并不是以总版的身份来说话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只要是喜欢原创的人,都会站出来这么做的。不管是管理层,还是普通会员。

楼主是块金子,是块会发光的金子,所以,消消火气,把我师傅名字去掉,因为最早提出质疑的,并不是她。最后,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和楼主交个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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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20: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版主,森林真的很希望所有来玩的会员都在文学版上玩得开心。
捆挷MM的这篇佳作之所以会引起大家的关注,被怀疑抄袭,写得好不是楼主的错,是因为文学版确实发生过多次抄袭的现象,对于抄袭,所有关爱书园的会员都深恶痛绝,所以才会群起而恨之。
森林应该感谢楼主,再一次让那些心术不正的拿来主义者听到正义的声音,而以此为戒!
捆挷MM是个知理之人,相信会一如既往的支持文学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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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21: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捆绑上天堂



我如果是你  会选择沉默

越辩越不清啊

要不  我再写一编 原创文章给你们侃侃  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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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21: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楼主还不算最冤的~~~~
偶有个朋友,自己写的文章被别人剽窃,就在自己做斑斑的论坛被人家质问,偶朋友只能注册了那个剽窃她文章的论坛,发帖子问站长,结果站长回贴说:论坛改版,把所有帖子都定义成本站原创,无法一个个细区分~~~~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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