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我纠结很久才写的短文! 有人说,规矩是讲究。您讲究,它就是规矩;您不讲究,它就不存在,但大赛还是要讲规矩! 今年八月份,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吉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首届全国“红旗杯”班组长大赛决赛“采用完全机考方式,重点体现公平公正。” 评委作为在一个比赛、评选或评估活动中,负责评估参赛者、作品或方案的人,应该说不可或缺,但往往评委可以决定比赛的结果。 一个大赛为了公平公正舍弃了“评委”,说明主办方确实发现了问题,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式,最终制定了新的规矩! 2015年,我在天津市首届大学生创新方法应用大赛决赛时作为评委组组长就为“大赛”制定了“规矩”:参赛队伍需要匿名参赛;培训、指导参赛队伍的老师不具备赛事评委资格(回避机制);决赛为专家指定命题。 另外,邀请外省市专家担任评委;也采用了评委随机分组、去除最高和最低分等措施。 制定这些规矩就是为公平公正,杜绝人为影响比赛的结果。 但本人参加过、也听说过,一些“机构”承担培训、辅导、组织的赛事。因为一些人为因素的介入使得赛事变得“商业味”严重。 “机构”既是培训、辅导方又是赛事组织方,这就使“机构”有绝对的控制权。开小灶、漏试题、给名额等就成为这些机构的生财之道。 甚至规定,如果参赛队伍在更高一级赛事取得优异成绩要按名次支付给“机构”几十万不等的“费用”。 人一旦贪婪,这颗心就会走偏方向,不知又会发生什么“灾难”?所以我曾说:要想让他灭亡就先想他猖狂! 为“大赛”制定“规矩”确实很重要,它能够使“大赛”良性发展,能够使参赛选手凭实力参加比赛。 虽然规矩是无形的,但它又是有形的。规矩就是规矩,不管您承认不承认,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它已经约定俗成了。 最后,我们还是回顾一下先人制定的“规矩”: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老子认为自然的本质是无私的,它运行的目的不是为了争夺、掠夺,而是为了维持整体的平衡与繁荣。 圣人效法自然,关注群体利益,在成就事情的同时不与他人争夺功劳,体现一种无私和谦让的态度。 提醒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不要过度干预自然或试图掌控一切,行为还是收敛一些好! 虽然规矩没那么吓人,它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约束。您不守规矩,不仅会受到人们的白眼,还会遭遇道德上的谴责,甚至会触犯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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