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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横槊赋诗 于 2024-12-3 15:10 编辑
给单词下定义,有时候很简单,有时候不容易,可以说“定义”这个词本身就缺少定义。常见的定义方法是内涵法和外延法,简单点说,内涵是主体的属性,而外延是属性的主体。英语的consist的一词,字面意思是站在一起,正好有consist in和consist of两个搭配,前者相当于内涵,后者相当于外延。consistency这个词还多少保留了consist的本意。还有consistory一词,与古法国北方方言consistorie有关。
比如说用内涵法或许可以把“种族”定义为“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用外延法的话,或许可以定义为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等。想了解一个词,可没这么简单,你最好把它和它的近义词对比,知道它突出什么,经常用于表达什么,例子有哪些,什么是主要的,可能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通过什么方式手段,等等。如果复杂一点的话,你或许可以争论说种族是个没有生物学基础的伪概念,或者说种族这个概念本身就是罪恶的,因为它起源于地理大发现的殖民主义,一开始就隐含着歧视,或者进而说之前的说法是政治正确干涉了科学,种族是客观的——等等。你或许也可以争论种族和民族的区别,然后得出,我歧视你是因为你的民族而不是种族,所以我不是种族主义者。不过这些似乎都不怎么影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使用“种族”一词,虽然具体的使用可能只能适合最典型的场合。
法律英语里面,经常把几个同义词连着用,这最早是为了方便操不同语言的人都能看懂,所以把外来词和本土词同时写出。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种套话,也不一定是外来词加本土词。例子有aid and abet,还有right, title and interest,等等。前面说过,法律用语也提供了不少词,比如说a.k.a./aka这个缩写,可以追溯到1936年的法律文件。
定义不是个容易事,但可以诙谐一些。美国作家安布罗斯·比尔斯著有《魔鬼词典》,国内似乎是90年代引进的,然后还有不少仿作。《魔鬼词典》里面,history被定义为
An account mostly false, of events mostly unimportant, which are brought about by rulers mostly knaves, and soldiers mostly fools.
大部分词典都是很刻板的,不允许这类解释,不过令人惊奇的是,其实1755年约翰逊出版的词典里,竟然有类似的幽默。它对于lexicographer一词的定义是
a writer of dictionaries; a harmless drudge that busies himself in tracing the original and detailing the signification of words
解释oats时说
a grain which in England is generally given to horses, but in Scotland supports the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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