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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河南监狱回应18岁考生已大学毕业,符合劳动法和公务员录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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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07:3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法学专业,一个计算机专业,
都是提早三四年录取的?
法学专业难道也有少年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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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07: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有才能,不继续读研深造,却急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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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16: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也信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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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18: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合规合法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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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18:5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红星QQ 于 2024-8-17 19:06 编辑
cryb 发表于 2024-8-16 18:05
都是合规合法的操作


今天怎么看说年龄被修改了
在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韩某某的年龄存疑,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不予录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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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19:1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dieedu 发表于 2024-8-16 16:08
这个你也信 哈哈

河南这个省真是神仙省份,不是年龄往小了改骗编制工资,要么就是往大了改,骗养老金
各种案子,我差点混在一起,谁有能耐,帮我也改一改,要求不高,改到35以下就可以,还可以去求个职

记者13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

经调查,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中,先后违规帮助朱某某、张某、赵某某等多名档案造假人员在鹿邑县公安局谋取公务员和警察身份,并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1993年出生、正在上小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手续,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张季梅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等文书、证明材料,将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并在邱海山、刘萍的帮助下,使孙某某从中学生变身为国家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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