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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2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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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gent124 于 2024-4-23 00:22 编辑
整体效果,包括一句话的效果,也包括整篇文章的效果,比如幽默风趣,含蓄深沉,流畅爽快等等,当然是不好量化的。如果原文读起来诙谐有趣,译文虽然句子的语法结构亦步亦趋,但是幽默的效果完全损失掉了,能算“忠实”吗?反之,译文读起来同样幽默风趣,但是个别字词和原文有出入,算不算不够忠实呢?到底哪个更重要呢?毕竟很多时候,两者难以兼顾。
我虽然不懂俄语,但是直觉戴骢译的《金玫瑰》,很多地方字词的理解和表达可能要比李时译的《金蔷薇》那个版本要准确。比如这句,戴译“多亏这位老文学家的札记,人们才得以知道前第二十七殖民军团列兵让?欧内斯特?夏米生活中的这段凄惨的遭遇。”,李译“我們感謝这位年老的文学家,多亏他的杂記,有些人才知道从前第二十七殖民軍的兵士約翰?埃尔奈斯特?沙梅一生中的这段悲惨的經历。”,即使不懂俄语,也可感觉到,“人们才知道”比“有些人才知道”更符合汉语习惯。但是,总体的阅读效果却是李时的版本好,语气更舒缓,更有娓娓道来的感觉。另外有些细节也是李译更出色,比如第一篇《珍贵的尘土》里有一句,戴译“最初夏米甚至有如释重负之感”,李译“在最初的一刹那,沙梅甚至感到了轻松”,尽管不懂俄语,但是从汉语的表现效果看,“如释重负”过了,“轻松”才恰如其分,“最初”也不如“最初的一刹那”更精确。
当然,注重效果,也不是绝对的。很多情况下,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意思表达出来,至少让读者能看懂,幽默的效果,只好损失掉了。
举个例子,王宗炎先生在《回春楼谈英语》里提到(p.11)
有个地方使用典故,我用换说法(paraphrase)渡过了难关,可是很不满意:
在经济大萧条年代,美国人都陷于穷困,有的竟连老婆生孩子也付不起留产费。为了预防赖帐,得克萨斯州罗伊斯城两位医生登了一则广告。原文是这样的:
If you are expecting the stork to visit your home this year and he has to come by way of Royce City, he will have to bring a checkbook to pay his bill before delivery, (p.39)
英国民间传说,婴孩是stork (鹳鹤)带来的。我的译文是:
如尊夫人有喜,要来罗伊斯城留产,请备足款项交费,才能接生。特此通告。(53页)
意思是译出来了,可是开口就是钱,过于露骨,原文因为用典,骨子里冷酷,措辞却很俏皮。两相比较,我的译文差多了。
而如果只忠实于语法结构,连看懂都费劲,是不是忠实度更差了呢。
“比如译文漂亮,这是译文的效果,不是原文的效果。” 这也正是我这里想探讨的问题,原文晦涩难懂/干巴巴没有文采,译文是不是也要晦涩难懂/干巴巴才算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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