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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ingdd 于 2023-6-13 14:20 编辑
浙江黄某网络传播电子书案
2021年9月,根据报案线索,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以来,黄某等成立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扒书”等形式盗取电子书,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权盗版电子书秘钥,涉及电子书20余万部,非法经营额100余万元。2022年8月,已对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点评:该案以公司形式实施侵权盗版,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涉案人员多、受众面广,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该案的查办,有效揭露了网上销售盗版电子书的行业“潜规则”。
宁夏朱某某网络传播盗版案
2022年5月,根据网络巡查获得线索,石嘴山市平罗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以来,朱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在境外搭建引流网站诱导网民充值注册VIP会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影视作品10余万部、电子书近100万部通过网盘及社交群组给VIP会员分享,牟取非法收益。目前,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点评:该案是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涉案作品数量巨大,线索获取、取证固证等方面均存在难度。该案的查办充分体现了我国西部地区版权执法部门查办网络侵权案件的担当与能力。
河南开封谭某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辅案。2020年6月,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从一条微信网络购书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涉及多省市的印刷、销售盗版教辅图书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印刷生产线6条、机器设备53台、印刷纸张176吨,缴获图书7万余册,涉案价值6000余万元。目前3名主犯已被检察院批捕。
安康王某侵权销售电子书案。根据上级案件线索移转,2022年4月,安康市平利县公安局对王某涉嫌通过网络侵权销售电子书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查明,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其持有的笔记本电脑在网上下载电子书籍《严歌苓全集》《希腊三部曲》《三国不演义》等,通过其微信群进行销售,共计获利35794.29元。2022年12月12日,平利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侵权设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网络文学、电子书籍等得以快速发展,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侵权盗版的重要目标。该案是落实“剑网”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网络版权整治的典型案例,对规范互联网领域版权秩序具有示范意义。
不说多吧,以49万本为计数,一本造成纸质书籍出版销量减少10本,每本算50元.算一算涉及金额多少亿?
490万呢?
人在国外,法不责众,那些没有一点法律意识的网友,你知不知道你可以把这个论坛摧毁,甚至某千量,某落日都会受到牵连.
还不知道风险,到时只能想想怎么临时抱佛脚了,说不定你花了钱,请了有关系的人帮忙,什么作用都没有.
为了科研,兴趣,学术求助网友一两本有版权的书还不至于上法律.
量大了,可构成经济损失,可构成严重版权问题.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后果自己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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