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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发热用药的界限是 38.5℃?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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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5: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阿源老师 来自公众号「阿源老师」

一天一位同学向阿源老师提出来一个问题:物理降温和使用退热药物为什么临床上一般用38.5℃为界值呢?

1. 解决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其出处

(1)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如果腋下温度超过 38.5℃,且患儿烦躁不安,应及时给患儿退热治疗。以下情况即使不到 39℃ 也应治疗,如患有肺炎、心力衰竭、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

注:未找到 WHO 原文,摘抄的新闻稿。

(2)2016 年版《中国 0 至 5 岁儿童病因不明急性发热诊断和处理若干问题循证指南》指出:肛温 ≥ 39.0℃(口温 38.5℃,腋温 38.2℃),或因发热出现了不舒适和情绪低落的发热儿童,推荐口服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

也就是极有可能是这个东西并无出处,尤其是针对成人更无类似说法。

2. 现在关于发热的最新的观点是怎么样的呢?

2017 年《中华传染病杂志》发布的《发热待查诊治专家共识》提到关于体温控制:

(1)体温 ≤ 39℃ 的发热 维持水、电解质的平衡而无需处理发热。

退热治疗会干扰热型、掩盖体温与脉搏之间的关系(如相对缓脉)等,不但影响诊断及对预后的判断,更影响对治疗效果的评估。

发热被认为是机体重要的防御机制,无论是物理降温或是药物退热都会减少甚至消除炎性介质的合成,减弱机体的防御过程所必须的。

此外,退热治疗亦有不良反应。物理降温通过皮肤的热传导、对流和蒸发加速热量的流失,可引起寒战,血管收缩,冠脉痉挛和反射性的低体温。退热药物使用可引起体温骤然下降伴大量出汗,易导致虚脱或休克。同时退热药物常有一定肝肾毒性,存在胃肠道出血的风险。

(2)> 39℃ 的过高温或高热持续时间过长,应积极使用物理降温及退热药物使核心体温降至 39℃ 以下;同时维持水电解质的平衡,对症治疗予以镇静、抗癫痫。

过高热除了增加代谢率外,还可引发过度免疫反应,引起酸碱平衡紊乱、细胞蛋白变性、组织缺氧和多系统损伤,甚至出现意识改变(如意识模糊、定向障碍、癫痫等)。

此时,不推荐在体温调控机制正常时单独使用物理降温。原因是会增加产热、代谢率和氧耗,仅推荐在退热药物下调体温调定点时联合使用。

(3) > 40℃ 或可能有脑组织损伤或感染性休克风险的超高热患者,可在应用退热药物的基础上,用冷水或冰水擦拭皮肤或擦拭皮肤后使用风扇、冰毯和冰袋增加水份的蒸发,以达到快速控制核心体温、保护脏器的目的。

(4)诊断性治疗应局限于疟疾、结核感染等可凭借疗效做出临床诊断的特定疾病,不应作为常规治疗手段。

(5)抗感染药物的应用不应作为常规诊断性治疗的手段。

(6)原则上不建议在病因未明的发热患者中使用激素,尤其不应作为退热药物使用。

最后我们可以看出来,退热药的确存在使用临界值,但是 38.5℃ 的说法可能并无根据,而是一种临床上的约定俗成,根据最新的专家共识,这一界限被暂定为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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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8 03: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悟性,还说什么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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