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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街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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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0 07: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外墙湾东西走向,长约500米,东靠福内墙湾,西邻盐运坡和碧湾街,过盐运坡穿沿江大道达大河,福外墙湾距大河约150米。南接大西门正街,北通福星门正街,福星门正街为全国四大米市之一。
依据原街名结合查对历史地图,福内墙湾西侧和福外墙湾东侧,原为城墙一段,拆城墙前原为两条半边街,拆城墙后,在原为城墙位置也建起房屋,形成两边有屋的街道,福内墙湾为城墙内侧,福外墙湾为城墙外侧,我家住在福外墙湾东边,推知应该是位于原城墙之上开基建造的房屋。
民国初年城墙拆除后,因近河埠码头,连接福星门正街的北头多住贩夫走卒,推车卖浆者之流,码头工人、芦花贩卖挑夫、搬运工人聚居此处。连接南头大西门正街为小商品、日杂,南货、油盐集散、客运码头,批发零售市场,人多繁杂,所以多花街柳巷,俗称流水沟,为低档妓院所占,卖淫者居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底层社会聚居区,抗日焚城,福外墙湾原有房屋尽毁,后来房屋多为依断墙残垣搭建的简易居所。
我进城后父母于六二年三搬到福外墙湾北头,从此定居下来,直至拆迁搬离,在此居住有四十七年之久。三次搬迁居住地,都在福星门正街相邻的150米距离内,房子搬来时,系父亲六二年两百一十元,质押于一盛姓人家。盛老头因与妻子离婚,法院判定支付财产分给费二百元给前妻,盛老头拿钱不出,不想房子被前妻所有,遂二百一十元质押后部一间半约23平方米房子,用于支付前妻财产分给费用,约定质押时间两年,两年后即六五年盛老头无钱退押,遂与父亲商定,加二十元买下这一间房。七八年盛老头去世,她女儿下农村后已在农村安家,无力安葬父亲,街道父老做中,劝我一百八十元另加二十元丧礼金买下此房前半部,遂使此房归一我家。
此处住所,焚城前为一叫合工庙的庙宇,是搬运工人码头工人的公会,焚城时烧毁,后来人在合工庙的断墙头搭建窝棚,八零年我改建此房时,依然南面可见合工庙的半堵青砖墙,地基仍然存在城墙砖,此次
改建南墙依然未拆,九八年重建才彻底拆除。
解放后除南头花街柳巷被取缔外,北头依旧是工人居住,开放后南头批发零售市场复起,站街女复燃。北头米市重兴,贩夫走卒、搬运工人复聚。
我家搬来时,街道为约六米宽,四竖三橫麻石铺面,后改为沥青路面,再改水泥地面。零九年万达看中此地,政府做棚户区改造,福外墙湾及相邻一十二万多平方米区域内街道全部拆除,建成了万达广场。
城市东侧河岸改革前是货运码头和轮渡码头,开放后此处新建非常潮流,属国内一流的轮船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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