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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法律常识问答(11):保证人在履行担保责任时付高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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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8: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这种情形看你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担保责任。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当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承担赔偿责任时,保证人有权提出这样的主张;你想要我赔偿,你得先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人不赔时,你得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当法院的判决生效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这时,债务人被执行的财产还不足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保证人才有义务承担。这就是所谓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说了一般保证的情形,再说说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债务人与保证人连带承担所有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偿还,也可直接找债务人偿还,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偿还。
  
   最后要说的,国家对高利贷是不保护的,特别是对一些出于非法目的而发生的高利贷,对涉及的金钱和其他财物,是没收归入国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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