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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根据浙江大学吴平老师的车祸,请大家谈谈高速公路上驾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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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23: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对浙江大学吴平老师表达哀悼之情!一个优秀的、有良知的教育者瞬间就消失了,痛惜……

++++++++++++++++++++++++++++++++++++++++++

看了视频,浙大副校长吴平老师由于在高速公路突然变道,才导致车祸的发生。有些人可能由于他的官方身份,刻意地去批评、指责一个死者,既不道德,更不高尚,也毫无意义。

我们还是一起来分享自己驾驶中学到的经验,让我们共同注意交通安全,珍惜生命。

先谈自己的体会:

一、学驾驶时,能选择一个素质良好的教练。
之所以把这个作为第一点来谈,是由于我当初先后跟随过两个教练学习驾驶,有了对照,才发现教练的素质是有高下之分的。许多驾驶的好习惯,是可以在学习驾驶时就能养成的。第一个教练,十分严格,起动、左转、右转、后退等都有一套规矩,在不同的路况中手势、眼神、双脚姿态等都有相应要求。现在想起来,许多本能的应急动作,基本上是来自第一个教练的训导。是在已经学会驾驶后,我跟了第二个教练,跟了他几次,主要是熟悉城区道路的驾驶技巧,同车的还有两个跟他初学的人,教练连基本规矩都不教初学者,他可以不教我,但不能不教初学者。

怪不得现在有些人可以从你直行车辆的左侧向右转弯(或从你直行车辆的右侧向左转弯)。这是没学好规矩。吴平老师就犯了从直行车辆的左侧向右转弯的错误。他是性急或走神等,还是师傅教导不严或自己学艺不精所致呢?

反正,把选择教练当作经验的第一步。

以后有空,慢慢再续写驾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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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06: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可能是爆胎。否则就是健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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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0: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黄海波一样,之前不知道他是谁,有多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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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2: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规则要求保持车距

但在中国若是遵守,就有人见缝插针,然后你永远都被人抢先,久了自然没人遵守。

于是路上有人被迫急停或转弯,就会“碰碰碰碰碰……”

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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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3: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的、有良知的教育者”,这帽子太大,还是不要随便戴。但至少可以看到一点,不按规矩出牌的人,并不永远得到利益,往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一些无良媒体看人下菜,转脸就扇了自己耳光。这件事和学驾驶没有关系。错过了出口就应该从下一个出口下来,不论你觉得接下来的会议自己是多么重要。再无良的教练也不会让你在高速上藐视别人,即便在你看来,在奥迪面前,大货车多么龟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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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7: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1.遵守规则
2.离大货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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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2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货车司机才是最大的无辜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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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5 00: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energy118于2014-06-14 06:49发表的 :
很可能是爆胎。否则就是健康原因。
从视频上看,吴平老师的突然转向,很怪异,或许存在爆胎的可能。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吧。应该是一瞬间判断失误。

二、留意轮胎的状况
启动前,查看一下轮胎状况,(上车后关注一下胎压);同时看看轮胎前后有没有异物。现在有些变态的人,可能会在你的车轮前后放些什么,以刺破你的轮胎。

驾驶距离长后,先是前后轮更换。前后轮出现程度相当的、很大的磨损时,赶快扔掉,更换全新的轮胎。等到爆胎时,在高速上极有可能是人命了。

设置导航时,选择高速优先,别选择距离优先,否则会引导自己走到乡村道路上,那里可能路经建筑工地或者充满杂物的道路,其中可能隐藏着钉子什么尖锐物品,会刺破轮胎。省油云云,其实更多的是忽悠。第一是安全,最后还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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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5 20: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是到出口了,该出去没有出,于是抢道,没想到被车装上了。 也许他也没想怎么样,只是为了赶时间而已。
人算不如天算。
录像中还是有一点奇怪的,更远处的一辆车都还在视野中的时候,处于更近位置的肇事车却看不清楚,有懂摄影的高人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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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5 20: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种态度真是好笑

“有些人可能由于他的官方身份,刻意地去批评、指责一个死者,既不道德,更不高尚,也毫无意义。”

事情的起因不正是因为某些人在把他的死因归咎于大货吗?

所幸有录像可以证明,责任全在轿车,要不这大货司机真是冤死。

网民只是就事论事,也没必要把话题转移到教练什么的身上,难道交通法规缺失了吗?难道话语权只在某些人手上吗?
感谢那个摄像头,感谢网络通畅,让国人知道了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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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5 22: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说,高速路上跟车一定要远,别跟在城市或是郊区这样的地方一样,就即便是这样的一些地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你才会深刻体会到刹车距离是如此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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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6 00: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xie1于2014-06-15 20:52发表的 :
也许是到出口了,该出去没有出,于是抢道,没想到被车装上了。 也许他也没想怎么样,只是为了赶时间而已。
人算不如天算。
录像中还是有一点奇怪的,更远处的一辆车都还在视野中的时候,处于更近位置的肇事车却看不清楚,有懂摄影的高人解释一下吗?

xie君分析得合理。吴平老师可能走神了,车辆就要到出口了,一瞬间加速超车、猛打方向盘,这是驾车大忌。

三、轻松上路,淡定驾驶。
长途驾驶的话,最好保证前夜有充足的睡眠,以免疲劳。人疲劳了,会打瞌睡,特别是高速路上路面平坦,时间一久,注意力不会集中,容易分心。真的疲劳,到服务区休息一下。

一坐上车驾驶,就要放下心里的所有杂事、杂念,彻底放下怨恨、忧伤等负面情绪,忘记生活中的某些恶人、奸人、小人。轻轻松松地、快乐愉悦地开车。

不听狂躁的、忧伤的音乐,不听某些会引起自己联想到某些往事的音乐,听听那种自己喜欢的纯音乐。

不为一些开霸王车的人生气,不与一些违规的车辆斗气,平静地走自己的路。

越过了自己的出口处,不倒退,不掉头,不心急,除了驾驶,生活中所有大事都扔在一边,心态平和地开到下一个出口处。多跑些路,多浪费些时间,多折腾些油,搞砸大事,都没关系,有自己的生命,才有其它的一切。

一辆车,就是一个国,自己就是王,不接听任何人的电话。确实有需要,到服务区,休息一下,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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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6 00: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cia1568于2014-06-14 17:12发表的 :
1.遵守规则
2.离大货远点

是的,这些很重要。

四、与货车保持尽量远的距离

没文化的人胆子大。驾驶货车的人,不少素质较差,而有些省份出来的人,有没有驾照,或有没有经过严格考试训练,都有疑问。

我曾经遇到过驾驶了两年货车的人,却是没有驾照的。我也曾遇到两个人,他们的驾照是从某些贫困省份用钱购买的,据他们说,他们交了五六千元钱,然后到那省份考场做个样子,就拿到驾照了。我们可能在高速上会遇到这样的人。

要么超过货车,把它们远远地甩在自己的后面;要么拉开距离,让它远远的在前面。但高速上,跟在货车后面是很残忍的事,还是彻底超越它,甩了它,比较好。毕竟我们的车性能更优越。

不在拐弯处超车,不在隧道中超车。

小车在快速道,货车一般在慢车道,这样的话,不与货车一前一后地保持距离,否则容易让某些心急的人穿插进这一前一后之间的空间,这会引起车祸。所以尽量与货车拉开距离。

变更车道,需要提前拨好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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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6 00: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水冰清于2014-06-15 22:07发表的 :
不管怎么说,高速路上跟车一定要远,别跟在城市或是郊区这样的地方一样,就即便是这样的一些地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你才会深刻体会到刹车距离是如此的长!

是的。高速上驾车与城市里驾车,道理是相通的。跟车还是远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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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0: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13楼whiteman于2014-06-16 00:27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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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4: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没睡醒或者想别的事情走神了
据说他是工作狂,经常夜里干到两三点的,早上六点没怎么睡醒或者在想工作的事情都有可能~

所以说不要这么拼命啊,太拼命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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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21: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习惯终身受益,开车也一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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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1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在把他的死因归咎于大货; 某些人由于他的官方身份,刻意地去批评、指责,这些都不是死者本人的意愿和行为。对于一条鲜活生命的离世,对于一位优秀敬业的教育工作者所遭遇的不幸,叹惋是与同情是作为正常人都会有的最本能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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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6: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交警部门:浙大副校长对其车祸负主责

http://news.qq.com/a/20140903/056459.htm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杭州9月3日专电 (记者 方益波)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
发生于2014年6月12日的“浙江大学副校长车祸案”于9月3日确定了双方责任。
杭州交警部门认定,浙大副校长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汪国财
负次要责任。

6月12日6时许,吴平驾驶轿车在杭州绕城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三墩出口附近
时,与司机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吴平死亡、汪国财受伤及双
方车辆、公路设施不同程度损坏。

此次事故的一段监控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关注。

据杭州交警部门介绍,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组织施救,进行现场
勘察,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同时分别对事故双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事
故成因等,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意见送达
双方后,大货车驾驶人汪国财对两份检验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分别提出重新
鉴定申请。杭州绕城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分别予以受
理,并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已在法定时限内作出鉴定报告。

交警现查明,吴平的违法行为是: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
汪国财的违法行为是:驾驶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的车辆;核载
27.7吨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2.34%。

鉴定报告表明:可以排除大货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及其运载
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而引发该起事故的可能性,但该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
标准技术要求及其运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均会加重事故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
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杭州绕城交警大队根据事故发生
的原因、双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吴平驾车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发生的原因,吴平
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汪国财驾车时的违法行为加重了事故后果,负此事
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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