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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是得有个规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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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8 1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一则报道,讲的是于先生称为花了88万购买的藏獒做“拉皮”手术时,没想到狗却死在了手术台上。一审法院判决,动物医院赔偿于先生45万。医院不服提出上诉。本案中,花1400元手术却有230倍的差异赔偿,的确是个问题。现今,关于这类案件的赔偿额没有具体的规定。本人认为可以在看病前就认定狗的价值、应该赔偿额是多少。单纯为美观给宠物做手术,除了存在因麻醉造成的死亡风险需要宠物主承担外,术后也可能达不到主人的理想效果,在任何麻醉、手术之前签署协议书,以便于认定应赔偿的责任。在一些欧美国家,已有专门的法律禁止为动物做非病态性的美容、整容手术,而我国还没有。应该做出相应的规范才能解决好此类案件,否则双方都不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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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8 19: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情都要有规范的

问题是有规范了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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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20: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一方面,价格和价值如何确立了。 给1条近百万的狗做手术和一条价格也就2千块的狗做相同的手术,价格是不是应该一样? 价格和价值规律说起来简单,实践起来很困难啊。想一个基本价格和价值公式,看能不能成为规范。

收费=身价系数*(医疗成本),市场价一条狗基本价是800元,那么这条藏獒的身价系数是1100, 医疗成本费500元吧,总体收费应该也是55万吧。狗主人应该还要再付医院十万块吧。

这可不可以成为一个规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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