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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论】] 工作时间打架受伤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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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9: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简介】
付某是浙江某印染有限公司染色车间机缸工,由于同事蔡某某拿了他机缸内的一筒布料而发生争执,后来付某碰倒铁管砸痛蔡某某的脚背,继而发生相互扭打,导致同事蔡某以为其弟蔡某某吃了亏,便拿了铁管砸向付某致使其受伤。付某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向所属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对申请人材料认真审核并经调查了解后,作出了付某不是工伤的决定。付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后,付某提起行政诉讼,当地法院也予以维持。

【简要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该规定中的“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理解为受害人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受到暴力伤害,被伤害的原因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该案来看,付某的受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他既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也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事故伤害,虽然起因跟工作有关,但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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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6: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外的宽泛的标准,应该算是的。但国内的法律,是严格标准,应该不属于,因为行为本身并非职务行为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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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13: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心貌似是否是履行工作职责,请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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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0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处理过一单,那公司是不算的,老板直接叫报警,然后报了警,警察又叫公司内部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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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01: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架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受伤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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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20: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架没在工作,咋算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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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20: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阵子,一员工手被压了,老板硬不给补偿,员工也无法可依,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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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0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时间打架受伤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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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1: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养性,才是最好的修炼。打架伤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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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1: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架不行奧
不然大家都故意來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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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3: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用第1楼youwuyou于2014-03-13 16:28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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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12: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此处的暴力,应该是针对某些岗位而言的,比如保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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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5 12: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应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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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2: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在于,争执是因工作引起的,是工作中的争执,而非个人事务的争执。因工作引起争执、因争执引起被殴打。从根本上说是因公负伤。但扭打斗殴又是非法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目前是认定不了工伤。但,如果作为受伤者的代理律师,可以从因工争执说起,争取认定工伤。还有要查清事实,案例中的碰倒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付某在整个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我认为都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影响。作为案例讨论,往往是抽象的,而实际办案中是复杂的,有些真相有待挖掘,没有挖掘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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