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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江苏17亿元非法集资:竟还有人认为“集资”只是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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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22: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17亿多元的江苏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顾某,10月23日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以前,浙江省金华市东阳的吴英,由于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亿余元,被金华中院和浙江高院判处死刑。后来竟然出现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一事,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后来吴英死缓。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之后,我们在私下就断言,中国各地将出现大规模的集资诈骗。果不其然,后来不断在新闻媒体上出现非法集资案。可怜的是普通百姓,数以万计的家庭,辛辛苦苦,数年积蓄,被人席卷而走,血本无归。

不判死刑,可能有法理依据。而在网上发现有人竟然比高等法院走得更远,认定这种集资,是中国企业的融资出现了问题,是中国融资渠道有问题。这种看法可能有一些道理,但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其实,有些人根本不在做实业,而是在蓄意骗钱,目的是一走了之。贪利的人们,不知道现在世道已经变了,不知道现在不再是讲人情的世道,不再是讲友情的世道。守住你自己的钱,别相信所谓朋友的利息,所谓亲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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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22: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认同楼主的观点。

不少经济学家从专业角度出发,只关注了“非法集资”产生的经济背景,即社会融资渠道不够丰富,投资手段匮乏等导致社会闲散资金作出市场化选择,从而呼吁当局扩大社会融资渠道,逐步放开利率管制。但是,这种分析就事论事,“只看树叶,不见森林”,没有联系到社会大背景。从法律层面看,非法集资当然是要被禁止的;从价值观层面看,非法集资骗财事件层出不穷,也反映了当下社会价值观已然发生了扭曲,逐利心态在不断蚕食友情、爱情、亲情。

我当初只是天真的以为,当今的社会现实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阶段;但从目前的现状看,这个阶段可能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就像真的能够实现共产主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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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23: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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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23: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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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07: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浮生札记于2013-10-23 22:57发表的 :
比较认同楼主的观点。

不少经济学家从专业角度出发,只关注了“非法集资”产生的经济背景,即社会融资渠道不够丰富,投资手段匮乏等导致社会闲散资金作出市场化选择,从而呼吁当局扩大社会融资渠道,逐步放开利率管制。但是,这种分析就事论事,“只看树叶,不见森林”,没有联系到社会大背景。从法律层面看,非法集资当然是要被禁止的;从价值观层面看,非法集资骗财事件层出不穷,也反映了当下社会价值观已然发生了扭曲,逐利心态在不断蚕食友情、爱情、亲情。

我当初只是天真的以为,当今的社会现实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阶段;但从目前的现状看,这个阶段可能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就像真的能够实现共产主义一样。

你还真以为能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啊,马克思如果活着的话,估计要重新改写资本论了,现在党员都不信共产主义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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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08: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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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09: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看法律如何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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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2006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0-24 09: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集资”难道不是一种社会融资渠道吗?我倒觉得没有错,其非法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政府的同意批准就集资了,且利息大大高于银行,这会可能导致银行倒闭的。
据我所知,在江浙地带,民间集资是很常见的,特别是官员,几乎每个官员都有贷款,再将贷来的钱用于抄房或放高利贷,吴英被查判不是她还不出钱的原因,更不是不用于实体,她是有公司有房产的,我认为主要是她的集资人员中没有当地主要领导参与从而得罪了官员造成的。
在中国,一个成功人士背后必然站着一个或几个有实力的官员做靠山。
现中国的体制本质上还是官民二元结构,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人完全是二种不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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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21: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现在果然出现大面积非法集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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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22: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需骗你官员跳楼自杀,必需骗你这公务员倾家荡产,必需骗你书呆子欲哭无泪,必需骗你这贪利的人血本无归,必需骗你这种在现在经济社会里还讲人情的家伙囊空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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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22: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集资现在十分流行,以投资为名义,有的甚至有实业,有很多运转中的工厂,表面上看似乎也正常生产、经营,根本看不出是骗钱的圈套,隐蔽性很大,

等发展到最后拆东墙补西墙玩不转的时候,资金链断裂,这时才明白被忽悠了,可是一切都晚了,如何在一开始就识别出非法集资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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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23: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oliven于2014-04-22 22:20发表的 :
非法集资现在十分流行,以投资为名义,有的甚至有实业,有很多运转中的工厂,表面上看似乎也正常生产、经营,根本看不出是骗钱的圈套,隐蔽性很大,

等发展到最后拆东墙补西墙玩不转的时候,资金链断裂,这时才明白被忽悠了,可是一切都晚了,如何在一开始就识别出非法集资是很困难的。

只要政府真正收紧银根,立马一批公司倒闭,一批人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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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09: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财有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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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1: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友们有没听说过拾财贷这个平台,一个朋友说的,利息比余额宝高,这个平台可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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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2: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linxiyan于2014-04-23 11:16发表的 :
书友们有没听说过拾财贷这个平台,一个朋友说的,利息比余额宝高,这个平台可信么?

很显然,这个风险比余额宝风险高的多。东亮集团是泉州的,据我了解,泉州诈骗的特别多,小心为妙,没有被判决和批捕之前,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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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3: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oliven于2014-04-23 12:49发表的 :


很显然,这个风险比余额宝风险高的多。东亮集团是泉州的,据我了解,泉州诈骗的特别多,小心为妙,没有被判决和批捕之前,都是合法的。

恩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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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5: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P2P网络金融很多都是诈骗的,不仅仅是骗不骗的问题,利息越高风险肯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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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平台旺旺贷跑路 P2P监管真空引热议

http://www.wangdaizhijia.com/news-more-10665.html

网贷平台融资城发权益份额自融资 疑非法集资踩红线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 ... /011018885981.shtml

借鸡下蛋 P2P诈骗平台拙计独家曝光

http://www.01caijing.com/html/p2pjd/1434_3381.html

网贷平台"徽州贷"9个月非法吸金2亿元‘’
http://www.wdj168.com/index.php? ... atid=29&id=3247
“徽州贷”老板等3人被刑拘,自称欠款5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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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5: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财经记者调查互联网金融最大诈骗案

http://www.wangdai.org.cn/article/5405


摘要: 有没有月息45%的理财产品呢?还真有,且全国2万多人成了这款理财产品的“幸运儿”,日进百万瞬间化为乌有!中国互联网金融诈骗最大案件即将曝光,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上万人血本无归!央视财经315记者展开调查。 投资理财,这是时下咱们普通老百姓最喜欢讨论也最热衷...

2014网贷首案:三平台倒闭 老板疑跑路
http://www.ztrust.com/jinrongshichang/20140216/2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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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8: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自己的看法。

为了打击“集资诈骗”,应把“集资诈骗罪”这一罪名,从刑法里删掉。

现行刑法,为了保护某些垄断行业和利益团体,专门设立了不少罪名。“集资诈骗罪”即是一例。

刑法明文规定了“诈骗罪”。楼主文中所说的以“集资”名义实施的诈骗,按照诈骗罪制裁处罚即可,并无法理缺陷或实施漏洞。

银行业务,存贷二字。“集资诈骗罪”,只是金融这个高度垄断的行业在法律层面对“吸收存款”的禁止性限制。性质相同的罪名还有贷款诈骗罪。

当下,经济发展,民间借贷普遍。规模化必然产生专业化,小额信贷、村镇银行陆续出现,或明或暗,存贷皆涉足。形势倒逼法规政策。

民间有“集资”的土壤,就有人以“集资”的名义行诈骗之实。

不如放开对“集资”的限制,对“诈骗”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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