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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沙龙】] 【消夏读武侠】    金庸小说《连城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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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00: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连城诀》分析
               ——由三个女子的情爱故事说开去        
    题记:园地诸君发表的有关金庸的作品多是《天龙》、《射雕》、《神雕》、《倚天》等长篇巨制中的人物。其实,金庸先生不仅优于长篇,即便篇幅较短的小说如《连城诀》、《碧血剑》等之类的小说,塑造的人物也十分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以下就来谈谈《连城诀》中三个女子的情爱故事。

  苦命女子——戚芳
   金庸先生的小说多以塑造了弘扬人间正气的英雄为主,如郭靖、萧峰等正面人物;但在本书中却集中写了人性的丑恶与刻毒,社会的黑暗。如大侠梅念笙的三个徒弟个个性子恶毒,为了财宝和武功,竟然干出弑师谋逆之事。其中老三戚长发最为性子沉稳,城府很深。他可以眼见女儿戚芳落入虎口而不施救,可以把武功颠倒、胡编口诀来教授自己的女儿和徒弟。身在这样的家庭中,戚芳的命运可想而知。
   戚芳与师兄狄云原本青梅竹马,情爱甚笃,但自从她与父亲、师兄从乡下来到荆州,她一生的悲剧便注定无法避免。戚芳和师兄狄云都没有继承满腹机心的戚长发的优点,他们在大师伯万震山家连遭暗算。先是戚长发被大师兄万震山暗算砌进了夹墙,万震山之子万圭垂涎戚芳的美貌,便又设巧计将狄云打入牢狱。万圭又对戚芳百般讨好。父亲失踪,师兄入狱,弱质女流的戚芳,毫无依靠,于是顺理成章嫁给了万圭。嫁为人妻的戚芳紧守妇道,但依然对狱中的师兄思念不已。
   如果不是狱友、大侠丁典的点拨和帮助,狄云更不知何时才能免于牢狱之灾。
后来狄云和丁典成功越狱,丁典死于金波旬花之毒,狄云则独自闯荡江湖。出狱后的狄云,又再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师妹戚芳,练成神照经的狄云去万家复仇,依样画葫芦似的把万圭父子砌入了夹墙。戚芳却在关键时刻放了万圭出来。慌忙逃路的万圭用匕首送了戚芳的性命……这是全书中我读到的最为让人心痛的情节之一。
   善良的妻子救丈夫于危难之中,却被恶毒的丈夫杀死的桥段,在金庸先生的小说中并非第一次使用。《笑傲江湖》中令狐冲的小师妹岳灵珊也是被丈夫林平之杀死的。悲催的岳灵珊临死前还要求令狐冲放过林平之,并代为照顾他。此情此景不仅让我想起了法国戏剧家罗斯丹的五幕剧《西哈诺》,西哈诺钟爱自己的表妹霍桑克,却由于貌寝而羞于表达。霍桑克偶然遇见了缺乏才能的美男子克里斯坚,却怦然心动。于是西哈诺热情地帮助克里斯坚写情书,又在暗中帮他向霍桑克求爱。霍桑克甚至要求西哈诺上前线后保护自己的丈夫克里斯坚!天,身为情敌,却偏偏要接受情人这样沉重的任务。这不跟令狐冲的境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吗?
   戚芳临死也没忘了与师哥的约定,书中言道:戚芳眼神散乱,声音含混,轻轻地道:“那山洞里,两只大蝴蝶飞了进去,梁山伯,祝英台,师哥,你瞧,你瞧!一只是你,一只是我。咱们俩……这样飞来飞去,永远也不分离,你说好不好?”
   如果当初不曾去荆州,如果没有万圭,也许戚芳的命运不会如此悲惨。又或许,戚芳能够真正认清万圭父子的丑恶嘴脸,她或许能逃过惨死的命运。但往往人世间的情爱,并非那么容易割舍,虽然心中爱着的那个人是个心肠恶毒、负心薄幸的大混蛋,却偏偏不辞劳苦地救他于水火之中,穆念慈救杨康于太湖不亦如此吗?在人世间,在书堆里,善良的人,常要经历众多的磨难,甚至还不免死于非命。
    假如故事的结局是戚芳与师哥毫无悬念的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那本书似又显得太过粗糙或说老套。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确,相对于喜剧而言,悲剧故事更容易打动人。看到戚芳的悲惨遭遇,我常常想起佛经中的那几句偈语: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在于选择,而是在于别无选择。如戚芳,便是如此。自从她嫁给万圭,人生便如同行使在风平浪静的大海上的一艘华丽却不堪负重的木船。只要海里起了惊涛骇浪,最终的结局不免舟覆身死。
   人生处处有缘,但有孽缘,有良缘,把握良缘,人生处处风调雨顺;反之,遭遇孽缘,则不免寸步难行。
   
   人淡如菊 ——凌霜华
    二十年来,金庸先生的每本武侠小说,我反复地阅读,每本书的情节我都了如指掌。每每读到丁典与凌霜华的故事,总是令我泪流满面。凌霜华乃荆州知府凌退思之女,母亲早早亡故之后,凌霜华依父而居。凌退思出身翰林,又是龙沙帮的帮主,一生致力于寻求梁元帝留下来的宝藏。为此甚至不惜害死自己的亲生女儿。
   很早以前我并不知道人淡如菊是什么意思。后来知道这个词语出自唐代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花落无言,人淡如菊。读完脑袋空空的,并不知道人淡如菊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美。但等我把凌霜华的故事读完,我才真正明白这四个字的分量是如此的沉重!
   丁典与凌霜华相识于汉口的菊花会。清秀绝俗的凌霜华与丁典均是爱花之人,两人因菊花而相识,相知。英雄难过美人关。武林高手丁典在爱情上也像普通人那样盲目。哪知道,越接近这国色天香的美女,也就越危险。这倒并不是说凌霜华本身有什么问题,霜华志行高洁,与丁典一样,她粪土王侯富贵,两人的确是人中龙凤,天生佳偶。
   丁典不知道的是,在他与凌霜华相识相知之时,霜华的父亲凌退思正在设计一个惊天阴谋。霜华将自己与丁典两情相悦的事情告知其父,其父表面上一切应允,实际上阴谋正准备发作。果不其然的是,当丁凌二人沉浸在无比的喜悦之中时,凌退思为他们准备好了其毒无比的金波旬花!一个人的优点,往往有时候便是他致命的缺点。每一次读到这段情节,我也就每一次对这句话加深一次印象。
赏花是多么高雅的举动,但当它与阴谋诡计联系在一起时,一切便也显得格外的诡谲和卑鄙。金波旬花毒倒了丁典,也从此使他与凌霜华常相厮守的爱情梦彻底破灭。
   丁典被凌退思囚禁起来严刑拷打,但他始终不肯透露连城诀和神照经的秘密。凌霜华被父亲逼着发毒誓不再见丁典。要怎样残忍的父亲才会逼着自己的亲生女儿以死去的亲爱的母亲的名义发誓不再见自己至爱的人啊。然而,凌退思的恶毒还不仅于此。他在经历了七年多的漫长等待之后,终于亲手毒杀了自己的女儿!因为他知道,世上唯一能利用来使丁典屈服的便是自己的女儿。狠心的凌退思将女儿活活的钉入棺材,并在棺材外抹上了金波旬花的剧毒。看见凌霜华灵位的丁典,方寸大乱,又一次中了凌退思的诡计!
   即使在冷兵器时代,世界上最厉害的也并不是什么天下无敌的武功,而一直是阴谋诡计。凌霜华是那么的高洁,她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为了抗拒父亲将她另行许配他人的企图,她用刀子割破了天下最美丽的脸庞!凌霜华平时最爱惜的就是自己的脸庞,但为了对抗罪恶,为了对得起丁典,她竟不惜毁容。这境遇的悲惨,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中绝无仅有。
   有时我想,如果丁典将连城诀交与凌退思,丁凌二人是否就可以过比翼双飞,美满幸福的日子?但最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得到财富的凌退思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丁典。又曾想如果凌退思被仇人追杀时,丁典若不出手相援,带了凌霜华远走高飞是否可行?不久又在内心深处否定了自己。事母至孝的霜华,如何会违反自己所发的毒誓呢?那句“丁郎,丁郎,来生来世,再为夫妻”的遗言,是那样的令人感到痛彻心肺,令人不禁泪洒衣襟。
   楚辞说: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短暂的相聚,换来的是长久的分离和肉体上的痛苦,丁凌二人并未因此而退缩,他们对于爱情的坚定和执着,令世上最相爱的人也要自惭形秽。丁典被穿了琵琶骨在狱中忍辱偷生七年,最终也没有等来爱情之花的盛开。但也可以说他了无遗憾。茫茫人海,找到一段真爱已属难能,何况自己还得以与天下最美的女子心心相印?
   庄子说: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浓烈的爱情,得之如饮醇酒,陶然自醉尚不自觉,又何肯自脱束缚哉?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人生自当珍惜美好情缘。
   
   
质本洁来还洁去  水笙

  水笙是这本书中比较后出的女主角。而且奇特的是,在最初出场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到她最终会与狄云走到一起,因为横亘在他们身边即有身份的判若云泥,一个是武林世家的大小姐,一个则是乡下见识浅陋的小伙子。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尽管戚芳已经下嫁万圭,但狄云心里仍然深深的爱着这个师妹,而另一方面,水笙身边也有武功等各方面看起来非常优秀的青年才俊——表哥汪啸风。这样的情节设置当然让人耳目一心!
   可以说狄云和水笙的爱情故事,简直可以说是金庸所有武侠小说中最为奇特的爱情故事之一。他们的相识完全起源于误会。如果你看到水笙出场时与汪啸风在一起甜蜜的情景,你就绝难以想到她最终会与狄云走到一起。人生的境遇就是如此奇妙:明明已经看到了结果,偏偏最终煮熟的鸭子飞了。小时候我曾经看到有人打鱼,一个渔人好不容易从网里抓到一条五六斤的大鲤鱼,偏偏抓上岸时鲤鱼拼命挣扎,流了不少血,渔人捉了大鲤鱼去河边洗鲤鱼身上的血,大鲤鱼水中死命摇起尾巴,最后逃跑了!虽然还是再次被其他的渔人抓住,但毕竟第一个渔人后悔得要命。
   生命中充满着偶然,这些偶然却往往改变了事情的最终结果。水笙偶然被邪教人物血刀老祖抓住,他还顺便救起了被水笙纵马踩断了右腿的“徒孙”狄云。血刀老祖与狄云带着水笙来到了藏边的雪谷。大雪封山之下,除了追来的“落花流水”四人,再没有别人追进谷来抢救水笙。可怜三位大侠纷纷葬身在狡诈多智的血刀老祖之下,但血刀老祖也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境。最后的一番缠斗,偶然被血刀老祖打通任督二脉的狄云踢死了血刀老祖。
   雪谷中无以为生,花铁干选择吃了几位义弟的尸体,而狄云则依靠打猎救活了自己,还供给水笙鸟雀为食。狄云还在众人要将自己赶尽杀绝之际挺身而出为水笙在汪啸风面前辨别她的清白。可惜汪啸风毕竟肉眼凡胎,他毕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世俗的想法,最终战胜了与表妹重逢的喜悦。就这样,两人最终分道扬镳。
   许是为狄云的正义感所感动,也许是为他的善良所打动,水笙最终也回到了藏边的雪谷,可想而知,两人能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狄云才是水笙的最终归宿,而那个表哥却被宝藏所迷,被宝藏上的毒药给毒死。
   像水笙这样的女子,真属难能可贵。她能于乱世中保持善良的本性,清洁的操守,套用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葬花词》的说法就是“质本洁来还洁去”,狄云得侣如此,夫复何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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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0: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金庸的短篇远远逊色于长篇,对他的短篇的关注不多。鲁迅先生不是不能作长篇,可是,看看他的全集,无论散文、散文诗、小说、杂文,都没长过。他的短篇确实好,短小精悍、犀利深刻。一个伟大的作家的区别不在用什么,而在于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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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3: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小阿姨的指点,修改了几个错字,调整了字体,希望大家喜欢。谢谢。另外,鸿渐兄所说的金庸先生短篇不如长篇的原因,除过艺术家的艺术水准有一个自然的成长过程之外,跟短篇小说的人物形象较为难以塑造有关。但其实金庸先生的短篇小说也有很多精心结构之处:比如《飞狐外传》中最后胡斐和苗人凤最后的决斗那一刀是否劈下去的悬念结尾,《越女剑》中关于西子捧心的艺术化加工,都算是非常好的构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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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21: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地说,除了雪山飞狐、白马啸西风、鸳鸯刀、越女剑以外,金庸先生其余的小说都是长篇小说,不过其中还可分两个层次。即100万字左右或以上的超长篇,包括天龙八部、鹿鼎记、倚天屠龙记、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等六部;50万字以内的长篇,包括碧血剑、书剑恩仇录、飞狐外传、侠客行、连城诀等五部。

赞同鸿渐的观点,篇幅越长,金庸先生写来越得心应手,越能体现金庸先生的特点和水平。金庸先生才大气粗,如天马行空,不讲究结构而结构自在,不刻意追求而前后自然照应,只有篇幅够长,才能容纳下先生仿佛信手拈来的奇思妙想。比如倚天和鹿鼎开始一段,去掉也无不可,如果篇幅不够,自然是一个累赘,但篇幅长了,后来不经意间又绕回去,感觉就不那么突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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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21: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的连城诀,写作于1963年,就时代而言是金庸当年明报事业蒸蒸日上的初级阶段,琢磨写作时间不会很多(金庸是武侠政论新闻全包括包办明报不少栏目),所以本书写的比较急躁一些,金庸这部武侠小说原型套子来源于法国大仲马的小说:《基督山伯爵》,但是前后稍微变化了一些细节:

资料来源:

《基督山伯爵》是通俗历史小说,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1802-1870)的代表作。法老号大副唐泰斯受船长委托,为波拿巴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死牢。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秘密告诉了他。唐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名基督山伯爵,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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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种看法请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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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8: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版消夏晒花丛中,碧寒佳作流连驻足。

凌退思,名字应该是来源于 (清)蘅塘退士,或者至少是相关的;

附上一首湘云诗,祝福人淡如菊的凌霜华和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水笙。

对 菊  枕霞旧友(史湘云)
别圃移来贵比金,一丛浅淡一丛深。
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段誉笑评山茶、凌霜华赏品菊花,湘云诗觅知音。
秋光荏苒休孤负,相对原宜惜寸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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