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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轩】] “知行合一”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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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16: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守仁:始创“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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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
  王守仁(1472~1528),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王守仁是明代中期著名的教育家。1510年(正德5年)受聘主讲于贵州书院,开始提出“知行合一”的主张。此后,他又先后任庐陵知县、南京刑部主事、考功郎中、南京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等职务,长期在江西、浙江、广东、广西等地活动。1521年(正德16年)因平定宁王谋反有功,他受封为“新建伯”。
  他从34岁开始,就从事讲学活动,直到去世。其中除去6年(1522~1527)是专门从事讲学之外,其余时间均是一面从政,一面讲学。他所到之处,讲学活动不断,并热心建立书院、兴办社学、建立学校,对明代中叶讲学之风的兴起和书院的勃兴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 王守仁从“心学”的角度提出了“学以去其昏弊”“明其心”的教育观,通俗地说,就是通过接受教育去除私欲对人们的蒙蔽。
  ■ 他提出了“知行合一”的主张,反对道德教育上“只知不行”或者“只行而不知”的人。
  ■ 他认为,教育儿童时要努力适应儿童的“童心”,顺应儿童的性情,鼓舞他们学习的兴趣,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才能够使儿童觉得学习是有意思的,从而自觉接受教育。

  出生于明代中期的著名教育家王守仁,继承并发展了南宋陆九渊的学说,提出了“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等诸多命题,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心学”思想,最终发展成与程(颐)朱(熹)理学大相径庭的“王学”(阳明学派)。他的学说其后广为流传,并对日本明治维新产生过重要的“思想启蒙”作用。我国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对王守仁极为推崇,他称颂王守仁是“千古大师”“百世之师”。现代新儒学代表人物之一的熊十力更是称王守仁为“儒者之学,唯有阳明善承孔孟”,认为他是孔孟学说的正传。
  教育是要找回“良知”,发现“本心”
  明代中叶流行着一种风气:要想成为“圣人”,就一定要读书识字,你的书本知识越多,就越有地位,越受到别人的尊重,而不管你的实际操守如何。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不少读书人虽然学到了不少书本上的知识,但在行动上却经常做出与“圣贤”道理不相符合,甚至相抵触的恶行来。
  王守仁经常批评他们是“知识之多,适以行其恶”,他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流行的程朱理学把“心”“理”一分为二,造成了人们的知行分离。
  值得一提的是,王守仁起初也是程朱学派的虔诚“信徒”。他曾经多方寻找朱熹的著作研读,并且拜访、求教当时程朱学派的大师级人物。但他对程朱理学思想的“信仰”因一件事情而彻底改变了。当时,他按照程朱理学所强调的“格物致知”,面对窗外的竹子静静地“格”了好几天,结果不但没有“格”出“知”来,反而病倒了。由此,王守仁开始转向其他的研究方向,最终形成了“心学”思想。他认为,事物之理都在人们的心中,只要人们发现“本心”,自然而然就能够依照伦理道德标准行事,更加注重人们内心的修养。
  王守仁的独特“心学”思想,在他的教育思想上也就打下了烙印。和当时流行的程朱理学把“心”“理”分隔不同,王守仁认为“理”是存在于“心”中的,他主张“良知就是天理”。在王守仁看来,作为天理的“良知”,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不教自会。人不分圣愚,都具有良知,即“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良知”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或“泯灭”,即“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
  王守仁提出,人并非生下来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致良知”的,人们在与“良知”以外的事物接触时会受到诸如物欲等的诱惑,此时“良知”就有可能暂时受到“昏弊”,即被人们的私欲迷惑,从而丧失道德本性。面对这种情况,王守仁提出要依靠教育,“良知”“不能不昏弊于物欲,故须学以去其昏弊”。通过教育去除物欲对人们“良知”的蒙蔽,重新找回“良知”。
  王守仁从“心学”的角度提出了“学以去其昏弊”“明其心”的教育观,通俗地说,就是通过接受教育去除私欲对人们的蒙蔽。他认为,人人都可以接受教育,并有接受教育的先天条件,不管你是从事什么行业的,都可以成为“圣人”。在这一点上,他比朱熹的教育思想更具进步性。
  定义“知行合一”
  近代以来,“知行合一”学说的影响愈发扩大。对于王守仁所提出的“知行合一”学说,梁启超曾有过这样的评价:“知行合一之教,便是明代第一位大师王阳明先生给我学术史上留下最有名而且最有价值的一个口号。”
  在王守仁所处的年代,上至皇帝下至大臣们,基本都是些腐朽堕落、贪婪残暴的人,为了争权夺利而纷争不断,社会上道德败坏,世风日下,明朝的统治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在教育上,也是腐败不堪,王守仁曾经指出:当时的文人不务正业,靠钻研一些“雕虫小技”来表现自己,相互倾轧、争夺名利,外表虽然衣冠楚楚,口头上还宣扬着自己要为恢复三代的儒学正统而奋斗,内心却如同禽兽一般。当时的学校教育,由于受到科举的影响,学生都用心于记诵八股文,追逐名利。教师所教的,学生所学的,都已经不是“明人伦”的教育内容了。
  王守仁认为,造成这些严重问题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知行分离。因此,他提出了“知行合一”的主张,反对道德教育上“只知不行”或者“只行而不知”的人。他进一步提出,当时之所以会出现道德败坏的情况,除去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之外,士大夫们所奉行的程朱理学“先知后行”的道德修养方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把知、行分成两个部分,因此当产生不善之念的时候,虽然还没有去实施这种不善之念,但是也无法去禁止。
经过多年的教育实践,王守仁在“致良知”的体系下,提出了“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主张。
  程朱理学主张“知先后行”,王守仁则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知行合一”的主张。他指出:“知是行的主义,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认为,“凡人”之所以不能“做圣”,主要就是由于“知”与“行”分家了,“行”离开“知”便是乱“行”,“知”离开“行”便不是“真知”。因此,他主张的实质在于把“知”和“行”结合起来,不能离开“行”而求“知”。
  “知行合一”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防止人们的“一念之不善”,当人们在道德教育上刚要萌发“不善之念”的时候,就要将其扼杀于“萌芽”,避免让这种“不善之念”潜伏在学生的思想当中,从而解决学生的“心病”。
  王守仁非常重视学生志向的培养,他认为一个人要成为“圣人”,就必须先立“圣人”之志。他说:“诸公须要信得及,只是立志。”立志犹如“舟之舵”,志立天下无不成之事。他曾经对学生说:“学问不等长进,只是志未立。”如果一个人不立下志向,就“譬如一块死肉,打也不知得痛痒,恐终不济事”。立了志,更要持志不移,笃行不渝。
  这其实再次体现了他所主张的“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观念,体现了王守仁在道德教育中注重实践和追求实际效果的精神。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志品质,树立远大的志向,更要鼓励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去实践自己立下的志向。
  而要做到“知行合一”,首先要能够静下心来,“诚意格物”,摒弃自己的私心杂念,这其实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道德修养观点。光是自己坐在那里想还是不行的,如果人老是坐在那里“冥思苦想”,坐久了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喜欢安静,讨厌活动”,甚至成为“痴呆汉”,因此人还要多多“事上磨炼”,做到“知行合一”,这才是道德的完成。王守仁指出:“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为知。”他认为,人在道德修养上要多多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实践,倘若只是空想,遇到事情的时候就乱了,不去努力实践,那平时所想的功夫,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王守仁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当有一个人看见一个小孩子掉到井里面,必然会动恻隐之心,倘若顺着这种恻隐之心的自然发展,他必定会奔走呼救,这就是“知行合一”,也就是王守仁所说的“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但是,倘若这个人此时转念,畏惧艰险,或者因为和孩子的父母关系不好而不前往,就是有“知”而“无行”了。
  当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要时刻注意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反省和检查,也就是王守仁所提出的“省察克治”,即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反省和检查,自觉克制各种私欲,不让它们危害自身的道德修养。他提出人要自觉检讨,坚决改正,只要这种“省察”工作时常、及时地进行,经过一段时间,人就会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倘若省察不够及时,已经犯了过错,也并不是件不光彩的事。王守仁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道德过错,关键是能够勇于改过从善。悔悟是去病之药,然而,光悔悟还是不够的。倘若只是悔而不悟,或悔而不改,还是要出问题。因此,改之为贵,只要能改正自己的过错,仍然可以取信于人。这就告诉我们,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不光要培养学生勇于承认错误的良好道德情感素质,更要培养他们勇于改过的道德实践能力,也就是“知行合一”。教师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要有针对性地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对症下药,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良苦用心,帮助学生树立改过从善的信心。
  儿童教育要“存童心”
  在王守仁所处的年代,儿童教育存在诸多弊端。只注重教会儿童一些章句之学,责备儿童的修身,而不知道用礼义来引导儿童;只知道对儿童进行鞭打、体罚等粗暴的管教,而不知道采用合适的教育方法。这也造成了儿童把学舍当作囚笼一般而不愿去上学,看到教师就如同见到仇人一样,儿童经常借故逃学,跑到外面去玩耍,久而久之,变得“偷薄庸劣,日趋下流”。
  王守仁不仅对这种教育方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而且也提出了他的儿童教育主张。他认为,教育儿童时要努力适应儿童的“童心”,顺应儿童的性情,鼓舞他们学习的兴趣,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才能够使儿童觉得学习是有意思的,从而自觉接受教育。其实,王守仁的这种儿童教育主张仍然是他“致良知”心学思想的体现,他提倡通过“存童心”,也就是顺应儿童的性情发展进行教育,来唤起儿童心中所固有的“良知”,从而实现“致良知”的目的。在《传习录》中,他更加明确地阐述了“存童心”的儿童教育主张。
  应当说,王守仁之所以能提出这种有别于当时儿童教育方法的主张,与他自己幼年时期所接受的儿童教育有关。据有关史料记载,幼年的王守仁由于母亲早亡,父亲又忙于科举考试,非常受祖母溺爱,对他几乎没有约束,使得他所接受的是近乎放任式的教育。也正因如此,童年时期的王守仁也是顽皮异常,经常逃课,不肯认真读书,尤其喜欢玩军事游戏,制作大小旗帜居中调度,左右旋转,颇有战阵之势。
  王守仁提出的儿童教育,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歌诗、习礼、读书,以期儿童在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教约》中,王守仁对每日的教育内容做了规定:“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述、次歌诗、习礼”。王守仁反对书本教育,反对朱熹专在书本上下功夫的主张,因为读书人不一定道德好,只注意书本而不注意创造,只注意知而不注意行,是不对的。为了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王守仁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采取了多种教学方式,比如把儿童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教学,让他们相互观摩,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组织儿童进行比赛、会演;在教学上则注重让儿童对教学内容进行反复思考,以期让儿童明白书中的道理,掌握书中的精神实质,达到教学目标。
  王守仁也认为儿童时期在精力、智力、体力上都不能和成人相比,为此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他非常重视“随人分限所及”,量力施教。在教学过程中要考虑到儿童的发展状况,按照儿童的发展状况来进行教学,不可揠苗助长。如果不考虑儿童的实际接受能力,把超出儿童接受能力范围的知识灌输给儿童,对儿童的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因此,在教学中要顺应儿童的资质,不在于教授内容的“多”,而在于“贵精熟”,要让儿童感到“精神力量有余”,使得他们不会因为学习艰苦而厌学,从而乐于接受教育。
  需要指出的是,王守仁坚持了我国古代儒家教育的传统,把道德教育放在儿童教育的首要地位。他认为在学校教育中,首要的目标就在于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此基础上,再培养学生其他的才能,“或有长于礼乐,长于政教,长于水土播植者”。从王守仁所安排的儿童教育内容来看,他是非常重视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这也符合王守仁“致良知”的心学思想。王守仁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一文中,明确指出:“今教童子,惟学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也就是说,儿童教育的主要任务就在于向儿童传授这些道德知识,培养他们养成这些道德规范。
  尽管王守仁的目的是要向儿童传授封建道德,但是王守仁的这种“存童心”的儿童教育思想,顺应了儿童的性情发展,注重对儿童实施道德教育,根据儿童的接受能力量力施教,反对对儿童进行粗暴的体罚,在当时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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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2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无杂念,才能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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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16: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先圣们为我们提出的一个做人的境界而已,仅有心无杂念可能还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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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0: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行合一在现实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教育中体现出了理论与实际脱节,科学研究无法与实际生产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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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1: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格拉底把知识等同于道德,就是种错误。知道了,不一定就不会去做。知道和做是分开的。但是知行合一,未见的正确。有些知道的东西,如果不加怀疑和思考就去做的话,可能就延续了传统的错误。知之后,我们还有质疑,要思考,要思考其前提和结果,要结合实际,结合事实来质疑,我们所知道的那些东西是否合理,是否正确,然后才行。然后在行得过程中修正知 。儿童教育,有些东西可以依靠知和行,让那些东西成为习惯,培养一个具有基本道德素质的人,但同时也要允许小孩子质疑和思考。有些东西可以知行合一,有些东西就要允许批判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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