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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qz1

[【其它】] 人间四月天有奖读书征文活动颁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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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01: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henry2000888于2013-05-22 04:00发表的 :



您说的非常好,我也说一些:

.......
对亨利兄这篇参赛帖的评定自然是依据我对于本次征文的规则的把握和理解,我的评分标准主要是以下两条:
1、: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5685454&fpage=2中1楼第1条
1、以“我眼中的xxx”为题,xxx为传记、文学中的人物,如“我眼中的徐志摩”(参考文献:宋炳辉《徐志摩传》)、“我眼中的曹雪芹”(参考文献:周汝昌《曹雪芹小传》)“我眼中的婴宁”(参考文献:《聊斋志异》)“我眼中的撒切尔夫人”(参考文献:《通往权力之路——撒切尔夫人自传》)等,除小说外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600字,谢绝错别字,坚持原创。一等奖字数必须在800字以上。


2、同上21楼第5条
5、本次活动的宗旨为“读书,参考,慎思,明辨”。征文不能写成文学类作品,否则与本版的宗旨相悖。


所以,

1、文笔是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文体要求中对文笔的界定本身就是不同的。因此,和亨利兄所说的恰恰相反,我以为,亨利兄的文笔很为流畅,很好地体现出了参赛帖所要求的慎思和明辨。

2、既然是以“我眼中的xxx”为题,xxx为传记、文学中的人物”为题,以我的理解,人物自身是贯穿全篇的核心和主脉的所在。固然,述史本不离人、事二端,但究竟是以人为本位,还是以事为本位,正分标了两种不同的述史方式。那么,按照本次征文的规则,在已经明确了以人为本位的叙述方式的前提下,我只能认为亨利兄的参赛帖在这一规则的把握上确实是存在问题的。

因此

3、亨利兄此帖虽然在选点、立意、取材、文字等方面都很好,但容我打个比方,就如厨师大赛要求做个番茄炒鸡蛋,结果端上来个番茄鸡蛋汤,虽然是本地鸡下的蛋,和泥腿子在菜园里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番茄,味道也鲜美无比,可是我该怎么打分呢?其实同样的材料,只要在叙事方式上稍加调整,就会是篇符合于规则的很好的文章,这正是我觉得非常可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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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02: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hzyuan于2013-05-23 01:56发表的 :



所以,

.......

容我再说两句,请您参考

第一规则里面没有说必须一个人物也没有说必须是一本书,所以我拿希尔伯特传记做开局也没有违规,另外我引用的书籍也是战史资料和历史读物,同样不是虚构或者小说,同样不违反规则里面的一致性原则,就是都是一个类型的资料。

第二标题我眼中的XXX,这个规则里面也没有禁止串烧版和其他事情的描述,而且我叙述的1944年和1945年四月天也是人类战史的事情,同样也是人类活动的一个表述,我组织的不好但是基本还是遵从规则集中用时间和历史事实交叉比较,组织凌乱是我的问题。

第三这次征文其实我的理解可以是自己描述的整件事,也可以是读后感,也可以评论类别文体,如果必须分类的话,我确实不是专业文科训练的,写的不好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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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02: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hzyuan于2013-05-23 01:56发表的 :



所以,

.......

您看我改标题这样行不行

我眼中的反法西斯战争的几个春天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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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0: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1楼henry2000888于2013-05-23 02:08发表的 :


容我再说两句,请您参考

第一规则里面没有说必须一个人物也没有说必须是一本书,所以我拿希尔伯特传记做开局也没有违规,另外我引用的书籍也是战史资料和历史读物,同样不是虚构或者小说,同样不违反规则里面的一致性原则,就是都是一个类型的资料。
.......

容我再打个比方吧,人间四月天活动,这是事;参赛的各位朋友,这是人。现在要来一个总结了,同样的人和事,但有不同的叙述方式。

1、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整个活动的过程……,XXX、XXX、XXX等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最终XXX等获奖……,这是一次圆满的胜利的团结的活动……

这是以事为本位的写法。

2、XXX、XXX、XXX等是园地这一团伙中的骨干分子,积极参与该团伙所组织的各种活动,到处张贴大字报,拉不明真相的同志入伙,扩大团伙影响力……在该团伙于不久前所策划的人间四月天活动中,XXX、XXX、XXX等人踊跃参与,并因表现抢眼而获得该团伙的表彰。

这是以人为本位的写法。

我的理解是,按照规则第1条,应该采取第2种写法;而亨利兄的帖子,则偏向了第1种写法。所以我个人认为,亨利兄违规了。至于是不是必须要写一个人,不能虚构等,并不是我判定的依据;或者说,我并不认为这样写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些当然没有违反规则。

至于说改题,如果我改的话,我可能会改成

我眼中的反法西斯战争的几个春天中的人

其实我和亨利兄的分歧也就在于人和瞬间这一词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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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0: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评委的辛苦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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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0: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参与论坛的活动使我受到了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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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0: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盼望论坛推出更多的读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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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1: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3楼hzyuan于2013-05-23 10:36发表的 :


容我再打个比方吧,人间四月天活动,这是事;参赛的各位朋友,这是人。现在要来一个总结了,同样的人和事,但有不同的叙述方式。

1、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整个活动的过程……,XXX、XXX、XXX等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最终XXX等获奖……,这是一次圆满的胜利的团结的活动……
.......


按照规则来说,没有禁止串烧版,没有禁止必须写一个人,没有禁止必须一个叙述类型,没有禁止必须写人或者事,所以就规则来说其实很灵活的。

另外我们当时参加这个活动帖子下面讨论的过程,几个网友包括我询问过可不可以不是徐志摩等等,版主都没有限定,所以我不认为规则是您理解所谓固定类型固定角色固定手法的格式文,我的理解这个活动征文其实更多是读后感或者我们读者理解的事情的描述,所以我的文字不出圈没有违背规则,但是组织的不好,文笔差一些。

要说问题在于我过于组合素材但是没有基本格式文的基础训练,这点您的看法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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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5: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领奖了,非常感谢鸿渐兄的精心策划。

第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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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5: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领奖了,非常感谢几位评委的精心品读和解析。

第二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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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5: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领奖了,非常感谢园地书友们的抬爱。

第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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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15: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领奖了,受之有愧地说,再次感谢大家!

第四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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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21: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和亨利兄各自的立场和分歧都已经很清楚了,问题就在于对规则一的理解上,我自己当然无法为自己做评判,不过抛开这一层不论,亨利兄的文字确实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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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13: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帖)
荣幸继续参加颁奖大典:

活动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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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13: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贴)
[wmv=0]http://data3.5sing.com/T1GrWXBXxT1R47IVrK.mp3[/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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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13: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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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13: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贴)
[wmv=30,3,1]http://home.202030.com/mp3.swf?user=q151805[/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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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14: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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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3: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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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3: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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