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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高州人民医院一名医生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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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7: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高州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11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我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回扣金额占到药品零售价的20%,作为当事人之一,我深感羞愧和悔恨,这两年多来我们背弃了《医生宣言》,违背了治病救人的原则,在医药代表现金回扣的刺激下,大量使用氨曲南等回扣药品,亵渎了这个中国传统最受人尊敬、并与人伦至尊相提并论的职业,更重要的抛弃了职业道德,泯灭了良心,给患者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

多年来,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滥用药的事实频频曝光,当今社会作为医生连基本的尊严没有,收受药品回扣无异于自取其辱。实际上在两年前,尽管各医院回扣成风,我院根本就不存在药品回扣的情况,从焦点访谈报道的2010年到2011年药品收入的变化也可以证明这一点。2010年我院药品收入仅2亿元,2011年在病人未增加的情况下达到2.5亿元,增加了5000万元。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变化呢?

2010年前我院药品是自主采购,按照广东省的中标价格销售, 2亿元药品找药品供应企业竞价采购,通过供应企业激烈的竞争,药品采购成本仅需1.0亿元,基本上是底价采购药品,根本不可能有医生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就不会药物滥用。我院通过低廉的费用、优质的服务让病人用脚投票,所以才有全国各地患者慕名来我院看病。医院的每年药品利润达到1.0亿元,加上患者人数不断增加带来的其他医疗收入,所以我院才能从一个偏远山区的县级小医院发展成为具有三级甲等规模的大医院,而且我们医生的收入来自于医院的考核,根据我们的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高的每年可以拿到50万元以上,最低也有20万元的年收入,医生根本就不需要考虑药品回扣,而且由于医院是底价采购,药品供应商也根本不可能有回扣的空间。但2010年全年门诊处方药费只有60.95元/人次,住院病人平均药费1713.64元,远低于同等医院的平均水平,是三级医院的几分之一。

2011年,我院药品采购和收入分配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政府要求我院按照广东省中标品种采购药品,严格按照中标价采购,执行中标价顺加15%作为药品零售价并不得和供应企业进行二次议价。药品供应企业如果还是像原来一样以1.0亿元的底价供货,医院顺加15%仅能获得1500万元的加成收入,仅与原来1.0亿元药品收入的七分之一,显然医院是无法正常运营的,因此供货企业只能供应高价中标的药品,虚高药价让企业有空间给医生提供回扣,医院也不得不放弃低价药,选择采购高价药,还要大幅降低医生明的工资收入以压缩医疗支出,在企业医药代表金钱的诱惑下,我们最终缴械投降,从一个医生的身份变成了药商,医院也乐得默许、甚而纵容医药代表用现金回扣弥补医生公开收入的损失,而且医生多开药,医院顺加15%的受益就更多,所以医院不仅不管医生拿回扣,还对医生的回扣给予比例的限制,不能超过25%,实际上药价虚高远不止于此,多余的部分谁拿走了不言而喻。这就是导致2011年更换中标药品使药品收入上升到2.5亿元, 2011年下半年门诊处方费和住院病人平均药费分别达到83.27元、2564.93元,比之前分别提高了36.6%和49.68%的根本原因。

2010年前我院能够按照市场底价采购药品,而广东省2010年中标价为何虚高那么多呢?事实证明是政府的手伸的太长了,政府管的越多,寻租的婆婆越多。广东省大大小小医院几百家,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等,医院的规模、药品使用结构、药品的采购量、配送距离、给企业的回款时间千差万别,然而政府硬性要求所有医院一个品种按照一个中标价采购,合理么?这显然是违背经济规律的。而且政府只负责招标,并不是实际的采购者和使用者,也不是最终的付款者,企业中标后还是不能进行正常的价格竞争,不得不攻关医院院长、科室主任等等一系列的相关人员。当然由于我们医生的处方最终决定着用谁的药,所以在这个灰色链中,企业对我们最为重视,回扣的比例也最高。企业要想药品卖得好,只能高价中标,据企业的医药代表说他们为了中标价高,企业不得不想办法杜撰出独家品种,也就是通过将竞争厂家多的药品进行改包装、换剂型去申报“伪新药”,然后花大价钱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并到国家发改委搞一个单独定价的文件,据说一个品种需要200-400万元不等。目的就是为了各省招标的时候能够分到一个较高的质量层次,让相同的产品不能与之竞争,而中过天价,在政府规定的中标价顺加15%作为零售价的加成率管制政策下,价格越高,回扣空间越大,药品的销量就越大。这也是药品招标多年来,低价中标就死,高价中标销量猛增的根本原因。

顺加15%的加成率管制、省级招标等政策逼良为娼,让医院和医生不违法就不能生存,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的庇佑下中饱私囊无人问津,医院和医生却成了替罪羊。事实上全国三级大医院医生收药品回扣成为普遍现象且回扣比例高达40%以上却没人去查,我院医生仅仅收了2年多的药品回扣,拿到的仅占药品零售价的20%就被曝光了。除了说我院医生点子低外,我想说“拿了不该拿的终归是要还的”。因此我郑重呼吁回归我院过去的做法,让医院有药品采购自主权,让医院有自主分配权,允许医院争取药品差价,让医院明养医生而不是要靠医药代表的回扣暗养医生。这有这样才能让药品供应企业进行正常的价格竞争,医院才会真正以底价采购药品,医生就不会滥用药,而是对症施治,专心为病人做好医疗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病人,医院收入提高了,通过考核分配给医生高的待遇,让我们回归有尊严的生活。医院通过为病人提供服务和正常的药品收入来养医院,医院养医生,这是天经地义的,不要拿什么**“公益性”、“以药养医”来说事。2010年前我院就是以药养医,加价率达到100%,远超过2011年执行的政府规定的15%,但是2010年患者药费支出仅2亿元相比2011年低5000万元,门诊和住院的病人人均费用远远低于我院2011年严格执行顺加15%后的水平,也远低于全国同等以上规模执行顺加15%加成率管制政策的医院的水平,这还不公益么?所谓的“公益性”、“以药养医”这些理论就是你们为了做全国医院的总院长,搞垄断而忽悠领导,欺骗老百姓的鬼话。(摘自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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