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530|回复: 0

[【社会视角】] 男子偷拍女性裙底被抓 警察取证照片自动删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9 16: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12-19/4420877.shtml

   “这人不仅是老手,还是高手!”前天下午,天气闷热,袁小姐在地铁晓港站搭乘扶手电梯时,被一个年轻男子用苹果手机偷拍裙底。报案后,警察将该男子带回鹭江派出所采集证据、收录口供。让袁小姐万万没想到的是,板上钉钉的偷拍证据连同300多张不雅照片竟然在电脑传输时被手机自动删除了,让警方无法立案。

  偷拍裙底被抓现行 劣迹败露
  前天下午约5时,袁小姐搭乘地铁8号线在晓港站出站,上扶手电梯时发现背后有可疑人物。“电梯上到2/3的位置时,我突然感觉大腿内侧冰冰凉凉的。转头一看,有个年轻男人把手机放在我的腿间。”袁小姐立刻斥责“你干什么?”男子一时慌张,不小心转动了手机,让她瞄到正处在照相模式的画面。“你干嘛拍照?”警觉的她马上抓住男子手腕、夺下手机,不让他离开,并喊来附近的地铁保安要求报警。
  “其间他不断试图夺回手机,神色很慌张。”袁小姐把手机交给保安,保安要求查看照片,男子却托词“个人隐私”,还一直否认有偷拍行为,要等警察来处理。大概15分钟后,警察来到晓港地铁站站台,对袁小姐说:“如果手机没有你的照片,可能是一场误会;有的话,就可以立案。”于是,警察查看了男子手机的相册,证实了确有袁小姐的“裙底风光”。“那天我穿着短裙,天气不冷也没有穿裤袜,但有穿打底裤。”
  手机竟然另有玄机 自毁证据
  证实男子的偷拍行为后,袁小姐、地铁保安陪同警察把该男子带回位于下渡路的鹭江派出所。“大概6时多去的,坐了一个多小时,警察突然来跟我说证据被删掉了。”原来,该男子在苹果手机上安装了一个程序,连接上电脑的10秒内必须输入密码,否则手机会自动刷新系统。
  “警察说,那个男子自称是附近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很有可能是自己编的程序。”袁小姐透露,警方翻查手机相册发现除她的照片外,还有300多张女性隐私部位的不雅照和偷拍照,但男子说是网上下载的。“原来这人不仅是老手,还是高手!”当晚7时多,没有立案的袁小姐在丈夫的陪同下离开了派出所,等候进一步消息。
  昨日下午3时多,警方致电袁小姐,说在手机数据无法恢复和地铁摄像头没有拍到案发现场的情况下,警察作为“协查者”也不能提供证据,所以没有立案。而男子也在凌晨2时离开了派出所。“这有天理吗?太儿戏了。”倍感愤怒的袁小姐不能理解,明明人证尚在,为何不能惩罚色狼?
  技术人员:
  数据恢复难度虽大 但非不能
  事后,袁小姐将整个过程发上微博,声讨并提醒女同胞们小心色狼,引起了一轮疯狂转发。网友纷纷斥责“变态!”、“败类!”但更多网友表示不解,难道手机不能恢复数据吗?自动删除数据的程序闻所未闻,难道是自己开发的?
  记者询问了计算机技术人员高先生,据他判断,成熟的编程人员用一天就能做好这样的程序,相当简单。“在系统后台运行一个service, 接收到连接电脑的系统广播后删除指定数据。苹果手机越狱后,就能安装自编程序,而且能看到该程序对应的图标。”高先生透露,编程需要全套苹果电脑与手机设备,涉嫌偷拍的男子应该投资匪浅。
  而计算机业内人士何先生表示,苹果手机恢复数据确实比一般的硬盘恢复更有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的。“第一,苹果是自带存储器,跟普通硬盘和U盘不同。第二,硬盘U盘可以链接电脑做操作,但苹果手机不能像硬盘那样随意被操作。所以,需要专业人士拆开手机,取出存储器,用恢复软件慢慢扫描才有可能恢复。”在电脑城,提供苹果手机数据恢复服务的技术人员也有不少,但是要价不低。
  律师说法
  翻拍照片保留证据
  就事主提出的“警察也能当人证”问题,记者询问了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卢卫国律师。他表示,就法律上讲,只要警察不再侦办该案件,他确实可以从司法者的身份角色转换到证人。但往往在司法实践中,警察受到各种约束,很少会这样做。
  他还提醒市民,以后碰到类似事情,一定要通过摄影、数据传送各种方式保存画面,即使是用自己的手机拍下色狼的手机也可以。“在这个事件中,一边是读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一边是技术力量有限的基层派出所。所以,无论是事主还是警察,都要多个心眼,保留证据。”


点评:女性朋友尽量少穿短裙,主要保护自己,免得被色狼盯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22 23:29 , Processed in 0.256637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